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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恩三人找了一张空桌坐下,没过多久,一杯黑麦酒,二杯麦酒,三份面包和三份盛着肉食的盘子就端了上来。
望着盘子里的食物,佩恩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品相虽然不怎么好,不过这肉香味却让人垂涎欲滴。
“吃吧,随意点。”米勒笑着说道。
佩恩也不客气,开始大口的吃了起来。
到底是二十岁的小伙子,佩恩很快将面包和肉一扫而空,然后喝了一杯味道不算太差的麦酒,这才打了个饱嗝。
酒足饭饱后,米勒有些随意的问向佩恩,“之后你有什么打算?”
“我想成为一名赏金猎人。”佩恩目光坚定的回道。
“这是个不错的想法,不过赏金猎人可没你想的那么容易,蛇女在成为猎人之前,就能够单手握起五十磅重剑并挥舞自如,而你拿起三十斤重的重剑还需要双手。”
佩恩闻言一怔,单手挥舞五十磅的重剑?这是什么概念,简直是不敢直视好么。
米勒没有在意佩恩的惊讶,而是继续说道,“我只是举了一个例子而已,成为一名赏金猎人,其标准并不在于能够举起多重的剑。除了两枚金币的保证金之外,还需要猎杀一只恶魔来证明自己的实力。所以,我建议你先找份能吃饱饭的工作当然,你也可以不用在意这些。”
米勒的话虽然有些刺耳,但却是一个忠告,佩恩跟随银光骑士的三个多月中,他对赏金任务的危险程度已经有了一个概念。就像猎杀食人兽,那是最基本的任务,而且只是三五只的话,这样的任务是不出现在赏金任务当中。
更何况还有那该死的两枚金币保证金,以及击杀恶魔。
佩恩知道这些都不是目前自己所能做到的,但这并不影响他成为赏金猎人的决心,找份养活自己的工作?让它见鬼去吧!
回到旅馆,佩恩打开了装着银币的小袋子,手捧着二十二枚银币,简直是欲哭无泪。
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话,这些银币足够让一家三口对付过这个冬天,但对于无肉不欢的他的来说,恐怕连半个月都挨不过。
“难道真的要去找份差事?”
梅格镇有一家铁匠铺,常年招收有经验的学徒。每天管两顿饭,并有十个铜币的报仇,也就是说,他得在铁匠铺干上四年才能筹足保证金,这还是在没有任何额外开销的情况下。
一想到这里,佩恩就有些头疼了起来。他将银币收起,又打开了骑士大人留给自己的小袋子。
“这是什么!一块石头?”佩恩看着床上龙眼大小的鹅卵石,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算是信物之类的,不应该是宝石之类的才对么!”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这块石头的与众不同之处。——它能发出淡淡的白光,佩恩拿起石头准备仔细看一下时,鹅卵石的发出的白光变得更亮了一些。
“嗯?”佩恩很快发现了问题的关键。拿起放下,再拿起再放下,就这样试了几次之后,他发现石头离自己越近,白光也就越亮,距离三码之外,他甚至找不到石头在哪。
“难道是热量感应石?”
怀揣着各种疑惑,佩恩研究了大半个晚上,他发现石头的发光程度与热量什么的根本没有关系,只跟与他的距离有关,皮肤直接接触后,亮度是最高的。
但这有什么用!归根结底还是一块石头,估计连一块面包都换不到。
想着想着,佩恩睡着了,他实在是太疲乏了。
第15章 矮人商铺()
第二天当他睁开眼睛时,天已经大亮了。温暖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房间,一股柔和的暖意让他还想再睡一会。但眼前的这个房间提醒了他,这里已经不是之前的世界了。佩恩记得赫维曾经说过,——懒惰,只会让人坠入无底的深渊。
拍了两下脸,佩恩强行坐起身来。简单的整理了一下内务,将门锁好后他便离开了旅馆,一路打听着,向着集市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镇民们的议论纷纷。内容无外乎是关于田地里出现了食人兽,并夺走了三十几条人命。
“因为那些该死的食人兽,让我损失了三名奴隶。”
“领主大人已经派出了亲卫,据说二十多只食人兽都被肃清,城门那一堆尸体就是证明,所以不必再为这些事而担心了。”
“但我还是失去了三名奴隶,该死,看来又得花费一笔费用,还得再买几个回来。”
“也许领主大人会给些赔偿呢?”
“赔偿?哈,这个我还真不敢奢求。”
诸如以上的议论几乎不绝于耳,佩恩就是想不听都做不到。
那些被食人兽夺走生命全部都是奴隶,在这个世界,奴隶被当做货物一样买卖,——他们干活没有酬金,也没有自由可言,就连生死也全凭奴隶主的心情。
佩恩不禁想到,如果自己没有一份经济来源的话,将来的处境并不会比这些奴隶好到哪里去,甚至还不如这些奴隶,至少他们还有一口吃的。
想到此处,佩恩不禁加快了脚步,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在身上的银币用光之前,得想出一个可行的办法才行,他可不想再去打铁了。更不想成为乞丐,然后被人贩子卖到别出去,沦为奴隶。
在集市区域,可以看到一个挨着一个的店铺,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里面卖的什么东西,这倒是方便了连店名都看不懂的佩恩。
店铺内的货物大多数都是针对贵族或者有钱人的,佩恩也只能隔着橱窗看上一眼,然后快步离开。
“嗯?这是”当佩恩路过其中一家商铺时,里面的物品顿时让他迈不动了步,这是一家武器店,而且不是普通的武器店。
佩恩推门走了进去,商铺的墙上挂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这其中主要以武器为主,例如火枪和手弩。一把做工精美的火枪吸引住了他的视线,——那是把一尺长的火枪,与艾尔用的那把有些相似,所不同的是,这是把双管火枪。
“这把枪怎么卖?”佩恩双眼盯着墙上挂着的这把枪,眼睛已经无法移开了。
“五枚金币。”
“什么!五枚金币?你是在开玩笑么?”佩恩有些不敢置信,五枚金币对他来说简直是天价,就是把身上的一对腰子卖了也筹不够五枚金币。何况在这个世界那玩意儿根本不值钱。
“没金币就给我出去!”
听到老板不善的语气,佩恩差点当场发作,顾客就是上帝,你是没听过还是怎么地!
当他气愤的望向玻璃柜台的方向时,一个头戴放大镜的大胡子男人正一手端着火枪,枪口正指向自己。
“哈哈,我是开玩笑的,别介意,我再看看其它的。”佩恩立即化干戈为玉帛的说道。
那名大胡子男人把枪收了回去,然后继续低头鼓弄着什么,“我这里最便宜的火枪也要两枚金币,如果没金币,就最好不要用手去触碰它们。”
“明白,明白。”佩恩苦逼的干笑了起来。这时,他发现这个大胡子男人的长相有些特别,这不禁让他想起了贪婪而暴力的矮人种族。
对于一个前世身为宅男的他来说,那标准的矮人面庞几乎就是活脱脱的教科书一样。
“你是矮人?”
对方抬头看了他一眼,“你还见过哪个卖火枪的店铺不是矮人开的么?”
“没有。”佩恩双手一摊,笑容十分的难看。
“没有就别再打扰我。”
佩恩苦笑了一声,心道果然与印象中的一样。
这帮矮人臭毛病一身一身的不说,而且还非常的贪财。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矮人工程是相当的高端,那是人类根本无法企及的高度,至少在这个时间线上是如此的。
矮人的想象力十分丰富,并且做工精湛。充满艺术感的作品堪称是大师级的杰作,仅仅是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
佩恩真的很想去试一试面前的这把火枪,哪怕是触碰一下也行。——光滑的木质握柄,透露着冰冷的金属枪身,还有那精美绝伦的条纹,这些无一不在吸引着他的眼球。
‘还是算了,别给自己找不自在了。’佩恩艰难的收回目光,打量起店铺的其它物品。
毫无疑问,这里的每一样武器都让他充满了浓厚的兴趣,但碍于囊中羞涩,也只能看看了。
“这是,望远镜。”佩恩走到靠近门边的货架上,刚想伸手,忽然又想到了什么,“这个望远镜怎么卖?”
“这个称呼虽有些难听,但意思却也差不多,它只需二十枚银币。”大胡子矮人放下手头的活儿,将脑袋顶上的放大镜向上推了一下。
“二十银币。”佩恩有些心动了,但这还不足以让他冒着饿死的风险买下它,“能看多远?”
“五十码内尽收眼底。”
“是么?那旁边这个呢?”佩恩回头看了矮人一眼,指向了旁边的那个。
“哦,那个需要一金币,它能让你看清七十码外来人的样貌,甚至是脸上有没有雀斑,以及大小。”
差了二十码的距离竟然高出了八十银币,这跟抢钱似乎也没什么区别了。但佩恩相信,这种东西就是在整个王国也是稀缺物品,价格一般都不会相差太远。
“还能便宜些么?”
矮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你是雇佣兵吧,看你这行头不像是赏金猎人。”
‘我脸上是写着字还是怎么地,你怎么就看出我不是赏金猎人了?我就问你能不能便宜,你跟我扯这些干嘛!’佩恩心里暗骂不已,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还不是赏金猎人,甚至连雇佣兵都不是。
第16章 圣光教堂()
“能便宜么?”佩恩再次问道,他的脸色有些难看。
对方耸了耸肩,一脸的不屑,“我猜就是便宜一些你也买不起。”
佩恩什么都没说,一副‘你赢了’的表情,然后转身直接离开了店铺。
矮人见到佩恩一脸气呼呼的离开,略显无奈的撇了撇嘴,“人类真是虚伪。”然后扣下放大镜,继续手头的工作。
离开店铺,佩恩感到脸上有些发烫,他的心情糟透了。感觉就像是自己穿了一件四道杠的阿迪上衣,一条对挑上带着两条尾巴的耐克裤子,然后走进奔驰4s店要求试驾,直接被对方拒绝的心情差不多。
他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起来,“狗眼看人低,莫欺少年穷你懂不懂?该死!”
惹了一肚子气的佩恩快步向路边摊走去,这里的东西虽然跟精品不挨着,但贵在便宜实用,‘还是大菜市比较适合我啊!’
在花费了五十个铜板买了一双合脚的皮靴后,此时差不多也到中午,早上连带着午饭一起,他花了十个铜币买了个一磅的黑面包。
而那些熬成浆糊的东西,他宁肯饿着也不想再吃了,至于肉食,他也只能基本靠想。
咬了几口面包,佩恩一边嚼着,一边考虑着刚才那个矮人的话。
雇佣兵对于他目前的处境来说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少赏金猎人都是雇佣兵出身,只要能活下来,无论是经验、实力、财富,都是一个很好的累积过程。
但一旦加入雇佣军,就相当于投了投名状,只要有雇主愿意出钱,哪怕明知是给人当炮灰也得硬着头皮上。
雇佣兵生活充满了腐臭与糜烂,几乎没有什么是他们不敢干的,只要雇主掏得起钱,就不存在道德底线。——哪怕是杀死毫无还手之力的妇孺。
佩恩不是没有底线的人,所以之前他就刨除了这一想法,但乱世出枭雄这句话也不是没有道理,他的心思有些动摇了。
黑面包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吃在嘴里就像是嚼着白纸差不多,几乎吃不出味道来。吃出一些麦壳是再正常不过的,没有吃到沙石之类的已经算是走运了。
在镇子里闲逛了一会儿,他来到了皮匠店,准备给重剑做一个皮质的剑鞘,总不能一直抗在肩上吧。
经过一番的讨价还价,最终以一个银币的价格成交,这是必须花费的费用,所以佩恩没有感到心疼。
回到旅馆,佩恩拿着重剑重返集市,剑鞘需要量身定做,只靠一个模糊的印象可不行,一旦不合适,剑鞘的磨损会比较严重,关键是想用时拔不出来,那可就完蛋了。
皮匠的手艺还算不错,至少挑不出什么毛病来,背上重剑,他准备去找个没人的地方练练剑。
出了镇子,绕过护城河,在山脚下佩恩找了一个不错的地方。四周都是高大的树木,不用担心会有人前来打扰。
他回想了一下游戏里战士的出招动作,然后从平砍开始练起。
平砍几乎不需要什么技巧,贵在一个持之以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