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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成暴君他娘-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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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舅舅帮忙。”

104。第 104 章() 
此为防盗章  廖世善在史记中也是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身高九尺; 猿臂蜂腰,擅骑射; 一把青龙偃月刀耍的无人能及,是有名的悍将,传闻曾经单骑一马,万人敌营中冲杀出了一条血路; 从一个小小的校尉成了一呼百应的霸主; 只可惜还没成就霸业; 就在一次战事中故去。

    为廖世善有个叫人诟病的地方; 廖世善的母亲是胡人,生父不详,这几十年来汉人和胡人视同仇人; 即使颠沛流离; 遭逢乱世; 也没有人会同意让廖世善这个有胡人血统的男子称帝; 即使没有遭难; 称帝之道路也颇为艰难。

    古人重血统,看重传承; 不然也不会那许多起义之人非要在前面冠上各皇族族血脉; 以示正统。

    杨九怀称帝之后; 为了收纳旧朝的残余势力; 对抗和他分庭抗争的辽王一派; 也是娶了旧朝公主; 立了她生的次子为太子,才得以名正言顺,他的结发妻余含丹落败,也是在这个时候。

    辽王为旧朝皇族血统,乃是□□的皇叔,比起杨九怀更得民心,杨九怀那一番作为也是无奈之举。

    那时候南有杨九怀,北有辽王,最后分不出胜负来,各自称帝,生生的把旧朝大好河山分成了两部分。

    廖世善被杀之后,廖秀章就带着残余势力投靠了辽王,被辽王认为义子,跟着辽王南征北战,最后统一这天下,辽王也是很看中这孩子,居然把帝位传给了这个义子,这才是后世著名暴君。

    余青想着这些后世的事情,也是颇为头疼,不过无论怎样,比起规矩森严辽王,又或者城府深沉的杨九怀,总是孩子的亲爹更靠谱。

    后面的事情她再作打算,未必没有转机。

    临近傍晚终于到了苍穹山,穹山哨所就在半山腰,在过去也就一个时辰的路程,余青倒是很从容,反而是廖秀章,这孩子一直紧紧的握着余青的手不肯放开,目光直视着远方,但是眸子里没有焦距,显然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余青想了想也理解了,一个孩子怎么可能会对父母没有希冀?就比如她小时候,虽然知道父母早就故去,但是在路上看到一家三口还是会忍不住驻足凝望,廖秀章刚被她这个娘带出了寺庙,如今不过两天就又要见到父亲了,肯定会有些局促不安的。

    想到这里,余青忍不住揽住了孩子,摸了摸他小光头,无声的抚慰着。

    廖秀章身子僵硬了下,但还是慢慢的软化下来,依靠在余青的怀里,刘义坚扭过头去看,看到这般母子相依的场景,忍不住笑,道,“妹妹,都说母子连心,你瞧章儿,这才认回来多久,就这般亲近你了。”

    余青瞪了眼刘义坚一眼,这是哪壶不提哪壶。

    刘义坚却是毫不在乎的哈哈笑了起来,摸了摸头,说道,“我都憋的不行了,宋哥是哥闷葫芦,轻易不肯说话,你也是这般,哎呀,这可给我难受的,我跟你说……”

    好了,刘义坚一旦打开了话匣子就停不下来了,余青倒是从刘义坚嘴里听了刘家这几年的所有的事情,刘义坚又是个能说会道的,说的诙谐幽默,倒也没有觉得枯燥。

    临了,刘义坚道,“三姐翠翠大归都三年了,从来没人说过一句闲话,我们刘家没有那嚼舌头的人。”

    余青这才明白刘义坚这看似没有目的的叨唠的含义了,一时心中分不清什么滋味,只是觉得心里暖暖的,道,“坚哥放心,我肯定要常回家的,不然我那银子怕是打水漂了。”

    刘家只有少部分的知道了余青出了五千两的银子,这其中就有刘义坚。

    刘义坚这才露出放心的神色来,笑嘻嘻的说道,“哎呀,我还道妹子是厚道人,谁知道居然这般小肚鸡肠,你就算放心不下三舅舅,我这个做哥哥帮你看着,你还不相信?”

    “我放心得下三舅舅,却放心不下哥哥。”

    “青妹妹,你这可是伤了我的心呐。”

    来个你来我往的斗嘴,倒也其乐融融,时间过的飞快,很快就到了穹山哨所。

    ***

    临近秋日,寒意的秋风刮着大地,黄叶遍地,青草枯黄了一大半,穹山林间一派荒凉冷清。

    崇山哨所只有五十来号人,位于山顶,四周用木栅栏隔出了一个小小的区域来。

    王狗蛋穿着暗红色的圆领军袍,腰上别着青铜大刀,神情萎靡的值岗,心里忍不住抱怨着,这天气是一日比一日冷,上头却不说什么时候发了那冬日的夹棉袍子,难道说今年又没戏了?

    狗日的…… 经年累月的拖欠军饷,他已经是半年么见过俸禄了,如今连这物资也要克扣,难道说今年又要把去年的冬袍拿出来穿不成?那衣服缝缝补补的,就跟破布条一样的,哪里还能穿得下去?

    要不是廖校尉对兄弟们好,他可真是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王狗蛋摸着瘪瘪的肚子,只期望早点到饭点,好能填饱肚子,不经意的抬头,看到一女子拉着孩子径自走了过来,身后跟着两个年轻男子。

    只是饶是平日如何警觉的王狗蛋,都没有查看那俩男子,因为的他的目光被眼前的女子吸引住了。

    这是一个约莫双十年华的妇人,穿着一件土黄色的袄裙,用碎花的帕子包着头,背着个藏青色的包袱,看起来就像是邻村的妇人一般寻常。

    女人牵着孩子,走的有些慢,动作看起来却是格外的轻柔,她朝着王狗蛋福了福,道,“军爷,我来是找我男人的。”

    眼前的女人肤如凝脂,远山黛眉,一双眼眸水盈盈,清澈如深潭,当真是他长这么大看到最漂亮的女子,就是觉得仙女下凡也不过如此,他见女人盯着自己,脸色涨红,磕磕巴巴的问道,“他叫什么?”

    “廖世善。”

    “俺们校尉大人?”这下王狗蛋可是一点笑容都没有了,对于校尉家里的事儿他也是有所听闻,知道校尉七年前成亲,那女人却是不贤,给廖校尉生了个野种,气的校尉大人从此就没回过家。

    王狗蛋再去看那孩子,这一看他又说不出话来,这孩子看起来瘦瘦弱弱的,甚至有点面黄肌瘦,但是那浓密的眉毛,紧紧抿着的嘴唇,那有点倔强的小摸样都像足了廖校尉。

    不是说是野种?

    王狗蛋脑子都不够用了,但是想着到底是校尉的家眷,总不是他能做主的,道,“夫人,大人带着人去例行巡察,下午才能回来。”

    “那我就这里等着他。”

    王狗蛋也是没办法,总不能让人在门口这么杵着,道,“夫人,几位客人,请随小的来。”

    路上遇到一个络腮胡子的大汉,他却没有王狗蛋这般规规矩矩的穿着军跑,胸口大氅,露出浓密的胸毛来,大步流星的走了过来,等着看到这一对母子俩,一惊,随即大笑着拍了拍王狗蛋,道,“狗蛋儿,这是你媳妇?你可真是好福气。”

    王狗蛋脸色通红,狠狠的推开那人,道,“李猛,别他娘的胡说,这是廖大人的家眷。”

    李猛却是没有玩狗蛋有所顾忌,直接就喊道,“就是那个给我们大人戴了绿帽的女人和那个小野种?你居然还有脸找我们大人?”

    一直都显得很是乖巧听话的男童突然面露狰狞,扭头就朝着李猛冲过去,抬脚就是一脚。

    李猛一看,就是个小娃娃,道,“就你这个毛娃娃……”

    话还没说完就觉得一阵剧痛,原来孩子上前就要揣了他的胯部,朝着命根子而来,别看人小,倒是十足的狠辣。

    李猛勃然大怒,象臂一身就要把拽过来,谁知道一旁的宋志武却是眼明手快,只见身子轻轻的一扭,也不知道如何办到的,轻轻松松的避开李猛的动作,率先把孩子捞到了怀里,这一动作行云流水,下盘稳当如石磨,没有挪动过一步。

    “这是我们少爷,哪里是你能随意触碰的。”宋志武向来不管别人怎么想,只要是伤害余青母子的,他都不会轻易放过。

    这来人不是别人正是余青一行人。

    李猛疼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气的不行,但还是忍不住惊叹于宋志武的身法,道,“你小子,有点身手呀?敢不敢比划比划!”

    除了廖世善,李猛总觉得自己天下无敌,无人能挡。

    “输了,就把那小崽子交给我,我把那小腿给拧下来,还当你李爷是随便打的?!”李猛凶神恶煞的说道。

105。第 105 章() 
此为防盗章  “幸亏你没去; 不然当真是污了眼睛; 咱们这位二小姐躺在地上抱着大姑爷的腿不放; 撕心裂肺的哭着; 说是这几年心里只有大姑爷一个人,非要给大姑爷做平妻,那撒泼打滚的模样; 活像是没见过男人一般; 全然不顾女子贞洁; 呸; 就是那青楼里做那皮肉生意的花魁也没这般没脸没皮的闹。”

    “你小声些……”

    “怕甚; 她自己做的丑事; 难道还不能说了?”

    余青摸着还有些发晕的脑袋; 勉励的坐了起来; 床前长几上放着一碗凉掉的药汁,想来是早上放的,那时候她还昏睡,也没人给她喂药; 可见府里的人对她的冷待。

    她伸手拿过来; 慢吞吞的喝着; 怕是太凉对胃不好; 其实根本也喝不快,这古代的药汁委实有些苦; 她要忍住好久才能吞一口。

    外面那两个丫鬟显然是听到屋内的动静; 知道人醒了; 已经是不讲话了,只是却不说进屋伺候,显然根本没有把她这个二小姐看在眼里。

    要是原主在,少不得又要大闹一番,但是如今这身躯里装着的却是另一个灵魂,余青在三天前撞墙逼父母要给姐夫做平妻的时候就已经死了,如今里面装着的却是另一个从现代穿越过来的灵魂。

    也是凑巧,余青穿越前也是这个名字,倒也不用重新适应了。

    或许是古代纯天然的环境,产出的药物比较灵验,药效十足,喝完药的余青终于觉得有了几分力气。

    这三天她虽然早就穿过来了,但是身子一直不大好,需要躺着静养,今日才勉强能起身,只是熟知历史的她明白,这好日子早晚到头了,天元八年的冬正是大乱之时,她需要提前做个准备。

    余青起身到了梳妆台前,上面放着一个小小的红漆烫金梅花图案的楠木妆奁,一共三层,她一一打开查看,别说虽然这二小姐在家中不得宠,但是余家也算是家大业大,这首饰也是不少,比起一般的人家来说也算是丰厚的了。

    余青挑出几样珍品装到了一个莲花锦缎钱袋里,这种饰品可遇不可求,不能随意变卖,剩下的就准备拿出去当掉了,最好是换了金条。

    妆奁的最下面放着平日里用的碎银,也不多,五六两的样子,除了碎银还有一些银票,这些银票倒是不少,十两的,五十两的,零零碎碎的加起来也是三百多两。

    余青不知道现在现在粮价是多少,她只接受了原主的记忆,而这位原主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娇小姐,自然不知道柴米油盐的价格。

    但是她知道很快这些粮食就会有价无市,因为这世道马上就要乱了,她想用这些银子能买多少粮食囤着就就先买多少,总是生存要紧。

    余青把这些银票塞入一个钱袋里,藏在衣袖里,又把那些首饰也装到包袱里,虽然身子有些发虚,到底比前几日好了许多,总算是收拾齐全了。

    刚收拾妥当,外面就传来细碎的脚步声,“青儿。”随着一个温柔的女声,从门外走进来一个美貌的中年妇人来。

    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余青的生母刘春花刘氏。

    刘氏虽然年近四十,但是依然难掩其美貌,皮肤白皙,眉眼温顺,一看就是个温柔贤淑的女子。

    余青知道自己长的也很美,大概这好皮囊也是来自于自己的母亲。

    只是在刘氏眼里,即使余青如何像自己,也抵不过前头夫人生的大小姐余含丹,那才是整个余府里真正的天之骄女。

    刘氏一进门就开始哭,道,“贼妮子,尽是做这样腌臜事情,让你娘把脸往哪里搁?也不知道造的什么孽,辛辛苦苦怀胎十月生下你来,却是来讨债的。”

    这还是三天里刘氏头一回过来,只不过不问伤势,却只是一味的辱骂。

    余青板着脸道,“有人生没人养,自然是缺乏管教,娘,你说是不是?”

    刘氏嫁进来之后,头一年就有了身孕,第二年就生下了余青,和大小姐余含丹只差两岁,只是刘氏按照丈夫余开的要求,只顾照顾前头夫人生的大小姐余含丹,把亲女交给婆子丫鬟照顾,弄得余青养出一副即自卑,又极度愤恨世俗的性子来。

    刘氏一下子就愣住了,想着自己没照顾过这个女儿,到底有些心虚,等着抬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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