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睡至半酣,被人推醒是一件相当恼火的事情!
尤其是对那种熬了两天两夜没合眼的人!
特别是当你懵懂的睁开眼睛,看见一个狼头以及咧开的狼嘴凑在自己眼前的时候!
当逸风被一连串的摇晃给弄醒的时候,
就遇见了这样的一种情形。
看时分,应该是还是上午,柔和的光线透过窗棂照在凯尔斯那一张纤毫毕现的狼脸。他的眼珠子因兴奋而通红,双手紧紧的把住逸风的臂膀,嘴里连珠炮般的追问。
“你究竟是怎样做到的?”
此时此景,很像那种欲求不满的怪蜀黍奸笑着逼近一只纯洁的小萝莉。
逸风下意识的抱紧了被子,蜷缩在床的一个角落。
“你想干嘛?哥可不好这一口!”
凯尔斯完全没有意识到逸风的这种窘状,他着急的搓动着爪子,又问了一遍。
“了不起!数百大破数万兽人,还是全歼的那种!了不起,快告诉我,你究竟是这样做到的?”
窗外人声鼎沸,似乎整个土伦哨所都充满了欢声笑语。
逸风突然明白了,一定是凯旋而归的军队,以及带回的俘虏和战利品,让凯尔斯确认了战果。这位性急的将军就迫不及待想询问战斗的过程。
“不是告诉过你了吗?你又不信。难道你不知道,打搅人睡觉是一件很失礼的事情吗?”
显然逸风不了解一位南征北战的将军对于研究一个经典战例的渴望。他决定摆凯尔斯一个后脑勺,重新裹了裹被子,背对着凯尔斯。
“不好意思!失礼了,我实在是太兴奋了。忍不住了!这是前所未有的战例啊!太不可思议了!您休息,等您醒了我们再探讨!”
凯尔斯讪讪的缩了爪子,见逸风无动于衷,也意识到自己的唐突,不好意思的退了出去。
。
是的!
完全不可思议!
在这一个剑气和魔法纵横的冷兵器时代,虽然不乏各种以少胜多的战役!
但从来没有一个战例会是这样的不可思议!
这种匪夷所思,不仅表现在双方的兵力悬殊到100:1的地步,也不仅表现在双方战斗力的悬殊。一方是骁勇善战的兽人,一方是仓促集结的近乎民夫的队伍。
而是体现在全歼两个字眼之上。
以少胜多击溃一只军队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在这个时代,一支军队损失超过3成就意味着这支军队彻底失去了战斗力;四成就意味着这支军队被彻底的击溃了;而全歼意味这什么,即九成以上的部队被消灭或者俘虏!
说句不好听的话,如果没有特定的条件,逸风这百来号人光抓俘虏人手都不够,更何况是全歼呢!
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场在特殊条件下,特殊的人采取的特殊的战术,从而获得特殊的战果。它是不可复制的,也是无法超越的!
事实上,在接到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不光是凯尔斯觉得不可思议,甚至随着胜利的消息飞速传播开来,几乎每一个人都认为这简直就是谎报军情!
“荒谬!这简直是荒谬!数百人全歼数万兽人大军,还生俘对方统帅!?”
在前方战线一处大帐里,大王子亚当在接到这个战报的瞬间,就忍不住发出这样的咆哮。
“当我们都是傻子?谎报军情也不是这个谎报法啊!还全歼,谁信啊!”
他来回不停的在帐中走动,不住的冷哼。
这实在是不能怪大王子的不信,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特别是在生俘兽人统帅这一项上。这些年以来,与兽人交战不下于几十次,但是能生俘兽人的例子很少。兽人英勇,他们往往战斗在最后一刻,宁愿战死也不愿受被俘虏的屈辱,这是整个大陆众所周知的事情。
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是上万人的战役,生俘兽人的几率很少,哪怕是有,数量不过几十,级别最高不过中队长百夫长级别,哪里像这封战报如此夸张,还生俘千人,连统帅也不放过?
“王子殿下,这封战报恐怕是真的!”
帐幔之后,一位全身藏于一袭灰袍,仅露一双闪眼睛的中年人挥一挥手,示意传讯的兵士退下,信手捡起军报看了看,轻声的开口道。
“帕克森导师,您是亚特兰有名的智者,您不会认为这是真的吧?”
听闻灰袍人如此的回答,亚当有些哑然。
“为什么不会是真的?王子殿下,您是亚特兰帝国的第一继承人,要时刻保持镇定啊!”
帕克森轻笑一声,掀开帽兜,露出一张沧桑的脸以及一双似乎能看清世间百态的睿智的眼睛。
“是我失态了!感谢您的提醒,帕克森导师!还请您解释一下亚当的疑惑。”
亚当王子平息了胸膛的起伏,郑重的施了一礼。
帕克森掸了掸手中的军报,示意亚当坐下。
“王子殿下是太过于忧心的缘故。您看!第一,这封军报若是其他将军所发,可能会是虚报!但是,您别忘记了,伊拉贝拉公主殿下也亲临战场,她虚报战功有什么好处呢?第二,这封战报传到您这里的时候,必然也必然先到国王陛下的手中,先不说什么人有胆子蒙骗陛下,就看这么长时间,陛下没有反应就知道这必然是真的。肯定是经过陛下核实过的,不然陛下肯定会大怒!说不准儿,陛下马上就会召集您议会!”
帕克森话音刚落,就有传令官在门外请见。
“陛下有令,请王子殿下中军大帐议事!”
亚当王子心悦诚服,顺手取了一把金币塞入传令官手中,附耳问道。
“请问,父王相召,是出了什么事?”
那传令官机警的四处扫视了一眼,不着痕迹的将金币塞入袖中,压低了声音。
“听说,是土伦大捷!面前的兽人退兵了。国王陛下很是高兴,下令回师,打算亲自去迎接伊拉贝拉公主殿下!”
“多谢!”
亚当道了一声谢,待传令官走后,一双剑眉皱了起来,轻叹一声。
“看样子,我们忽略了一个对手啊!伊拉贝拉本身就很受父王宠爱,又立此大功。而本王子在这次大战之中,有没有出色的表现。”
帕克森也慎重的点了点头,再次嘱咐道。
“王子殿下,越是这个时候,您就越是要对伊拉贝拉示好。上次,公主殿下出走遇袭,谣言可是对您不利啊!”
亚当脸色铁青,咬了咬牙。
“不错,听说这次大功,是伊拉贝拉招募了一位奇人!对于这样的人才,本王子一向是很倾慕的!”
想到这里,他大喝一声。
“来人,请哈里斯将军过来,告诉他,让他亲自去土伦一趟!”
。。
随着兽人的退兵,国王陛下宣布了胜利回师,几乎在同一时间,四方云动,各方势力不约而同的派遣了心腹之人飞奔土伦。而逸风经此一役,名扬天下,正式踏入世人的眼睛。
当然我们此刻的逸风并不知情,他正抱着枕头大睡,姿态及其的不雅,嘴角亮晶晶的似乎是梦见了什么,哈喇子都快滴落下来。
但显然今天不是一个睡觉的好日子。
又是一阵剧烈的摇晃。
“还让不让人睡了啊!”
逸风满是不满的嘟囔,睁开了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伊拉贝拉一只洁白的小手,使劲的在自己眼前摇摆。
“别睡了!快点起来,穿好衣服!随我去迎接琳达女大公!”
伊拉贝拉小脸有些发红,胸膛起伏,喘息的厉害,显然是小跑过来的。
“不去!什么老公老婆的。哥要睡觉!”
逸风将头深深的埋在被子里。
“是平安女大公琳达耶!她是亚特兰的玫瑰,你确定不去?”
伊拉贝拉一把掀开逸风的被子,兴奋的大呼小叫。
(ps:推荐一本神书发个qq给女娲,不多说,光看书名就知道了,书荒的朋友可以去看看,绝对值得一看!另。楚雨发现这期的神书好多哦,好有压力,大家多支持一下,给楚雨一点鼓励吧!拜谢!)
第三十四章 第三种女人!()
在这世界上,除了男人和女人外,往往还有着第三种人。
那就是女学霸!
毫无疑问,这位名叫琳达。章的女大公就是其中的一个!
她是亚特兰的玫瑰,是上天的宠儿!
传说,她三岁能文,五岁能武。
十岁就正式继承了大公的爵位,十五岁就突破了高级战士!
有人说,目前她的实力深不可测,距离传奇境界只差一步之遥。
没人看见过她出手,因为见过她出手的人都已经坟头长草了。
如果说她是一个莽莽武夫,那就大错特错了!
据说,这位女大公貌美如花(这一点逸风很是怀疑),智慧超群,博览群书,在与宫廷学者辩论时,往往旁征博引,驳的对手是哑口无言。
她似乎无所不能,她就是全亚特兰青年心目之中的仰望之存在。
夕阳晚照,在土伦东面的大路上,一身盛装的伊拉贝拉快乐的如同一只小鸟,叽叽喳喳,满口都是这位女大公的盛誉之词!
“你和她很熟?”
这样的赞美连脸皮厚如逸风听不下去了。
“当然!”
伊拉贝拉骄傲的伸出一只小拳头挥舞了几下,一副我以认识她为荣的脑残粉模样。
“我小时候跟随父王去过她家!她家好漂亮啊,好多好吃的哦!”
似乎生怕逸风不信,伊拉贝拉赶紧补充了一句。手指头不由自主的放进嘴巴,一副很怀念的样子。
“好吧!请问那时候您几岁?”
逸风很是无语。
一根棒棒糖就可以哄人叫叔叔的小女孩的话,根本就不能相信。
更何况还过去了这么多年。
伊拉贝拉扳了扳手指头,颇为苦恼。
“太小了,记不清了!”
“好吧!那你怎么知道她至今未婚的呢?”
逸风抬了抬头,看了看将晚的天色,不以为然的撇了撇嘴。
像这样的白富美,娶了她就可以少奋斗十年,哦,根本就不用奋斗了。
难道整个亚特兰的男性同胞们都眼瞎了吗?
“马斯特,我知道!”
兴奋的希来姆也忍不住插话进来。
“据说,这位女大公在十六岁时就当着众多追求者的面发了一个誓言,那就是谁能打败她,无论是文还是武,她就嫁给那人!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一晃都是二十多的姑娘了,至今都没人能够如愿!”
好吧!
逸风再一次的叹气,心中顿时了然。
这就是传说之中的女学霸,世界上的第三种女人!
亚特兰的男同胞们望而生畏,也是理所当然。
大呼小叫的希来姆根本就没有注意逸风的神色,反而无比狂热的继续曝着八卦。
“听说,这位女大公常用的兵器是一对重达数百磅的双斧。一套风暴斧法施展开来简直天地变色“
随着希来姆的描述,一个身高八尺,腰围八尺,吼一嗓子大地都要抖三抖的女汉子形象逐渐在逸风脑海之中成型。
太可怕了!
逸风下意识的就哆嗦了一下。
难怪至今未婚呢,恐怕这要占绝大多数原因吧!
“来了!准备迎接!”
正在感慨万分的逸风,听见有人喊了一声,抬起头来。
只见遥远的天际边,蜿蜒着一支长长的队伍。
最前方是泼喇喇的骑兵,高举着一面红色的大旗,上面“保安”两个字差点儿没晃瞎了逸风的狗眼。
在后面就是排列整齐的,一队队肩抗火铳的火枪手,大红的披风烈烈作响,一个个脖子仰的老高,如同一只只伸长了脖子的鸭子。
欢迎的乐鼓响了起来。随着队伍越来越近,逸风看的越来越清楚。
突然吧嗒一声。
逸风的嘴巴张的老大,叼着的烟头落在地上。
那是圣斗士么?!
红红火火的火枪方阵,如同满山遍野的映山红之中,信步踱着一匹无比雪白的骏马。
马背之上的主人造型及其浮夸,简直不能让人直视!
一顶白色的头盔犹如三叉戟一般向天耸立,额头正中央一颗硕大的蓝宝石幽幽绽放着蓝光,更衬托出头盔包裹的一张鹅蛋脸白皙动人。
一袭洁白的铠甲恰到好处的将曼妙的身材包裹起来,一点儿也不显得臃肿,反而胸前突兀出的两座小山峰更加让人血脉贲张。
左右肩膀上一对银兽狰狞的瞪着眼睛,身后一对洁白的翅膀还忽闪忽闪的!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正是圣斗士的经典造型。
然而,逸风震惊的不止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