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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法师-第1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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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是他的弟子,如无必要,菲琳斯也不敢多看兰德诺一眼。

    兰德诺依然负手而立,看着低着头的菲琳斯,一道璀璨的金色光华在洞室里陡然一闪,霎那间驱走了黑暗,直向菲琳斯上身射去,之后两人才听到声响——“嗤”。

    菲琳斯大骇,颤声道:“导师!”

    但来不及了,那道剑气已经击在了她的肩部。

    雷蒙依旧静静地站在一旁,一声不吭。

    剑气及体,却没有想象中那样穿身而过,却只是没入了菲琳斯的肩部肌肉中,钻了进去。

    菲琳斯只觉手臂的伤口处一凉,也马上放下了心。

    痛楚还是出现了,兰德诺的剑气在她的两处伤口处游弋,并渐渐向深处潜入。菲琳斯咬住了下唇,死死地忍住不敢发出声来。

    又过了一会,手臂两处的伤口上,同时发出“噗”的一声轻响,两道金色的剑气又钻了出来,悬浮在半空中,菲琳斯只觉一身轻松,体内没有完全驱除掉的绿色斗气已消失无踪,不由得惊喜不已。

    “多谢导师!”

    兰德诺淡淡地点了点头,两道剑气在空中合为一处,金色的气团中,一点点绿色显得剔透而耀眼无比。

    气团缓缓地来到了兰德诺面前,轻轻地在他的手心中落下。

    “古怪的斗气,不,”兰德诺轻轻地摇了摇头,“应该说是有趣才对”

    气团裹挟着绿点来到了兰德诺眼前,映照着他的脸,折射在他的右眼中,释放出一份诡奇的色调。

    然后,他闭上了眼,喃喃道:“元素这究竟是斗气还是元素天哪”

    良久之后,兰德诺睁开了眼来,皱眉思索了一会,又摇了摇头,望向洞顶:“真是个疯子”

    “菲琳斯!”

    “是!”

    “对手是什么人?”

    菲琳斯恭敬道:“是兰蒂斯魔法学院的一名学员。”

    “学员?”兰德诺皱起了眉头。

    “是的,他只是一名学员,导师,”菲琳斯道,“而且,他的魔法师等级和斗气等级应该都还没超过七级。”

    “魔武双修吗?”

    “是!”

    “那么,是你输了?”兰德诺问道,语气平淡。

    “是,导师,我很惭愧”

    良久之后,兰德诺才道:“把他的所有资料都告诉我。”

    “是,他叫克利斯洛林,是罗澜帝国基布领领主之子,去年在大陆魔法排名赛中表现得极为抢眼,当场被魔法师工会的简格雷收为弟子。当时在场的佣兵工会会长道格拉斯也预测说他将会在百年内晋入圣级,但之后,比赛还没结束时,他便中途离去,没想到时隔半年之久后,他会出现在这里。”

    兰德诺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简格雷?道格拉斯?能同时被两位圣者看重,想来是不会错了有意思。”

    他转过身去,又盯着石壁上小洞里透进的那缕光线,沉默了很久。

    “我想,我得去见见这个小家伙!”

    菲琳斯和雷蒙不由得一震。

    ————————————————————————————————

    克利斯三人在一个弗德里小镇里落了脚,因为距离下一个大的城市还有大半天的路程。

    这个小镇是个简单的小镇,但却有着繁多的生活职业。

    小镇的的民居都相隔不远,而在外围,却有着大片大片绿油油的麦田,还没进入镇里,就看到很多的农夫在勤恳地侍弄麦苗;间或还有一个个不小的鱼池,当地人在这些鱼塘里饲养着淡水鱼;小镇的北边还有烧制陶瓷工艺品的作坊。

    南面的山坡上,许多巨大的风车将风和水送到小镇里。最有意思的是,镇里那个代表着镇长办公场所的最高建筑,外形建造得就和许多的法师塔一样,锥形的顶部,等身,高高长长,远远望去就像个尖顶的烟囱。

    也不知这位镇长是欣羡魔法师的崇拜者或者根本就是一个魔法师。

    由于小镇的繁荣,这里的旅馆也建造得十分华美,远远超过了一般的小镇。

    它的名字叫“科鲁达达哆”,在当地俚语中,意思似乎是“好吃再住”。

    可见,这个旅馆里厨师的手艺可不一般。

    它的外观建造得也很别致,一道高高的围墙,围住了一整套庄园,如同贵族的府邸一般。

    不过,由着正门走进后,就会发现,除了没有贵族家族里的那些侍卫以外,真是差别不大,不过装修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第一层有两道进门处,门都不大。

    克利斯三人走进左边的一道小门,随即都愣住了。

    这明显是一个小酒馆的布置,和其余酒馆一样,灯光昏暗,房间里摆着长条形的座椅,在四周还有小隔间和沙发,小隔间三面环墙,只有面对门口这一面是开放的,好像是凹陷进墙壁里面的一样。

    人很多,不过看上去很少有过路的旅客,倒像是当地的居民,三三两两,对坐着喝着浑浊的麦酒,看着房间正中的大桌上跳着舞的舞娘,喝彩声、鼓掌声和欢呼声、口哨声夹杂在一起,嘈杂喧闹。

    “好热闹!”潘迪思小声道。

    克利斯微微一笑。(。)

第十章 七级魔法() 
三人的进门,似乎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大多数人也只是稍稍回头看看之后,便将眼光转到舞娘的身上去了。

    舞娘的年龄大约在三十岁左右,年轻时或许还是颇有姿色,只是现在已是上了年纪,眼角已带上了几缕沧桑,她正在跳的是乡下田园中颇手欢迎的弗拉格小步舞,这种舞蹈不常在上流剧院的舞台中出现,它欢快、灵巧、节奏感极强,但因为其中有个高高提起裙角露出舞者大腿的动作而被贵族斥之为“低媚艳俗”,但它能很轻易带起人们的欢快情绪,所以却受到了平民们的喜爱,现在,往往只有在乡下小镇中才能真正见识到它。

    而此刻的这个酒馆里,这位舞女穿的长裙也着实太短了一些,原本的弗拉格小步舞要求的舞裙几乎将脚面也完全盖住,而她的多褶裙却几乎将小腿完全露了出来,随着她猛然地一掀裙角,白色的大腿也露在了外边,隐约间还可以瞥见一些更隐秘的地方。

    于是,桌下的酒客们更是乐不可支,还不时有些醉醺醺的粗鲁家伙抬手向女人的裙角抓去,而女人则是十分有技巧地几个旋身避了开去,脸上也带着挑逗而作弄的媚笑。可见在应付这样的事情上,她已经很有经验了!

    充作舞台的大桌上散落着一些零星的铜币,只有两三枚才闪着微微的银光。

    活着,都不容易!

    “走吧!”克利斯带着两个女孩走向隔间,临进门前,手里一枚金币遥遥地向着大桌飞去。

    “叮”的一声,在这个喧闹的酒馆里连水花都算不上,但那女人却蓦地停了下来,眼露吃惊之色,远远望向克利斯三人,深深施了个礼。

    “咳咳!”

    克利斯转头一看,居然是斯蒂安娜,她见克利斯看来,转开脸去。

    潘迪思也低着声恶狠狠地道:“不许再看那女人!”

    克利斯愣了一下,苦笑。

    吧台外面依然喧闹,但隔间里却安静得多了,这里的饭菜确实不愧它门口的招牌,普通的山狸原本脂肪过厚,使得它很容易让人犯腻,但这家酒店的厨师则想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用滚油烹炸,将它肌肉纤维中的脂肪全部去除掉,然后再回锅以开水稍稍一过,去掉油腥气,然后起锅,再浇以事先准备好的酱料和香葱,放进嘴里微一咀嚼,便觉得香气扑鼻,又脆又滑,十分有嚼头。

    哪怕是在那些高档酒店里也少见到这么有水准的菜肴了。

    至于酒水则就一般般了,这里的庄稼以黑麦为主,因此以黑麦釀出的酒颇有前世啤酒的味道,不过有谁喝过保存了几年的啤酒?反正克利斯一口就喷了出去。

    吃过饭后,三人走出酒馆的小门,之前那个舞娘正站在门口,拘谨地向三人施礼:“大人!”

    “嗯!”克利斯点点头,此刻靠近后才看得清楚,这个女人的脸上打上了一层厚厚的粉,远看是三十岁,近看已接近了四十,一股廉价的香水味浓厚无比,所以克利斯稍稍往外走了几步。

    “谢谢大人的慷慨!”舞娘抬头看了克利斯一眼,又赶紧卑微地低下头。

    “那不算什么!”克利斯淡淡地回答道,没有向她多看一眼,向旁边的门里走去,那里应该就是酒店登记住宿的地方。

    女人看着克利斯的脸色,不敢多说,也不敢跟上,只在原地道:“谢谢大人。”

    克利斯三人已走进了门里。

    这里尽管处处显示了出与其他乡下小镇的不同之处,但酒店里还是没有什么足够容纳三四人一起入住的房间,所以斯蒂安娜只能自己独睡一间房。

    沐浴过后,潘迪思经不住一天身体的疲惫和心里的担忧,早早便躺在了床上,不一会就入睡了。

    克利斯则来到了外间,往客厅的壁炉里添了极快柴火,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不一会便将心神沉入自己的身体中。

    绿色的斗气源一如既往,斗气还是六级,但脑域中的魔法池却和之前有了很大的不同,圆形的魔法池也在缓慢地旋转着,之中的气元素和土元素泾渭分明地各占一半。最令克利斯欣喜的是,它们都呈现出了液态。

    七级,这才是真正踏入了高级魔法师的行列。

    克利斯掏出魔法笔记本。

    七级可修的魔法,土系的是地突连刺;气系的是雷暴。

    地突连刺其实就是地刺的衍生技能,以七级魔法师的元素操控能力而言,可以轻易调整连续不断的地刺在范围内突起。但若是单纯用于群体攻击时,这个技能就不需要太多的精神力操控。就克利斯而言,这个技能其实还不如最基础的地刺好用,但也聊胜于无了。

    至于气系的七级魔法雷暴,则是给了克利斯一个惊喜。

    轮攻击力,它不如六级魔法雷霆和克利斯自创的变异魔法双雷电球,但却有着它们不具备的状态攻击——僵直。

    以强烈的气爆声震撼对手的脑部及耳部,使其进入短暂的失神状态。

    当然,这技能针对的还是对手的精神力,低级的魔法师自然是毫无抵御能力,而在针对高级魔法师时,效果自然就大打折扣。

    但是,战斗时,对手的瞬间失神就是给了自己机会。

    所以,克利斯对这个魔法还是挺满意的。

    而且,这个魔法的出现,也引起了克利斯的另一个构想。

    克利斯睁开了眼睛,看了看时间,叹了口气,算了,还是明天再来修习好了。

    他熄灭了魔晶灯,小心地上了床。

    被窝里充满了温暖,和潘迪思身上带着的馨香,克利斯轻轻地在她身边躺下,拥住了她。

    克利斯很早就醒了过来,他轻轻地起了床,小镇的早晨还是带着些寒气的,他小心地掖好了被子,潘迪思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朦朦胧胧地道:“。。。克利斯。。。”

    克利斯俯下身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低声道:“再睡一会吧。”

    “嗯!”潘迪思轻轻点头,又闭上了眼睛。

    克利斯走出了房间。

    (。)

第十一章 流浪艺人() 
乡下的农村里,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此时天刚亮,晨曦的阳光刚刚穿透第一缕朝雾,迷迷蒙蒙地照射在这个美丽的小山村里,树叶和草叶上都还带着夜里的露水,在金黄色的阳光下折射出柔和的光线。

    树上有着几只不知名的小鸟在伸着懒腰,时不时地发出清脆的鸣叫,酒店的后边,也已响起了一些叮叮当当的响声。

    酒店两边的围墙下,就是停放车马的地方。

    因为害怕车马的安全,马车夫在夜里都是睡在自己的车上的,克利斯信步向一旁慢慢地走去。

    那里停放着两架马车,停在最里边的一辆就是克利斯三人乘坐的马车,而另一辆马车则破旧了很多,停靠在最外面,架辕上也只有一匹上了年级的老马,车厢很大,但车厢顶部和车厢后架上都堆满了杂物。

    如同前世的吉普赛人一样,这些流浪的艺人不事农桑,一般也不饲养食用牲畜,而是依靠城镇和农村的居民谋生。传统上,这些流浪艺人一向在城镇和乡村居民区周围,寻求与其流浪生活相适应的生计。男人以补锅和磨刀磨剪和充当乐师为业。妇女从事卜卦、卖药、行乞和表演等行业,当然,在遇到愿意花钱的贵人时,她们也不介意让他们一亲芳泽。

    他们乘坐着马车,没有固定的目标,在一个国度里,穿过一个又一个的村镇,永远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如同有着翅膀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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