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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发出去马匀就有些后悔,这邮件写的有些太矜持了,应该把态度放的更低点就好了。
“永明,你查查邮箱,看看有没有回复。”马匀拍了拍一个刚刚二十出头年轻人的肩膀。
吴永明正在重做系统,不由得翻了个白眼。
旁边的孙同宇见状,主动道:“我这边刚连上网,我查吧。”说着,便输入了马匀的用户名和密码,开始登陆。
这两人都是从两年前就开始跟着马匀一起创业的年轻人,一年前又随着马匀进京,是马匀现在为数不多的心腹大将。
“没有。”孙同宇两手一摊。
马匀心中失望,脸上却依旧笑嘻嘻的:“没事,应该是还没看到,现在都已经晚上十一点了,明后天应该就会有消息。”
吴永明反驳道:“但Zack是在美国啊,硅谷现在正好早上九点,应该已经看到了才对。”
马匀干笑两声:“明天再查查吧。”
孙同宇手指无意识的点着鼠标刷新,电脑“叮”的一声,孙同宇抬眼一看,“回复了!”
抱歉,前天老婆吃了自己腌的泡菜,食物中毒,照顾了一天,断更了。。。。。。
(本章完)
第682章 成功学与用人()
京都,东长安街,长安大厦十层,长安俱乐部。
“综上所述,互联网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商业模式,华夏众多中小企业,将会是互联网革命最大的受益者。而我所要做的,就是打造一个华夏中小企业可以无成本对接全球客户的平台,帮助他们获得成功。”
十一月的京都已入深秋,马匀穿了一件红色高领毛衣,坐在张晨对面侃侃而谈。
他带来了从临安跟他到京都来的全部班底,一行六人,其中包括他的妻子张莹。
难怪有这么多高级人才死心塌地的跟着马匀走南闯北,马爸爸的演讲感染力实在太强了。
张晨在心中暗自赞叹,马匀应当是他重生后见到的最能忽悠的人了,比半年前见到的那个陈安之还能忽悠。
半年前,吴英从几个朋友那里知道宝岛有个成功学大师陈安之,正准备来大陆发展,被朋友忽悠去听了几次陈安之的讲座。听了讲座后,吴英把陈安之奉若天人,重金邀请陈安之给思达康的员工做培训。
吴英意犹未尽,又把陈安之介绍给张晨,张晨见了陈安之后,马上叫停了吴英已经制定好的培训计划。
开什么玩笑?成功学?张晨可不想把自己的公司变成传销窝点。
其实,成功学与传销并不是一码事,但两者相结合,就成了最大的祸害。
成功学给传销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洗脑工具。
张晨还是个比较包容的人,对任何商业理论都秉承中立态度,唯一彻底否定的,就是成功学。
成功学这种学说,唯一的受益者,就是那些做成功学培训的骗子大师。
成功学的本质,就是通过看似有道理的描述和对成功者特质的总结,诱导学习者认同其“成功秘诀”,通过种种洗脑术,让所谓“成功”成为学员的唯一信仰。从这个角度上看,基本等同于邪教。
张晨一直认为,成功者固然有共同性,但成功绝不是可以简单复制的,成功是多自身特质、努力外加多重偶然而导致的结果。
不学成功学还有可能成功,学成功学,最好的结果也就是成为一个成功的骗子。
吴英对张晨的观点破不以为然,陈安之搞出的这个成功学迷惑力确实挺强的。面对吴英的疑问,张晨只是问了吴英一个问题。
你听了陈安之讲座后,是不是马上就认为已经掌握了成功的密码,众人皆醉我独醒,所有反对我观点的人都是胸无大志,都是陈安之嘴里需要远离的垃圾人?觉得不认同你观点的人都是傻X?
吴英一愣,挠了挠头,还真有点这个意思。
张晨哈哈大笑:“这就是成功学最大的问题,它把它所有的信奉者,都变成了世俗意义上令人讨厌的人。一个令大多数人讨厌和排挤的人成功几率大,还是一个人缘不错的人成功几率大?”
答案显而易见,当然是第二个,现实又不是网络小说,哪来那么多屌丝逆袭绝地反杀的桥段。看看身边世俗意义上的成功者,有几个是招人讨厌的?
吴英本就绝顶聪明,听了这句话马上反应过来,不由得一拍脑门,卧槽,感情自己都差点被洗脑,这陈安之有点道行啊。
吴英眼珠一转,又嘿嘿笑道:“我倒是觉得,让他给员工培训一下倒也不错。”
张晨不由得翻了个白眼,这帮大佬果然没一个是白给的,马上就发现了成功学虽然是门伪科学,但如果雇员都被成功学洗脑,就更容易被管理和剥削。
“我们是高科技公司,技术和研发才是核心竞争力。思达康刚刚成立没两年,管理层的一举一动都会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你把公司弄得跟邪教似的,扼杀了员工的创造力不说,把公司搞的乌烟瘴气,以后想要拨乱反正可就难了。我不想干涉管理层对思达康的管理,但我绝对不允许成功学这种歪理学说污染公司,否则后患无穷。”
吴英见张晨如此坚决,也只能作罢。
马匀慷慨激昂的讲完自己的想法,看了看张晨似笑非笑的表情,心里却有些没底。
这种感觉从见到张晨开始一直都有。
最初马匀还以为是因为对方在互联网领域所取得的成功让自己有些底气不足,或者是因为自己从来没来过长安俱乐部这么高端的会所,所以有些胆怯。可能过一会儿习惯了,也就好了。
但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让马匀非常不舒服。
就好像。。。。。。好像被人彻底看穿一样。
自己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想法,似乎都在对方的意料之中,无论自己多么得意的创意,似乎在对方心中都是那么平平无奇。
张晨手中摆弄着一个普通的三阶魔方,他已经拼好了大半,只需要还原底角块位置,便还原了整个魔方。
“十分钟,还原这个魔方。”张晨快速的把只差一步便能还原的魔方打乱,扔给马匀。
马匀一愣,把魔方拿在手中,“这是什么意思?”
张晨微笑道:“Jack,我是亚马逊和eBay的股东,在贝佐斯和奥米迪亚还没有什么名气的时候就已经投资了他们,你知道为什么吗?”
马匀心中不快,他感觉张晨完全是在侮辱自己,“因为他们十分钟之内能拼好这个魔方?”
张晨哈哈大笑,摇头道:“是因为我所投资的每个创业者,都有自己的特长。贝佐斯是普林斯顿计算机科学专业毕业的高材生,在创办亚马逊前,曾经是华尔街的高管。而奥米迪亚在创办ebay前,已经成功创办了两家公司。在这个行业,每个创业者都是梦想家,而梦想是否能成为现实,还要看创业者自身的特长。你想让我投资你的电子商务网站,也必须展现出自己的特长。”
马匀想了想:“十分钟之内,能把魔方还原,你就会投资我的网站?”
张晨微笑道:“至少这场谈话会继续下去。对了,不能破坏游戏规则,比如拆掉魔方,只能通过正常方式还原。”
马匀深吸一口气,刚刚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拆掉魔方重新组装。
马匀不得要领的摆弄了两下魔方,张晨看了看表:“还有九分钟。”
马匀沉思了一会儿,突然笑了笑,把魔方递到坐在一旁的一个戴眼镜的男青年手中:“小谢,五分钟内,把它还原。”
小谢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接过魔方看了看,便开始动起手来。
“好了。”小谢冷静的把还原好的魔方递给马匀,马匀结果魔方,看了看表,对张晨笑道:“应该还有五分钟,我们的投资也应该翻倍到两百万。”
张晨摸着下巴:“这并不是你亲手还原的。”
马匀微微一笑:“你的要求只是按照规定还原它,没有规定谁来还原,我认为我已经展现出了自己的特长和投资价值。”
张晨似笑非笑:“什么特长?”
马匀轻轻敲了敲椅子的扶手,自信的微笑道:“用人。”
“把工作交给最适合的人,打造最团结、最有效率的创业团队,这就是我的特长。”
(本章完)
第683章 阿里巴巴()
张晨哈哈大笑,不愧是马匀,在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居然能不被自己的气势压倒,并且做出了合适的反击。这种人,就算不从事互联网,没有成为电商教父,也注定不是池中之物。
投资人与创业者,永远是相爱相杀的关系。双方既相互依赖,却又彼此防备。
创业者要提防投资人只是占赛道,为自己投资的其他同行业公司扫平道路,又要提防投资人过多插手公司管理,还要提防投资人联合其他股东罢免自己,窃取自己的成功果实。
而投资人也要提防创业者转移资产,提防创业者虚构项目骗投资,提防创业者通过后续融资计划把自己搞出局。
在这种情况下,初期的合作中,谁能获得更多的话语权,就至关重要了。
张晨适才如此作态,并非不尊重面前这位改变了华夏人购物习惯的电商教父,只是见猎心喜,想要和尚未成名的马匀过过招而已。
几乎后世所有创业者,或多或少都会受到马匀的影响。马匀的创业历程,更是被各种版本的励志书籍拿出来写了又写。
说来讽刺,马匀非常不认同成功学,但他却成为成功学骗子最喜欢拿来忽悠学员的案例。
甚至连传销团伙,都会拉着马匀这面大旗招摇撞骗,岭西的传销团伙,堂而皇之的忽悠不明真相的受害者,说马匀当初就是靠在岭西做传销发家的。
包括张晨自己在内,也不能否认,如果一定要找出一个对自己影响最大的创业偶像,非马匀莫属。
这种全民推崇,从整个大中华区来看,三十年内,商界也只有两个人。
第一个是李超人,第二个就是马匀。
尽管藤迅的小马哥并不比马匀财富差多少,对华夏互联网的影响也和马匀不相上下,但论受到的关注,就要差多了。
这不仅是因为小马哥比马匀更低调,更因为马匀的创业经历更有代表性和传奇性。大多数人认为,小马哥能成功,时机和运气占了绝大部分的比重,而马匀能成功,个人能力、眼界格局与人格魅力占了更重要的地位。
尽管马匀的某些做法张晨并不赞同,却并不影响张晨对马匀这位真正的互联网先驱者的尊敬。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只是泛泛而谈,彼此都没拿出什么真东西,而马匀在当时对互联网也没有非常深刻的认识,张晨还没有太强烈的感觉。
而这次,马匀是有备而来。再加上这一年的磨砺,张晨已经看到,后世那个叱咤风云的互联网教父,几乎快要破壳而生。
听了马匀的回答,张晨抚掌大笑,摇了摇手边的铜铃,对穿着旗袍袅袅婷婷走来的漂亮服务员道:“盈袖,那瓶Petrus醒了多久了?”
女服务员轻笑道:“已经提前透了五个多小时的气,现在端上来?”
张晨笑道:“差不多了,端上来吧。”
马匀与他的追随者们面面相觑,Petrus?什么东西?
马匀干笑两声:“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盈袖,好名字。这位小姐的父母看来也是雅人。”
盈袖捂嘴轻笑:“让这位先生见笑了,这是艺名。”
不多时,两名服务员把两瓶已经醒了五个小时的Petrus端了上来,给每人都倒了一杯。
张晨晃了晃高脚杯中的红酒,闻了闻,尝了一口,举杯对马匀等人示意道:“61年的Petrus,大家尝一尝。”
众人都有些局促的举起杯,61年的酒,已经三十多年了,还能喝吗?不会变质吧?
张晨微笑道:“咱们华夏人喝酒,没有这么多规矩,想怎么喝就怎么喝,没关系。”
众人面面相觑,马匀见张晨突然间转变了态度,也不知这个比自己小了十几岁的年轻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有些举棋不定。
这酒虽然没听过名字,但听起来就挺贵,既然请自己喝这么贵的酒,总不会是坏事吧?
马匀也举起杯,他这些年闯荡江湖,比一众年轻人多了不少阅历,对红酒认识虽然不多,但基本礼仪还是知道的。
“Good wine。”马匀当了六年的英语老师,平时就喜欢在话语里夹带英文。紫红色的酒液一入喉,仍然还是红酒的味道,马匀虽不知道比自己应酬时喝的红酒好在哪里,却能清晰的感觉到,这是自己喝过最顺口的红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