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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今相遇-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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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知悯往日是不喜欢和“金镶玉”及曾柳言这些像是从明月庄出来的人混在一起,但“金镶玉”今天的表现着实让他大出意料,也让他很是欣赏。当“金镶玉”俊美无暇的外表配上霸道嚣张的性子,是一种不可言传的矛盾之美。

    “我这儿有一瓶专门治外伤的膏药,是京城有名的大药堂制作的,效果很好,你拿去用。”他从袖子里取出一个青花瓷小瓶递给李御龙。

    李御龙暂时放下心中的戒备,接了过来打开药塞嗅了一下,恩,有一股淡淡的中药和薄荷混在一起的清香,挺好闻的。“谢谢。”

    “咱俩的家其实隔得不远,不如一同回去?”顾知悯没想到自己会说出这句话来,刚开始是纯粹觉得他脸上的淤伤很碍眼而已,怎么发展到一起归家这种地步?

    “好。”李御龙没有多想,他觉得顾知悯这个人是好是坏还有待观察,慢慢接触以后就能清楚。

    “听说你前天在家里不小心出了些意外才没来上学?”

    “恩,自己经过池塘时不小心滑了脚掉进水里了。”

    “哦,原来如此。没伤着哪里吧?”

    “没有。”

    “那就好,以后有水的地方还是尽量不要靠近,不过是在外边还是家里,危险无处不在。”

    李御龙听了顾知悯的话后顿了顿脚步,难道对方是在提醒自己这一次溺水可能不是个意外?这人的心思实在够多,简单地听了几句也能推测出事实来,自己在他面前脑子也许真的不够用。

    “按你这么说,我该呆在哪个地方才是最安全的?”

    “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只有用这个的人无论去到哪里都可以化险为夷。”顾知悯指着自己的脑袋。

    “很多时候,有的人会聪明反被聪明误。”面对顾知悯的暗讽,李御龙不客气地回敬。

    “能被自己的聪明误到的人只能说明他还不够聪明。”顾知悯扬着嘴角一笑,发现和李御龙说话也是件蛮有趣的事情。

    你不是聪明,是自恋。李御龙暗自给顾知悯盖上了这个章,原来自恋的人种是不分时空和国界的,哪里洒了点阳光,他们就能在哪里灿烂地开放。

    李御龙和张子东打架带来的效应,除了没人敢再调戏他和曾柳言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就是顾知悯也和他俩,准确来说是和他亲近起来了。

    课间的时候顾知悯会时不时过来找李御龙东扯西聊,放学时也会约好他一起回去,有时候甚至还会专门等着他。接触得多了,李御龙发现其实顾知悯除了人狡猾意外,别的都还可以。作为这个县的最高领导人的儿子,对身边的人都没什么架子,尤其是当对着自己的时候,整天笑得跟朵花儿似的,性格真够乐观。

    一天,顾知悯单独约李御龙去县里最大的一间酒楼——春风楼,包了个最豪华的厢房听曲

    喝酒聊天。

    一名浓妆艳抹的歌妓坐在他们的正前方,手里拿着个琵琶,饱含深情地弹奏着,那时而轻快灵动,时而哀婉缠绵的琵琶声让一向自比心大的李御龙产生了一丝思乡的情绪,一边抿着杯中酒,一边念着异世的亲人,不知道他们如今生活得可好?金镶玉会不会给他们带来许多麻烦?

    心思缜密的顾知悯注意到了他情绪的变化,挥手示意歌妓退下,望着他的眼睛问道:“怎么,这首曲子让你伤感了?”

    “有点。”李御龙一饮而尽,手指不停地摩挲着酒杯上光滑的瓷面。

    “原来你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那能不能说来听听?”

    “我的这点小伤感不足以道。来,喝吧。”

    李御龙为两人的杯子都斟满了晶莹剔透的醇香美酒,感叹着在古代喝酒就是好,再怎么劝酒也只是一小杯一小杯的来,哪像现代的那些应酬,一瓶瓶地来,非得让你喝醉趴倒在酒桌上不可。

    他不肯说,顾知悯也没有追问,只是继续用探讨的眼神观察着他,露出颇感兴趣的神情。

    在大燕朝,四月初一是百姓到郊外踏青的好节日。这一天,年轻的男女可以凭赠花草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对方的思慕之情,要是对方接受了就代表他也对你有意,要是拒绝就说明你俩没戏,所以百姓将其顾名思义地叫做花缘节。

    金包银一身盛装,头上插满了镶着彩色宝石的金钗,脖子上和手上也挂了许多首饰地坐在马车里,和坐在她侧边的李御龙形成鲜明的对比。李御龙只是穿着青色布衣,全身上下唯一的装饰就是发髻间的那条和衣服同色的发带,如果要形象的比喻来说,李御龙像一株远避尘世的空谷幽兰,金包银则是一棵放在富贵人家客厅的发财八宝树。

    两姐弟都在暗暗鄙夷对方的审美眼光。弟弟将姐姐封为这个时代的“ladygaga”,这样出个门没人来抢劫说明社会的治安挺不错。姐姐则认为弟弟穿得比金家的下人还要穷酸,到了外面真不想承认自己有这么一个寒碜的弟弟。

    李御龙纯粹是好奇,看看古代的相亲大会有什么特别之处,所以到了河边的草地上就和金包银分开,免得耽误她的人生大事。

    这里果然够热闹,周围都是红男绿女,个个面含春意,既兴奋又紧张地等待着自己看上的或者看上自己的那个人。已经有意中人的就会在人群中寻找那个他(她),抢先一步将花草送到对方的手上,以此表明自己的真心。

    在河边游了一圈回来,别说是李御龙,就算绿袖也收到了好几根心灵手巧的姑娘们自己编织的草环。

    李御龙觉得看够了,就把手里的那一堆草环扔给绿袖,“你继续在在这儿看吧,我一个人去别的地方走走。”

    “少爷,奴才跟着您去吧,这里人多,怕出危险。”

    “去去,人少人多你都说有危险要跟着,我还有**和自由吗?放心吧,我身无一文,财和色两样都没得劫。”李御龙是忍够了绿袖像影子一样天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今天必须得自由一把。

    绿袖看着少爷独自走远的身影,在心里无奈地说道:您只讲对了一半,是没财但有色啊。

    李御龙停在了一块远离人群的滩涂之地,发现河里的水清澈得能清楚地看得见下面的游鱼,于是走近水边蹲下身子,先是在水里拨弄了几下,把那群不足一指宽的小鱼都吓跑,然后双手捧起水来给自己洗脸,凉凉的河水沁进皮肤里,怎一个舒服了得?

    李御龙顺便舔舔留在唇边的水珠,比矿泉水清甜好喝,不错不错。

    “原来你在这里。”

    背后响起顾知悯的声音,李御龙起身猛然回头,发现他在离自己几步之远的地方将两手背在后面。

    刚才靠得这么近自己居然都听不到他的脚步声?奇怪,自己的听力一向很好的啊。“你怎么来了?”

    顾知悯望着李御龙刚刚清洗过显得特别干净白皙的脸孔,背后拿着一朵鲜红色山茶花的右手不自已地在微微颤抖。一滴晶莹的水珠调皮地从李御龙乌黑的发端沿着有棱角又不失柔美的脸颊滑落,直到从如白玉般的下巴滴落下来,顾知悯觉得那滴水珠不是滴在地上,而是落到了他一直平静无痕的心田里,轻轻地激起了阵阵涟漪。

    “你傻了吗?”李御龙发现今天不光是他自己的听力有问题,连顾知悯的也一样。他在顾知悯的面前挥挥手,试图召回对方失掉的元神。

    顾知悯这才恍惚地眨了眨眼睛,“你,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你还不是一样?我要回去了,一起走吗?”李御龙对顾知悯露出个友善的笑容。

    这一笑让顾知悯看得彻底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就算他是男的又怎样?能讨自己欢喜就行,他顾知悯向来就不是默守礼法的好君子。

    把藏在背后的鲜花递到李御龙的眼前,“镶玉,这花漂亮吗?”

    “还可以,不过你是今天没遇到可以送花的人吗?”

    “我这不是在送花给那个人吗?”

    李御龙轻轻推开顾知悯的手,“谢了,不过你送错对象。今天虽然是四月一号,但不是愚人节,而是花缘节。”

    “你说的什么鱼人节是什么来的?”

    “你不懂没关系,只要你别送错人就行了。”

    李御龙想跨步往前,却被顾知悯从后面双手抱住了他的细腰不让他走。“你干什么?放手!”他没想到顾知悯会来这么一着,以前拍戏时为艺术献身也就罢了,但现实生活中两个大男人抱在一起算什么?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章 花缘节(二)() 
“你收下了这朵花我就放。”李御龙的身体瘦而精,既不像一般男子这般硬邦邦像磕着石头一般,也不像女子的身体那样柔软无骨,抱起来别有一番风味,闻起来更有一股若有若无的类似玉兰花的体香,顾知悯的鼻子埋在他黑顺直的秀发间使劲细嗅,差点让自己醉得不知今夕何夕。

    李御龙怎么挣扎也挣不掉,回过头来厉言威胁道:“你够了,再不放就别怪我动手。”

    “你以为就凭你就能打得到我?”顾知悯歪头欣赏着李御龙的侧影,露出那两颗小兽般的尖牙。

    “不信就试试!”李御龙的右手肘猛地往后撞击,顾知悯仿佛提前知道他的心思,空出的那只手掌及时握住他的肘部,就这样轻巧地避过一关。脚想往后踢也是同样地被顾知悯用膝盖压住动弹不得。

    看来只能硬碰硬了,他闭起眼睛深吸气,颈部先向前倾,尔后动力加速度义无反顾地往后一撞,“砰!”,估计顾知悯也没预料到他会用这种损人损己的方法,额头被迫迎着他的后脑勺撞在一起,一下子就松了手。

    两人分开后,一个呲牙裂齿地使劲搓着自己的后脑勺,一个稍微扶了扶自己的额头,却不知道额头上已红了一大片。

    “顾衙内,你想玩男人就去明月庄,我金镶玉是正经人家的男子,没有这种癖好。”

    “是吗?那为何你以前总把自己打扮得比女子还要艳丽?”

    “我爱怎么装扮是我自己的事。有一事我就不明白了,以前我像女子的时候你不来招惹我,为何偏偏到现在才弄这么个一出?”

    顾知悯和李御龙面对面时说话就没刚才那么大胆了,他搓搓鼻子来掩饰自己的紧张,压低声量回答道:“我喜欢的又不是像女子时候的你,如果是那样,何不去找一个真正的姑娘呢?”

    李御龙觉得事情很是滑稽,别说顾知悯是个男的了,就算他是女的,自己也不会和他开始,因为自己终究要走的,注定会分开的感情没必要开始。

    “反正咱俩不可能的,你歇了这份心思吧。”

    在李御龙转身离去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地上那朵顾知悯想要送给他的茶花。茶花在他的踩踏下变得“血肉模糊”,顾知悯不服气地说:“金镶玉,你这辈子都逃不出我手掌的。”

    已走远的李御龙隐约听到他说的话,讽刺地笑了一下,顾知悯,你以为你是谁啊?七年之后,你再来说这句话吧。

    回到绿袖那儿,他发现绿袖手上又比之前多了几个草环。这里的姑娘可真够热情,主仆二人明明都含蓄地说了你不是我的菜,她们还是要把这堆草硬塞过来,果然有魅力的人是怎么也掩盖不了自己的锋芒的。

    “拿着这么多草环,有没有哪一个是你挑上的?”李御龙向绿袖挑挑眉毛。

    绿袖摇摇头,压着声音说:“奴才不喜欢姑娘。”

    “你别告诉我你喜欢的人是我?”李御龙带着危险的气息直视绿袖,要是他敢点头或者说一个“是”字,说不定马上就将他赶出金家。

    “不是,不是,奴才对少爷只有敬重之情,绝对不敢对您存有一丝不该有的念头。”绿袖急得竖起三根手指对天发誓。

    “哼,算你识相。”

    金家的饭桌上,金包银今晚的胃口特别好,吃什么都香,尤其是她眼前的这一盘咕噜肉,那味道宛若她现在的心情,酸酸甜甜的。

    美艳的洛施施慈爱地看着自己的女儿,想起今天姐弟俩去郊游的事,“银儿,今儿个玩得开心吗?”

    眼看盘里只剩一块咕噜肉,李御龙捏着筷子向某个方向指指,对金包银说:“你看那边。”

    金包银一边回应母亲一边受了弟弟的指示往他指的方向看。没什么东西啊,回神过来弟弟已经迅速地将最后一块咕噜肉夹到了他自己的碗里,在那儿得意地笑着。

    “幼稚!”金包银对弟弟皱了皱鼻子,接着害羞地对她娘说:“娘,今天我收到花了。”

    反应最大的是金满堂,他瞪圆双眼诧异地问道:“是谁这么没”在他及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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