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走近后,林凡发现,刘晓岚衣服外面也套了件马甲,马甲有点大,都过腰了。
她今天头发散开,头上带着一个可爱的小蝴蝶结,穿着短袖,露出两截白藕的洁嫩手臂,手腕上戴着他送的那条人造水晶手链,亮晶晶的,特别显眼。
林凡到了她旁边,只见刘晓岚看着他背上的那只硕大的吉他袋子,两眼放光,说道:“你真的把吉他带过来了?太好了。”
林凡将吉他放下,道:“没什么事做,就学你当**,等下别嫌我弹得不好就行了。”
刘晓岚美目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露出两只小酒窝,笑着道:“我为什么要嫌你,只要你会弹就行了。不好可以慢慢练嘛。”
林凡点了点头。
这时,刘晓岚旁边一个大约三十五六岁的妇人李美兰对着她问道:“晓岚,这就是你说的同学吗?”
李美兰皮肤白皙,下面穿着一条米色的过膝长裙,个子大概有一米六高,上身套着马甲,看面容跟刘晓岚有七八分相似,显得成熟很多,风韵犹存。
刘晓岚点点头,说了声:“是啊,他可厉害了,这个学期三科满分,全级第一名。还写了好多篇小说投给少男少女,都通过了,赚了好多稿费。”
“哦?”李美兰闻言,不由好奇地又多打量了他几眼,笑着夸赞道:“那真的是很厉害呢。小伙子不错,人也长得精神。”
“谢谢阿姨。”
林凡礼貌地说了声。自从适应了重生的少年身份以后,现在林凡叫比自己年纪大的人阿姨叔叔叫得十分顺溜,一点也不觉得别扭。
时间一久,他都当自己真是一个少年人了。
然后刘晓岚问李美兰道:“妈,还有没有多一件衣服,林凡还没有呢。”
她说的那件衣服是指他们现在穿的那件红色的马甲。
李美兰就笑着道:“当然有,你昨天晚上都问了我好几遍了。”
说罢,她从手上挽着的袋子里拿出一件薄薄的马甲,递给刘晓岚。
刘晓岚拿了过去,脸有点发红,对着林凡道:“要不我帮你穿一下?”
林凡点了点头,将手边的吉他放到脚上挨着。
然后刘晓岚就帮他将衣服套上,套完后还帮着他整理了一下。
她走开两步,打量了一下,笑着说道:“哎呀,林凡,你现在看着就像一只熟透了的虾子。太好笑了。”
那衣服也有点大,套在身上并不合身。但这些衣服都是均码,适合成人穿,大一点是难免的。见到她这样说,林凡也开了一下玩笑,说:“如果我看着像虾子,那你就是大龙虾。你看看你的衣服都像裙子了。还说我。”
“那我们不就成了一对?哈哈。”
刘晓岚捂着嘴笑。
旁边李美兰看到这一幕,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
他们等了一阵,又陆陆续续有几个义工过来,身上都穿着同样的红色马甲。
九点不到。
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人说道:“好了,人数也差不多了。我们就出发吧。大家都帮忙拿一下东西。”
大家都应了声,纷纷帮忙。有些拿洗发水,有些拿米、油、盐,不一会儿,东西都拿上了。
连林凡背着吉他,手上也拿了两提油。
一行人就朝着不远处的敬老院出发。
那敬老院离着学校门口步行还有十来分钟的时间,由于刘晓岚放假后都有十天没有见过林凡了,想和他多说说话,就故意走慢一点。
林凡见她走得慢,也不走快。
二人就慢慢落在了大部队的后面。
而刘晓岚她妈开始只是回头看了他们一眼,观察了几下,也就没有管了。
只见刘晓岚见到妈妈走远,变得雀跃起来,小声问林凡道:“林凡,最近你都在干什么?”
“这十天呐?”
“嗯。”
“也没什么事情做,就在家写写小说,然后打打篮球打打拳,昨天去了趟佛山,看武术比赛。”
“呵呵,你的生活真精彩。我就不一样了,天天待在家里看电视,无聊死了。”
“那其实你可以出去啊,待在家里的确没什么意思。电视看多了容易影响智商。”
“哎,我也想啊,但我都不知道去那里。这样我还宁愿上学。起码天天可以见到你。”
“嗯?”
刘晓岚说到这里,脸突然又红了一下,然后突然大胆地问他一句:“林凡,这么多天没见我,你有没有想我?”
她的这句话说得就比较大胆了。
林凡没什么心理准备。但是知道她的小心思的,这小妮子连情书都给他写过,问出这样的话并不让他感到奇怪。虽然他并没有现在搞男女朋友的心思,但还是想逗逗她。
然后他答道:“有时候想,有时候不想。”
“真的吗?”刘晓岚惊喜地说了一声,又问:“那你什么时候想。”
“就每次我家吃完饭,又轮到我洗碗的时候。这个时候我特别想。就想,如果在家里,跟我在学校里一样有人帮我洗碗,那该多好啊。”林凡故意道。
“去死。林凡。”
刘晓岚气呼呼地打了林凡的胳膊一下,锤得他好痛。
“呵呵。”
林凡笑了笑。
然后又问道:“难道你天天都在家想我?”
问完这句话,刘晓岚的脸更红了,嘴硬地道:“你就想得美,你以为自己是明星啊,还有人天天想着你?不要脸。”
“那不是天天,就是经常咯?”
林凡又问。
只见刘晓岚这时显得有点不好意思,小女生的脸上显得红扑扑的,特别可爱,但还是点了点头,害羞地道:“是有时候会想。但你别美了,我就是无聊的时候才想的,想你说给我听的那些笑话。”
“嗯嗯。那就不错。没想到我还有这样的作用。”林凡道。
“哼。你这家伙,放假了也不记得给我个电话。真是的,我看你都玩疯了,要不是我给电话你,估计你都快忘了我了。”
“也没啊。我都说了一洗碗的时候就想起你。真的,没骗你。”
“哼哼,难道我的价值就只能是洗碗么?你不要打击人。死林凡。”
刘晓岚假装恼怒道。
“也不是啊,你千万不要这样说。我看如果把你卖了,还是挺值钱的。不要妄自菲薄。”
“哼,不理你了。”
刘晓岚这样道。
二人就这样说着话,一路慢慢向前走去。
走了五六分钟,俩人没有留意到的是,后面一个着口罩男人正在慢慢地跟着他们。
走了一阵,那个男人突然走快几步,冲到他们前面。
说道:“小伙子,问你们个事儿。这敬老院怎么走?”
林凡好奇地看了面前这个男人一眼,只见他身上的衣服十分破旧,头上带着一顶遮阳鸭舌帽,脸上带着一个口罩,看不清面目。他身上还背着一个脏得有点发黑的背囊,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个流浪汉。
刘晓岚以为这个流浪汉只是问路,也没有多想,就道:“现在我们去的就是敬老院,前面就是。既然你也去的话,那我们顺路,跟着我们一起就行了。”
那男人闻言,往前看了一眼,心里不知想着些什么。
然后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掉了。
“真是个怪人。”
刘晓岚看了转身走开的男人一眼,说了句。
林凡也不以为意,说了声:“算了,不理他了。我们走快点,都落下他们好远了。”
“嗯。好吧。”
刘晓岚甜甜说了声。
第一五三章 表演()
其实敬老院也就十来分钟远,林凡也只是和刘晓岚说了一会儿的话,目的地就到了。
他们去到的时候,里面的义工手快的已经忙活了起来。
这个敬老院是前几年才建的,里面的建筑还比较新。现在入住了四十来个老人,以孤寡老人为主。
不过这敬老院也不是人人都可以住的,一般都是五保户,或者是退休职工,家中又没有子女抚养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入住。
而且在这里住,每个月也是要交钱的,如果没有退休金,很多老人也是住不起。
而这个敬老院自从建起来以后,就成了他们这个镇的义工联一个固定的活动点,几乎每个月义工联都会组织一两次看望老人的活动,送些油,送些米,有时候的活动会搞得大一些,就像今天,又时候因为就几个人过去跟老人聊聊天。
今天这些义工有一部分就是从区里面过来的,那些物资也是区义工联赞助的。
其实看望老人的活动也没有太多内容,主要还是帮忙搞一下卫生,帮老人们晒晒被子,剩下的有准备表演节目的就表演一下节目,没有准备节目的就跟老人们谈谈心,聊聊天。
由于今天来的义工比较多,人多力量大,敬老院里的设施也新,所以搞卫生花不了多长的时间。
林凡和刘晓岚也搭了把手,负责抹一下窗户,事情很快就弄完了。
十点钟左右,院长将所有老人都叫到了院子里的大树下,开始今天的活动。
然后义工准备了几个小节目,表演了几个小品,还有一人上去唱歌。
让林凡觉得惊奇的,唱歌的是刘晓岚的妈妈,嗓音意外地不错。她唱的是一首红歌,电视上经常能听到的那种,但美音的唱法现场听了还感觉挺好。林凡特意问了一下刘晓岚她妈妈的名字,知道她叫李美兰,一个挺好的名字。
老人听得也高兴。
然后那几个人表演完以后,刘晓岚怂恿林凡道:“你快上去表演吉他。我都快等不及了。”
林凡道:“你又不是老人家。人家都是表演给老人看的,你急什么。”
“谁说我不是,我六十岁以后也是老人,现在先听着,不吃亏。”
然后她站了起来,大声对前面负责当主持的中年男子叫道:“李叔叔,我同学要表演。让他上台。”
其实这些今天这些表演也不算什么正式场合,演的人业余,看的人也业余,老人家也就图个乐呵,谁上去表演都没有问题。
听到刘晓岚这样说,那中年男子用话筒也说道:“好,今天我们的岚岚叫了一个小伙伴参加我们这次这么有意义的活动,还带了吉他过来。我们就有请一下这个小帅哥给我们表演一下,大家鼓掌。”
众人都很给面子,纷纷鼓了起掌。
林凡也没有忸怩,拿着吉他就上了台。
他接过主持人的话筒,说:“很高兴今天能来这里,跟各位叔叔阿姨见面,你们都是老一辈的工人、战士,为国家为人民付出了很多,如果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们的今天。所以我将下面的两首歌献给你们。希望你们喜欢。”
林凡的话说得很漂亮,表现得也很得体。
所以他的话刚完,下面就鼓起了掌。
刘晓岚更是拍得更用劲,小手都拍红了。林凡表现得越好,她就越觉得与有荣焉。
然后林凡拉了张凳子坐下,吉他架在腿上,轻轻地拨动了一下琴弦,口中开始唱道:
无法可修饰的一对手带出温暖永远在背后
纵使啰嗦始终关注不懂珍惜太内疚
沉醉于音阶她不赞赏母亲的爱却永未退让
决心冲开心中挣扎亲恩终可报答
春风化雨暖透我的心一生眷顾无言地送赠
是你多么温馨的目光教我坚毅望着前路
叮嘱我跌倒不应放弃没法解释怎可报尽亲恩
爱意宽大是无限请准我说声真的爱你
……
这首歌是香港BEYOND乐队的一首流传很广的歌,叫《真的爱你》,传唱度很高。特别是粤港澳地区,几乎无人不识唱。而林凡用的就是粤语原音来唱的。
当时林凡前世练吉他的时候就特别喜欢BEYOND的歌,传唱度高,而且还有意义,练起来也容易上手,所以这个乐队的很多首曲子他都能弹得滚瓜烂熟。所以虽然算起来他已经有好几年没有碰过吉他了,但真的拿起来的时候,一个和弦弹下去,另一个和弦就能不自觉地跟上,一点生涩的感觉也没有。
而且虽然他现在这个年纪正处在变声期,声音处于稚嫩与成熟之间,但配着他熟练的吉他技巧和曲子的熟悉度,还是很完整地将整首歌唱了出来。变声期那种独特的鸭公声更给这首曲子增添了一种特别的魅力。
所以一首歌唱了下来,掌声又热烈地响了起来。
“好。”
有人叫道。
吉他这东西在这个年代人们的生活中还比较新奇,老一辈人家如果不是跟音乐相关的行业很少接触到。而看着一个抱着吉他现场表演的情况就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