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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挂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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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的牛奶配面包,为李斯特源源不断提供养分。

    他在马库斯的教导下,不断练习《基础斗气》,从六岁开始,他都在修炼这本秘籍。可惜收效甚微,斗气固然让他比平民更强大,但比起大地骑士,见习骑士显得十分弱小,马库斯一只手都能打败他。

    “神秘的气息,从未有过的体验,修行……不知道完成任务后,斗气的升华奖励,会带给我什么,莫非是让我成为大地骑士?”

    感受体内的斗气,李斯特勤奋练习。

    整整一个小时,才结束早课。

    “马库斯老师,喝点水,休息十分钟,我们就出发。”李斯特擦了擦额头的汗,早课还是很累人的。

    老管家卡特已经带着仆人,端来了补充营养的奶茶。

    四名扈从骑士都分得一杯加了肉末、牛奶、鸡蛋的奶茶,捧着奶茶美滋滋的小口小口品尝,一个小时的辛苦都忘记。

    马库斯和李斯特,则多了道甜品,起司饼干。

    等他们吃完,并换好衣服,贴身男仆托马斯已经牵来李斯特的马匹,一匹枣红色几乎没有杂毛的成年马。这是他十二岁时,珊瑚岛伯爵送给他的礼物,那时候还是个小马驹,现在已经长得格外神骏。

    哼哧。

    枣红马打了一个响鼻,然后亲昵的蹭蹭李斯特的手臂。

    “火龙,我的老伙计,待在城堡里憋坏了吧。”安慰自己的坐骑,李斯特一个利索的翻身,骑上去。

    身后马库斯和四名扈从骑士,各自骑上自己的马匹,马库斯的是一匹黄灰色的马,也挺神骏,是他自己坐骑。扈从骑士的马,都是普通的黄鬃马,属于李斯特的财产,只是分配给扈从骑士喂养。

    “老爷,万望一路平安。”卡特祝福道。

    “借你吉言。”李斯特清扬马鞭,火龙马长嘶一声,奔跑起来,“出发!”

    骑在最前头的李斯特,一身贵族才能穿得起的魔兽皮衣铠甲,轻便透气,而且比一般的盔甲防御更好。

    黑色的魔兽皮甲,腰间斜插一把单手剑,还有一顶黑色的魔兽皮盔,顶上插着雄雉的翎羽,格外神武。

    他的扈从骑士,除了自己的武器单手剑、单手盾之外,还要为李斯特抗一把大号的骑士枪,以及长剑、钉锤、连枷等备用武器,和中午的午餐与饮水。

    马库斯则除了他喜欢的短枪之外,还有一把弓箭,他是个神箭手。比起大地骑士的身份,神箭手的身份,更能显现出他的价值。这也是他雄心万丈,在大地骑士扎堆的珊瑚岛骑士团脱颖而出,希望能挣得勋爵骑士的底气。

    哒哒哒哒哒哒!

    马蹄踏在厚实的土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不多时已经来到小镇,李斯特要巡视自己的领地,小镇是首要。

第0005章 荆棘岭的魔兽() 
鲜花镇的地理位置,位于珊瑚岛的东北角,面积不算小。但是具体多大,李斯特很茫然,作为珊瑚岛偏远的小镇,只是简单地划分在荆棘岭东北边,具体范围,根本没有标注。

    也就是说,只要没有与荆棘岭西南边的乡镇撞车,李斯特可以随便划线鲜花镇有多大。

    就算是把荆棘岭全都囊括进来,大概也没人能责怪他——毕竟荆棘岭的从属,在珊瑚岛上,一样没有划分。

    珊瑚岛经过郁金香家族二十多年的开垦,其实真正开辟为农田,并定居有人口的地方,不足三分之二。

    剩下三分之一,都是蛮荒之地。

    荆棘岭就是这样的蛮荒之地,领主的骑士需要对外征战,这些蛮荒之地,需要靠农奴和平民开垦。

    荆棘岭极度土地贫瘠,也不平坦,开发价值不高。

    而且,面对魔兽,普通人只是一道美味的食物,即便是猎户,也不敢轻易试探魔兽的深浅。当然,有一些冒险分子,还是会去猎杀魔兽,每一只魔兽,身上的每一块肉、每一寸皮毛每一块肉,都可以换成金币。

    李斯特骑在火龙马上,对此次巡视,充满了热情。

    跑马圈地,是每个贵族天生的本能,鲜花镇有多大,就看他的马蹄能走到哪里。此时马蹄正走在小镇街道上,街道是土路,很脏,随处可见牲口和人的粪便——只有贵族才会修建厕所。

    “卫生,必须做出改变。”李斯特回头,与马库斯说道。

    马库斯不可置否,他不是政务官,对这些并不感兴趣。他火热的是贵族的权威,尤其是街道两旁,向李斯特不断行礼的农奴和平民。这些人,充满菜色的脸上,有着对贵族的艳羡与惧怕。

    身体都会瑟瑟发抖。

    跪下的是农奴,鞠躬的是自由民。

    农奴占据绝大多数,他们已经将自己卖给了贵族,是李斯特的私人财产,婚丧嫁娶,都由李斯特做主。哪怕是李斯特要行使初夜权,这些农奴也得乖乖遵守,并将自己的女儿、媳妇,洗干净送进城堡里。

    自由民很少,他们多是一些手工业者,如猎户、裁缝这种。

    小镇很小很破,没多少住户,即便所有的居民都已经来到街道两边行礼,依然没有丝毫热烈的气氛。

    放眼望去,李斯特觉得,小镇可能只有几百个人……还不如一所学校的学生多。

    低矮的泥土、茅草混很的房屋,绵延很大一片,镇子的面积,大多都是由这些破烂房子撑起,连两层的楼房都不多见,只有那么三两户。

    这一次,他真真切切感受到,平民生活的穷。

    心头感慨万千。

    更庆幸自己是一名贵族,可以住在城堡里,吃着精细小麦粉制作的白面包。

    火龙马很快就载着李斯特,将小镇唯一一条贯穿南北的街道走完,带着略微沉重的心情,沿马库斯规划好的安全路线,向荆棘岭方向前行。

    一路骑行,围绕在小镇外围的,是一片一片农田,农田里的庄稼大部分李斯特都叫不出名字。这些庄稼并没有喜人的感觉,都是病歪歪的,还有很多杂草跟着庄稼一起生长,显然没有任何科学管理。

    这个时代固然有龙与精灵这等不可思议生物,有斗气与魔法这等不可思议神力,但发展相对落后。

    工业革命是不可能了,可是引进部分科学发展方式,还是很有搞头的。

    李斯特对自己治理领地,带领鲜花镇发展,信心十足。

    ……

    行进没有一会,小镇已经远远看不见了,离开平坦的土地,进入有稀疏树林的丘陵地带,这里已经是荆棘岭的边缘。

    “男爵大人,荆棘岭边缘时常也会出现魔兽,希望您仅仅跟随我,不要冒进。”到了这里,马库斯开始带头领路,并交代四名扈从骑士,“保护好男爵大人,除非成为尸体,否则决不让魔兽前进一步,做得到吗!”

    “做得到!”卡尔等人,大声回应。

    他们来自于平民,在这里,平民是不用上战场的,只有贵族和骑士才用战争。但扈从骑士虽然身份是平民,却一样需要上战场——充当后勤兵的身份,获得更好的待遇,就有责任为贵族去死。

    为了规避魔兽,一行骑士只能在荆棘岭的边缘绕行。

    林木还算茂盛,偶尔可以看到野生动物,兔子、狐狸之类,荆棘岭边缘食物并不丰富,所以大行野兽很难见。

    “春夏秋季节,荆棘岭里的食物可以满足魔兽的需求,所以鲜花镇并不经常遇到魔兽。但是到了冬季,往往会有饥饿的魔兽,侵犯鲜花镇,每年都有几名倒霉蛋,被魔兽当成果腹的食物。”

    马库斯心情再差,做事依然一丝不苟,荆棘岭的信息,一一道来。

    “魔兽啊,不知道今天能不能遇到一只。”李斯特搜索过前身的记忆,见过几种魔兽,比起普通野兽,魔兽最大的不同就是具备魔力,可以释放一些威力巨大的魔法。

    郁金香堡里也饲养过一种小型魔兽——火兔。

    可以释放小火球的火兔,味道鲜美,皮毛鲜亮,贵族喜欢吃火兔肉,贵妇人们则喜欢火兔毛制作的皮衣。。。

    他还见过一种强大魔兽——巨蛮熊的皮毛,珊瑚岛伯爵最心爱的一把椅子,就铺着巨蛮熊的皮毛,狰狞的熊头被整个鞣制,散发出震慑人心的凶蛮气息。

    据说为了猎杀巨蛮熊,珊瑚岛骑士团,死了八名大地骑士。

    八名大地骑士,足以对骑士团伤筋动骨,即便是一场领地战斗,都不一定会阵亡如此多的大地骑士。

    更何况,还有更多的见习骑士阵亡。

    一路上李斯特不断地记录荆棘岭地形,包括什么地方适合建造防御工事,什么地方适合兴修水利,什么地方适合筑造堡垒,什么地方适合开辟农田。这都是一名有土地的封爵领主,需要尽的义务。

    “午餐时间到了吧,奥登,就在这里准备午餐。”

    “是,老爷!”奥登·鞋垫立刻下马,找一块平坦地方,铺上地毯,再把干粮一一摆放上面。

    简单的午餐,有面包、鱼子酱、水果沙拉和奶茶。

    还有特供李斯特的山羊肉干。

    本以为只是一次简单地午餐,马库斯在咽下一块面包后,脸色陡然变了:“男爵大人,有情况,是魔兽的气息!”

第0006章 大地骑士与风刃狼() 
作为大地骑士马库斯的斗气,对魔力、斗气之类同类事物,感知很敏锐。他既然说有魔兽,就肯定错不了。

    李斯特顿时紧张起来。

    四名扈从骑士慌忙收拾餐具,他们是普通人,连斗气都没有修炼成,对付魔兽,基本上属于找死。

    马库斯已经翻身上马:“不要忙着收拾餐具了,保护男爵大人上马,做好战斗准备!”

    扈从骑士又慌忙要来搀扶李斯特。

    但李斯特怎么说也是拥有初级斗气的见习骑士,比普通人强大很多,按捺住心中的紧张,他已经翻身上马。火龙马再神骏也是年轻没上过战场的马,一样紧张,李斯特不得不伸手顺着它的鬃毛,安抚它的紧张。

    哼哧!

    火龙马受到主人的鼓励,紧绷的身体有所放松。作为伯爵送给儿子的生日礼物,它的血统可不差,有着低级魔兽火烈马的血统,适应能力很强。

    几个呼吸之间。

    马库斯感应到的魔兽,已经从密林深处探出身体,是一匹硕大的灰狼,身上还有两道淡青色的花纹。

    “是风刃狼!低级魔兽!退后,我来对付它!”马库斯举起自己的短枪,说是短枪,其实是用于短兵战的骑士枪,比一个人还要长。

    说着。

    马库斯猛地爆发出大吼声:“喝哈!”

    中级斗气在他的口腔震荡共鸣,如同一枚炸弹爆炸,巨大的吼声震得周围树叶都簌簌作响。

    他希望能吓退风刃狼。

    风刃狼身体下沉,微微后退,看上去要退了,只是攻击的前奏。可是马库斯一夹马腹,就骑着自己的黄灰马,提枪上来强攻。

    风刃狼也随即跳跃,冲向马库斯,同时几道淡青色的风刃突兀出现在它的身前,旋转着切割向马库斯。

    骑士枪的枪尖颤抖,一股淡淡的乳白色光芒附着其上,快速击中风刃,将风刃一一打散。然后马库斯一个背后甩枪,骑士枪画出一道椭圆形轨迹,从另一边冲刺,准确命中跳跃的风刃狼。

    风刃狼危机时身子一扭,躲开骑士枪,却被枪上的乳白色光芒划出伤口,血流不止。

    落地就是几道风刃乱发。

    马库斯人马合一,间不容发躲过风刃,此时它与风刃狼的距离已经拉开,几次冲锋,想要近战。但风刃狼很聪明,总是拉开距离,在外围释放风刃消耗他——魔兽与普通野兽的另一点区别,就是智商。

    这样的消耗战,与魔力恢复速度超快的魔兽来说,根本无伤大雅。

    可骑士的斗气,根本不能持久。

    不过马库斯用实力证明自己,为什么有底气去战场立功,要挣得勋爵骑士的贵族荣誉。只见他挂上骑士枪,转身就把背后的弓箭抽出来,一上手就是两根箭矢齐发,灌注了斗气的箭矢,如流光电射。

    风刃狼眸子里闪过不屑的神采,它只是轻轻扭动腰肢,就能躲开箭矢的攻击范围。

    可下一刻,风刃狼就从不屑变成了惊惧。

    只见两道箭矢竟然在空中互相撞击一下,迅速改变方向,狠狠插在风刃狼的背上。

    “好高深的箭术,不愧是骑士团的神箭手!”观战的李斯特,着实惊叹,紧张的情绪已经褪去。

    有这样的大地骑士保护,他完全可以逍遥在一旁划水。。。

    领主就生活是好,能趟的局面,绝对不用费力气。生活上有仆人们伺候,战场上有骑士用命。

    说时迟那时快。

    眼见马库斯又抽出两支箭矢,背上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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