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心之执-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歌手的身份,是到了93年有唱片公司和他签约,为他发片之后才冠上的。所以,从他在歌坛的发展来看,以第一张唱片为起点来计算是比较合适的。其实凌恺之前开过好多次演唱会,但从来没有试过大规模的巡回演出,因为太费时,他的档期又安排得太满。正好十年是一个很值得庆祝的事,所以经纪人也很兴奋地开始跟他计划起来。他跟经纪人商量好,从2003年的4月开始,一直到9月结束,要安排多少场都由经纪人和唱片公司决定,但是最后一场,要放在上海,时间由他定,曲目由他定。

因为凌恺配合度一直都很高,所以对于他这个难得的要求,经纪人和唱片公司都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经过整整两个月的筹划和安排之后,凌恺的巡回演唱会,以香港为起点,开始了它的第一站。

亲爱的方凌,不要怕,不要慌,不要心疼,我们很快就能见面了。

尾声

拿出方凌当年留下的2003年那个信封,凌恺小心地用手指抚上画里的女子,画她的眉,她的眼,她的唇,她温暖小巧的唇。他轻轻印上一吻,开始作演唱会最好的准备工作。

终于,要见面了。

他任由化妆师、发型师、他的助理、总之一堆人在他脸上头发上身上整理来整理去的,总算,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做完。他仔细地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深深吸了口气,准备出场。

一阵狂暴的鼓声响起,全场屏息。就著钢索,他一席黑衣,从天而降。

尖叫声响起,他有些颤抖,已经连著唱了那么多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他的手心甚至紧张得泌出了冷汗。

鼓声慢慢变轻,直至消失。轻柔的钢琴声响起,他在全场的讶异中,唱起了一首十年前的老歌《邂逅》。最后一场的演唱会曲目是他自己安排的,为了达到他想要的效果,他没有对外公布曲目表。所以,他的歌迷,听到完全不同于之前几十场的那些歌曲时,都有点惊讶。

他安安静静地唱著,没有使用过多的技巧,没有刻意修饰声音,没有华丽的伴奏,没有绚丽的伴舞,他只是,像很多年前的那个还没有走红时的凌恺,用著对音乐的热爱,和对方凌的那颗真心,实实在在地在唱歌。

干净清亮的嗓音轻柔却又无孔不入地穿透了体育馆的每一个角落。

他安安静静地唱著,目光却扫向第一排的某处。没有看到预料中的人,却看到了一对中年夫妇。他看不清楚,心有点慌。他记得自己在几天前就把票寄到了方南手里。那么,方凌呢?难道来的是方南夫妇?

他的心不受控制地恐慌起来。声音有点轻颤。他用尽全身力气才让自己平静下来。这必须是一场完美的演出,他不容许自己破坏掉任何一个细节。这是他十年前就许诺过的演唱会,他不能搞砸。

连著唱了好多首歌之后,他回后台换衣服。迅速地换著衣服,眼角晃过一个小小的身影——是他一年前领养的孤儿,因为长得像方凌,他为她取名为凌凌。看到凌凌让他有点诧异,他的助理在边上陪笑,说实在对不起,因为凌凌一直缠著她说要来看爸爸的演唱会,她实在拗不过小姑娘的执著劲儿,只好把她从香港带来了。

凌恺笑笑,没有怪她。这样也好,他心里闪过一个念头,记起方凌曾经说过的话。她说:“你当时抱著一个小女孩从灯光里走出来的时候,全场都傻了。大家都愣愣地看著那个一直很礼貌但也一直和人保持一定距离的凌恺,宠溺地抱著一个小女孩,那个小女孩居然还叫你爸爸!”他记得自己当时失笑:“怎么可能?难道你还生了个小孩留给我才走?”方凌吐舌:“我不知道啊。还没生,我怎么知道?不过,小女孩介绍自己的时候,说自己叫凌凌哦,因为她妈妈的名字里也有一个凌字。”她神秘地笑笑:“小女孩长得和我小时候很像。我也很想知道呢。等你找到我之后告诉我谜底好不好?”“好。”方凌的要求,凌恺向来照单全收。

于是,他单手抱起小小的凌凌,说,跟爸爸一起上台好不好?等会儿跟爸爸的歌迷问个好。

小女孩乖巧点头。

再次出现在台前,他镇定地看著全场因小女孩的出现而躁动,还不够呢,他想。于是,他对手里抱著的女孩说:“凌凌,跟大家打个招呼。”

偌大的体育馆一片沉寂。

效果达到,他心里开始笑了,脸上却依然挂著习惯性的忧郁。他得开始为退休作铺垫了,因为见到方凌之后,他就不会再想放开她。他只想唱歌给她一个人听,再也不想孤单地在镁光灯下,拼了命地往高处爬了。

他对体育馆内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的歌迷说:“这么多年来,我很庆幸有大家陪我一起走过。为了顾虑大家的感受,我一直没让凌凌出现在公众面前。奇…书…网但是今天的演唱会对于我来说,是为了实现一个约定。凌凌的妈妈十年前离开了我,但是她曾经要求我十年后在她的家乡办一场演唱会。所以我来了。我想可能我并没法看到她,但是这个约定,我一定要实现。很感谢大家来今天的演唱会,大家如果真的喜欢我,就请接受我的女儿,因为你们就像我的家人一样,我很需要你们的支持。可是如果不能,我也只能说很遗憾。我有今天的成就也已经够了,或许,我真的该多花点时间陪陪凌凌了。”

歌迷的反应却让他感动,他们大声地喊:“凌恺,不管如何,我们永远支持你!”

这些年的努力,除了最后的结果他什么都看不到眼睛里去,现在才发现,也还是得到了不少东西的是吗?有这么多完全不相识的人这样地支持著他。

他轻声道谢,然后,开始唱起他的代表作《异时空的恋人》。

忧伤的歌声中,他看到了白衣白裙的方凌,长长的卷发,手捧一束百合,人比花娇。

和记忆重叠起来的容颜让他几乎忘了下一句的歌词。他轻声地问:“是方凌吗?”手有点颤抖,一定、一定要得到她肯定的答案才肯罢休。

方凌颔首。

控制住把方凌拥入怀里的冲动,凌恺把口袋中的链子塞到她手里。然后,转身,不再看她,而是牵起了小女孩的手,继续唱歌。

他必须好好地、认真地结束这场演唱会,算是对支持了他这么些年的那些歌迷的一个回报。

至于方凌,她必须自己找出所有的谜底。

演唱会结束后,方凌如他所料地给他打了电话。挂掉电话,他的心开始颤抖,20岁的凌恺,快要邂逅方凌了是吧?

他叫来助理,跟她关照了一堆事情,把凌凌也交托给她,然后准备给自己放几天假,好好地等待故事的收场。

在工作人员的掩护下,他回到了宾馆。一个人躺在床上,什么都不想。静静地躺著。

等待天明,等待方凌从那遥远的时空距离里面破空而来。

他躺在床上看著窗外的夜空,心里面有狂喜之后的空洞,空空的,不知该怎样填满。

就这样等著,像等待宣判的囚犯一样,忘了一切地等著。

直到,不知道多久以后,电话响起。

他恍惚地接起电话,听到一个陌生女孩的声音:“请问是凌恺吗?”听到他确定的答案之后,她著急地说:“凌凌不知道怎么回事,从演唱会结束之后,就一直睡到现在,已经十几个小时了,她一直不醒,怎么办?我刚才打电话给她爸妈,可是她爸爸要我来找你,说凌凌就交给你了。”

他一惊,开始慌乱起来,深呼吸一下之后,他平静下来:“告诉我地点,我现在过来。”

他换好衣服,戴上墨镜和帽子。他压低帽子,像做贼一样地往停车场走去。

飚车到了方凌的住所,丁洁云给他开了门。由于著急方凌的情况,丁洁云在近距离看到凌恺的时候居然连尖叫都忘了。把凌恺带到方凌的房里,她很识相地说:“方凌就交给你了,我先回家,这是我的电话号码,要是有什么情况,请你打电话给我。”凌恺点头。

听到关门声,凌恺回过神,居然不敢去看躺在床上的方凌。长久的等待之后,对于盼来的这个结果,他有些不敢轻易碰触。他紧紧地握拳,松手,再握拳,再松手,终于,用全身的勇气武装好自己期盼的心,他看向睡梦中的方凌。

他轻轻伸出手去,触摸著方凌的脸,看著方凌睡著之后呈现淡淡粉色的肌肤,一切都和记忆中那么相似。他压抑住自己心口快要呼啸而出的期盼,用指腹勾勒著方凌美好的轮廓,心形的小脸,长睫毛盖住了灵动的大眼,挺秀的鼻子,菱形的唇。他抚上自己思念了十年的红唇,再也没法克制自己,他俯下身,吻住。

著当初方凌调皮的动作,他伸出舌尖,描绘著她小巧的唇形。一下,再一下,不含任何杂念的吻终于走样,他的舌探进想念已久的红唇,辗转地吮吻。大手捧住方凌心形的小脸。睡美人缓缓睁开迷蒙的大眼,看到是凌恺,她习惯性地回吻,然后迷糊地问道:“你回来了呀?导演没灌你酒吧?”凌恺失笑,亲亲她的鼻尖,他把方凌抱起,坐到自己腿上。

方凌清醒起来,看到眼前这张有点岁月痕迹的脸,所有的记忆全部回笼、重合,她突然低呼。

凌恺抱紧她:“终于想起来了,凌凌?”

大颗大颗的泪珠从方凌的眼里跌落,她颤抖著抱紧凌恺,死死地抱住,像要把他揉到自己身体里去一样。“凌恺,恺,恺……”她一遍一遍地叫著凌恺,哭得像个小孩。

凌恺任她在自己怀里哭到喘息,知道方凌在心疼他,知道方凌疼他受过的苦。他任由方凌揪住他的衣领,任由方凌把他的头拉下,任由方凌不规矩的手伸进他的衣服里,任由方凌把他扑倒在床。

他满足地叹息,怀抱终于不再空虚,心,奇迹般地,圆满。

缠绵过后,他拥著方凌。她双手双脚都缠住凌恺,像是打定主意再也不会松手了。凌恺微笑,明明饱尝十年相思的人是他,哭得凄凄惨惨的却是怀里这个八爪鱼一样的小女人。但是很奇怪,见到方凌之前还很空洞的心,此刻却满得仿佛从来都不曾空过,满满的,溢出幸福来。

“恺,那个小女孩是谁啊?我没生过。”她很郁闷地打探。随时准备听到不中听的答案时对凌恺实施家暴。

“是个孤儿。去年我在一家孤儿院拍MTV,见到她躲在角落里,不声不响的,在看到我的时候却又灿烂地笑了。那笑容真像你。我什么都没想,就决定领养她,给她取名凌凌。”

方凌皱皱鼻子:“那以后你叫凌凌的时候,是在叫我还是叫她啊?不行不行,给她改名啦,你怎么这么懒,给你女儿取这样的名字。”

凌恺捏住她的鼻子:“也是你女儿。我告诉她,妈妈叫方凌。她一直问我要妈妈呢。”

方凌害羞了:“你都没跟我求过婚,就想让我当这么大个孩子的妈妈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很便宜吗?”凌恺挑眉,“有人求婚像我这样求了十年、求到上帝都感动了你还不感动?”

方凌噤声,不开玩笑了。她抬起一只手,抚上凌恺的脸:“你瘦了好多。这些年,你受苦了。”

凌恺笑:“用短短的十年换你长长的一辈子,一点都不苦。太划算了。”他突然问方凌:“我在演唱会上好像看到你爸妈了。”

方凌睁大眼:“我爸妈?怎么可能?咦,你什么时候认识我爸妈了?哇,你在讲国语,我刚发现!”

凌恺大笑:“都讲了这么久了你才发现,真够迟钝!”他躲开方凌的魔爪,不让她挠自己痒:“我十年前就开始和你爸通信了,不知道吗?你以为你那些限量的签名CD、海报、照片都是哪里来的?”

方凌大叫:“我一直以为是爸爸托他在A大的朋友买的。他骗了我十年,天哪,我一直感动得要命,想想自己的教授老爸,像追星族一样拜托人家买这买那,原来是你寄过来的啊?”

凌恺点头:“虽然不敢直接来找你,怕破坏掉事情的正常发展,但是在可以的范围内,我不会让你一个人这样没心没肺地学别人追这颗星那颗星的,我要让你的眼里一直只看到我。”

方凌又哭了:“幸好、幸好我的眼里一直都只有你。”

他沉默半晌,闷闷地开口:“其实,这十年来,我曾经几次在距你很近的地方看过你。可是每次都会被你或者你身边那个厉害的女孩当成有不良企图的怪伯伯。”

方凌讶然:“你来看过我?你从香港飞来就为了看看我?”

凌恺笑:“第一次是在上海出席活动的时候,实在想你想得快疯了,就戴上墨镜贴上胡子到你的学校去看你。亲眼看到你拒绝了一个男生,还看到你朋友把他踹飞。真怕你被人追走。”他有点郁闷:“我正贪婪地看你呢,你们俩居然把我当成中年怪伯伯,迅速地溜走了。”

方凌大笑:“你的死忠fans要是知道那个怪伯伯就是你,一定会把你生吞活剥了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