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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床上,林逸翰五官狰狞,正在用微信给黄莺发信息,自从白天醒来,他第一件事便是和黄莺取得联系,一直连发了几十条信息,黄莺都没有回复他,让他非常伤心及气恼。
而且,今下午他还收到一条足以令他爆炸的消息,张佳仁给他打来电话,说什么秦铮不但在食堂门口打了他,还他玛今年的篮球比赛冠军非他们经管系莫属。
更让林逸翰气炸肺子的是,张佳仁直言告诉他,黄莺现在变心了,极有可能和秦铮有一腿。
因为今下午在食堂门口,通过王鹏的大喊大叫,张佳仁听到黄莺让秦铮治疗什么病症,好像是啥胷部胀痛,像这种比较敏感的部位,居然让秦铮那个瘪三去治疗,张佳仁想不通为什么,他也不知道秦铮还会医术。
下意识的,他认为是秦铮目前和黄莺搞到了一起,从而黄莺给林逸翰戴了绿帽子。
当张佳仁将这个爆炸性的消息告知医院里的林逸翰后,他险些没从床上跳起来,瞬间五官扭曲,呼吸急促,嘴里连连叫骂着黄莺是个贱人,他那么优秀不去选择他,偏偏去选择一个没有任何用处的废物。
在那种高度的愤怒之下,林逸翰想都没想,马上给黄莺打去电话,结果黄莺不接,然后他才开始用微信骚扰,结果都是一样的,黄莺没有给他回复过一条信息,这让林逸翰快到了暴走的边缘。
他忍住摔掉手机的冲动,平复一下悲愤的心情,再次给黄莺拨去一个电话,只此一次,如果黄莺再不接听,他就马上开车去黄莺家里找她。
这个想法刚刚落下,手指还没有摁到屏幕上,铃声赫然响起,把他吓了一跳,之后将目光投向屏幕,上面写着黄莺两个大字。
看到这两个字,林逸翰激动坏了,不过他并没有选择秒接,而是做了几个深呼吸后,才按下接听键。
“小莺……”
他的声音依旧如同往常那般温柔,没有因为黄莺不回他的信息,从而去臭骂黄莺一顿。
他不敢,也不能那么做,黄莺不是刘诗雅那种平民校花,作为京城黄家人,自身又那么优秀,借给他林逸翰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在黄莺面前耍横。
因为林广义曾经经常告诫他,要多多讨好黄莺,直至将黄莺追到手为止。
如果能追到黄家人的闺女,那他们林家不止在江南地区称雄称霸,甚至在整个华夏,都有他们林家的一席之地。
林广义在三年前就这样教育林逸翰,让他务必利用大学的四年时光,将黄莺追到手,之后成为他们黄家人的乘龙快婿。
父亲的话语始终在耳畔盘旋,致使林逸翰即便对黄莺再不满,也不敢有任何的造次。
可是——
他的卑微和讨好在黄莺眼里,却是那么的假,黄莺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由于从小生活在权贵家族,一些大人物,乃至一些暗地里一套、背地里一套的小人她见得多了。林逸翰自认他的头脑很灵活,然而跟黄莺相比,他强不到哪儿去。
耳边传来的那声温柔的‘小莺’,黄莺内心毫无波澜,她深谙这三年来林逸翰始终讨好她的原因是什么。
一方面是觊觎她的美色,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背后的家族光环。
在金江大学里,多数人不知道黄莺的真实身份,但像林逸翰这种名震杭湖城的富家公子哥,却是清楚地知道黄莺的身份。
除此之外,林逸翰的父亲林广义这些年里始终巴结讨好燕京城里的那些紫金大家族。
对此情形,林逸翰在林广义嘴里得知,黄莺家族里的能量很强大,也暗暗发誓黄莺是他这辈子都要追求到底的高价值女人!
(本章完)
第72章 断他一条腿()
只可惜,他的想法仅是一厢情愿,因为打一开始起,黄莺就没有对林逸翰产生过半点好感,更别说爱情了。
黄莺仅仅是把他当作一个同学看待,双方连朋友都算不上。
此时听闻电话里传来的那声‘小莺’,黄莺很是反感地蹙了蹙眉头,对着听筒冷声道:“林逸翰,希望你以后不要在叫我小莺,请叫我的全名,我们之间还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熟悉。”
“小莺,我……”林逸翰继续跪舔,希冀黄莺对他的态度能够缓和点、热情点。
结果黄莺立即打断他的话,语气毋庸置疑道:“林逸翰,有些话,我们还是说开了为好,请你以后都不要再来骚扰我,因为你不是我的菜,相应我对你也没有丝毫兴趣和性趣,今天我主动给你打这个电话,仅是想告诉你,甚至告诉你们林家,我们俩绝对不可能……”
话落,黄莺冷酷地挂断电话,连给林逸翰回话的机会都没有。
“小莺……”林逸翰出声呼唤,结果耳畔却传来嘟嘟得忙音。
“卧槽尼玛,臭表子,真以为自己是个圣女了,千万不要让老子把你搞上床,否则一晚上就玩死你这个贱人!”
听见忙音的同时,林逸翰彻底暴走,五官狰狞,眼珠子里布满血丝,活像一头要吃人不吐骨头的老虎。
“啊——”突然间,他猛地将苹果限量版手机甩了出去,砸在病房里的窗户上,发生喀嚓一声脆响。
接着,手机穿破玻璃,直接飞出了外面,而玻璃也出现一个大窟窿。
“嘎吱~”
病房外,始终站在门口把门的苟强、潘博二人,听到房间里传来一声脆响,以及林逸翰的怒吼,他俩对视一眼,急忙推开门走了进去。
“林少,您怎么了?”苟强腿上缠着绷带,不过柱着拐杖已经能行走了。
至于潘博,手臂和苟强的腿上一样,也是缠着绷带,二人疑惑不解地看着陷入暴走模式的林逸翰。
“玛的,贱人,让老子找到机会,一定奸了你,狠狠捅破你的那里……”
林逸翰还在发疯,他已经被气糊涂了。作为林家的金钥匙,打出生那天起,就是林家老一辈的掌中宝,走到哪里都是风光无限,周边人也高看他一眼。
甚至在杭湖城许多有钱有势的贵公子,见到他都是一口一个林少叫着,比方说旁边的苟强和潘博,标准得狗腿子一个,是他们林家忠诚的下人。
家境的优越,外加他自己也争气,在高二那一年,林家老爷子——林国志便指定他是林家未来的第三代接班人,比起同龄人而言,林逸翰脑袋瓜灵活,城府也比同龄的孩子深沉。
诸如此项原因,在很小的时候,他便被林家老爷子看好,一度成为林家人的掌中宝。
要什么有什么,从来没有让他林家少爷犯愁的时候。
钱?
他们林家有的是,固定资产加上流动资产,少说不下百十亿。
势?
他们林家在杭湖城扎根这么些年,早就成为江南地区的一方霸主,商业遍布全国,文娱业、房产业、餐饮业、重工业……等等,他们林家均有参与和投资。
在这样一种情形下,林逸翰不但贵为金江大学的知名校草,还可以说他更是整个杭湖城众多女孩的梦中男神!想要跟他上床滚床单的女人,多了不敢说,随便拉出来几百个是有的。
这……便是高价值的体现!
然而——
出生的高贵,自身高价值的体现,却让黄莺拒之千里。
在学校里公开追求黄莺两年半时间,没有搞定那个表子不说,到头来还让自己滚蛋?
听黄莺刚才那语气,确实想让他滚蛋,那感觉恨不得让他林家大少有多远滚多远才好。
这直接伤透了林逸翰内心深处那可笑的自尊,他不服,真的不服,为什么自己已经足够优秀了,黄莺还是不愿搭理他?
而更让他感到无比蛋疼的是,听说最近黄莺和秦铮那个废物走得很近,这狠狠触碰到了林逸翰的G点。
此时的他,就如同一个深闺怨妇似的,记恨黄莺的同时,也恨上了秦铮。
除此之外,下午时张佳仁给他打来一个电话,说黄莺好像患了什么怪病,胷部有时候会微微胀痛,还让秦铮那个废物去为她治疗?!
种种因素加在一起,已经快把林逸翰的肺子气炸,他瞪着血红的眼球瞅向冲进门的苟强和潘博,咬了咬牙齿,恨声道:“孟彪呢?我刚才还见他在走廊上走动的。”
这几天林逸翰住在医院里,林广义放心不下,怕秦铮来找他儿子的晦气,像爆抽董晓红那样,去爆抽他的宝贝儿子。
那天回家后,他便把贴身随从——孟彪派到医院里守护林逸翰,让孟彪来守着,他才能安心。
在他看来,秦铮那小子现在确实变得和以往大不同了,但就他那点武力,还不够孟彪看得,孟彪作为一名货真价实的武者,干掉一个学生,可谓高射炮打蚊子,没有丁点儿压力。
与此同时,苟强和潘博闻言,当即不敢有半点怠慢,急忙道:“林少,孟彪他去厕所了,等一会就过来。”
“玛的,等会孟彪上完厕所,你俩带着孟彪去找秦铮那个杂碎,老子今晚就断他一条腿,敢打我林逸翰女人的心思,他是嫌日子过得太滋润了。”
林逸翰不敢动黄莺,却敢动没有了秦家那颗大树庇护的废物秦铮,今晚就断那个小杂种一条腿,以此让他知道敢动他林逸翰女人心思的后果是什么。
“是,林少!”
听到林逸翰这席话,苟强和潘博纷纷为之一振,他俩等这一天已经等得很久了,恨不得马上把秦铮那个狂妄的杂鱼挫骨扬灰。
“好了,你们先下去吧,下个礼拜天是黄莺的生日,到时候废了秦铮那个杂碎,在生日宴会上,找个机会奸了黄莺那表子,她不是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圣女吗?老子就看她装圣女能装到什么时候?”
林逸翰表情里一片怨毒,继续道:“另外,黄莺那个表子举行生日宴会的当晚,一定会叫上刘诗雅、韩欣妍还有苏珊三人,刘诗雅那个山村里来的浪妞,我知道你俩都很想****,等那天晚上弄点药,保管让那个村妞变成一个小浪蹄子,至于苏珊和韩欣妍,先不要动,她们不是刘诗雅,家族里的势力很雄厚,动了她俩,会出现不必要的岔子。”
林逸翰冷静地分析,在他看来,奸了刘诗雅屁事没有,但若用那种下三滥的方法得到苏珊和韩欣妍的身体,潘博和苟强别想见到明天的太阳。
(本章完)
第73章 金牌打手()
听到这儿,苟强和潘博均是一怔,急忙说道:“林少,苏珊和韩欣妍那两个小浪蹄子不能碰,那黄莺她更不是……”
苟强和潘博整日里跟着林逸翰混迹,早已听说黄莺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京城黄家,这个名号,让一众纨绔子弟感到深深的忌惮。
别说是他们杭湖城的纨绔,就是那些燕京城里的超级纨绔,也不敢轻易招惹黄家人。
“呵呵,到时候我自有办法。”
林逸翰邪魅一笑,轻慢道:“黄家人也是分三六九等,比起那个女人而言,黄莺在黄家的地位充其量就是个边缘人物,她一意孤行的选择来金江大学攻读经济管理系,已经惹怒了黄家老爷子,据我父亲透露,黄家老爷子更希望他的子孙们能够继承他的衣钵,可是黄莺不听他们家老爷子的话,不去问鼎政治巅峰,却想着问鼎经济领域的巅峰,因为这件事,黄莺在黄家的地位堪忧。”
“另外,我有办法让那个表子臣服于我的胯下,现在紧要做的,就是废掉秦铮那个杂碎,他在我们身边晃悠,迟早是个祸根,而且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的秦铮已经远不是三个礼拜前的秦铮了,现在的他……让我有些看不透了!”
林逸翰挑起剑眉,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确实,自从秦铮掉入悬崖大难不死后,和以前那个榆木脑袋的秦铮,有了极大的改变,一度让林逸翰看不透这个人。
“嘿嘿,林少,您多虑了,那个杂碎就是在我们面前装大尾巴狼而已,其实他还是以前的那个废物,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身手突然间变厉害了!”
苟强不屑地说道:“不过,在这个世界上,身手厉害并不能代表一切,只要有钱,什么样的高手都要臣服于我们手下,就好比林少您身边的孟彪,听说他是个暗劲中期的超强武者,不也是一样孝敬您和林伯伯吗?”
苟强能和林逸翰这种终极大少混熟脸,并且得到林逸翰的照顾,他并非一无是处,最起码溜须拍马这一套,被他练就的炉火纯青。
林逸翰听了后,非常之受用,刚才的郁闷一扫而空,笑道:“强子,你的确比以前更聪明了,说得很对,在这个世界上,身手厉害一直都不是主宰这个社会的必需品,它只不过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我们有钱,还怕那个小杂种突然间变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