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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野小春医-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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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思就是我不想当这个‘发明人’啊!”萧晋头都不回的说,“具体的我现在也还不确定,你乖乖等着,等我把细节都想好了,再给你打电话。”

    “你……”看着已经快要走到电梯前的萧晋,董雅洁头疼的厉害,心说自己不知道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好不容易碰上一个送钱来的财神爷,却偏偏是个想一出是一出,总是少不了幺蛾子的家伙。

    来到地下停车场,远远就看见方菁菁正手拿一张表格清点着地上的两个大箱子,萧晋走过去,抡圆了手臂就在人家挺翘的小屁股抽了一巴掌,空旷的停车场里,声音清脆至极。

    方菁菁吓了一跳,回头看见是他,就又是恼怒又是无奈的嗔道:“萧先生,你怎么总是这样啊?!”

    萧晋哈哈一笑,蹲下身一边扒拉着箱子里的东西,一边说道:“看你的样子,想必心情不错,这就对了嘛!年纪轻轻的,多开心一点好,总伤春悲秋是会折寿的,林黛玉就是榜样。”

    方菁菁笑笑,随即就撅了下嘴,道:“说得自己好像多老似的,你是当老师当上瘾了吧?!”

    “你说的没错,”萧晋站起身,凑近了看着姑娘的眼睛说,“我最喜欢当老师了,尤其是给你这样的女孩子当老师,但凡是被我教授过的姑娘,通常只会有两种情况:要么是下不了床,要么就是让我下不了床;厉害吧!你有没有兴趣?”

    方菁菁被他看得心里一阵慌乱,忙后退了一步,将手里的表格递过去,说:“如、如果东西没问题的话,麻烦萧先生你在这上面签个字。”

    萧晋坏坏一笑,也不继续撩拨这姑娘,签了字装好东西,就开车离开了诗咏国际。

    接下来,他没有直接出城,而是先拐去了跟董初瑶一起去过的购物中心,将昨天就看好的东西统统买下来丢进车里,这才离开。

    奔驰虽然不是多么好的车,但怎么也比中巴快得多,所以用了不到四个小时,他就把车开到了赵彩云家的门口。

    赵彩云的办事效率不错,严格按照萧晋的吩咐拓宽了门墙,四米宽不多不少,崭新的大门虽然谈不上气派,却比镇上的其他人家强多了。

    上前敲响门环,不一会儿门里就传来赵彩云那脆生生的声音,想起这娘们儿在床上说脏话时的样子,萧晋的心立刻就热了起来。

    门上先开了一扇小窗,露出一双细长的媚眼,一看见是他,里面顿时就充满了惊喜。

    “我以为你不回来了呢!”大门打开,赵彩云却没有迎出来,只是带着笑站在门槛里,话里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幽怨。

    萧晋再次确定,这个女人天生就知道怎么勾引男人,那个陆奎讨了个这么极品的媳妇儿,运气逆天却不知道享受,简直就是个蠢到家的白痴。

    “怎么,只是晚了一天而已,这就想我了?”

    赵彩云看看他身后那辆车,眼睛亮了一下,就一边将大门完全打开,一边笑道:“确实想了,只不过,我是担心家里的大门白花钱换新的了。”

    萧晋哈哈一笑,转身将车开进了院子,然后拎着两个包装袋下来,等赵彩云将门锁好了,就丢给她,说:“这是送你的,去换上让我看看。”

    包装袋里是一套名牌内衣和一件青花瓷款式的旗袍,可想而知,当赵彩云换上这一身出来时,那仿佛上世纪三十年代十里洋场交际花一般的气质,会让色中饿鬼萧晋怎样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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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一只一千块的鸡() 
就在萧晋抱着旗袍美人儿的满月在镜子前耕耘的时候,往返龙朔市和青山镇的中巴车也已经快要到达,车厢的后排靠窗坐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穿着一身面料还算不错的西装,望着窗外缓缓跟着车辆前行的青山,满脸都是抑制不住的激动。

    他已经快九年没有回来了,今晚在镇上住一夜,明天一早就可以回家了。因为,在那座青山的后面,他还有个美艳温婉的媳妇儿,和一个应该快有十一岁的女儿。

    他叫梁茂才,他的女儿叫梁小月,他的媳妇儿,叫周沛芹。

    男人和女人在屋里办那种事,不管一开始的时候双方穿了多少衣服,到最后都会回归最原始的状态,战场也会转移到它本该存在的地方——床上。

    赵彩云浑身酸软的趴在萧晋的怀里,闭着眼,嘴角带着满足至极的微笑。忽然,不知想到了什么,她挣扎着就要下床。

    “干嘛呀?”萧晋拉住她,“刚才还不够你累的啊!”

    “衣服!”赵彩云掰开他的手,坚持跳下去,捡起地上的旗袍,轻拍上面的尘土,心疼道:“都怪你,小野狗,这么好的料子,都被你弄脏弄皱了。”

    “嘿!你个臭婆娘,”萧晋支起上身,看着女人美好的身体笑道,“一开始的时候,是谁嫌我动作慢的,这会儿倒想起心疼衣服了,卸磨杀驴也没你这样的吧?!”

    拍干净衣服上的灰尘,赵彩云又开始仔细的叠起来,口中啐道:“长了根驴货,与其留着欺负人,还不如宰了心静。”

    萧晋哈哈一笑,跳下床一把就将女人捞了起来,低头在她的玉碗上咬了一口,说:“衣服还有,在车上,现在,你先把驴货伺候舒坦了,然后再好好考虑要不要真把驴给宰了。”

    又是一番**过后,赵彩云已经疲惫的连手指头尖都不想再动一下了,正想着再躺几分钟就去做晚饭,却见萧晋坐了起来,并开始穿衣服。

    “你……你不留下么?”她的声音中难掩失落。

    萧晋停下穿衣服的手,俯身在她鼻尖轻轻一吻,说:“我也想留下,但我这次在城里接了个大活,时间紧,任务重,早一点回去,也好早一点安排。”

    赵彩云眨去眼中的难过,也跟着坐起身,拿过衣服帮他穿上,轻轻的问:“下次出来是什么时候?”

    “七天后,”萧晋说,“七天后再去城里一趟,不出意外的话,短时间就不用再去了。”

    赵彩云帮他系扣子的手指一僵,抿了抿唇,又问:“那你……你会经常来看我吗?”

    “当然,”萧晋笑了起来,伸臂揽住她的腰肢,说,“你不是很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吗?这事儿我要是不帮你办了,哪里还好意思再睡你?”

    赵彩云的眼睛瞬间就亮如星辰,激动的问:“你想让我做什么?”

    萧晋冲她狡黠的眨了眨眼,说:“养鸡。”

    赵彩云愣了愣,随即就以为他是在逗自己,便白了他一眼,嗔道:“镇子上光开养鸡场的就有俩,我一个女人家,撑死也就在家里养十几只,你糊弄鬼呐!”

    “头发长见识短。”萧晋套上内裤,站起身,一边提裤子一边说道,“他们养的那算什么鸡?白送给我,我都不吃,咱要养,就养一般人都吃不起的那种,一只起码也得上千。”

    赵彩云闻言倒抽一口凉气,震惊道:“你没骗我吧?!就是城里人最喜欢吃的野山鸡,来收购的人也只肯给一只两百块而已,什么鸡能卖到一只一千块?”

    “就是山鸡。”

    萧晋嘿嘿一笑,跳下床走到桌边,拿出纸笔唰唰唰写了一个方子出来,然后递给了赵彩云。

    “待会儿我走的时候再给你留二十万块钱,你去找镇领导把东边那半片山坡给承包下来,再找顾龙他们帮忙,三面都用网子围上,然后再把按照这个方子熬出来的药水用喷壶把山坡的下半部分喷一遍,不用太多,留下味道就行。”

    赵彩云听得一头雾水,拿着那张纸愣了半天,才确定萧晋竟然真的是要她养山鸡。

    “萧……你、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懂啊!”

    萧晋拥住她,指着那个方子说:“这个药方熬出来的汤药味道,对于山禽来说是一种无法抵挡的诱惑,你只要按照我所说的去做,我保证不出三天,那座山里的禽类都会自动跑到你们围出来的那片山坡上。”

    “真的?”赵彩云的眼睛里满是不信。

    “试试不就知道了?”萧晋说,“反正也没啥损失。”

    赵彩云想了想,就把那张纸叠好压在枕头下,然后又问道:“接下来呢?”

    “接下来,你们就再用网子把剩下的那一面堵上,除了每周都撒一遍用这药水泡过的谷子之外,其它就不用管了,等这一批下了蛋,孵出了小鸡,就可以拉到城里去买了。”萧晋一边从包里往外掏钱,一边说道。。。

    看着桌子上那一摞摞的钞票,赵彩云心里就再也没了一丝怀疑,虽然还是认为一只山鸡卖一千块是痴人说梦,但本着不打消男人热情的想法,认真的提意见道:“那树上是不是也要挂一些网子?山鸡飞的可比土鸡高多了。”

    “不用,只要那片山坡上一直都有这药水的味道在,就算它们飞了出去,迟早也会飞回来。”

    把二十摞钱在桌子上摆好,萧晋转过身,又道:“对了,鸡不会走,但架不住有人会偷,这事儿你可以找顾龙帮忙,让他安排人看着,每个月该给多少钱,你看着办就行。”

    赵彩云长这么大,从没一下子见过这么多的钱,伸出手,指尖还没触碰到,忽然又缩了回去,对萧晋道:“承包下那半片山坡用不了多少钱,差不多有十万就够了,剩下的你还是拿回去吧!放在家里,我晚上都不敢睡觉了。”

    “傻婆娘,镇上的那个信用合作社是干嘛的?钱搁家里不放心,你不会拿到那里存起来么?”萧晋笑着拍了拍她的屁股,“再说了,根本就没必要这么担心,就刚刚你从地上捡起来的那件旗袍就卖六万多块,这点钱又算得了什么?”

    赵彩云心里一咯噔,转头看看椅子上已经变得皱皱巴巴的旗袍,心就疼的开始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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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对我好就足够了() 
养山鸡是萧晋在回来的路上就决定了的事情。因为青山镇就在囚龙村山外,要想开发囚龙村,就绕不开青山镇,所以,第一步先把青山镇的名气打出去,非常重要。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体质却一直都在下降,特别是城里的富裕阶层,年龄一过三十五岁,健康和养生就会成为他们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野生山鸡,再加上名贵中草药喂养,不但味美,还有益健康,有着这样噱头的产品,一只卖一千块还只能是批发价,要是放到高级酒店里,一只的利润要是少于三千,都算那酒店老板不会做生意。

    青山镇能够养出优质的山鸡,自然而然的就会让人们联想到这里还没有被污染过的天然水土,等宣传的热度差不多了,元家老宅应该也已经卖了出去,正好趁热打铁的启动开发大计。

    到了那时,萧晋才算是真正的站稳了脚跟,才算拥有了挑战易家那样的庞然大物的初级资格。

    稳扎稳打,来日方长!

    又跟赵彩云交代了一些细节,他就让她找来了两个麻袋,把自己买的东西和用来绣“天绣”的衣物布料针线什么的一股脑全都塞了进去,反正董雅洁在开推介会之前肯定还会清洗和处理一下,现在根本没必要在乎干净或者褶皱之类的问题。

    两个麻袋看上去很大,但因为里面没一样重东西,所以他扛在身上非常的轻松,出镇子上山,只比平时多用了二十多分钟,就回到了囚龙村。

    太阳已经落到了山后,天边只留一抹火烧云,村子里炊烟阵阵。因为还有一些天光,所以节省惯了的村民们都没有亮灯,但有一家除外。。。

    看着敞开的院子里那一盏如豆般的灯光,萧晋的心里只有浓浓的温馨。

    周沛芹,这个驱散了他胸中所有阴霾和孤独的女人,对于刚刚享受过城市浮华的他来说,就像一道清粥小菜,只要离得近些,身体就会油然而生一种贴心润肺般的惬意。

    温婉的小寡妇正在院子里收衣服。她今天穿了件白底碎花的棉布褂子,看上去有些年头了,花色都被洗的有些发白,与她一脸的安静和恬淡搭配在一起,没有一丝的陈旧感,仿佛山上草丛中一朵娇弱的花,不惊艳,却能让人一见就再也移不开目光。

    忽然,一阵穿堂风从开着的大门外刮进来,吹得晾衣绳上的一件单衣呼呼作响,差点飞走,周沛芹忙伸手按住,却不知两臂抬动扯起衣摆,露出了一截白嫩纤细的腰肢,恰好给了某个刚刚回来的家伙一份最美好的欢迎礼。

    “呀!萧老师你回来啦!”身后忽然响起梁小月的声音,“咦?老师你怎么在流口水?”

    “啊?有、有吗?”

    周沛芹听见声音转过头,顿时就惊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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