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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星物语-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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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阶武者下场,力量未发,光是威压气息,就震得全场头晕脑胀,王思平一出手,却不是针对在场任何人,而是抄起途中的一个石磨,直接便将磨盘击出,轰向不远处的一间竹楼。

    贯劲飞出的磨盘,轻易把竹楼打穿,气劲暴射,整栋竹楼都在这一砸下应声而摧,但在垮塌之前,一到人影从窗口纵身跃出,正是温去病。

    他躲在暗处狙击,连伤多名王家好手,虽然藏得很好,但连续出手数次,怎瞒得过冷眼旁观多时的王思平?恼恨他暗箭伤人,王思平一出手就先将他逼出。

    温去病从窗口跃出,没趁机逃远,却是落向混战中的长街,龙云儿见状,也顾不得身上伤痛,抢着过去接应,只是王思平也同时掠起,白衣飘扬,一掌就往温去病身上拍下。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这男人的危险性都是最高,必须先将他擒下,这是王思平的判断,这一掌虽然不是全力,却笼罩住那个男人四面八方,如同挂网,阻断退路,无处可逃。

    王家易学,掌中八卦.八面藏龙!

    温去病落入掌势笼罩中,手上也没有兵器,旁人没有在乎,龙云儿一颗心却提到了嗓子眼,唯一的念头就是想救下他,但那个王思平好像很厉害,远高过中阶的厉害,自己有什么资格和人家动手了?

    那些拳招什么的,对付中阶武者都相形见绌,有什么资格来对付更厉害的人物?而最后可能派上用场的,似乎就只有那一式温去病谆谆告诫过,不得轻用的战技。

    没有过多考虑,龙云儿猛吸一口气,搬运内息,催发内劲,一拳就朝王思平的后心打去,想迫他收手,由于不愿意真的伤人,还先喊了一声:“我打你背后了!”

    不过,这声才刚出口,龙云儿就知道自己做了蠢事,这套战技一发劲,就连结体内腑脏经络,似乎每一个窍穴都被榨取出力量来,完全是一发难收的路子,必须要全神全力去驾驭,自己一开口泄气,力量立刻出现不稳的征兆,当下只能硬着头皮,屏开所有杂念,也不管伤不伤到人,一拳轰出去!

    王思平出掌擒人,一早察觉有人从背后来攻,全然不当回事,倒是那农妇还喊了一声,行径光明磊落,大为出他意外,令他生出好感,有了放生的想法。

    然而,就在那一拳轰向背心的瞬间,他忽然有了警兆,心中大惑不解,对方只有初阶,就算再怎么天生神力,能力战中阶,也不可能威胁得到自己,但这丝警兆来得是那么强烈,他不得不弃下温去病,回身先接下那一拳。

    彻掌回身,白衣青年袖袍翻扬,六笅卦象展动,掌中八卦再现玄招,六笅连贯,阳火之气充盈天地,化为刚猛正气的一掌。

    乾为天!

    掌中八卦六十四式里,最为阳刚正道的一掌,如乾阳烈日,当头盖下,龙云儿的一拳,还在中途便溃不成军。

    拳势受阻,龙云儿胸口气闷,说不出的难受,她隐约觉得,自己不是无还手之力,虽然这阳气炽烈的一掌,真的很厉害,但自己血脉深处,正在怒吼,仿佛有着满满的不甘愿,想从血脉深处爆发出来,只是因为自己拙劣的运劲,把这本应一发不回的刚拳,弄得支离破碎,发挥不出应有的百分之一威力……

    (我……还真不是那块料……唉,本来我应该可以做得更好的,如果有下次机会的话……)这个念头在脑中闪过,龙云儿本做好准备,要远远被轰飞出去,忽然,身后传来一股力量,一只手扶在后心,那感觉很熟悉,自己仿佛看到温去病的嘲讽冷笑。

    不过……龙云儿并无法看到,一丝遗憾与不舍,正从温去病的眼中闪逝,几乎也在同一瞬间,他右手运指如飞,在龙云儿后心、肩头,连拍带戳十多记,迅捷而复杂的手法,像是在弹奏一曲飞快旋律的乐章。

    随着乐章演奏,龙云儿身上的气息瞬间狂暴化,受到压制的一拳,冲破层层阻碍,暴冲而出,在这一拳打出的瞬间,龙云儿血脉贯通,只觉得说不出的昂扬畅快。

    在王思平眼中,情况就不同了,已入高阶的他,不只看见拳势,更清楚看见这一拳的发劲点,从腰、肩、肘、腕、指,每一处关节都生成推进气旋,旋气发劲,让这一拳不是挥击,超越撞击,完完全全是射击出来,摧毁一切阻碍事物,直到无可阻挡的尽头!

    如此霸绝、一往无前的拳头,曾存在于碎星的传说中……

    “且住!妳这是毁天……”

    话声未完,这一击打穿了势道已老的八卦掌,如同洪水奔流的大力,被强行集中在一点,将心绪大乱的王思平击飞出去。

    “走!”

    温去病似乎早知道会是这结果,一把拉住几乎晕去的龙云儿,翻手一枪,把一名碎星团员射落下马,拉着龙云儿上马,绝尘而去。

    在场的王家人,看到自家公子被离奇打飞出去,全都惊呆了,那一拳他们没有直接感受,不明白其中的厉害,但王思平叫出的那两个字,却让他们有了一些联想,想到了一个已不存在的绝学。

    极霸战道.毁天霹雳!

    百族大战期间,天府王家的骄傲种子,将玄武气甲练至十八重天,更悟通易学三经,将苍天大法练至第九层,曾被誉为“天阶以下横练无匹”的王无忌,与“第一武神”山陆陵决战赤水河畔,就是被这霸道无双的霹雳绝响,一拳爆头!

    那一战之后,王家的老太爷下了秘令:凡天府王氏子孙,永不与练有毁天霹雳之人敌对!

    随着碎星团崩灭,这本成了一句空言,而今……

    毁天再现,霹雳重震!

篇末小剧场() 
作者语:

    今天收到了许多书友的生日祝语,有来自Q群的,也有来自贴吧和17k评论区的。非常感谢大家的关心。

    希望碎星能够让大家满意,也希望大家常常在17k发表些对故事的想法,说一说喜欢或讨厌哪些地方,这对我帮助很大。

    接下来呢,为了表以谢意,正逢这一章也是第一卷卷末,就贴出一小段碎星的人物设定吧。

    温去病:

    二十二岁,黑发黑瞳,一米七三,常穿长袍拿折扇,配戴一堆宝石、金银,帝

    国南方最新掘起的奴隶商人,极度任性,喜爱豪奢,生性疏懒兼体弱,能被人

    抬就绝不自己走。

    使用的兵器不定,改造自身肉体为兵,主力是各类枪械,后期使用自造的名枪

    「忧患」。

    龙云儿:

    十九岁,绿发蓝瞳,D罩杯,一米六九,温婉端庄,知书达礼的世家小姐,因

    婚嫁的阴谋被卖为奴,受温去病解救后,追随在侧,形象从罗裙短袄变成秘书

    套装。

    血脉觉醒:冥界尸龙。

    主修功法:九阴玉简。

    使用兵器:由神器「万古」、「江山」钟所改造而成的护腕拳套。

    龙灵儿:

    十六岁,绿发蓝瞳,C罩杯,一米五六,冲动娇蛮,正义感强烈的少女,讨厌

    扭捏,出身名门,但从小在外习艺,知道二姐的不幸遭遇后,深恨家族不公,

    急切想要主持正义。

    血脉觉醒:太阳龙。

    主修功法:九阳金章。

    使用兵器:爪类,最终使用温去病改造的神器「破龙爪」。

    葆丽妲:

    二十一岁,红发紫瞳,D罩杯,一米六七,冶艳魅丽,极度任性、我行我素的

    黑暗巫女,擅长使毒放蛊,大大有名的吸血鬼,执掌碎星团一支分队,曾经一

    次毒毙满城人命,震动全国。

    血脉觉醒:吸血鬼。

    使用兵器:乙太尸蛊(肉眼几不可见的细小物质,介乎生命与非生命体之间,

    能瞬间聚合,组出巨物,也能植入骨骸、僵尸之中,藉此操控。)

    山陆陵:

    年纪不详,黑发黑瞳,两米三,天下无双的巨汉,纵横沙场,纵跳如飞,力大

    无穷,所向披靡,雄吼震千军,但私下喜欢花草,性情温和,领导碎星团第一

    分队,无人能挡的冲锋箭头。

    血脉觉醒:??

    使用兵器:万古江山钟。

    韦士笔:

    二十五岁,紫发黑瞳,一米七五,俊美无双,绰号「百难臆度」,有着贵族气

    质的军师,性格开朗,擅长雄辩,嘴抱一开,滔滔言浪,身边总是群花围绕。

    血脉觉醒:青眼白狼(?)

    使用兵器:点忏天笔

    篇末小剧场

    身为温家的三代老人,温在乎的身体还硬朗,武术底子还很牢靠,但心却很老、很疲惫了。

    看过那个百族乱世,看尽太多资质优异的天才丧命,看遍老字号温家的起落,原就没有什么雄心的他,一切壮志早化灰烬,孤零零看守着已被人遗忘的温家老宅,以为人生会就这么结束。

    不过,命运总是爱嘲弄人,本以为如此的事,还是在那个夜晚出现意外,失踪多年的孙少爷,忽然回到了老宅,说要继承家业,要将一切改变过来。

    老人确实是高兴的,这份欣喜,不是因为看出了这位孙少爷的才干,只是单纯为了有温家人回来而喜悦,是一种纯粹的亲情。

    只要这世上,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悼念破败的温家……那就好,孙少爷肯回来……就好,其余的,都已不重要,孙少爷既然有心要干,就豁出温家的这点老底,抵押祖宅与土地,随他去干吧。

    不过,一段时间以后,老人开始懊恼自己的这个决定。

    经历过战乱年代,见过了不少人,老人就从没见过似自家孙少爷一样奇怪的,他……身体很弱,弱到了极点,但精神早已远远凌驾肉体之上,从回归的那天起,永远有忙不完的事,也永远有出不完的点子。

    要说创意,去病少爷绝对有,可他的那些做法,让人非常皱眉头,他所设想的振衰起敝,不是作回温家的本业,继续酿造酱油与酱料,而是直接干起了高风险的走私买卖。

    “马无野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在叔,我们想迅速发家,就一定要从偏门捞起!”

    温去病道:“过程道路有些曲折,但我们一定能达到目的,跟着我走吧!”

    去病少爷的自信与热情,显而易见,不过他所选择的道路,却让老人着实皱眉。

    “少爷,时代不同啦,战争已经结束,而今,新帝国初建,朗朗乾坤,政治清明,对那些旁门左道的营生,势必加以管制,那些根深蒂固的黑帮、走私商,都在谋求转型,你这时才跳下去,会否……”

    “会否什么?别啰嗦,跟着我走吧。”

    温去病戴着海外输入的新潮墨镜,自信的笑容中带着一股锐气,“朗朗乾坤吗?在哪里?我还真是没看见!”

    “……这是因为你那眼镜……”

    温在乎没能说下去,因为孙少爷并不想听,他觉得这年轻人与时下大多的同年一样,短视近利,只想着快速捞钱到手,却不在乎风险与成功可能性,好高鹜远,温家交到这种人手上,估计撑不了几年了。

    但没想到,这个纨裤子弟败光家业的速度,比预期更快,拿到祖宅抵押贷款的当晚,他就跑去力夏达港最大的花街,在里头最红火的妓馆里,包下整间妓馆,连摆三天宴席。

    美酒佳肴、轻歌妙舞,灯火辉映间,说不尽的冶艳风情,杯是黄金,杯中是陈年佳酿,席间弥漫着酒香、脂粉香,目中所见,无一不是豪奢排场,温家上两代主人从没有过这样的大手笔,他却一下干了。

    “在叔,一本正经作不了大生意!”

    一众美貌歌女簇拥中,他衣衫不整,左搂右抱,拿着酒杯,醉态可掬地大笑大叫,“喝吧!跳吧!开心完了,生意才谈得成啊!”

    老人不是没见过生意应酬,确实也有些商号,货物质量不怎么样,全靠枱面下的招待、暗盘交易来做成生意,这不是正道,但……现在享用宴会与女人的,就只有他一个,根本没有其他客人,这不是做生意,是拿这藉口来享受而已……

    最终,失望的老人拂袖而去,慨叹着温家的明日,如风中残烛,踏出大门时,泪水模糊了老眼,也因此,他并没有看清进进出出宴会场中的,除了仆从、歌女、老鸨,还有些什么人?有多少的外人?

    那场宴会开了三天,几乎醉死在妓馆中的温去病,在花光身上最后一分钱以后,被妓馆扔到街上,给好心人送回来。

    那天,整个城市都知道,温家出了一个超败家、超纨裤的傻瓜家主,羡慕与嘲讽、耻笑,如雨倾来,但没什么人晓得,温家的白痴少爷被捡回家去,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不停的咳嗽与吐血。

    温在乎错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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