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怜惜()
位于阳城黄金地段的金川花园,b座一套装修精致的单元内,厨房的汤锅突突的响着,鸡汤的味道慢慢溢了出来,浓浓的香味飘满了整个房间。
一位长相俊朗的男士穿着白色的衬衣正专心地坐在电脑前办公,偶尔接个电话也用很轻的声音,简短的做个回复。
主卧室里,一个娇小的女孩仍在迷迷糊糊的睡着,她睡得并不踏实,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珠,就像早晨花朵上的晨露,两只小手紧紧抱着另一只枕头。不时带着哭音发出梦呓:“一帆,你不要离开我。江一帆,你不要离开我。”
这时坐在电脑旁的孟总裁,紧紧握着拳头,暗下决心:“好一个江一帆,竟敢如此伤害千千的心,我不管你是哪路神仙,我一定要好好教训教训你。”
随后看了看时间,估计鸡汤熬得差不多了。起身关了电脑,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哈欠,太累了,工作的事,千千的事。没一样省心的,哪一方面都大意不得。真想变成千千怀里的枕头,也能在千千的陪伴下舒舒服服睡一觉。
端了鸡汤,送到卧室里。怎么喊,这个小妮子也不起来,也许潜意识中是不想醒来。
没办法,孟子昭只好坐在床边,把千千扶起来,用一个小勺子喂。说实话伺候人的活长这么大,孟总裁还真是没干过。虽然十二岁时没了父母,可是偌大的孟府,几十个佣人,什么事需要他亲自动手?
沈千千确实有点饿了,睡梦中喝着鸡汤。想着还是做梦好啊,梦中有江一帆,梦中还有鸡汤喝。
一碗鸡汤喝完了,小嘴依然有规律的一开一合,像个想吃奶的婴儿,看样子还想吃。没奈何,孟总裁又去盛了一碗继续喂。
沈千千又吃了大半碗,终于满足的咂咂嘴,继续抱着枕头,念诵着江一帆昏昏睡去。
孟子昭站起身来,这半天功夫,趔的腰疼。其实自己也没吃饭,肚子在这时“咕咕”也唱起来了。
神速的吃了两碗,刚准备洗碗。手机又震动了起来,廖东方打来电话,告诉他中午和一群文化界的朋友吃饭,其中有一张记者,神秘地对他说,昨晚魅夜酒吧去了一位富家女,带了一位夜店的先生到酒店过夜,该女说她是丈夫**的怨妇,不过他觉得更像沈氏集团的千金。他准备写一篇报道题目为《富家女挥霍千金,酒店夜私会牛郎》,并且还要在报纸配上一张他用手机照的一张该女在酒吧舞台上疯狂舞动的照片,据说非常性感。
孟子昭的脸立马阴郁了起来,整个人也似乎变得阴森森的。他来到卧室,看了看沈千千,依然在迷迷瞪瞪的睡着。轻轻拉开衣柜门,找了件黑色的衬衣和同色的西服到书房换上。临走的时候,又利落地从书房的什么地方摸出一把黑乎乎的手枪带在身上。然后锁了书房的门,又给千千留下字条说公司临时有事要出去一趟,这才锁好防盗门下楼。
出手()
下午五点半,某晚报大门口,刚下班的张记者被一穿着火爆的美女拦住:“先生,你好,你是大名鼎鼎的张记者吗?”
张记者一见如此性感的美女主动和自己搭讪,激动地骨头都酥了,忙不迭的点头:“我就是,我就是。美女,你怎么称呼?”
该美女**地向记者抛了一个媚眼:“我吗,我是你的仰慕者,我拜读过你的大作,很倾慕你的才华。今日一见,觉得你不仅文章写的好,人长得更好。帅锅,可否赏脸请你喝一杯?”
张记者被夸得云里雾里,非常舒坦,要去停车场把车开出来和这美女一起出去潇洒。
不料这美女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非常豪爽:“我车就在那边,坐我的车去吧。”
说完,亲热的搂着记者的腰向自己的车走去。
车子风驰电掣般的飞起来,张记者一边夸着美女不简单,开车技术好,一边不安分的摸着美女裸露在外的大腿,色迷迷的眼享受般的微闭着。
窗外的景色越来越开阔,人烟越来越稀少,大路两旁是一眼望不到边的玉米地。
“不对。”张记者忽的张开一双小眼:“你是什么人,你要干什么?”
车子停了下来,后座一黑布蒙脸的男士掏出枪恶狠狠地指着张记者的头:“我们不干什么,只是请你吃颗花生米而已。”
从没见过这阵势的张记者吓得浑身像筛糠似的哆嗦起来:“好汉,饶命!好汉,饶命!你们要什么我都给。”说着掏出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取下手腕上的名表。
蒙脸男人看也没看价值不菲的手表和银行卡,拿过手机从车窗狠狠摔出去,可怜的手机立马四分五裂。
蒙脸男人收起手机,给张记者发了一根烟,拍着张记者的肩膀:“兄弟,据我们报社的熟人说你在酒吧见到我家夫人,并且要把她的相片上报纸。我家主人一直不喜欢夫人抛头露面,你要将她的照片上报纸,我看你是活腻了。照片呢,拿过来!”
张记者可怜巴巴的说:“照片在手机里存着,我怕别人抢了新闻,还没往电脑上复制。”
“手机哪?”
张记者指着车外四分五裂的手机:“已经被你们摔碎了,我那手机上还存着很多有用的信息呢。”
“有用,是害人的信息吧!当个记者不干点有用的,光报道别人的**,有啥意思?今天我姑且相信你一次,如果我们夫人的相片流传到社会上,你小子就活到头了。滚吧,不要再让我看到你。”
张记者吓得屁滚尿流,赶紧爬下车。
那美女利索的把车子掉了个头,扬长而去。
另一边的魅夜酒吧,皇家酒店老板都接到报告,监控都出了故障,此以前的监控录像统统清空,什么也看不到了。皇家酒店的住宿记录也莫名其妙的丢失了。
阳城的某一角落,一个带着墨镜的黑衣男人接完了几个汇报电话,终于嘴角上调,露出了微笑。
又翻看了手中的某酒店住宿记录,皇家酒店1218房,住宿人,李小红,女,22岁。嘴角上调的更厉害了。
这小丫头,还不算太笨。
初遇()
沈千千哼哼咛咛,迷迷瞪瞪在床上躺了两天,在第三天的上午,脑子终于恢复了清明,两只眼呆望着头顶的天花板,想起了和江一帆的初遇。
那是在上小学毕业班的那年初夏,几个学校的毕业班联合组织郊游,地点就是远离阳城的农村。那时学校开设一门自然课,老师们想通过这次郊游让孩子们接近大自然,认识大自然,从而学会热爱大自然,长大后保护大自然。
初夏的阳城农村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绿油油的麦田滋滋的生长,一天一个样,金黄金黄的油菜花热热闹闹的开着。而绿色的麦浪和黄色的油菜花海交织在一起,就像一幅巨大的锦缎在风中起伏。另外成群的蜜蜂,蝴蝶,蜻蜓,也来添乱,唱着嘤咛的歌声在油菜花花海里,翩翩起舞,追逐嬉戏,那情景简直是美极了!
田间地头,沟壑,到处生长着很多种不知名的植物,郁郁葱葱的绿着,草丛点缀着各种各样的野花,五颜六色,生机盎然。草丛中,蚂蚱,蟋蟀,乱蹦。偶尔某个有水的地方一群一群的小蝌蚪在自由自在的游弋。
这一大群从城市来的孩子先是惊叹这神奇的大自然之美,很快就不听老师的耐心的知识讲解,纷纷扑入到自然的怀抱中去。有的在草地上打滚,有的在追着蝴蝶蜻蜓,有的采着小花,也有的在捉蚂蚱蟋蟀。有时忽然从草丛中蹦出一只大青蛙,随即就有一胆小的女孩吓得“哎哟,我的妈呀!”一声尖叫,而后以难看的姿势跌倒在草地上,半天爬不起来,引起周围男生们的一片大笑。那女生也并不生气,爬起来后连身上的灰也顾不得拍打就继续跟着同伴们玩闹。
沈千千钻到油菜花海中,粉色的小裙子,粉色的蝴蝶结,在黄色的海洋中忽隐忽现,追逐着一对白色的蝴蝶。那对蝴蝶好像和沈千千捉迷藏,她追,它们跑,她停,它们也停下来。沈千千跑的娇喘嘘嘘,还是没逮到蝴蝶,口有点渴,就准备回到大巴车里拿水喝。
走到田边的小河沟时,一幅唯美的画面吸引了她。一个穿着深色格子衬衣的男孩子安静地坐在草地上,表情有点忧伤,而气质又很高雅,他的脸蛋很漂亮,一双细长的眼睛看上去有一种阴郁的美,他似乎并不在意周围的热闹,只是专注地看着小河沟里的小蝌蚪在水里游来游去。
发现有人注视,他回过头来,礼貌的笑了笑,露出了整齐而洁白的牙齿。
沈千千有点呆了,这么美的男孩!楞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有点娇羞的抚了抚自己被风吹乱的长发,回眸灿然一笑,大步跑开了。
回去的路上,沈千千来来回回寻视了几遍车厢,也没发现那个男孩,他没和自己坐在一辆车上,还不知他是哪个学校,叫什么名字?心情顿时非常低落,没有了来时的欢颜笑语,叽叽喳喳。一路上都在懊悔忘记和那男孩说说话,最起码问问他的名字和学校。
乌龙()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的怎么样,是否会拥有甜蜜温馨的回忆?
也许认识你已经足够,命运不想让我们牵手,就让你那青春的模样永远留在我的心头。
沈千千小时候在父亲的逼迫下学过画画,为的是磨练她好动不易静的性格。因为缺乏耐心,她几乎没有完整的画过一幅画。可那次郊游回来,她竟然让自己静下心来,画了那个少年,静静的坐在金黄色的油菜花海旁,他的眉,他的眼,他的轮廓,都那么清晰地印在脑海中。
那个美好的少年也许真的和自己无缘,想到这里,沈千千轻轻叹了一口气,总是这样睡在床上,也不是那回事,明天还是去上学吧。还真有点想同桌乔菁菁那个家伙了。
于是跑到客厅,用座机给哥哥打了电话,那边很吵,可能是在开会讨论事情,电话中的孟子昭很有耐心的听着沈千千的絮絮叨叨,好听的声音给人传递着一种让人安定的力量:“好的,我知道了。我给你叫了外卖,你要好好吃饭,其他的等我回去再说。”
沈千千又在吃吃睡睡的活动中打发着时间,再醒来时已是夜半时分,感觉有点口渴,就到客厅倒水喝。家里静悄悄的,哥哥也许也已经睡了。
沈千千摸摸索索打开客厅的大灯,却发现孟子昭腰间围着一条浴巾,端着一杯红酒,独倚在吧台边。
无言的诉说着一句流行的语言“哥哥我喝的不是酒,是寂寞。”
沈千千第一次见到裸着上身的哥哥,有点窘,别别扭扭欲绕过哥哥倒水。
“千千,我给你倒吧!”
“不,我自己来!”沈千千的脸红红的,像个熟透的番茄。
沈千千有个毛病,越紧张越容易出错,这不伸手去接水,反而身子歪了一下,倒在哥哥身上。
“啊……”沈千千惊慌得要大叫,孟子昭顾不上披上浴巾,立马上前把她拥在怀里紧紧捂住她的嘴:“深更半夜,你叫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在干些什么呢!”
一个赤果果的,一个穿着丝质的睡裙。两个人距离很近,红酒的汁液透过薄薄的丝线浸到女孩的皮肤上。
两个人的姿势要多 沈千千不知所措,毕竟是自己扒掉了人家的浴巾,让人家赤果果的呈现在自己的面前。脸愈发的红了,闭着眼,一个劲的道歉:“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孟子昭松开了沈千千,不紧不慢的系上浴巾,一双细长的眼泛着狐狸般狡黠的光芒:“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可我这还没结婚呢,就和你这样了。如果让你未来的嫂子知道这种状况,会不会嫁给我。哎,我还真是命苦,爹娘不要,这年近三十了,好不容易刚找好一个女朋友,又让你给弄得我清白不保。”
沈千千被善良冲昏了头脑,发出了壮烈的誓言:“哥,如果你在十年内还找不到嫂子,我就嫁给你!”
想到嫁人的事,此时的沈千千莫名又伤感起来,反正我已这样了,能嫁给谁呀?孔雀东南飞,何枝我可倚?如果能挽救一个为自己付出很多的人脱离单身的苦海,也算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善事。
某人的表情倒没有任何不自然,缓缓的转过身去,重新倒了一杯红酒,慢慢的品着,眼底嘴角弥漫着笑意:“我可是你哥哥,这不合适吧?“
傻丫头一贯勇气可嘉:“哪有什么关系,我们又没有血缘。”
在江湖以腹黑著称的孟总裁,继续装小白兔:“这可是你说的。我会记住这句话的。”
大家的误会()
第二天的早晨距离上课30分钟左右,沈千千慌慌张张的走进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