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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有一份回望家乡、回馈乡村情怀的游子,为什么要在自己的老家最好有一栋自己的房子?没有它,就不能回望家乡?就不能回馈乡里?对于这样的一份疑问,我来为我们的同类作出一些辩解,算是很有几分不恭了。
无论这个世道再怎么变化,“安居乐业”对于长期在农耕文化长河中浸淫的华夏子民来讲,始终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生存生活信仰。对于这一点,如果有人反对,那就是太不了解中国的文化传统,更无视中国人世代传承的基本生活态度。若不追溯历史,就说当下,无论是乡村,还是在城市,那一条条夺人眼球的广告词就能很好地诠释安居才能乐业这个基本的生存生活信仰——若果你爱她,你就带她去买房吧;你可以不买房,除非你摆平丈母娘;三月你不买房,四月你只好跳长江;你今年春节回家不买房,你明年打工算百忙。等等等等。
安得广夏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安居对于中国人是多么多么的重要。我们这些生在异乡想回报家乡故园的游子,若要回到自己的家乡,能够真正的安顿下来,一个最基本的条件,至少我们得有一个住的地儿,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啊。这样的一点要求难道就蛮过分吗?我再此强调,家乡,那是生我养我的大方。
前面我提到旧时代的乡绅或乡贤,他们功成名就,告老还乡,隐居田园,过着悠闲自在生活。有一个基本事实是,在他们所生活的乡里,他们所居住的房子,往往就是那一方最漂亮的房子,雕梁画栋,飞檐翘角,庭院深深。而且,现在看来,这些经过历史的风雨,走过慢慢岁月长河,能够留存下来的乡绅或乡贤的祖屋、老宅,已经成为一个个乡村的记忆,是一道道靓丽的乡村风景,有的更是成为探寻乡村历史最重要文化遗产或文化符号。当然,我们已经谈说到了更高层次的东西,是另外的一个话题,那就暂且打住。不过回到我要表达的话题本身,一言以蔽之,无论乡绅乡贤,还是黎民百姓,回到自己的家乡故园,他们必须有一个安身立脚、遮风避雨之居所也。
而现实的问题是,目前国家实行的农村宅基地政策,让从乡村走出、一不小心已经持有商品粮户口的我们,不能到自己的家乡故园建房或买房了。在这样一种尴尬的现实背景下,虽然我们这些身居城里的游子,只能是一个月、几个月、或者半年一年回家乡走走看看,感受那家乡的山山水水,体会那淳朴的乡音乡情,但让我们始终感觉别扭的是,我们只能是一个匆匆的过客身份。
也许,有的人会有这样的一份疑问,我们这些从乡村走出来的人,乡下不是还有父母吗?不是还有兄弟姊妹吗?他们不是有房子吗?那里不是有我们落脚的地方吗?为什么我们非得要在自己家的老屋再建一栋房子,或买上一栋房子,才叫你说的“安居乐业”呢?是不是真有些假公济私、哗众取宠、夸大其词、取巧偏激呢?这份私货的分量真还有些重呢。
且慢勿喷,我以为,只要稍微了解一下当下乡村基本现实状况的人,或者有一定的人生阅历、懂得基本人情世故的人,就可能不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了。为什么呢?因为在当下的乡村,很多农民家庭只能算解决了不愁饭吃基本的温饱,还没有上升到家家都很富裕的程度,即便乡下我们的兄弟姊妹,他们一般不可能有多余的房子让给我们住下来,安顿下来;而且,还有基本的事实是,我们乡下的父母,目前很多都与我们的兄弟住在一起,要靠他们照顾。而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难在家族、家庭和睦关系的维系和处理上。
倘若,我们的兄弟姐妹,出于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冲着我们的一份对家乡的热忱,腾出一套房子我们住,让我们有了回馈家乡的驿站或码头,那当然是太美好了、太能让我们体会到亲情的可贵。但往往这美好的开始,最后可能是以一个不好或者让人失望的结局而收场。为什么呢?因为家族之间的关系太复杂、微妙了,一旦出了问题,不太容易找到一个破解的标准答案。
其实,兄弟姊妹之间至纯的关系会随着他们长大成家立业后会变得复杂起来。因为妯娌之间、郎舅之间、姑嫂之间、婆媳之间、连襟之间,等等关系之间,由于个人的修为、眼界、胸怀、脾性、家庭际遇等因素,往往会对家庭、家族在某个问题的处理上产生不同的看法,弄不好,就很容易生发出矛盾来。矛盾处理得好,固然是好事,但不是所有的矛盾产生后,都有皆大欢喜的结局。
在此,我们也许要学会记住这样一个基本的常识和定律:家族、亲戚之间的关系,既是最美的关系,也是最丑的关系;既是最牢固的关系,也是最脆弱的关系;既是最近的关系,也是最远的关系。哎对,这里还不涉及到不同家庭之间个人生活习惯、个人爱好这些基本的问题。其实这也是个大问题。所以,要让我们这些想回到家乡的游子,不要以失去或伤害亲情为代价去为家乡做贡献,就不要提这样与自己的亲戚住一起这样的馊主意。
在此,国家在土地政策上,给这些我们本身就是那里走出、有强烈回望家乡的人开一个小小的口子,能最好能给我们一份薄地,让我们能建个房,或者至少能买下村民已经闲置荒芜了很久的房子。这就是我的一份不太充分的辩解,需要大家能看到一份无奈背后的良苦用心。
其实,在我们哇哇乱叫呼喊着给我们这些想回到家乡、为家乡能做点事情的游子弄一块薄地能建一栋房,或买一栋房这点小小权利的时候,我们的头脑应该还是非常清醒的,更不是说我们就完全没有一点正当的理由,是完全出于太多的私心。
我们当然知道,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土地政策是国家一项基础性的政策。倘若国家在土地政策有个稍许差池,就有可能带来全局性的很严重的后果。讲的严重些,甚至会影响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在我们的耳边,我们会经常听到要守住全国基本农田和耕地不少于壹拾八亿亩红线的警钟,将良田沃土、绿色田园留给子孙后代。
国家把实行严厉的土地政策上升到一个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来思考,来出台审慎的土地政策没有半点错。但问题是,这样不顾当下乡村基本现实、一刀切的做法就很值得商榷。如果我们把目前实行的严厉土地政策,与目前乡村凋敝的现实状况放在一起来审视的话,我们看到的,是严厉的土地政策与现实状况的如此不和谐。在我们看来,它甚至已经违背政策制定者的初衷,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政策的僵化和滞后。
比如当前,不少村庄已成“空心村”,好多房子都是铁将军把门,那些老宅是残败破落,有的早已倒塌;即便是村中建起不久的小洋楼,有的早已杂草丛生,荒草长得比人都还高,让人感觉一片凄凉。在当前广大的中国农村,这样的“空心村”已经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还有,与房子大量空置败落相伴相生的,是乡村满畈满岗满冲大量的良田被闲置、被撂荒,原来的良田沃土里是荒草丛生,有的是白色垃圾遍地,有的成了牛羊撒欢的乐园。我们作为一个曾今是乡下人的城里人,很想去买下家乡那些破败的老房子,让它能升起袅袅炊烟,甚至继而去经营那些被闲置、被撂荒的土地,但这目前只能是一种奢望。
在此,我想热切地呼吁,作为既往的对于乡村学子通过读书考学走出去的一项奖励政策——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而导致的不能在家乡建房、买房的现实尴尬,国家相关的政策部门需要回过头作必要的检视。这样的一项政策,对于一个本来就出身在下乡人的人是否合理、是否公平?这个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制定出的政策是否考虑得周全?是否有失偏颇?是否根本就无法预料到几十年后政策的后遗症给本来就应该享有这份权利的人所带来的尴尬呢?倘若承认这项政策有它的不合理性,当下是否应该做出与时俱进的调整呢?
如果不能在政策上做出重大的改变,能不能像当年照顾乡下学子给了我们一个商品粮户口让我们融入城市一样,再给我们一份特别的关爱,在政策上撕开一个小小的口子,让我们能有在自己出身的地方——自己的乡村买房或者建房,能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回到自己的家乡,回到自己的故园呢(如果真能够这样,也可算是国家在回应现实呼声对土地政策作出的一个小小试点,我以为,它是不会出天大的问题的;其实,我到现在还偏执地认为,这是应该还给我们的权利)?
其实,在学术界,更多的是在朝野上下,就当前农村土地政策一直的僵化、滞后就有很多不同的声音,“立此存照”: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说:土地产权的流动问题,一定要解决。很多农民工,他们宅基地是空在那的,这不是资源的浪费吗?如果能够流转,可以变现,能够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如今是宁可农村的一幢幢老房倒塌,却禁止城里人来买。可以说,农村土地和宅基地闲置,已经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让城里人去农村买房,除了能激活农村闲置资源之外,还能缓解城市拥挤不堪的局面。同时也让寂寞的乡村有了生气。城里的文化人能把文化知识,技术和高科技带到农村,这对农村建设产生引领和带动作用,从而促进乡村社会的大力发展。让城市人自由向农村流动,是盘活农村基础性资源的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国家不应是禁止,而应尽快出台政策,让城市人放心购买农村闲置土地和房屋。
——农村土地和宅基地要真正体现它的价值,必须要有完整的市场,有充分的需求或消费,也就是说城里人和乡下人有同等的买卖权利。如果买卖不是双向的,就一定会造成经济上的失衡。既然国家有政策允许农民进城买房,为什么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来买房呢?禁止城里人到乡村买房,不仅是对农民的不公平,对城里人来说,也是一种权益上的缺失。也正因这种“禁止”,使得乡村进一步败落和沦陷。
——其实钱是跟人走的。如果城里人的富人去乡村买房,就必须带钱去农村生活,拉动了农村消费。这难道不是城市给农村输血的好办法?可惜这种既能保护乡村古建筑,又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好办法,为何要禁止呢?而到农村买房的大多是为了养老,他们拿着丰厚的退休工资,到农村享受憩静的生活。
这些来自于不同渠道、不同层面的声音,从不同角度和侧面表达了他们对国家现行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看法和观点,并提出了他们的建议,也许有些有失偏颇,但也不乏诸多的真知灼见。
所以,我们国家土地政策的制定部门就不能漠视这些建议者一份忧国忧民的炽烈情怀,就更不能装聋作哑,麻木不仁。在此提醒,国家的土地政策若不能做到与时俱进的调整,就可能会在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的过程中,让本来就被边缘化的乡村失去城乡协调、平衡发展的一个又一个“风口”,让乡村更加落后,更加败落。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推进城镇化的工作是一项国家战略,为了更好地有序地加速推进此项工作,今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总结前几年推进城镇化工作上的得与失、功与过,适时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其中强调了一个最最关键的东西,即人的城镇化这个人本核心,即农村人口到城里落户,要享受到城市居民在就业、医疗、住房、社保、子女上学等等方面同等的待遇,即做到一视同仁,不能让进到城镇的农民感觉自己是个二等公民。
我充分相信,国家对广袤的乡村也同样会有与时俱进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只不过作为一个对乡村、对土地有一份炙热情感的我,很有些心急火燎、急不可耐,有一种憋着的话儿不快不快的冲动。但我也相信,这样一份情感是可以理解和包容的。
乡村的改革是一本大书,对于已经离开家乡、离开泥土几十年的我,真要为当下让人很有几分失望乡村提供什么好的建议,那是很有些勉为其难了,就更不敢奢谈什么锦囊妙计了。但这些都不能丝毫减少我对自己家乡的切切关注。
鄱阳湖西南边的西湖李家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典范,但在中国几千个自然村落里,它只能算是星星之火。要“它”燎原在广袤的中华大地上,必然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这几年来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