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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宠日常-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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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洛急忙挤进去,就看到震天就死死地趴在一个人的身上,张着嘴巴,舌头伸得老长蛇蝎太后之男色妖娆。被他压在地上的人动都不敢动,因为一动震天就会咬他,看他花了的脸就知道,震天的功夫有多厉害。

    “震天!快起来!”沈洛急忙去拉震天的脖子,因为震天是警犬,沈洛觉得他很懂事,所以脖子上没有套皮圈,毕竟还是不舒服。

    震天喉咙中发出低吼声,这是威胁的意思。

    小川在旁边劝道:“震天不是发了疯的狗,会乱咬人,而且它没有咬别人,专门盯着这个人,是不是这个人有什么不对?”

    沈洛一听觉得也是,震天既然是获奖那么多的警犬,说明有着过狗之处,他虽然退休了,但是职业习惯还是保留着的,说不定是那个家伙有什么不对劲,刚好被震天发现了,所以就被扑倒了。

    沈洛摸了摸震天的头,说:“你打电话给陈警官,让他快点过来!”

    小川点头,很快掏出手机打电话,沈洛尝试着跟震天沟通,过了好一会儿,沈洛才明白,原来震天扑倒的这个家伙,竟然是一个小偷,而震天正是因为看到他正在行窃,所以才扑倒他的,而且死活不肯放开。

    沈洛有些感慨,震天这只狗实在是太敬业了,连人都做不到这种程度呢!

    陈警官听说是震天的事情,很快就赶过来了。

    看到穿着警服的陈警官,震天立马换了副样子,猛地跳起来,然后朝着陈警官扑过去,陈警官接住震天,说:“老伙计,你干啥呢?”

    震天一脚踹倒了准备爬起来的小偷,陈警官才看过去,发现这个人已经被造她得不成样子了。果然是警犬的风格啊!

    “陈警官,这是震天抓到的小偷,他没看到你之前,一直不肯起来,所以只好打电话给你了。”

    陈警官摸了震天一把,说:“干得好,伙计!”

    说着,上前将地上的男人拷了起来。

    那个男人立马喊冤枉,他觉得没有人看到自己,就是一只狗看到了而已,根本没有证据,所以一直大喊冤枉。

    陈警官说:“你少喊了,这狗从来不抓错人的,今天算你倒霉!”

    这个时候,大家也才明白过来,原来这只狗抓这个人是因为这人是小偷啊!立马有人开始摸自己身上的钱包,果然有人发现自己的东西不见了。

    “丢了东西的人,跟我去警局吧!”陈警官说,因为要走程序,所以不可能当下就搜人家的身,这样不利于办案。

    陈警官领着人走了之后,大家也就慢慢散了,有些人走之前还想摸摸震天来着,都被沈洛拒绝了,震天不同于一般的狗,也不喜欢被人摸,沈洛要不是因为有异能,也不能轻易就接近震天了。而且震天不吃别人给的食物,只吃沈洛给的。

    沈洛带着震天,一边走一边说:“你今天表现很好,回去跟你加餐啊!”

    “呜呜呜……”震天还回应了。意思是,他不饿,不需要。

    沈洛:……还是第一次遇到拒食的狗呢!

    震天的事情也算是在郁金河公园附近传开了,大家都知道,医院里有了一只警犬,退役了也会抓小偷,如果小偷要在郁金河公园行窃,那就要小心了重生之荣华无量。

    没想到在震天的威慑下,郁金河的治安果然好了许多,小偷小摸的事情少了不少。

    沈洛本以为事情就这样了,没想到上次在兄弟医院进行输血治疗的狗竟然找上门来了。

    牵着德国黑背的是一个看上去十分有钱的男人,也难怪愿意花那么多给自己的狗进行治疗了。倒不是这人看上去多有暴发户气质,而是因为这人身边带着一个穿着黑西装的秘书,看上去挺厉害的。

    那人进来之后,打量了一眼医院,说:“看着是个挺有人情味的医院啊!”

    还真是会说话,沈洛这医院条件不及聂长风的医院的条件好,估计人家也不知道怎么夸了,所以就这样说了一句。

    “这位先生,是你家的狗需要什么服务吗?”

    那人看了一圈没有看到震天,回过神来,说:“啊——不是,我是专程上门来感谢你们的。”

    “感谢我们?”郑嘉美还有些奇怪,急忙去把沈洛喊了出来。

    沈洛没见过这个男人,但是认得他的狗,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不过他还是装作不认识的样子。

    “听她说你来感谢我们,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啊?”

    男人看了沈洛一眼,说:“上次你们家的狗是不是去兄弟宠物医院献过血啊?”

    沈洛点头:“是啊,不过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

    男人笑了笑,说:“我的狗最近才养好,所以今天才上门来,今天就是来谢谢你们的。”

    沈洛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原来是你的狗啊,不知道你的狗现在怎么样了?”

    “已经恢复如初了,要不是因为你家的狗献血,我家公爵还恢复不了这么好,真是非常谢谢。聂院长跟我说过,宠物献血比人类献血的血源难找得多。”

    沈洛又客气了一番,你来我往之后,算是熟悉了一些。

    沈洛发现,这只德国黑背品相很不错,但是因为没有经受过正规训练,气势上比震天还是差了一些。

    “听说你们这里也有一只黑背,不知道能不能让我看看?”

    沈洛说:“稍微等等,说着,将伊森喊过来,让他去找找震天,震天这个时候都在散步。自从上次抓了小偷,震天仿佛找到了新的寄托了一样,天天都要去医院转两圈,医院里不少人都认识他。

    伊森很快跑出去了,男人看着伊森的背影说:“那条狗也不错。”

    沈洛说:“伊森算是我们医院最好的狗之一了。”

    沈洛将话题引到黑背身上,那黑背褐色的眼睛时不时看一眼沈洛,好像明白一些什么似得。

    不一会儿,震天就跟着伊森回来了,伊森跟震天关系不错,这也是让沈洛比较意外的事情了。

第45章 领养的事情() 
那人一看到震天,眼睛就死死地盯着他,沈洛总觉得那眼神有点可怕,但是震天很自然的样子,显然没有感觉到危险的气息,沈洛也就在一旁仔细看着了。

    震天走到沈洛身边,意思是,找我有什么事?

    沈洛指了指那个男人和他的狗,说:“这位先生想见见你。”

    震天好似听懂了,转过头看着那个男人,男人显然也没有想到震天竟然这般通人性,也愣了一下,才露出笑容,说:“真是聪明。”

    沈洛说:“震天确实是十分聪明,比我见过的绝大多数狗都要聪明得多。”

    德国黑背本来就属于智商高且自制力强的狗,不然也不会成为警犬和军犬的首选了,只是这种狗一般人还驾驭不住,而且外表更多的是威风而不是萌,所以一般人也不会养。

    那男人听了沈洛的话,点了点头,跟震天说:“这是我家的狗,名叫公爵,跟你是一样的。”

    两只狗视线交融在了一起,对方的狗显然缩了缩,震天的气势不是一般的狗能够比得上的。

    那人显然有让震天和公爵亲近的意思,公爵得了指令,朝着震天靠过来,震天看了他一眼,没什么反应,那狗就在震天身边小心地趴下了。

    沈洛夸奖说:“你家的狗也很聪明!”

    那男人笑了笑,说:“比不上震天,这才是难得一遇的好狗,只是可惜已经绝育了。”

    做警犬和军犬的狗,当然是要做绝育的,免得发*情影响性情,进而影响到训练和任务。

    沈洛摸了摸震天,如今医院里也只有沈洛能够摸摸震天了。

    “其实对于狗来说,绝育不是坏事,您说呢?”

    那男人听了,说:“你说得对!”

    他家的狗其实也是公狗,不过如果震天这样狗没有绝育,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寻一只黑背母犬来,跟震天生孩子。

    震天这辈子虽然没遇上过多少狗想要跟他生孩子,但是走出去也是极为受关注的,在公园里就经常遇到不明情况的母狗靠过来。

    男人坐了一会儿,看了看医院里的情况,让秘书给了沈洛一张名片和一个纸袋子装着的钱,就带着自家的狗走了。

    沈洛捏着那个纸袋子,心里感叹,有钱人就是大方,摸一摸,至少不下两万呢!

    虽然当初那只黑背的治疗费用沈洛得了一些,但是这显然是额外的感谢费。

    再看那名片,沈洛就知道对方为何能够这么财大气粗了,竟然是有名的房地产商靳国栋,靳国栋创立的潇*湘园房地产公司,当属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公司了,没想到自己竟然能够跟这样的大人物有交集。幸运的是,那人是个爱狗的。

    靳国栋的黑色烫金名片被沈洛小心地收起来了,不是说以后要找人家还是怎么的,而是存在一些炫耀的心理,说不定以后能够掏出这张名片,然后震翻一片呢!

    其他的人不知道靳国栋的身份,只是觉得这人看上去不是普通人,只是他们医院虽小,却经常有本地的大人物来,所以也不奇怪了都市之二次元附体。

    大喇叭的孩子出世了,除了大美人的主人,先前说好的电视台的副台长也特地过来了一趟。

    这个副台长长得白白胖胖的,脸上总是带着三分笑,看上去很好说话的样子。

    “上次你们在我们台参加了节目,节目效果很好,收视率和反响都很好,连我家老爷子也难得看呢!本来我想跟你们求购你家的灰鹦鹉的,不过老爷子没同意,觉得你们能够把鹦鹉训练的那么好,肯定感情很深,所以我就想着,如果能够得到他的后代,很是很好的。”

    大家都相信基因的力量。

    沈洛自己也对大喇叭的孩子抱有很大的希望,两只鸟智商都挺高,大美人不爱说话,但是很聪明,不然也不会把大喇叭这只见多识广的鸟给管的服服帖帖的,大喇叭更不用说,是沈洛这医院里,鸟类中智商最高的,医院里还有一些别的比如说小的牡丹鹦鹉、珍珠鸟之类的,显然没大喇叭那么好沟通。

    这位副台长话说得很漂亮,沈洛却是百毒不侵的,这么几年下来,什么样的好话没听过?

    “能够得到你们的欣赏,大喇叭也是非常幸运的,你们之前已经打过招呼,所以这鸟自然是要给你们的,只是到时候我要亲自送上门去,而且大喇叭和大美人也要跟着去。”

    “这是为何?”

    沈洛说:“就是让大喇叭和大美人去认认路,虽然鸟给了你们,但是人家骨肉分离也不能说不让探亲不是?”

    副台长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这样!这个应该没什么问题,我会跟老爷子说的。”

    像养鸽子之类的鸟,因为记性好,所以换了住的地方人家还会飞回去,这鹦鹉也有可能会飞回来,不过如果父母能够去探望,应该会好一些。

    剧这位副台长介绍,他家老爷子老了就那么几个爱好,种种花,养养鸟,喝茶倒是不那么热衷,都是为了养着那个养了几十年的紫砂壶。老爷子家里也有几只鸟,最显眼的就是一只蓝紫金刚鹦鹉,十分聪明,所以也十分受宠,另外还有鹩哥,金丝雀,七彩文鸟之类的,老爷子养鸟不图身价,只图眼缘,所以如果能够得了老爷子的眼,那鸟肯定不会过得太差。

    “那些鸟不会欺负新鸟吧?”沈洛有些担心。

    副台长说:“这个你放心,要是去了过得不好,老爷子也不会强留的。”

    沈洛点点头,还是有些担心。

    副台长顿时觉得自己有些多嘴了,本来只是想说老爷子有养鸟的经验的,没想到倒是惹得这老板不放心了。

    沈洛当然不放心了,哪里都有欺生的事儿,不过这次既然答应了人家,也不太好反口了。

    大不了,以后让大喇叭多多跑跑,看看他孩子过得好不好,如果过得不好,接回来就是了。

    看过雏鸟之后,副台长也放了心,鹦鹉也要长大一些才能够带走,还需要等等。

    对于送走雏鸟的事情,沈洛已经跟大喇叭和大美人说过了,大美人看外表是没什么反应,不过好几天没有理沈洛就是了,大喇叭听了之后,十分意外地没有吵闹,他知道医院的规矩,医院不可能同时养那么多动物,只是他心里还是十分舍不得的超级写手系统。

    有时候,动物疼爱孩子的方式,人类是无法理解的,不然母猫也不会咬死小猫,而雄狮子也不会赶走小狮子,人类看了只觉得残忍,可是在他们看来,这是正常的事情。大喇叭和大美人这对夫妇疼爱孩子的方式与人相似,所以是舍不得送孩子走的,但是两只鹦鹉都明白,新的主人代表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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