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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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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无结果。想来阁下定是世外高人,不染红尘,若有打扰之外,尚希原谅!”

两人见信上果然没有提起他们,也就放心,直到这时,我才注意红绫已退出了几步,手抚鹰身,神情不愉。我一看到情形,便已明白:“放鹰回他主人那里去一次,若它恋著你,自会飞回来。”

红绫深吸了一口气,咕咕哝哝,不知对那鹰说了些什么。当下,戈壁沙漠告辞离去,临走千叮万嘱,一有消息,立刻相告。

#奇#我把信卷好,塞进了鹰脚上的金环之中,不使脱落。然后假设鹰听得懂我的话,托它带信给它主人。

#书#红绫在一旁默然,显是不舍得和鹰分开,可是听我说到一半,她就笑了起来:“爸,这鹰主人若是阿拉伯人,收到了你的信之后,定像看天书一般!”

我笑道:“鹰听得懂我的话,鹰主人也就会看得懂我的信!”

红绫拍著鹰头:“你可得回来!”

她神情依依不舍,但还是随我出了屋子。红绫把鹰托在手上,向上一送,那鹰双翅扑扬,转眼之间,已从身边旋上空。去势快绝,不到片刻,已成了一个黑点。

红绫一直抬著头,她实在已没有可能再看到那鹰了,我要她进屋去,她却道:“我再看一会,爸,我心中不舍得,不会强装欢喜,你别生气!”

我感动之极,紧握住了好粗糙的手,拍著她的手背,说不出话来。

一直等到白素说了经过,白素大是感叹:“我们女儿,虽说懂得很多,但是`有你的总是有你的'、`不该是你有的,再强求也没有用'这种道理,她就不懂。”

白素的话才一住口,红绫便反驳:“谁说我不懂,我懂,那鹰该回来,就会回来;不回来,天涯海角去找它,也没有用!”

我拍手笑:“还真是憧,不含糊!”

红绫受了称赞,很是高兴,跳跳蹦蹦,回到了屋子之中,事情好像就此过去了。

当晚,我和白素提起了戈壁沙漠不敢向天工大王挑战的事,表示我的意见:“那书桌的密锁,绝无打开的可能,他们两人用它作难题去挑战,实在是极佳的机会,可惜他们不敢。”

白素听了,好一会不出声:“或许他们更瞭解那天工大王的本领!”

我感叹:“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竟然有这样的异人在,我们以前,竟一无所知,也可算孤陋寡闻了!”

白素笑:“真不知足,单是地球上的事,已没有人可以什么都知道,何况地球只不过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不知有多少事,是我们不知道的!”

我仍在感叹:“不但不知道,料连想像也无法想像。眼前的事,小仙究竟有什么大秘密,我就想不出来!”

白素伸手在我的额角上轻敲了几下,柔声道:“那就别想它!”

第二天,戈壁沙漠紧张地打电话来问:“有回音了没有?”

我本想和他们开个玩笑,但是一转念间,想到他们把这事看得十分严重,朋友之间开玩笑,也应该有个分寸,不能过分,所以我只是老实回答:“没有,那天工大工住什么所在,难道那么快就有回音?”

两人叹息:“根本没有人知道他住在何处,近几十年,也没有人见过他!”

我道:“这就无稽得很了,怎知道这个人是不是还活著?可能早已死了!”

两人道:“每年,他总会透露一些讯息给天工一级、二级、三级。”

我好奇心大炽:“用什么方法?”

两人迟疑了一下,才道:“去年,12个天工一级的艺匠各人都收到了一份图样,制造一个精巧之极的部件,单是那一个部件,谁也猜不到有什么用,等到好不容易造好了,12个人集齐,把12个部件嵌好,仍然不知那是什么,可是一接通电源,那东西就发出了三下哈哈大笑声来。”

我不禁好笑:“这又有何难?”

两人道:“这自然不难,难的是,在大笑三声之后,整个物件,在三秒钟之内,自动解体,每个部件,均由300个零件组成,我们数了一数,一共是3600个零件,再也没有一个是联在一起的,我们12个人自认都做不到这点,那自然是天工大王所为了!”

我闷哼:“这种恶作剧很难安排?”

戈壁沙漠尖叫:“很难,简直难到了极点,难到了不可思议!不知要经过多少精确的计算,一点也不能出错,才可以有那样的效果,他用这个作为对我们的考验,我们合格了,因为我们在制造过程中,也没有丝毫错误,可是他却是总设计师,是天工大王!”

我在两人的语音之中,听到了由衷的佩服,这使我更想认识这个异人。

两人又道:“所以我们不敢轻易出难题给他!”

我叹了声:“其实,你们也大执著了,既然在技艺上,他有通天彻地之能,你们的挑战就算失败了,至多拜他为师,也可以学点本领!”

两人沉默了半晌,一个才道:“卫斯理,你不明白,我们的技艺虽不如他,但是相差也不至于如师徒!”

我道:“那难说得很,一线差,到不了那个程度,就可以拜人为师!”

另一个的声音苦涩:“还有一个极重要的原因,是早十几年,曾有三个天工一级向他挑战,结果失败,那三人奉命到他指定的地方去见他,却一去不回,再也没有在人间出现!”

我听了之后,先是一怔,接著“呵呵”大笑“你们没有看过金庸的小说,所以才会只向坏的一面去想!”

两人确然给我说中了,所以反问:“此话怎讲?”

我一面笑,一面道:“在《侠客行》这部小说中,武林高手,每年被使客岛派人请走,一去不回。江湖上都以为是遭到了杀害,但事实却是,一众武林高手到了岛上,都被一部绝世的武功秘芨迷住了!”

两人不笨,一点就明:“你的意思是,那三个天工一级,见了天工大王之后沉迷在他所传授的绝世技艺之中,所以一直没有再出现!”

我道:“我只是指出,有这个可能!”

两人又沉吟片刻,才道:“我们还是不敢试,因为我们现在,除了不是天工大王之外,什么都有,一试之下,可能失去一切!”

我冷冷地道:“悉听尊便!”

在这个问题上,我有点私心,我想由他们出面,请那天工大王出来,若是能打开那书桌的密锁,当然可以满足我的好奇心了。不料他们把事情看得如此严重,现在只好看飞鹰传书的效果如何了。

过了一天,红绫不著急,戈壁沙漠却又打电话来问消息。再过一天,他们竟然几乎每隔一小时,就来问一次,有一次我出去了几小时,他们电话再来的时候,竟然紧张得声音发颤!

于是,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你们如此紧张,我看在家里也必然坐立不安,不如带部空中侦察仪,到我家门口来扎营,那么,那鹰一回来,你们就可率先知道!

两人听了,居然大喜:“因所愿也,不敢请耳,怕给你赶走!”

我怔了一怔,他们已把电话挂上,大约一小时之后,一辆小卡车驶到我家门口,我看到小卡车的车顶之上,竟装有碟形天线,便知道戈壁沙漠真的带著仪器赶到了。

我走到门外,两人请我上车去参观,车上除了可供两个人坐卧的空间之外,全是密密麻麻的仪器,单是荧光屏就有七八幅之多。

两人十分自豪:“这套空中侦察设备,虽然不至于连一只蚊子飞过,便能辨出它的雌雄,但是一只蚊子,就绝走不了,电脑会在三分之一秒之内,自动读出飞行物是什么种类。”

我叹为观止:“那鹰,”

两人立刻接口:“高度500公尺,范围半径5000公尺,只要它进入这个范围,我们立刻可以知道,我们两人会全天候留守监视!”

我驻然失笑:“一有消息,就通知我!”

等白素和红绫回来,我对她们说起这情形,她们也大有兴趣。红绫更加好奇,上了那小卡车很久,我看到戈壁沙漠,鞠躬如也,送她下车,神情崇敬莫名。等她进了屋子,我问了一下,她轻轻描淡写地道:“他们的装备,略有不是之外,我提了一些改进的方法,他们很是高兴。”

我知道红绫在经过了她妈妈的妈妈的“教育”之后,各方面的知识已丰富,已到了地球上无人能及的地步。好的改进提议,自然使戈壁沙漠得益不少。这一点,自两人崇敬的神情上,可以看得出来。

一连三天,仍然没有讯息,这三天之中,我另外有一些不相干的事,常不在住所,每次回来,总看到戈壁沙漠失望的神情。

【五、求救信】那一天,我抵达家门口,正是黄昏之初,天际已有几抹红霞,晚秋时分,天高云淡,气候和景色都很是宜人,我看到戈壁在绕著车子踱步,一见了我,就道:“关老头下午来找过你,见不著你,很是失望!”

我没好气:“见到了我也没有用,我又不是天工大王,我打不开那密锁!”

戈壁神情默然,红绫这时,由屋中跳了出来,就在这时候,卡车的车号,突然惊天动地响了起来。

四周围本来极静,突如其来的车号声,把人吓了一大跳,戈壁都直跳了起来,嘶叫道:“来了!”

而不可思议的是,沙漠也自车中跳了出来,也叫道:“来了!”

两人都在车外,谁在车中响号呢?

当然,很快地我就知道,他们把雷达探测系和响号装置联接,在探测的范围之内,一有目标出现,车号就自动响起。

我知道了这一点之后,我和戈壁沙漠,有如下的对话:

我有点责怪之意:“你们也太任意了,这里上空,飞过的雀鸟很多,也有野生的鹰隼,要是一有大一点的鸟只飞过,车号就大鸣,这还像话吗?”

两在翻著眼,反问:“这几天,你们可有听到车号?”

我道:“那是你们运气好,这几天天上很平静!”

我有点迷惑:“那为什么,”

两人神情得意非凡:“黄金!我们的探测系统只对黄金起作用,天上的雀鸟再多,脚上戴著金环的,却是独一无二!”

事情一揭开,自然再简单不过,我很佩服他们心思之精妙。

这都是以后的事,却说当时,随著两人大叫“来了”之声,红绫也叫了起来:“看!”

她伸手向上指,我极目而望,看到了在夕阳的余晖之中,有金光一闪。

那金光才一入目之际,真是比针尖还要细,可是眨眼之间,势若闪电,陡然已下沉了许多,同时也看到,有一点黑影,随著金光在下堕。

是那鹰回来了,毫无疑问是。那鹰的来势,快得难以想像,约在一呼一吸之间,已经清楚可以看到它是束紧了双翼,向下疾俯冲下来的!

等到它来到离地只有几十公尺时,势子竟然不减,那倒叫旁观的人,都吓了一大跳,因为以这样的速度冲下来,撞在地上,非粉身碎骨不可!

戈壁沙漠和红绫,都发出了惊呼声,就在惊呼声中,那鹰已直冲了下来,连我心中都打了一个突,可也就在它将要撞到地上之际,双翅陡然张开,扫向地面,就看这一扫之势,带起了一股劲风,它的身子已腾空而起,竟然稳稳当当,落到了红绫的肩上!

这一切,都在不到一秒钟时间内完成,看到了这样的动作,才知道什么叫作矫健,当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之至!

戈壁沙漠忍不住喝采,红绫在鹰一到了肩头之后,就伸手轻按了它的身子,那鹰左右顾盼了一下,目光竟然停在我的身上 同时,向我举起了一足来。我立即看到,它足上的金环下,塞有布卷。

天工大王的回信来了!

这实在是令人振奋的事,我立时伸手过去,可是戈壁沙漠却比我快了一步。但是他们手伸得快,缩得也快,那鹰竟不让他们来取,利爪过处,向两人手背抓来,若不是两人缩得快,只怕就要鲜血淋漓!

刹那之间,两人的神情,自然难看之极,我为了避免他们尴尬,急伸手,把那布条自鹰足的金环之下,抽了出来,说那是“布条”,并不恰当,那应该是布块,如手帕大的,可是却被摺成了布条,取出之后,首先看到五字:“卫斯理亲启。”

我把布条向戈壁沙漠扬了一扬,既有“亲启”二字,那鹰不肯让他们去取,也很合情理。两人闷哼了一声:“真尽责!”

而我在这时,已是满腹疑窦了。其一,用布来写信,那大特别了,而且,我发现那布的颜色,灰不灰,白不白,很是残旧。边缘毛糙,不是剪,而是撕开来的,看来竟像是一件旧衣服中的一幅,以“天工大王”的气势地位,怎么会用这样的材料来写信?

而且,那五个字,字迹倒是苍劲有力,可是笔画断续,时深时淡,颜色不一,我倒可以看出,那是用烧焦了的炭写出来的。

用烧焦的树枝在旧布上写信,这难道是天工大王的一贯作风?

我先不将布条打开,只是充满疑惑地向戈壁沙漠望了一眼。

两人的观察力很强,自然也看出了蹊跷,他们摇了摇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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