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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重生1990-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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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志超莞尔,用手摸了摸朱富贵那土里土气的脑袋,粤语道:“唔错!以后你认我做大哥,我就教你梳中分!”

052【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朱富贵当然不会懂“你认我做大哥,我教你梳中分”这个梗。依他的智商,只知道现在郭富城的四六分是最时髦的,而自己脸大,最适合的却是西瓜头和毛刺头。

    宋志超也懒得和他解释这句话中的“精髓”,只是招呼他道:“现在你就把东西收拾一下,我们离开这里,离开这家工厂!”

    “做什么呀?”

    “你刚才不是说相信我吗,既然信我,就别问。”

    “哦!”朱富贵挠挠头,就开始忙活着收拾东西。

    这个搪瓷茶缸是要拿上的。

    这个枕头和被褥也是要拿上的。

    洗脸盆毛巾要拿上。

    衣服鞋子袜子统统拿上。

    哦对,藏着的麦乳精也要拿上。

    想想还有啥没拿?

    朱富贵又开始拾掇捡来的瓶瓶罐罐,什么钉子扣子指甲刀,玻璃弹珠打火机……统统拿上。

    对于朱富贵来说,连芝麻大的东西都舍不得丢。

    在朱富贵收拾行李的时候,宋志超也在收拾自己的东西。

    不同于朱富贵,啥东西都想拿,什么东西都舍不得丢。

    对于宋志超来说,什么东西都不想拿,看见什么都觉得碍事。所以他只是大致翻了一下自己的物品。

    枕头床褥,丢掉。

    旧衣服旧鞋子,丢掉。

    一些破旧武侠小说,陈青云的《黑儒传》,卧龙生的《飞燕惊龙》,还有冒牌金庸写的《魔女江湖》,丢掉。

    除此之外,宋志超又翻出来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封面的笔记本。

    打开一看,厚厚一本竟然全都写满了字,看起来原先这个“宋志超”还是个挺爱学习的人。

    不过很快宋志超就尴尬了,因为那些内容大多数都是“啊,哦,喔……”

    宋志超再次敬佩自己这位“前任”,这是有多闲呀,不好好打工赚老婆本,竟然有如此大毅力,抄写这么多的“精彩”片段,看起来没少去租书店钻研这种书。

    实际上这个年代的租书业务十分的繁荣,不说别的,就连一些很偏僻的小县城都有很多家雨后春笋般崛起的租书店,何况这里。

    这里是南方,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

    千万打工仔汹涌而来,他们平时能够休闲娱乐的项目基本上就三四样,录像厅,桌球室,溜冰场,还有租书看。

    女的租琼瑶岑恺伦,男的租梁金古。

    女生情窦初开就租借琼瑶《失火的天堂》,租借岑凯伦的《春之梦幻》。

    男的要是闷骚就开始涉猎一些冒牌作家的小黄书,反正租一天一角钱,也不会让自己破产。

    宋志超摇了摇头,顺手就把笔记本丢到地上的垃圾桶内。

    这时,一张照片却从笔记本中掉落出来。

    宋志超弯腰把照片捡起来,弹了弹,仔细一看,却是一张前女朋友“田晓丽”的私人照片。

    相片中,田晓丽斜靠在大槐树上,穿着漂亮的小花袄,梳着乌黑油亮的麻花辫子,神情羞涩,甚至隔着相片都能感受到她那种少女的娇憨。

    随即,宋志超脑海中就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生活片段。

    小时候,一群小孩子撒欢地在秋日的田野里嬉戏,挥舞着手中的网兜,捕捉着那藏在玉米杆底下的蚂蚱。

    逮到蚂蚱后,大家就摘掉蚂蚱的翅膀,拿了瓦片,滴了香油撒了盐巴,把那些蚂蚱架在土坑上,塞了柴火炒起来。

    香喷喷的炒蚂蚱,宋志超捉到的最多,田晓丽炒出来的最好吃,于是小伙伴就笑他们一个是爹,一个是妈,因为只有爹妈才管他们吃喝。

    再大一点,小湖边,水牛在烂泥中打着滚儿,沾满厚厚的泥,像穿了一件厚厚的铠甲,免得被蚊虫叮咬。

    宋志超和田晓丽一起在泥地里采荸荠。

    采荸荠是田晓丽最爱干的活儿,熟了的荸荠藏在烂泥里,赤了脚在软绵绵,滑腻腻的泥地里一脚一脚地踹着走,一不小心,哎呦,脚底下就冒出来一个硬疙瘩,弯下腰,用手一摸,一颗肥大的荸荠就被摸了出来,随便拿了荸荠在净水中洗洗,丢进嘴里,嘎嘣脆。

    更多的时候,不需要弯腰去摸出来,只需要用脚趾夹了荸荠,直接从烂泥中夹出来。等到傍晚时分,摸了一兜的荸荠该回家了,迎着绚丽的晚霞,牵着慢吞吞的水牛,田晓丽哼着曲儿走在前面,宋志超走在后面,看着她光着的脚丫在泥地里留下的一排排脚印,宋志超的心就有些恍惚,他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光脚也放进那个脚印里面去,心神一荡,觉得心里面痒痒的。

    长大了,少年和少女青梅竹马。

    少年高考落榜,郁郁寡欢,知道他失意的少女拉他到外面散心。

    在花园附近,路边有人摆摊照相。

    少女就又拉着他要照相,心情不好的他死活不愿意。少女就只好单独照了一张。

    等到照片洗好之后,她把照片送了过来,告诉他,靠不上学没啥大不了的,可以一起去南方打工,等他赚多了钱就回来盖房子,等盖好房子,自己就嫁给他!

    怕少年不相信,少女就在相片后面写了一句:“田晓丽这辈子只嫁给宋志超,立此为证!”

    脑海中这些画面一闪而过。

    宋志超回过神来,用手把照片反过来,果然,照片后面有一排清秀的小字。

    宋志超眉头微皱,不知心中是何滋味。

    作为前世的过来人,他从没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情,当然也不懂这个“宋志超”和“田晓丽”两人之间难易割舍的情缘。

    但是有一点他很清楚。

    原来曾经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这样。

    很微妙,也很神奇。

    不过这一刻宋志超更清楚地知道,自己必须要做一件事儿,准确地说是代替自己这个“前任”宋志超做一件事儿,那就是把这张照片还给田晓丽。

    原因很简单,这不是一张照片,而是一个承诺。

    既然分了,宋志超就不愿她背负太多。

    想到这里,宋志超就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把这张相片收起来,放入怀中。

    这时,表弟朱富贵在后面说:“表哥,我收拾好了,你看看先。”

    “哦!”宋志超应了一声,回头一看,猛地吓了一跳,“我顶你个肺!你逃难呢?”

053【搬家】() 
只见朱富贵戴着一顶绿色的解放军软帽,把被褥卷成麻花卷,连带枕头,脸盆,茶缸还有毛巾,牙刷,乱七八糟的东西捆绑在一起,变成一件超巨大的行李,然后,再把这点缀了乱七八糟“麻花卷”的超大行李背在身上。

    这还不算,因为一些旧衣服和旧裤子塞不进去,他就乱七八糟的把这些东西穿在身上,一层套一层,大夏天的也不怕捂出痱子。

    如果说套衣服这一招充分展现了朱富贵的聪明,那么把三四双破鞋用胶布缠在一块儿,再挂在脖子上,则充分体现了朱富贵的才智。

    “表哥,你看我这样还行吗?我原本还想把那仨罐头瓶也带走的,可就是装不进去。”朱富贵有些遗憾地看了看那三个摆放整齐,可怜巴巴,原本是装自己小杂物的水果凤梨罐头瓶子。

    宋志超忍不住用手指使劲儿揉了揉太阳穴,他发现自己一直以来都低估了这个便宜表弟的“智力”。

    “其实不用带这么多东西,只要带上有用的东西就可以了。”宋志超尽量让自己的情绪变得很平缓,语气变得和善。

    “这些都很有用啊。你看,这脸盆是用来洗脸的,毛巾是用来擦脸的,这茶缸除了能刷牙,还能喝茶,还有这袜子……”朱富贵从兜里翻出一大把臭烘烘的袜子,搁到鼻子前闻了一下,忙捂着鼻子:“虽然还没洗,却还都能穿………像这种尼龙质地的,市场上要一毛五一双呢!”

    宋志超指了指挂在他脖子上的破鞋,“你不要告诉我,这些鞋子补一补还能穿……”

    “咦,表哥你咋知道的,怪不得俺娘说你聪明,你把俺的心里话都说出来了!”朱富贵一脸惊喜。

    宋志超咬咬牙,指了指那超大“麻花卷”:“先把这玩意放下。”

    朱富贵就把麻花卷卸了下来,仰着脸问:“干啥?”

    “不要了。”

    “什么?”朱富贵看着大麻花卷,眼巴巴地,有些舍不得。

    “脖子上的鞋子,丢掉!”

    “还有你这一层又一层的衣服,脱下来!”

    “袜子,全扔了!”

    “帽子也摘了!”

    宋志超不断地命令,朱富贵不断地行动。

    很快全部丢光光。

    看着丢下一大堆的东西,朱富贵脸色变得难看,虽然不敢反驳,却撅着厚嘴唇子,一脸的不情愿。

    宋志超在朱富贵快要忍不住开口求情的时候,第一时间掏出一百块钱,塞进他手里,撂下一句:“别说话,保持沉默………你这行李,我买了!”

    ……

    “表哥,你买亏了,其实我那行李值不了这么多钱。”朱富贵乐呵呵地拿着一百块大钞,眼神有些放光。

    “表哥,这堆东西其实当废品卖,顶多能卖七八块钱。”

    他看着,摩挲着,小心翼翼地把一百块折叠起来,解开自己的裤腰带,又小心翼翼地把一百块塞进自己内裤里面的暗袋。

    当两人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熟悉的宿舍时,朱富贵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

    “表哥,那个脸盆让我拿走好吗?我好用它洗脸。”

    “表哥,那个茶缸让我揣着好吗?我好用它刷牙。”

    “表哥……”

    “收声!再开口就把一百块还回来!”宋志超提着公文包,来了一句。

    朱富贵忙用手捂着嘴巴,心说,“还好没出声,要不刚焐热的钱就没了。”

    ……

    当宋志超带着朱富贵正式离开宿舍的时候,那帮和他们曾经住在一起的打工仔对着他们议论纷纷。

    大家不明白情况,只认为宋志超和他表弟朱富贵被玩具厂辞退,赶了出去。

    在南方打工被老板辞退的事情不是没有,但被辞退的人一般都很难再找到工作,毕竟这个圈子小,一个老板不要,其它老板也不会接收。

    所以大家伙都很同情宋志超和朱富贵他们。

    朱富贵是个老实人,看见大家议论议论自己,就跟人家打招呼,人家怕被他牵连,都不敢和他搭话。朱富贵就说,自己和表哥屋里头的东西不要了,他们谁想要就拿走。

    这句话一说出去,那帮人就有了行动。

    虽然不敢和宋志超,朱富贵说话,怕被连累,但他们的东西却是好的呀,又不会咬人。

    一帮人在两人后面一窝蜂地窜进宿舍内,开始疯抢那些被宋志超丢弃的垃圾“行李”。

    “这个茶缸是我的!”

    “这被褥是我先看到的!”

    “脸盆是我的,谁他妈都别和我抢!”

    “干你娘,这件旧衣服是我的!”

    “丢你老母,这些鞋子我都要!”

    一帮打工仔脏话连篇,疯抢那堆破烂。

    ……

    外面,宋志超招手叫来了一辆面的。

    朱富贵这么大还从没坐过汽车,小时候顶多去城里赶集的时候坐一坐那“嘟嘟”叫的四轮拖拉机,所以当表哥让他上车的时候,朱富贵整个人都激动了,不知道该迈哪条腿,上了车,又是摸又是看,嘴巴哆嗦着对宋志超说:“超哥,我坐车了,我真的坐小汽车了!俺不是在做梦吧?”对着自己的脸又是掐又是拧。

    搞得司机师傅还以为拉了一个神经病。

    实际上这个年代像朱富贵这样的“神经病”还有很多,一辈子没接触过时髦东西,看见会跑的小汽车就羡慕的不得了,以为那只有领导人能坐,当自己坐上的时候,那种满足和骄傲的心情是无以复加的。

    司机师傅见宋志超还很正常,不,准确地说怎么看都像是个大人物,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气质和旁边那个土鳖简直相差太大,就问他要去哪儿。

    宋志超点了一支烟,抽了几口,用手指夹着香烟伸出车窗外弹了弹烟灰,这才眯着眼说:“隆泰大酒店”。

054【朱富贵的春天】() 
“隆泰大酒店”是潘禺县城小有名气的一家宾馆,虽然不是那种超豪华的星级酒店,却是很经济实惠的“国营酒店”。

    作为潘禺酒店业的“良心”,隆泰酒店虽然服务不是最好,但是作为国营酒店的楷模,宁可做亏本买卖也会让住客住得好,感受什么叫“宾至如归”,“顾客至上”,说白了就是………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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