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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秦歌的话,方骏扫了一圈池城等人,然后说道“半小时的时间,公平一点,正好三队,每队两首歌的时间,也就是各十分钟!”
一般的正常情况下,上台演出时间的分配,都是按照江湖地位来安排的,半个小时每队十分钟唱两首歌,总共六首歌半小时的时间刚刚好。
一首歌,正常演唱的时长是四分钟左右,入场退场的时候在来一段自我介绍和结束语,十分钟的时间足以搞定。
当然,如果是歌手的话时间足够了,乐队和组合可能会麻烦点一点,但是挤一挤还是足够的。
如果这次不是神话的第一场演出的话,方骏有可能会退让一步,但是现在不行,他现在不是一个人,是一个团队的领头人,队长,做事不能只考虑他自己了。
同样聚过来,坐在一旁听着的蓝淼淼,开口说道“我同意方骏的安排,没队分配十分钟,谁也不吃亏。”
而这时,秦歌的脸上突然露出一副笑意,看着方骏说道“十分钟怎么够呢?我听志勇哥说了,你们快要出道了,现在的演出都非常的重要,必须在出道之前笼络一些粉丝才行,这次,我就唱你给我写的那首歌就好了!”
这时,在秦歌说完他的想法之后,旁边的歌风乐队的几个人,都同时的点了点头,表示对秦歌的赞同,其中手上拿着两根白棍的白脸青年,开口说道“秦歌说得没错,你给我们写的歌真的是太好了!”
在方骏的印象之中,这个白脸青年是歌风乐队键盘手的人物,同时也是作为歌风乐队的副唱兼忙内,平时他与歌风乐队的成员们玩闹谈话的时候,他都不怎么说话,就好像是死气沉沉的,只有到了的演出时间方骏才从他的身上看出精神来。
到春天里驻唱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里,即使是在歌手中与歌风乐队的众人交好,但是和这位白脸青年说话的次数,加起来都没超过十指手指!
所以在听到了他的赞许,方骏的心里居然有那么一点小小的受宠若惊的感觉。
“哈哈,是我们的运气好,有幸认识了小骏!”
在听到自己团队的键盘手,东南居然会破天荒的夸奖方骏,秦歌也是笑得很开心,说道“对了,小骏,你给那首歌我已经让东南帮着编曲试音了,昨天晚上才正式的编制完成,今天晚上我们打算大干一场,由现场乐器来给我伴奏唱完了,不管反应怎么样,我们都下来剩下的时间你来上!”
“下一个彩排来自春天里酒吧的神话组合抓紧时间准备上场。”
“半个小时的时间彩排!”
就在这时,从外面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声音,正是工作人员提示神话组合的彩排时间到了。
“我们的彩排时间到了,大家都没什么意见,那就这样分配吧。”
说完,方骏就带着池城四人就向着门外走去,留下后面的歌风乐队和高飞乐队众人呆滞的眼神,这么快就决定了?
跟随着工作人员的安排,因为是组合的形式,所以彩排的时间会比一个人的时间多一点,方骏在把事先从公司的录音室录制好的伴奏交给放音师,然后从工作人员那里拿到手拿着的麦克风。
在彩排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小问题,所以为了方便调整,方骏事先的安排还是先多练习几遍歌曲,在过程中记熟歌词,因为韩在元是个韩国人,所以他对中文的理解程度程度还是有限,不像同样来自韩国的池城。
因为池城虽然是韩国国籍,但是因为他的父母在中国定居,所以他从十二岁时就跟随父母移民中国了,所以对中国的文化有一定的了解,中文的普通话十级,流利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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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前夕()
“太阳,你负责的部分,在快速唱出歌词的同时一定要咬字清楚,我知道这很难,但是第一次我们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我知道你一个人负责的压力很大,但是要加油。”
因为这一次他们还没有正式的出道,所以娱乐也没有为他们安排顺行的工作人员,就连刚才送他们过来的司机也回去了,做为五人中年纪最长,同时又是队长,有过出道经验的方骏自然就成了指导彩排的中心人物。
“好的,老大,我知道了,我一定好好努力。”
“嗯,好,还有玉玺,组合里面你是负责动作的,在最后的那个倒立旋转,千万不要失误,那可是代表着歌曲的结束动作。”
第一次彩排下来,站在他们后面观察着四人动作的方骏,先是对着负责rp的曹太阳强调一遍,然后紧接着转过身,看向脸色因为刚才激烈运动而变得潮红的段玉玺,开口说道。
“明白。”点了点头,段玉玺认真的回答。
“还有就是,在元,我知道你的中文有一点问题,性格还有一些内向,但是在台上你一定要放得开,活泼一点,然后在控制好舞步队形。”
“其实说实话,潘宇老师给我们的这首歌,我也不赞成使用整齐的舞步形式表演,但是我跟你们说,晚上的时候,在台上万一出现一些什么问题,一定要知道自由发挥。”
“好的,放心吧,老大。”
在听完方骏强调的话,一向内敛的韩在元也是点点头,表现的信心十足。
“池城,你的歌曲方面没什么问题,但是你舞蹈爆发力有一点弱,你要知道你是我们的领舞,如果你的动作都做的软绵绵,那我们该当如何,你再做几遍。”
“啊,我觉得我已经很爆发了啊。”听着方骏提出的意见,池城的脸上有些无奈,不过也没有反驳,只是喃喃的说话。
“舞台不是练习室,你在练习室里面的舞蹈爆发力,确实不错,但是毕竟我们是第一次登上舞台,难免紧张所以也没关系。”
“来,我们再试一次!”
这一刻,成员们就感觉方骏像一个领导者,虽然是加入的神话是最晚的,但他还是能很快的凝聚好他们的内心紧张,然后进行调整和放缓自己的状态。
其实这一点,在过去相处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们就很有感受,要不然在当初定队长的时候,就没人反对了,的确也只有像方骏这样的人,才能将他们出道的事情安排的井井有条。
很快,半个小时的时间悄然而过,在进行了不断的调整和练习,总算是熟悉了舞台的环境,在工作人员的催促下,才依依不舍的离开舞台,向着后面的休息室里面。
神话的彩排完成之后,时间已经五点多钟了,在他们的下面还有一个乐队一个歌手,原本就已经西下的夕阳,导致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全场的照明灯也全部亮了起来,但数量并不多,刚好可以围绕全广场。
此刻,演出的广场的里面,已经围聚了至少有上千名的观众,他们坐在举办方的塑料凳上,这样就代表一个座位,这次来的大多数都一些成双成对的年轻情侣,相互依偎着窃窃私语,让闪亮边上的一群单身狗眼瞎。
在那一个乐队和歌手彩排完成之后,舞台布置的大屏幕上,就立即播放出今天晚上将会出场的表演嘉宾,每一个介绍的短片都基本是几秒钟或者几分钟。
此刻,还在舞台上忙碌的工作人员已经没几个,基本大多数重要的人员都已经出去吃饭了,毕竟今晚要忙到几点也没个数。
后台的休息室里面,参加演出的各大酒吧的乐队和歌手都已经差不多到齐了,有认识的在闲聊、有在打招呼、因紧张想要舒缓心情喝酒的也有。
被站满了人而略微显得拥挤的休息室中穿梭,方骏带着池城四人满头大汗的回到了春天里酒吧的驻地,在秦歌等人的催促下,换上了事先在公司就准备好的衣服,然后从请安排负责春天里这边的化妆师,给每个人都化上了一点淡妆,把几人脸上那些不明显的暗斑和痘痘遮盖住。
等五人的化妆完成结束后,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下来了,围绕在广场上的灯光一片大亮,虽然是广场上的观众中时不时的产生一些吵闹,但还是不影响其中一些的观众整体的素质。
此刻,后台的休息室里面已经不再是刚才那般的拥挤,大多数的酒吧歌手也已经前往前面为他们安排好的歌手区,观看已经上台的歌手们的表演了。
七点钟的准时开场,第一个被安排上台的歌手,自然是由做为东道主的黑夜城,一个成名已久的老歌手开嗓。
俗话说的好,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成不成也就看台上了几分钟了。
时间在每一位上台的歌手与乐队的歌声中流过,半个小时的时间就悄然滑过。
这次,不知道从哪里找来关系参加的这次演出的男团,比方骏他们早一步上台,但是从他们下台之后,一个个的脸色都不太好,就连陪同他们过来的经纪人高泰明也是脸色铁青,对着走在最前面的杨少欢在呵斥着什么。
当看着这个景象的时候,方骏的心里不自觉的升起一起莫名的情感,他没有忘记在一年前,此刻被经纪人高泰明责骂的角色就是担任团体主唱的他。
而此刻,明显不是他独自多愁善感的时候,按照与秦歌几人商量好交上去的顺序,不出意外的话,下一个上场就是他们了,做为第一次上台的神话成员们,做为已经是上过舞台的方骏,自己也不敢猜想会发生什么。
看着方骏望着的方向出神的样子,身旁跟着走出来的池城等人同时的上前拍了拍方骏的肩膀,抬头看着围过来的兄弟们,方骏脸上的那一抹回忆的悲伤瞬间消失,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我已经涅磐重生了,我一定会站在这个圈子里的最顶端的位置。
没有容方骏在多想,只见,远处一名工作人员正向着休息室这边急急忙忙的跑过来,还挥着手里的表格单,在隔着老远的地方就直接的大声喊道“下一个表演嘉宾,春天里酒吧的歌风乐队和方骏的歌手,请前往演出点准备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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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歌风乐队()
“兄弟们,下面就看我们的表现了!”
看着远处跑过来通知的工作人员,方骏的脸上出现一丝笑意,转过头看向身旁的池城四人一眼,眼神中充满着一股自信与期待的神色。
在一番商量之下,因为池城等人是第一次正式的站上舞台,所以有些紧张,方骏决定先让秦歌乐队提前上场,下一个他们再上。
伴随着歌风乐队五人依次的上场,因为是乐队过来的时候是两手空空的,乐器都是黑夜城赞助的,在他们上场时,现场还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在广场的东南方向,有着几十个身穿着蓝色的衬衫和黑色的短裤的年轻人,高举着写有“歌风乐队”“秦歌”“加油”字样的荧光牌,在拥挤的人群里面又是叫又是跳,不过当他们停下来的时候,一同默契的齐声高喊着秦歌等人的名字,好像激动的好像都快要哭出来了。
每个人都站在自己熟悉的乐器的位置,秦歌也从舞台的中间位置拿起那把红色的电吉他,突然的扬起左手很大牌地朝着呐喊的那群年轻人挥了挥,大声说道“大家晚上好,真的很高兴你们能在百忙之中,还赶过来参加音乐之夜的演出,谢谢你们的支持,我是歌风乐队主唱的秦歌!”
“大家,你们晚上好,我是歌风乐队的键盘手,程辉。”
“你们好,我爱你们,我是吉他手,万峰。大家以后要多多支持我们哦。”
“大家好,我是鼓手,罗家豪。”
“大家好,我是歌风乐队的贝斯手,刘帅。”
“秦歌!加油!歌风!加油!”
在乐队的众人介绍完自己以后,只听见现场的观众们顿时好似失去理智一般,高声的尖叫,仿佛要冲破天际,拼命挥舞着手里的荧光棒。
“咦,这个乐队好像还挺懂招揽人气的方法,还挺受欢迎的啊!”
就在只是,在舞台的前方的第一排贵宾区的位置,常振邦对坐在自己身边的一个漂亮的女子,轻声的问道“这个乐队不错,而且好像还是春天里的,是你们公司签约的乐队吗?”
她的名字叫苏轻然,正是一家新起的经纪公司的艺人总监,从开始的时候,寻找与招揽艺人的工作一直都是她在做。
听着常振邦的轻描淡写的话语,苏轻然那张清冷平静的脸上出现一丝悻悻之意,说道“呵呵,这个歌风乐队是搞摇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