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宋志超确立了这个新的“小目标”之后,他的思维就开始变得异常活跃起来。
人,不怕懒惰,就怕没目标。
有了目标,人生才算真的有意义。
……
再定小目标,三月赚十万!
宋志超翻看报纸的速度变得更加迅速。
在外人看来,他这种看法根本就是一目十行,只有宋志超自己知道,多年以来自己已经练就了翻看报纸找重点的特殊本领,只要稍微瞄上一眼,或者稍微扫上一眼,就知道哪篇文章对自己有用,那些对自己来说是浪费时间。
随着地上的烟头越来越多,他翻看的报纸也越来越多,很快,报纸已经被他翻看了一大半,却还没有找到半点有用的信息。
就在宋志超感觉腰杆有些困乏的时候,报纸上面很多关于即将召开亚运会的消息引了他的注意。
亚运会?
对呀,如果记得不错,现在是1990年7月13日,距离9月份的bj亚运会还有两个多月。
宋志超的脑子飞快转动起来,宛若机械飞轮。
记得不错,华夏在1984年第一次取得亚运会举办权之后,面对亚运会筹备工作遇到的困难,全国还自上而下发起了一场捐款的热潮………“全国人民都是东道主!”“人人关心亚运,人人为亚运出力!”“亚运为国争荣誉,我为亚运添光彩!”
全国各界群众,从退休老人到幼儿园的孩子,包括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数以亿计的华人为亚运会捐款捐物,义演义卖义诊。据统计,有近两亿人次向亚运会捐献了资金和物资,总价值达到了7亿元。
如今终于到了1990年,亚军会即将正式召开,到时候整个华夏将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这就是机会!
这就是机遇!
别人不知道,宋志超却感觉自己已经摸到了机遇女神的香艳小脚。
第一时间,宋志超就在脑海中构思了几个未来的计划,基本上都和他前世老本行,一个是房地产,另一个是金融股票。
可是很快,宋志超就把这两样全都pass掉了,原因很简单,这个年代根本就不是搞房地产开发的好时机,除非你能长期持有,用雄厚的资金支撑到十年之后。
至于金融股票,如今的国内股票市场还不完善,想要玩股票最好去香港,成熟的市场才会给你赢得的利益做完善保障,在这里搞不好会被当成“投机倒把”,人人喊打。
当然,这些其实还都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宋志超觉得自己手中的钱实在太少了。
一万块,在这个年代貌似很多,含金量很高
可是对于他来说,却只是一根毛。
简单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据宋志超所知,这个年代一部“汉显bp机”原价就要四千多,一台dec家用电脑就要一万元,一台普通空调市场价在四五千元,好的也要上万,还有就是大哥大电话,一部就要两万多。
如此一比,一万块还算多吗?
简直连根毛都不如!
那么现在自己揣着这根连毛都不如的一万块钱,究竟该干什么呢?
宋志超皱起眉头,陷入沉思,任凭夹着的香烟在手指间慢慢燃烧。
“哎呦”一声。
烟蒂烧到了宋志超的手,疼痛让他从思忖中清醒过来。
宋志超忙把烟蒂丢出去,这时候他才发现烟头不仅烧到了他的手,也烧到了手中的报纸,把报纸上面的一幅图画烧掉了一个黑乎乎的大洞。
看了那幅图画一眼,顿时,宋志超灵光乍现。
“唔错,就它了!”
心中豁然开朗,下一步自己该做什么,早已清晰无比。
062【骚操作】()
再看报纸上面,只见那是一幅亚运会吉祥物熊猫“盼盼”的图案。
对于一般人来说,看到的只是盼盼的憨态可掬,是它的活泼和可爱。可是在宋志超看来,这却是个难得的大好机会。
什么机会?
发财的机会!
准确地说,在看到熊猫盼盼的第一时间,宋志超所想到的就是他那个年代走红的奥运“福娃”。
如果记得不错,前世在奥运会之后,福娃可是火的一塌糊涂,不管是t恤,陶瓷玩具,毛绒公仔……凡是有福娃的模样就必火。
而现在,机会就摆放在宋志超面前………做熊猫盼盼玩具!
只要亚运会顺利召开,熊猫盼盼玩具一定会红遍全世界,到时候盼盼玩具绝对会大卖!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前世的时候熊猫盼盼作为亚运会吉祥物,就经历了一番从小火,到中火,再到大火的经历。
一开始指定她作为亚运会吉祥物,熊猫盼盼就正式进入了公众的视野。印有各种熊猫图案的徽章,以及彩卷开始在社会上涌现,这可以说是小火。
紧接着,随着亚运会临近,作为运动会吉祥物的熊猫盼盼开始走进国内外媒体的视野,在电视上可以看到她憨态可掬的形象,这可以说是中火。
而随着bj亚运会的顺利举行,在亚运会期间,熊猫盼盼算是彻底大火,直接走出国内外,上电视接受采访,出国表演节目,印有她卡通图案的玩具充斥整个玩具市场,甚至还打入了国外,火得一塌糊涂。
所以现在,宋志超已经做好了计划,准备趁着熊猫盼盼暂时还没有“大火”的时候,狠狠地赚它一把;而他所要做的就是进军玩具市场,准确地说,宋志超打算做毛绒玩具,以熊猫盼盼的模样做公仔!
另外,不要忘了,这里是潘禺,是整个大陆玩具生产最密集的地方!
用一句话来形容这里的玩具生意,那就是………“得天独厚”!
……
“表哥,你在做什么呢?”
突然,一个迷迷糊糊的声音把宋志超从沉思中拉回现实。
原来之前宋志超那声“哎呦”,吵醒了表弟朱富贵。
准确地说,朱富贵不是被宋志超吵醒的,而是被自己的尿憋醒的。
朱富贵在床上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就看见大表哥宋志超没睡觉,坐在书桌前吹着手指头。于是他就从床上爬起来,黑着眼圈,惺忪着眼儿,用手抓着花裤头的裆部,迷迷糊糊地问宋志超:“表哥,你没睡吗?你在做什么呢?”
宋志超用牙狠狠地咬了咬被烟头烫伤的手指,回头看了表弟朱富贵一眼,脑筋一转:“我在考虑给你介绍一份工。”
“介绍工作?”朱富贵楞了一下,揉揉眼,“做什么呀,玩具厂,还是电子厂?”
从玩具厂出来之后,朱富贵最担心的就是自己找不到工作,跟着表哥一起饿死在大街上。
至于表哥所带的那一万块钱,也不知道是不是偷来的,却说是帮别人存的,搞不好表哥要入大牢,自己可就在这里无亲无故了。
“我介绍你去凯撒歌舞厅做服务生,你愿不愿意?”宋志超问道。
对于宋志超来说,这对朱富贵是个最好的锻炼。谁让这家伙心眼太实在,一般的南方工厂只会把人变成打工机器,没日没夜地做计件的工作,根本就锻炼不了人。
唯有歌舞厅这种地方,鱼龙混杂,不仅要懂得察言观色,还要学会做人,就算你没心机,在这里也会变成心机男,要不然你根本就混不下去。
宋志超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把表弟朱富贵扔到这大染缸中污染污染,让他不要再憨憨痴痴的,以后跟着自己干也能多个心眼。
朱富贵哪里知道这些,更不知道大表哥把自己当成了“小白鼠”,一听有工作就立马兴奋起来,“我愿意!我当然愿意!”
“那好,我会写一封介绍信给你,你去找那里的人事部经理吴炳坤;如果不出意外,他会安排你入职。”宋志超慢条斯理地说,“不过你一定要记住,在那里打工,一定要学着说白话,不懂粤语,你怎么招待客人?仲有,不能太死心眼,要学会变通。”
朱富贵不明白这些是什么意思,也懒得明白这些是什么意思,对于他来说,只要有份工,不会饿死在大街上,就心满意足了。
……
吃过早餐,宋志超早已写好了介绍信,不过他没有立马把介绍信交给朱富贵,而是带着朱富贵先去外面吃了一顿好的,吃得朱富贵满嘴流油大呼奢侈,太奢侈了。
以前朱富贵的早餐就是工厂的简餐,一份米,一份咸菜,要不然就是啃俩馒头凑合一顿,哪像宋志超这样大手大脚,竟然点了一桌子的点心,什么凤爪,虾饺皇,榴莲酥,皮蛋瘦肉粥等等,吃得朱富贵那个开心哈,感觉自己比皇帝老子还舒服。
吃完早餐,宋志超又把朱富贵带到附近的百货商店,帮他挑选了一套新衣服,一件印有“海盗”旗帜的黑色短袖体恤,一条磨砂“苹果”牌牛仔裤,一双崭新的回力鞋,穿戴起来,朱富贵看着镜子都快认不出自己了。
这还不算,紧接着宋志超又把朱富贵带到一家美发厅,让那位扎着小辫,脖子上挂着骷髅头吊坠的男美发师帮他捯饬出一个奇怪的头型,全部剪短,就头顶留一个桃心,实际上就是宋志超那个时代最流行的“桃心头”也叫“德纲头”。
这发型一做出来,直接把朱富贵整个人的气质都改变了,原本憨痴的朱富贵在这桃心头的衬托下,变得有些“彪悍”了,变得有些“坏坏的”。
连带那个美发师看见自己捯饬出来的作品也有些发呆,等到宋志超要付钱的时候,竟然死活不肯收,说这是自己见过的最酷的发型。
宋志超却把钱塞在美发师的胸口,然后一把扯下美发师脖子上的骷髅头吊坠,说:“这个借我先!”
说话间,宋志超就把那吊坠戴在了朱富贵的脖子上,霎时,犹如画龙点睛,朱富贵整个气质平添了一丝煞气。
桃心头,海盗衫,再搭配上骷髅吊坠,朱富贵完全就是宋志超那个时代“超级痞子”的标配。
当宋志超带着朱富贵离开美发厅的时候,整个美发厅的人都冲着朱富贵注目礼;在他们看来,眼前的朱富贵的穿着打扮比香港黑帮电影中的那些古惑仔还要酷帅,还要有型,准确地说更加“现代化”,更加“接地气”。
只可惜,朱富贵的“大佬”气质没能保持三秒钟,直接被宋志超叫来的“面的”破功。
一上车,朱富贵就露出了“乡巴佬”本色,“超哥,俺又坐车了,这可比咱家那拖拉机强多了!你瞧,这车椅子还带弹簧,嘎吱嘎吱,太好玩啦!”
宋志超明显看到那个从朱富贵上车就开始屏住呼**神高度紧张的司机师傅,大大地喘了一口气。
063【招揽人才】()
朱富贵揣着宋志超交给自己的那封介绍信,站在凯撒歌舞厅大门口,一步一回头,想要看看表哥宋志超还在不在。
可惜,宋志超早没了影子。
歌舞厅门口,负责迎宾的王艳看见了他,见他造型奇怪,不敢小瞧,就很客气地问他是做什么的。
朱富贵感觉自己说话有些结巴,就说自己是来应聘的。
王艳说这里暂时不招人。
朱富贵急了,就说自己是来找人事部经理吴炳坤的。
难道是个关系户?
王艳再看看朱富贵那与众不同的造型,有些新猜测,就问他是谁介绍来的?
朱富贵脱口而出:“我表哥!”
“你表哥是哪一位?”王艳有些迷糊。
朱富贵就又说:“宋志超。”
“宋经理是你表哥?”王艳吓住了,一脸的惊讶。
朱富贵二丈和尚摸不著头脑,不明白自己表哥啥时候成了经理。
王艳却不敢再怠慢,要知道宋志超虽然只在歌舞厅当了两天总经理,他的威名却是响彻整个歌舞厅,不要说王艳了,只要是舞厅工作的人,没人不服气他的。
于是,王艳就非常客气地说让朱富贵在外面先等一下,自己进去通报一声。
王艳进去通报吴炳坤,朱富贵就站在舞厅大门口,鬼祟地伸头朝里面张望。
可以说,这一辈子他都没来过这样高级的地方。之前最高级的地方就是自己和表哥住的那家隆泰大酒店。
越看周围的环境,朱富贵就越觉得害怕,简直比电视上的皇宫还要宏伟,还要气派,这种地方平时他连想都不敢想,现在却要在这里找工作打工。
朱富贵不明白表哥宋志超怎么会认识这里的人,更不明白他为什么把自己带到附近,就丢下自己不管。
这里太可怕了,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
朱富贵感觉自己浑身都在发抖,双腿都在打颤,他害怕等会儿见了面,人家把自己赶出去,更害怕进到这个比皇宫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