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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域生存说明书-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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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李秋水在第一家小酒馆前踌躇了半晌,才终于拉下面子,抱着两个马扎进去推销。

    如此这般,又是一个小时过去了,李秋水记不得自己推销了多少人了,语言不通,只能不停的比划,很是劳累,结果愣是一个都没卖出去,期间有几次要不是他跑的快,可能还要吃些皮肉之苦。

    李秋水扛着长长的木棍,皱着眉头苦思,马扎显然还是能够被这些土著们接受的,价钱也算很便宜的,不然,昨天那些钓鱼的人应该不会买的,那么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显然没什么经验的李秋水一头雾水。

    只顾着低头沉思,突然有一个女声传来,他没听懂便没理睬,然后又那女声又响了一次,李秋水才抬起头来往声音来的方向望去,还是昨晚的那个女孩,女孩笑着又对他说了一句话。

    李秋水茫然的站在那,无语!

    作为一个连交流语言都不会说的异世界超级文盲来说,李秋水的无奈无以言表。

    李秋水向着女孩走近了几步,用空着的手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再摆摆手,意思是“听不懂”,然后就那么“呆萌呆萌”的看着她。

    女孩估计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呆呆的,好一会儿才嘟哝着什么,伸手指了指李秋水扛着的东西,又指了指另一个几乎没有什么人的方向。

    这个李秋水还是懂得,想是女孩看见他生意艰难给他指个路子,真是个好人啊。

    不管有用没用,李秋水忙放下长棍,拱手弯腰行礼致谢,然后在女孩的局促中将一个马扎硬塞给了她,反正不值什么钱,做起来也简单。

    虽然依旧不太明白女孩给他出的是个什么主意,但既然是土著给的主意,李秋水还是打算赶紧去看看的。

    走过百来米,绕过一个弯儿,一户户人家,家家大门中开,偶尔还能看见几个孩子扑腾腾跑过,李秋水福至心灵,那一刻,他悟了。

    他的顾客原来在这里,也是的,街头人家开店,谁没事买他这些东西做什么,行人对这些不熟悉的一看就是粗制滥造的东西更是没什么兴趣。

    李秋水深吸一口气,给自己打气,反正都已经拉下面子去店里推销过了,这次的心里负担轻了很多。

    面上摆上他自认为最真诚的笑容,站在第一家门口,虽然大门开着,他还是站在门口敲了敲大门,可能是力气小了,半晌没人理他,于是他又大力的拍了拍。

    十来秒钟的功夫,里面屋门处闪出一个约摸着四十多岁的女人,胖胖的,肥嘟嘟的圆脸两旁垂着两条油腻腻的辫子,一头油亮,细长的眼睛,塌塌的鼻子,女人好奇的走过来。

    望着她那粗壮的腰肢,李秋水觉得自己这一笔生意估计是黄了。

    女人走了一半的路的时候,后面又跟着跑出来两个七八岁的小孩,一男一女,穿的还不错。还有一个六七十的老态龙钟的老太,李秋水在心里“乐呵”了下,他觉得又可能有戏了。

    李秋水放下长棍,将马扎取下来一个摆好。女人对他说了几句话,他并不回答,只是指了指自己的耳朵,再摆了摆手,反正是听不懂的。

    拿过一个马扎,比划着坐下。然后又递过去几个请他们体验。

    两个孩子很是新奇,直接便接了过去,学着李秋水那样坐在上面不停的扭啊扭的,嘻嘻哈哈的玩的开心。

    可能是受孩子的声音影响,里面又传来一声男声,女人回了几句,稍倾,便又走出了一个壮汉和一个老头。

    女人的声音甚是洪亮,站在跟前的李秋水耳朵甚至有些轰鸣声回荡了。

    未几,旁边几乎人家也有男人女人还有小孩围过来看热闹,李秋水便也递过去几个请他们试坐。

    李秋水尽量的笑,尽量的让自己显得人畜无害,然后不停的演示怎么坐马扎,心里却是笑开了怀。看样子这里的人还没经历过上门推销的情况,新奇的很,李秋水远远的看见不远处还有人正过来瞧热闹。

    人们热情度很高,就连李秋水背后背着的木剑都同样引起了孩子们的兴趣,于是他便也解下来给他们玩耍。

    至于他身上的洞洞装同样也引起了人们的好奇,大人们还好,矜持些,那些孩子可不在乎,一会儿这个洞扯一下,一会儿那个洞扯一下,麻蛋,刚才不知道是谁在戳他的屁股。

    被围在人群里,李秋水笑的有些僵,他想跑,他怕再过会儿衣服就被那些熊孩子给扒成零碎了。

    不过,还好,看样子无论在哪里,新奇简单的东西还是很有市场的,九个马扎十八个钱币到手。

    李秋水打算赶紧离开,离这帮熊孩子远远的。

    长棍也不要了,一边拱手弯腰行礼,一边指着自己耳朵示意自己听不懂,他的木剑不知道被哪个熊孩子拿跑了,算了,不要了。

    两手攥着自己的洞洞装防止走光,和一群熊孩子赛跑,那群家长们却只是笑看着,也不阻止,还在大声叫嚷着。

    “唉,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李秋水一边哀叹一边逃跑。

    还好,那些孩子追出居民区就不追了,看样子家里教过不准到这边来玩,怪不得这边街上孩子那么少。

    一路逃到大街上,正好望见正打量过来的那个女孩,想是望见了他被孩子追的样子,对着他“哈哈”笑的腰都弯了。

    李秋水也不生气,靠在墙上“呼呼”喘着粗气,低头检查下衣服,这一检查不要紧,他吓了一大跳。

    肚皮上的少了一大块,白花花的肚皮在阳光下有些辣眼睛,摸索着感觉后背应该是也少了一块。令李秋水心里稍稍有些安慰的是所幸屁股那的遮挡还是有的。

    “最讨厌熊孩子了!”李秋水在心里吐槽,揉了揉笑的有些僵的脸,擦把汗,向着女孩摇了摇手向小镇外跑去,既然马扎这么抢手,说不得赶快多做几个,这东西并不难,可能不久人家就能做出更精美的。

    一路跑,一路总感觉屁股后面有凉风吹拂的感觉,这是错觉。

    又买了两个馒头啃着,来到河边和老头打了声招呼,绕到树后面,把钱埋下去,取出斧头菜刀就跑去做马扎。

    李秋水现在突然非常想买身衣服,至于去偷一身的想法他偶尔也生过,不过,后来他觉得他还没到丢节操丢到那个份上的地步。

    一想到土坑里埋着的十九个钱,李秋水就干劲十足。

    待到李秋水“哼哧哼哧”的拖着一大摞又一大摞的原材料到树荫下做马扎的时候,一直时而对他行注目礼的老头吓了一跳。

    老头不时的往这边瞅,一会儿可能是实在好奇,干脆丢下鱼竿跑过来蹲在旁边看,嘴里一直咕哝着也不知道再说啥。

    李秋水只是指了指做好的马扎然后再指了指小镇,便不再理他。

    可能觉得光看实在没意思,老头便也开始搭手,很简单的步骤,一看就会,李秋水对他笑了笑,也不拒绝,他看也好,帮忙也好。

    及至中午,李秋水拉起笼子,只有一只龙虾,不等李秋水去捡河蚌,老头自己提过来一个小篮子,里面放着些吃的,请他吃。

    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李秋水吃起来总感觉味道怪怪的,相反老头却吃的津津有味。

    饭后,老头继续帮他做马扎,李秋水也不拒绝,他已经看出苗头了,老头一直在学习他做马扎的每一个细节。反正别人模仿也是模仿,让老头模仿还能结个善缘,李秋水从没想过吃独食。

    老头还算不错,李秋水是个乞丐,这一点无论他怎么掩藏,光是他那一身衣服,已经毋庸置疑了,老头请他吃饭,帮他做马扎,即便已经学会了还在帮他做,对待一个一无所有的乞丐,李秋水觉得对方虽然是在光明正大的窃取他的专利,但还是可以交往交往的。

    这一天,下午,老头没有回去,也没去钓鱼,两个人一直忙碌到太阳西斜,红霞出现才收手。

    老头力气比他这小身板大多了,也显然是一把好手,做的比李秋水快多了。

    老头照旧在李秋水的肩膀上拍了拍,大笑着离去。

    李秋水呲着牙一边揉肩膀一边幸福的望着地上满满的马扎。

    花了些时间把马扎藏好,天已经有些昏暗了,拿了两个钱币抓紧往小镇跑。

    幸好馒头店还没关门,晚餐还是有着落的。

第7章 地痞小流氓马修() 
晚上,虽然身体疲惫,但是,李秋水还是用一根木棍替代木剑练剑。和昨天相比,今天的成绩更差,可能是因为实在是太过劳累的缘故,还没练到昨天的程度,木棍就已经飞了出去,李秋水在地上躺尸了好久才爬起来。

    躺在他的临时小床上,李秋水稍稍盘算了下他如今的资产,算了好几遍都是十七个钱,他现在急需一件衣服。

    想起地球上,一个馒头有卖五毛的,也有卖一块的,当然那些卖五块十块的馒头绝对不是劳苦大众们日常享受的了的,如果以一个馒头五毛钱算,那么自己现在相当于有八块五毛钱,这么看来,如果能把今天的三十多个马扎都卖掉的话,一件廉价衣服的钱应该是够了。

    又盘算了会儿明天的计划,李秋水方才止住念头,放松了身体,开始搬运内力。

    这一次,李秋水没有再睡过头,也许是一直心心念着马扎的事儿,又或许是对即将得到一件能蔽体的衣服的兴奋,他睡得比较浅,在阳光打进来的时候,就醒了。

    天依旧还是那个天,太阳还是那个太阳,不知是不是入戏太深,还是本能开始喜欢这里了,这次醒来的瞬间没有出现那种时空交错的不真实感,睁开眼,他就知道这里还是这里,不是原来的那个地方。

    在河边洗漱的时候,李秋水望了望右侧不远处的那个树荫,那里换了另一个人。顺着小河装作闲逛,又遛了回来,确实,那老头今天没来钓鱼。

    吃了两三只龙虾,虽不饱,也无碍。

    来到藏马扎的地方,一大片的马扎,有三十三个之多,在李秋水眼中,这都是钱啊。忙摆的再松散些,让他们能够更好的接受阳光的洗礼。

    昨天把木剑弄丢了,这会儿闲来无事正好再做一把。

    不费多少功夫,做木剑的技术还是不错的,毕竟前世他也没少做过。这一把木剑相较于昨日那把要短些,主要是先前没有考虑到这具身体的矮小,身体未长成,用三尺剑,总是有些笨拙。

    随手舞动几下,手感甚是不错,眼角瞥到树叶上的一只毛毛虫,剑随心动,木剑在空中划过半个圆,一剑刺出,“刺啦”一声,木剑准确的刺透了树叶,毛毛虫径直掉在了地上,蠕动着,看样子是毫发无伤。

    木剑两边并未开刃,主要是材料不合适,但是剑尖还是被李秋水削的极是锋锐。

    三十多个马扎,放在一起一次带走,对于他如今的小身板来说,却是有些困难的,又不想来回跑,毕竟天贼热,太阳又毒烈。

    随手砍了几棵小树,修剪下,用草绳捆了个野外单人拖拽的担架,负重的问题一下子迎刃而解。

    连装钱的问题,李秋水也想好了,在下摆选了块还算完整的地方撕下来,待会儿钱就放在里面包裹住,系上草绳,放在怀里即可。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李秋水望着小镇方向,莞尔一笑!

    马修是“乱石堆小镇”中的一员,虽然大家并不承认,但是马修不管,只要他自己这么认为就行了。

    马修个头一般,身子略显单薄,一头常年油光光的长发,由于不怎么梳拢,经常乱糟糟的。更奇特的是,他竟学女人在一侧的鬓角编了个小辫,就好像一个男人学着女人在头上放了朵花儿一样,女人放了,人家可以算是装饰,男人放了,就是有些不伦不类的感觉。

    马修这一天吊儿郎当的在大街上闲逛,在馒头店老板那拿了两个馒头,又在卖小吃的小店要了一小盘小菜,当然是没给钱的,也没人敢要,都习惯了,好在马修要的也不多,只要他不捣乱,这点损失大家还是愿意的。

    马修人看着并不壮硕,但是他的腰间常年插着一把匕首,那是他一次无意中捡到的,每次有人敢跟他瞪眼,他就会拔出匕首,马修端地是有一股子血性,曾经他真的当街捅死过一个外地人,从那以后,这镇上基本也就没多少人再敢惹他了。

    马修也有些头脑,他知道自己并不受待见,所以一般只要不惹怒他,他也不会去干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儿。

    作为一个敬业的地痞流氓,小偷小摸那是必须的,但是马修从来不去入室盗窃,毕竟有一整个小镇子的人供养他,没地为了那点东西去再刺激小镇人民那颗脆弱的心,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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