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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一线生机
长时间的在封闭的空间中,空气不流通,这导致秦火的意识,也是越来越模糊。感受着母亲罗娜的呼吸渐渐微弱,秦火心中像着起了火。他只是普通人,有些东西还没有超出普通人的规则。食物,水,空气,这哪一样也离不开。圣域可以不眠不休,不吃不喝,可即使是九级强者也做不到。
“不,我不能在这里倒下!”秦火心中告诫着自己,千万不能在这个时候倒下,他一倒下,等待着他们母子的也只有死亡。转动着他那已经有些昏沉的大脑,秦火在积极的想着办法。
“等待别人救援,已经来不及了,我也许还能坚持半个小时,可母亲再过十分钟,就危险了。石头我肯定是推不动,这可怎么办?”一条条方案在秦火脑子掠过,每一样,对于现在的他来讲,都无法完成。
“对了,空气,现在我们最缺的是空气,这石头当中的缝隙不小,全被土给掩上了,虽然把土掏出来,我还是出不去,可空气能出去,能进来。”想到就做,秦火将手伸进石头的缝隙当中,一把一把的往外掏土,很快就到了秦火胳膊的尽头。“还差一点了,我能感觉到只差一点,对!用鞋子,加上鞋子的长度就够了。”脱下鞋,伸到缝隙中,使劲往前一捅,光亮透了进来。
看着这亮光,秦火只感觉眼前阻住去路的大石块,也没有那么碍眼了。深吸口外面透进来的新鲜空气,昏沉的大脑清醒了很多。赶紧将母亲罗娜架到通风口附近,将罗娜的脸摆到,面对通风口。经过清新的空气,一吹,罗娜的呼吸逐渐的变重,脉搏也是将逐步的加强。直到此刻,秦火才完全放下心了。
剩下的秦火也就不担心了,普通人一两天不吃不喝,不会死。秦火坚信,有几个小时,他就可以从地下室侧面,用手挖出一条通往外面的通道。
看着已经清醒过来的罗娜,秦火言道:“母亲,您先在这等会,我挖出条通道出来。”
“好。”罗娜说完一个好字,就没有再说话。现在罗娜很疲倦,看着自己只有七岁大的儿子,忙碌的身影,心中满是酸楚。
很顺利,用了三个多小时的时间,一条可供秦火进出的通道打通了。到了外面,看着颓败的景象,秦火没有时间感慨,弄了点水,给罗娜送去,之后用工具将通道,扩充到足够罗娜出来。来到外面,罗娜怔怔的哭了出来。
“您这是怎么了?我们不是都出来了吗?您怎么哭了?”看到罗娜哭了,秦火有些慌神了。
在狭小的地下室中,或许说是地窖中更合适。在那里,在呼吸逐渐困难的时候,罗娜心中满是彷徨。她怕自己死在那里,更怕才七岁的儿子再也无法出来。现在出来了,再一看自己的家,没了,房屋的位置只剩下残垣断壁,大小石块。满眼都是荒凉的景象,这才忍不住,落泪。
抹去脸上的泪痕,收住眼泪。罗娜才出声道:“我没事了,别担心。你不是会建地下室吗!咱们先弄个能住的地方。”
“啊?我的水平可建不了房子,我们找人帮帮忙吧,有很多家要建房子,霍格大人也会派人帮忙的。”对于自己的建筑技巧,秦火心知肚明。让他挖个坑,他行;让他垒个墙,保不准什么时候倒塌!
“呵,这次你倒知道谦虚了,今天恐怕也建不起来房子,先找找有没有遮雨御寒的东西。”经过最初的紧张,害怕。情绪发泄出来后,罗娜的心情明显好了很多,同时也感受到了生的喜悦。
罗娜从废墟中找出了两大块遮雨布,一些铺盖,吃饭的锅碗瓢盆。可惜大多数都被砸坏了,所幸有口小锅,只是侧面漏了个洞,锅底没有漏,还可以烧饭。秦火将粮食翻了出来,粮食还好,在口袋中装着,放在了粮缸中,没有被砸漏。
用四根檩条,做了支架,将防雨布钉在上面,翻出两块铺板当床。一个简易临时住所盖好了。
乌山镇进入了,灾后重建的阶段。家家户户都忙着,修补破旧的房屋,或者盖着新房子。在这场灾难中,幸免的家庭,也加入了帮工的行列。秦火家自然也有帮忙的,十五天后,两间崭新的房子建了起来。
看着崭新的两间小房,秦火心情很舒畅,从今天起,他和母亲罗娜终于不用再住那个窝棚里了。
“母亲,这两间房子,比咱家原来的要漂亮多了。”
“是比原来的房子漂亮,而且也比原来的房子要高一些,以前咱家房子是一半砖,一半土,现在全都用砖垒起来的。”罗娜心中也很高兴,她家的房子,是秦火祖父留下来的,已经很旧了。这次乌山镇有很多人家,在这次灾难当中,一个人都没有生还。留下的房子,没有被砸坏的,其他人搬进去住了,那些砸坏的,材料就拆了出来,供别人家盖房子用。
“我打算以后,上山多打一些猎物,这样既可以改善伙食,皮毛也可以多卖钱。”秦火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以前他虽然也有打猎,可那时候都是顺手做的,没有专门做过。
“小镇收皮毛的斯坦先生,在这次的灾难中丧生了,你弄很多皮毛去卖给谁?”在乌山镇,只有一家收皮毛的商店,是斯坦先生开的,小镇上打到的猎物,扒下来皮毛一般都交给他,虽然比到芬兰城卖,会便宜一些,可一般人没有时间去那么远。而且,为了相差的一点点钱,也不值得。
“皮毛我多攒一些,到芬兰城去卖好了,多一些也值得去一趟。”
“芬兰城那么远,你又没有去过,你自己去?”罗娜听秦火要到芬兰城去卖皮毛,不放心。秦火没有去过芬兰城,芬兰城离乌山镇有九十里路,一个七岁大的孩子,罗娜怕有意外发生。
“这您不用担心,第一次我看镇里谁去,我和他一起去,等把路熟悉了,我再自己去。”
“那也不行,那么远的路,即使你去过了,你自己去也不行。”罗娜终究放心不下,不让秦火自己一个人去芬兰城。
“那这样好了,我每次去都跟着镇子里的大人一起去,您看这样行吗?”乌山镇的居民,虽然很少去芬兰城,可每过一段时间,总是有人要去办一些事情,或者采办一些货物。
“和人一起去还可以,不过你要和人家同去同回,不可自己一个人乱跑,知道吗?”这是罗娜的底线了,如果秦火做不到,说什么罗娜也不会让秦火去芬兰城的。
“好吧,我都听您的,和别人同去同回。”秦火也知道,这是罗娜的最后底线,因此痛快的答应下来。
“好了,你把衣服脱下来,我给你洗洗,看你这身上脏的!”罗娜看秦火一身的土,皱着眉头。心想:“这孩子,小时候倒是挺干净的,怎么岁数大些后,总是弄一身的泥土'奇+'书'+网'。”秦火自从开始训练,每天蕴气式,马步,俯卧撑,蛙跳,蹲起。兴趣来了,往地下一躺,看蓝天,看白云,哪里会注意过自己的衣服是否干净?反正衣服脏了,母亲会给洗,拿件干净的穿上也就是了。“哦!”秦火赶紧将一身脏衣服脱了下来,又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看秦火很快的换了衣服,罗娜将换下的脏衣服拿去洗了。
剩秦火一个人,考虑着未来的出路:“今年秋天,在芬兰城就会有魔法招生了,到时候我也要去测试一下,要是我的条件够好,元素亲和力是高等甚至超等,应该会有一些学校会免去我的学费,甚至每年还会给我一些生活费,至于精神力我不用愁,从上次蒂隆和鲁迪的战斗,我能坚持到这种程度,最起码比起我母亲来要高很多,一般大人是小孩子的五六倍,我比母亲也要高两三倍,这样算来我最起码是同龄人的十五六倍。”关于精神力,秦火很有信心,
“可如果我的元素亲和力,只是中等甚至下等,这就有点麻烦了。如果是这种情况我的境地会很尴尬,交钱魔法学校会要我,不交钱人家就不会收我。元素亲和力中等,精神力要是超等的话,也会有一些二三流的学校能免我学费,生活费恐怕就没指望了。可元素亲和力是下等的话,就难了。”
这些秦火考虑的没有错,即使元素亲和力是中等,但精神力是超等,一些学校,若是本国人,没有钱支付学费,也会免去学费。毕竟魔法师,在哪个国家都是非常需要的。一个魔法元素亲和力中等,精神力高等的人,想要成为一个五六级的魔法师很有希望。魔法元素亲和力低一些,精神力高,可以用更多的时间炼化魔法元素。大多数魔法师,都是将精力放在了提高精神力上面了,精神力不够,是无法成为更高阶魔法师的。而炼化魔法元素相对于提高精神力来说,容易很多。
“实在不行,我就去战士学校学习,战士学校凭借我现在的精神力和身体条件,问题不大,同样也会免去我的学习费用。”这是秦火做的最坏打算,他不会让自己庸碌一辈子。不过他最想去的还是魔法学校,毕竟圣域魔法师,对元素的领悟更高一些,也更容易成神。
第八章 遭遇劫匪
时间匆匆,转眼,已至深秋。离乌山镇浩劫,已有数月时间。这几个月中,秦火一共来了芬兰城十二次,每次来都是为了卖动物皮毛,虽然大多是普通的动物皮毛,不值几个钱。可数量多,这几个月都加在一起,也卖了有五十多个金币,其中秦火自己留了二十金币,其余的给了母亲罗娜。
关于魔法招生的测试价格,秦火也早打听好了,一次十个金币,战士学校招生测试也是十个金币。秦火之所以准备二十个金币,也是为了防止自己魔法元素亲和力不够,还能有钱参加武者测试。
这几个月以来,秦火将很大经历放在了打猎上面,同时身体的锻炼也没有放下,现在他已经有了三级战士的水平,这在他这个年龄虽然不少见,可光靠修炼肉体,没有斗气秘典辅助,达到这种水平的不多。
天色还有些暗,这一日很早,秦火和同镇的两人罗格斯塔,尼多拉三人一起在去芬兰的路上。
“小秦火,你这几个月,几乎每个月都会到王都卖三四次货物,一定赚了不少钱吧。”说话的是尼多拉,和秦火一条街上居住,他也经常要到芬兰城采办一些货物。秦火和他一起,算上这次已经是第四次了。平日秦火到芬兰城,都会从他家门口路过,对于秦火这些日子跑了几趟芬兰,尼多拉很清楚。
“尼多拉大叔,我再赚钱也比不上你家的杂货铺呀,几乎乌山镇所有的人,要买一些日用品都从你家买。”秦火可不认为自己卖这点皮毛,会比尼多拉开杂货铺挣钱。
“嘿,你这小家伙,可真是!你这才多大,都开始知道挣钱了,怎么跟我比上了,我可是要养活一家子人的。”尼多拉没想到秦火竟然和自己比上了,想当初尼多拉十七岁了,还没有想着自己谋生。
“我说,尼多拉老弟,你怎么也和人家秦火比上。人小秦火现在可不比你当年,你七岁的时候,有你哥哥照顾着,自然不用出来挣钱。”说这话的是罗格斯塔,罗格斯塔要比尼多拉大上几岁,因此称呼尼多拉老弟。尼多拉&;凡尔赛的哥哥多塔&;凡尔赛,比尼多拉大十岁,在多塔十六岁的时候,已经是个四级战士了,十七岁参加了芬兰王国的军队,每月都能有二十金币的军俸,大部分多塔都会给家中。
“嘿嘿!”尼多拉挠着头傻笑两声。提到自己的哥哥,尼多拉心中很得意。尼多拉能开杂货铺,其中大部分钱都是他哥哥多塔给的。多塔只有尼多拉这么一个弟弟,在尼多拉小时候,便很照顾他,现在尼多拉都快三十岁了,可兄弟俩的感情没有变过。
“尼多拉大叔,今天怎么没有赶车子?”马车会比走路快很多,上次秦火和尼多拉一起去,就是搭他家的便车。本来听说今天尼多拉会去芬兰城,秦火还很高兴,等到早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搭便车的打算泡汤了。
“这次只是补一些缺的货物,东西不多,我背着就行了。”这次尼多拉需要进的货物很少,因此是走路,要是多,他才会赶着马车去。
“你们也别光顾着聊天了,赶路要紧!”罗格斯塔催促道。从乌山镇到芬兰城的路有九十里路,一个小时只能走二十几里,到芬兰城需要四个小时。到了芬兰城该买的买,该卖的卖,还要赶在天黑前回去,在路上一般不耽搁时间。
经过罗格斯塔一催促,三人的行走速度都快了起来。虽然现在天色比较昏暗,可这条路几人都走的很熟悉了,因此也不担心会有坑洼,凸起什么的绊倒。
这时已经走了四十多里路,在这一地带,前无村后无店。到这里一般都会加快脚程,担心会有劫匪。虽然秦火没有遇到过,但也担心被自己赶上,因此自觉的比在其他地方,快了很多。罗格斯塔和尼多拉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同样加快了脚步。
正走着,“飕,飕。”微不可闻的声音,从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