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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满脸泪痕,身子止不住的颤抖泪眼中闪过一丝恨意,哆嗦这手,摸索这拔下发间的簪子,狠狠朝男人的胸口扎去。
看到这一幕的李晨语,不屑的撇了撇嘴,心中大骂那女子是傻叉,先说那女子吧,瘦而娇小,只到男人胸口那么高,两人一对比,谁强谁弱,长眼的都能分辨的出来。
人被冲晕了头,一次冲动是难免的,这先不说。
在说那女子手中的簪子,那是个金簪,顶端还带有流苏,论漂亮那是没的说,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重点是金子质地本身就软,想隔着衣服捅破点皮都难,她还不如拧两把占便宜,真不知道那傻叉女怎么想的。
李晨语翻了个白眼,可以看的出她对女子的行为很是不屑。
男人眼中闪过不耐烦,一把攥住拿有金簪的手,甩手就给了那女子一巴掌。
那把掌声清脆,听得李晨语摸了摸脸,摇着头啧啧了两声。
女子被打倒在地上,不可思议的扭头看向男人,嘴角处一片鲜红。
男人半蹲在她身旁,神色厌恶的攥住她的衣领子吧她半拉起来。
“怎么?你想拿那破玩意杀我?”眼神凶狠的盯着她,“你信不信我先杀了你?”
他抬手又甩了女子一巴掌,女子被他打的头扭向一边,那两巴掌像是打的她心如死灰一般,眼神毫无生气。
男人见她那副模样以为是镇住了她,换了一副嘴脸,轻声细语的安慰:“荣儿最是听我的话,这次在信我一回?好不好?”
又一副心疼的样子,将女子抱到怀中,拿出帕子给她擦脸上的血迹,仿佛是对待珍宝一般,认真仔细的擦拭。
女子闭上眼,眼泪顺着脸颊缓缓流淌,喃喃道“好,我信你,我听话。”
“好,好,荣儿放心,你永远都是我的人,我不会亏待你的,”男人高兴的紧紧抱了抱她。
他怀中睁开眼睛的人,眸中满是绝望。
女子知道自己完了,自己刚十五岁,在懵懂无知时就迷恋上了姐夫,三言两句就宽衣解带与人睡到一处,当初对自己许下海誓山盟的人,现在翻脸不认人了,姐姐若是知道了一定不会放过自己,完了,自己完了。
女子眼中闪过决绝,泪水夺眶而出。
男人欢喜片刻,松开禁锢这她的胳膊,低头深情的看向怀中人。
他脸上的笑容顿住,脸色难看异常,慌乱的将怀中的女子扔到一边,目瞪口呆的一屁股坐在地上。
被扔在地上的女子下巴处都是血,顺着下巴流的前襟都是,血红一片,神色疯狂的看向男子,咧嘴笑起来。
嘴巴一张一合,无声说道:“如果还有下辈子,我一定不要在跟你相遇,我还要咒你,咒你不得好死。”
女子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只因是庶女在家中的地位底下,她家的女儿最不值钱。
女子的姐夫是上门女婿,能镇住上门女婿,打理家族生意,她嫡姐的性格可想而知。
女子不敢给姐夫做小,若是流产后再嫁人恐怕会死的更难看,她怎么选都是死。
她悔!她恨!
一截软肉从她口中掉出,鲜血像喷泉一般,流的那哪儿都是。
男子坐在地上,一下一下的往后挪动,嘴唇哆嗦这,似乎要说这什么,但他被女子疯狂的举动吓坏了,到嘴边的话有咽了下去。
鬼叫一声爬起来,脚步不稳的向大门处跑,歪歪扭扭的似要摔倒。
他哆嗦这打开门栓,慌慌张张的跑了出去。
跑了几步,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转身往回跑。
李晨语在他跑出去的时候就闪身从房间里出来了,又连忙躲在大门后,眼中的杀意一闪而过。
脚步声停停在了门口处,男子撇了一眼院中躺着的血人。
哐的一声关住了大门,又用锁锁死,兔子一般飞快的跑了。
他若是走进去,李晨语一定会杀了他,他好运的与死神擦肩而过。
李晨语倚在门上,嘘的一声,吹了一记嘹亮的口哨,邪笑着看向地上的人。
半死不死的女子睁大眼睛,死死的看向李晨语,胸口剧烈的起伏,她的意志已经模糊了,看不真切,只知道是有人。
吃力的抬起手臂,朝李晨语的方向伸着,嘴巴一张一合的,口中的血一股一股的往外冒。
没支撑多大会儿,伸着的手臂摔在地上,死不瞑目的双眼盯着大门的方向。
李晨语却在看向她得头顶,嘴里数着:“一,二,,十。”
空中飘浮这十个与地上一模一样的女子,她们似乎没有意识,眼神空洞。
这是人的三魂七魄,突然间横死的人,魂魄就会一下子从体内分离。
那十个魂魄似乎被什么吸引了,纷纷朝西面飘去。
等她们都走完了,李晨语才近前,伸脚拨正地上的人,骂了一句:“蠢货。”
她左右看了看,两边都是房子,左边角落有一口水井,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抱怨了一句:“还的我来收拾烂摊子。”她翻了个白眼,用精神力将死尸托起来,她走在前面,悬空的死尸跟在她后面,鲜红的血撒了一路。
哐的一声,她踹开靠近大门的一间房,毫不留情的将死尸甩了进去,
尸体以奇形怪状的姿势瘫在地上,死不瞑目的眼,瞪的大大的。
关上门,李晨语挽起袖子,朝井边去。
嘴里唠唠叨叨的说着些什么,手脚麻利的把地上的血迹用水冲刷干净。
没那么明显了,她才住手。
她叉着腰绷这小脸,正儿八经的吟了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又摇摇头道:“不对,是若为作死去,两者皆可抛。”她啪啪鼓起了掌,摇头夸赞道:“不错,不错,好湿,好湿。”
死了个人而已,跟她半毛钱关系也没有,要不是看这碍眼她才懒得把死尸拖一边去。
这就是她,冷漠无情。
这是被无数的生生死死锻炼出来的,任谁经历过末世里的一切,也会变的淡漠生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六章()
夜黑风高的夜晚,天气渐渐转凉,地上结了一层冷霜。
半夜十分冷的异常,一身红衣的封于修,再次出现在李晨语所在的院落中。
不知是他阴气太重还是怎么,李晨语站在他对面,冷的打了个哆嗦。
这次她并没有躲避到隔壁去,因为封于修还是一个人来的,并未带其他人,以李晨语现在的状况,对付一个封于修绰绰有余,所以她没必要躲。
漆黑的夜晚并不影响他们的视力,彼此的神情看的清楚。
李晨语吊儿郎当的,拿肆无忌惮的眼神看封于修,那邪气的目光,让人误以为她下一秒就要扒光那个红衣美男。
封于修是个很有气质的男人,五官精致,身躯挺拔,长发由一根枯枝形的蓝玉簪子绾起,束与脑后长度达到小腿,卧蚕眉丹凤眼,常年不见阳光的瓷白肌肤,一身红衣更衬的他面如冠玉,深邃的眼睛带着冷漠,眸中含着忧郁。
李晨语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但也是个大大的俗人,有美男在前,从来都是肆无忌惮的欣赏,但要是能摸两把,她更不会客气。
这是个色女,鉴定完毕。
这么**裸的目光,封于修又怎么会不明白,痴迷他容貌的大有人在,但他还是头一次被一个小东西这么看这。
小东西这么点就如此好色,长大了还能了得?封于修缓缓蹙眉,冷峻的脸上无甚表情,淡淡问了一句:“看够了吗?”
李晨语无赖一笑:“你怕人看你别出门啊,”大眼滴流乱转的又从头到尾的又打量了一遍,笑眯眯的接着道:“再说了,看看怎么了,不想被人看你带面具好了。”
封于修又怎么会被她三言两句的调侃到,他也不是来跟李晨语斗嘴的。
也不理她的话茬,一双淡漠的眼看向她,冷淡道:“地府再次诚邀你为其中一员,只需遵纪守律即可,并且,会助你成为不死之身。”
对面的人竟然只是挑了挑眉,封于修有些诧异,脸上没有变化的又接着道出最重要的:“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永世不得踏入阳间,只要守规矩,以往的事儿可以不追究。”
封于修紧盯这她的面容,见她尽然还是无动于衷,不禁想到,她是不是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缓声试问:“你可知何为不死之身?”
这个条件很诱人吗?
对别人是,但看李晨语的表情就知道她并未有半点心动。
她是精神力异能者,有精神力在她就能活很久,最起码能比常人多活几十年,甚至更多。
从外表看她与普通人无异,但骨骼内脏要比常人强上百倍千倍,基因组织更是强大,衰老的速度大大延迟,可以说是新人类。
不死之身呢?
只能生存与黑暗之中,没有任何感知不需要进食,也不需要睡觉,那就是个机器,已经不是人了。
李晨语虽然不知道这些,但她还有点脑子,几次与封于修他们交手,多少明白他们是怎么回事儿,她有血有肉,知道疼痛冷暖,但他们不知道,就是个活死人,那样活着跟死了有什么区别!
她为何好好的人不做去做个机器?为了不死?
不。
死有何惧,活着才是痛苦。
对于背负着痛苦回忆,与无法忘记的伤痛的人来说,死了反倒是解脱。
痛苦到麻木的记忆在李晨语脑海中滚过,她眼睛微眯,勾起红唇笑了笑,似是询问又似是嘲讽道:“你跟我说说,你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哦了一声,又接着道:“我估计你都不用吃饭,知道饭是啥滋味不?”歪着头,看向他。
封于修看着就像是个有故事的人,而且这个故事一定不是什么美好的事儿,李晨语眼光并不毒辣,但感觉却出奇的准。
她猜的没错。
闻言,封于修有一刹那的失神,但他很快回过神来,淡漠的双眼染上一丝阴霾。
解释道:“不死之身可以跳出轮回,与世长存,你可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李晨语还是那副无所谓的德性,是个人都能看出她对封于修的话,没兴趣。
她还是给面子的笑着问了一句:“是什么?”
封于修看向她,眼里的诧异简直要弥漫到脸上,轻声道了一句:“是长生。”
封于修突然想起,当初自己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是什么样。
记忆中的自己在仰天狷狂大笑,那笑声仿佛震响了天地,肆意畅快,狂喜,不能自持,似要疯魔了一般。
他看向李晨语的目光是诧异,是疑惑,是不解,不知为何他有些恼火,冷漠的双眼中似乎是点燃了点点火光。
有个声音在他心中喊:她凭什么,凭什么用这种目光看着自己,她有什么资格拒绝。
封于修冷漠的面容被怒气感染,他这是被李晨语那副嘲讽的面孔彻底激怒了,没有耐心在跟她废话,一字一句的寒声问:“你是答应,还是要继续跟地府做对?”
冷漠的眼眸变的冰冷,棱角分明的脸是冷冽的表情。
李晨语何时怕过谁,只见她嘲讽的神情更盛,笑容和熙,眉眼间却全是煞气,不屑道:“什么长生,真当老娘稀罕。”
不吃,不喝,不睡,不冷,不热,不能见光,这样活着有什么乐趣?单单就是为了不死?
自己为什么要稀罕这个狗屁长生?她心中“呸”了一声。
也不在对封于修客气,森然道:“你是自己滚蛋,还是让我送你一程?”
地府的人已经被自己杀了两个,不在乎再多他一个,弄死他又如何!
李晨语眼中满是杀意,左手微微抬起,将精神集中与掌中,目光如刀刃一般闪过点点寒光。
封于修心中一惊,人清醒了不少,暗暗责备自己大意。
封于修是个强者,但跟李晨语比起来,还差老长一截,他是打不过李晨语的。
他收回用阴气幻化出的剑,手紧紧握成拳,脸上的怒气渐消,恢复原本的冷漠,冷冷看向她。
他出手跟李晨语大战,倒不如主动承认不如她,封于修是个识时务的人,也拿得起放得下,只听他道:“我斗不过你,不是我胆怯,是我敢承认我技不如人。”(。)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七章()
“哈哈哈。”
略带童音的女声大笑着,她收回聚集在左手的精神力,笑容愉悦的看向封于修,挑挑眉,嘹亮的口哨声从红唇中溢出。
邀请他:“哎,要不一起睡吧?”
闻言,封于修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