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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键-第1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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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周辰身上没多少钱了,这笔银子来的正好,省的他又要去物色些猎物来抢劫。

    将银子银票通通装进自己的钱袋中,接着揣进怀里,黑手老鬼的钱袋就被他随手扔掉了。

    然后他就开始回收武器,将那四把匕首从尸体的后颈一柄柄拔了出来。

    他用这些匕首暗算杀死了敌人,靠的是《阴阳祭宝诀》。

    周辰原本在西风客栈时,每天修炼冥想术的时间只有晚上,所以当时他预计,想要将灵魂境界恢复到灵阶,需要一年左右时间。

    但最近这段时间,他已经不用像当初在客栈里时小心翼翼,他已经恢复自由。

    他每天除了赶路,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烈阳神掌》的内功在帮助他贯通十二正经后,速成的特性就起不到作用了,他要打通奇经八脉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他只用了少许时间在练内功。

    真正花费他绝大部分时间的是冥想术。

    正因为如此,原本需要一年的时间大大缩短了。

    五天前,周辰的灵魂境界成功恢复到了灵阶。

    灵阶的灵魂境界,已经满足了他施展《阴阳祭宝诀》的部分威力。

    他花钱购买了四柄匕首,通过《阴阳祭宝诀》的特殊法门,在每一柄中打入了一丝魂力印记。

    然后周辰就得到了这一手底牌,黑手老鬼也栽倒在这一手之下,到最后都不明白自己如何死的。

    将四柄匕首重新插到腰带中,周辰又走向了那把被打飞的天石宝刀。

    重新将宝刀握到手中,周辰也没有还给那位少女的想法,这不是他贪图宝刀,而是他怕少女的承诺无法兑现。

    周辰出手帮助少女,索要的报酬是天石宝枪,在得到报酬前,他要把宝刀先扣在自己手中。到时候再一刀换一枪便是。

    甚至,周辰都可以不要宝枪,只要让他摸上一摸,就能够吸取到上面的能量了。

    周辰握着宝刀挥舞了几下,觉得非常趁手,略微满意地点了点头,同时也对一旁的少女说道:“小姐家住何处?我这就送你回去,而在那之前,这把宝刀就先给我用来防身,没有问题吧?”

    “周少侠,小女子出自沈家庄,家父在数日前偶得天石宝刀,引来强敌抢夺,后来家父将宝刀交与我手中,让我秘密送到金陵山庄大伯手中,没想到还是泄露了踪迹,被一路追杀至此。”

    少女先是将来历和被追杀的原因简短地说了出来,接着对周辰施了一礼道:“还望周少侠能护我到金陵山庄,那天石宝枪就在我大伯手中。”

    “金陵山庄?是在哪里?要走多少路程?”

    周辰听懂了少女的话,对方显然是要到金陵山庄去求救,好引得援手去沈家庄解救她父亲的困境。

    只是他毕竟对江湖之事知之甚少,所以并未听过金陵山庄。

    而见到周辰的这种反应,少女也是满脸的不可思议,道:“周少侠竟不知道金陵山庄吗?我大伯便是金陵山庄庄主,是全武林排在前三的用刀高手,名号霸刀。”

    “全武林排在前三?”

    周辰眉头一挑,心想这回要好好考虑了,究竟要不要带着眼前少女去金陵山庄。

    自己的武力还不够,面对霸刀这种人物,总归底气不足。(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 红马镇() 
“周少侠?”

    少女见周辰突然不说话,在那里沉思,就有些怕他不肯带自己去金陵山庄了,所以小心翼翼地试探。

    周辰看了她一眼,道:“小姐不用担心,就算只为了那天石宝枪,我也会护你去金陵山庄的。”

    他也是没办法,他若想得到天石宝枪,这一次的机会就不能错过了。

    “多谢少侠,小女子名为沈君怜,少侠可以直接称呼我名字的。”

    少女,也就是沈君怜,她知道要与周辰相处一段时间了,所以微红着脸,主动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那你也别叫我少侠了,听得我别扭,直接叫我周辰就好了。”

    周辰摆了摆手,望了望天色,道:“天黑之前,我们恐怕是走不出这树林了,得找个能躲雨的地方过一夜。”

    之前,周辰是因为突下大雨才停下赶路,然后沈君怜所坐的马车赶到,并被其所牵连。

    而在那劲装男子吕断风被杀死时,大雨就已经变小了,直到现在都只是下着小雨。

    周辰和沈君怜都被雨淋湿了,不过后者作为大家闺秀,穿的衣物里三层外三层,倒不可能会出现走光这种事情。

    先前周辰找到的那两棵大树中间,其实是个躲雨过夜的好地方,但那片地方发生了交战,还有死人倒在那里,显然不能再用了。

    主要是因为留在那里,会有再次遇敌的危险。

    周辰之前一掌打死了一名黑衣人,可另外三人并未当场死亡,他们最多受到重伤,性命应该是无碍的。

    他们很可能已经回去通风报信了,又或者隐藏在某处,总之周辰两人应该离这片区域远些。

    “周……周大哥,我想把吕师傅的遗体埋起来。”

    沈君怜见周辰与自己差不多同龄,也不知谁更年长,干脆就如此称呼周辰了。

    “好吧,我们先走过去。”

    周辰同意了。

    反正根本不远,他们之前没跑出多少路,就被黑手老鬼追上了。

    等回到原先的地方,正如周辰所料,只伤不死的三名黑衣人都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了那劲装男子和另外两个黑衣人的尸体。

    说要将人埋起来,沈君怜显然没有那个力气,周辰也见不得让如此漂亮的姑娘干粗活,所以就用手中宝刀挖了个坑,把劲装男子的尸体埋了进去。

    剩下的两个黑衣人,就没有这种待遇了,周辰才懒得帮他们入土为安。

    反而,他又做起了摸尸的勾当,只不过收获为零,两具尸体上连个钱袋都没有,周辰连一个铜子儿都捞不着。

    接着他又找到了先前被他丢掉的刀鞘,天石宝刀太碍眼了,就这么暴露在外只会惹来麻烦,还是重新入鞘让人看不出来才好。

    与此同时,沈君怜又重新钻回了她之前的马车中,很快她重新出来时,已经换了一身衣裙,手中也拿着一个包袱,应该是装着换下衣物。

    因为还在下小雨的关系,周辰看不出她只是换了外面一层,还是里面都换了。不过料想该是前者,否则她也太大胆了,就不怕被自己闯入看光了?

    但要是这样,她换衣服就没多大意义了,她里面的衣服还是湿的。

    想来是女子的想法有些不同,她刚才一身除了被淋湿,也已经显得脏乱,现在换了身,至少看起来干净。

    “走吧。”

    周辰见天色又暗了一些,知道得抓紧时间了,率先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沈君怜没有说话,就这么跟在了他身后。

    ……

    两天后,周辰与沈君怜来到了一个小镇上。

    小镇名叫红马镇,因为离小镇不远就有一个马场,而且出产红马,所以以此得名。

    两人想要到达目的地金陵山庄,需要向南方赶两个多月的路。而这里的两个多月,指的就是用马代步。若是真的凭人的脚力行走,就不是两个月的问题了。

    所以,买上两匹马,是两人最先要做的事情。

    他们倒不是刻意绕远路来买马,而是这个小镇正好在他们的路线上。自他们走出树林后,红马镇就是第一个出现的城镇。

    周辰没有急着先买马,而是要找一家客栈落脚。

    在遇到沈君怜之前,他就已经在野外过了两三天了,现在需要在客栈休息一晚,第二天去买些干粮补充些水,最后再买了马赶路。

    只是,等到他带着沈君怜进入了那名为福来客栈的大门后,才知道自己来错地方了。

    这客栈里的人居然出奇的多,大堂里能坐的地方统统被占,那些没有抢到座位的人就干脆坐在地上。

    他们个个都带着刀枪棍棒等兵器,有九成的人都是男子,只有极个别的女子混在其中,同样也是武者打扮拿着兵器,看着也不会比那些男人好惹。

    其中一个妇人更是满脸横肉,坐在那里,周围一圈的人都隐隐与她拉开着距离。

    这一群江湖中人,显然不是来照顾客栈生意的,反而像是在等着什么到来。

    在周辰推门而入后,这些人齐齐将目光投了过来,在看到来者是一名年纪不大的少年,和一名纱巾蒙面的少女后,都纷纷露出了不同的神色。

    有的人显得失望,要等的人还没出现,反而进来一对少男少女,自然引不起他们兴趣。

    还有的人则是饶有兴致,多半是看在那少女的身上。虽然少女蒙着脸,但光是这身段,和一对大眼,就能断定是个美人。

    有些人只是看看,而其中几个,则心中发痒,忍不住行动了。

    啪!

    一名皮肤黝黑的高大壮汉,一拍桌子站起身来,指着周辰叫道:“小子,你……”

    “抱歉了各位,我走错地方了。”

    壮汉才说了三个字,周辰直接打断了他,并自顾自说了一句后,就拉起沈君怜的手,要往门外退去。

    “大胆!给我留下!”

    壮汉被周辰这么无视,脸色立刻就红了,愤怒地咆哮一声,将桌上装筷子的竹筒一把抄起,朝着周辰丢了过去。

    嘭!

    周辰哪会被他砸中,直接就是一拳甩出,将竹筒打了回去。

    而竹筒中的数十根筷子也从中散落而出,落到了其他人的身上。(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 魁陵与子仲() 
“小畜牲,敢把筷子朝老子脸上打,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

    “你跟熊黑子对上我不管,现在把东西打到我身上,是不是该有什么说法?”

    “小子,交出你身后的女娃,本大爷饶你不敬之罪!”

    周辰只是随手一拳,把飞向自己的竹筒打回去,其中掉出的筷子散落在他人身上,一下子就把这些人给惹到了。

    在场的这群人,显然都不是白道上的,一个个都蛮横霸道,根本不讲什么道理。

    他们哪管周辰是不是故意的,只是见到这一对少男少女势单力薄,以为可以随意拿捏,便一个个叫嚣起来。

    而这些人多半都看上了蒙着面的沈君怜,一个个磨拳擦掌,面露淫光。甚至他们还互相警惕起来,似乎已经开始暗中较劲,人人都想争到第一口头汤。

    “哈哈哈,小子你可真不懂事,惹了老熊我一人也就罢了,居然还敢引起众怒,看来你不把身后那美人叫出来,让兄弟们泄泄火,是休想站着离开了。”

    熊黑子,也就是刚才把竹筒扔向周辰的那名壮汉,他幸灾乐祸地大笑起来,并分开众人,朝着周辰这边走来,显然是想好好教训周辰一番了。

    “哼!恕不奉陪!”

    周辰冷哼一声,一脚将客栈的大门踢开,拉起沈君怜就跑。

    “小子哪里跑!”

    当即,距离周辰最近的几人就追了出去。然而等他们刚刚追出门口,就齐齐停下了。

    周辰和沈君怜,也同样停在了客栈外,没有继续逃跑,因为他们面前出现了两个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两人都是在十七八岁左右的少年,穿着普通,身材中等。其中一人皮肤略黑,脸型粗旷。另一人则是较为白净,略显秀气,有些书卷气息。

    周辰见到两人就停下了逃跑,是因为他从两人的脚步中,看出了他们有不俗的功夫在身。而且那皮肤略黑的少年刚一接近,就用色眯眯地眼神盯在沈君怜身上。

    要是周辰不管不顾拉着沈君怜往前冲,恐怕是要遭到对方攻击的。

    不过这都算是周辰的猜测,他也无法肯定,于是他站定后,就对着前面两人道:“请两位让开路,我们要离开客栈。”

    周辰说了个“请”字,算是比较客气。

    但是,他在心底却是想到,自己还是实力不够,至少缺了一门轻功在身,否则他现在根本不用废话,直接瞅准了左右两边的空隙,就可以带着沈君怜离开了。

    哪像现在,还要先做一下试探,才能决定如何应对。搞不好最后还是要往侧面硬跑,但前后都有敌人被夹击的状态下,不会轻功的自己很难带着一人逃脱。

    “哈哈哈,子仲,你听到没有?这小子让我们把路让开呢。”

    “我听到了,魁陵,那我们到底让不让路呢?”

    “子仲,我觉得让路当然可以,不过得要这小子交出买路钱才行。”

    “说的对,魁陵,是这个道理,但我看他也不像有钱的样子。”

    “子仲,你的眼光一向很好,你说他没钱,那肯定是没钱了,那让他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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