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长风万里尽汉歌-第69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萧斡里刺还有一个办法是消磨守军狂热的激情和斗志。后者很疯狂很狂热,但萧斡里刺相信,再狂热的激情和斗志在自己人的鲜血面前也会被消磨个精光,被打压到谷底。

    在三座土山出现在法里曼城外后,萧斡里刺就转变了态度,打出佛教这张牌面来——升上半空里的莲台金光闪闪,上头的大和尚光头明亮。

    ——如有人愿意皈依我佛的,立刻就能放回家中。否则,就要背负土砂柴薪,去法里曼城外填沟壕,往来三次,始可回归家中。

    被迫负土填壕的土著在箭雨下大批的死去,鲁生却懒得看他们一眼。太笨了。

    改信有何难得?先活下来再说么。顶着箭雨冲锋三次,那是会死人的。

    身后的大批妇孺老弱就在刀枪的包围中,他们不老实听命,他们的家人就都会遭殃。

    这样做虽然会与当地土著接下血仇,却也能给土著们来带最大的震慑,让他们感受到畏惧。鲁生不知道别的部队是作何选择的,横竖他觉得这样干挺合适的。

    ——杀自己人的滋味,很是煎熬啊。

    至于对死亡的畏惧,呵呵,在入伍后的这些日子里,他已经见过太多的人死去。他自己也杀过几个,早就习惯了。

    他的血,他儿子的血,所有人的血,全都越来越冷了。

    “呜呜呜……”

    军号声突然响了起来,然后就是军官们声嘶力竭的大吼:“各部整队!准备交战!”

    鲁生猛地打起一个激灵来,整个人都精神起来,城内的守军竟然要出战了。这是被激怒了吧?很有血性的,可真的很蠢啊!

    爱尚地址:

第九百七十二章 要相信皇帝() 
与法里曼城间隔一百余里的萨拉赫斯,是呼罗珊地区的一座富饶城市。它比邻捷詹河,后者虽然不是多么巨大的江河,却也让这片土地不再缺少水源。

    这里盛产水果,谷物和油料作物,有着大量牲畜,还出产绿松石、盐矿、铜、铁、铅、锌和煤。

    所以,就跟发生在法里曼城的战斗一样,进攻这座城市的偏师虽兀自是偏师,实力却强出萧斡里刺军不止一筹。

    陆川望着已经被打破了城墙的萨拉赫斯,城内的厮杀声正值沸腾,守军抵抗依旧激烈,一阵阵的拼杀惨叫传入他耳中。虽然没有亲眼目睹里头的战况,他却已经能够想象的出里头战况的激烈。很不能理解那些信徒们的狂热究竟从何而来?

    “天方教,端的邪门!”

    能让一群穿着布衣,手中拿着破烂刀枪的平民百姓,在城池破开后兀自死战不退,与大群涌入城中的铁皮罐头为敌,究竟是谁人给了他们勇气呢?陆川现在还不知道谁叫梁静茹。

    再白痴之人也能分辨得出厉害啊。

    对比他们自己的武器,再看看穿着板甲的铁皮罐头,那完全就是无望的反击。

    陆川恍惚中都以为自己这是看到了一个王朝的末日。无数走投无路的百姓们,斩木为兵,揭竿为旗,舍得一身剐也敢把皇帝拉下马。

    猛地打一个机灵。

    “传我命令,破城之后三日不封刀!”

    他历来就是一个果断的人,一个胆子大有担当的人。萨拉赫斯抵抗的如此顽固,在他眼中,这座城市和城内的全部居民就都没有再存在下去的必要了。

    陆齐又没打算把这片土地彻底的汉化,想要征服一个民心不在自己这一方的城池,就很有必要用上一些酷厉的手段,这能让土著们感受到恐惧。

    至少他是这么想的。

    烧杀和那个啥,都是必须要经历的手段,五胡乱中原时候,以及历史上的女真、蒙古、满清就都是验证过它的可行性的。就是天方教在绿化这片土地的时候,不也是如此么。

    只依靠仁义道德是不能这片狂热的土地上的愚民暴民们“平心静气”的。只有叫他们在恐怖的杀戮面前留下的无边的畏惧,这些人才知道什么叫怕,才明白什么叫听话和顺从。

    就像红朝某位王姓的开国上将在西域做的一些事一样。

    “大王千岁!大王千岁!”

    城内城外都响起了嘹亮高亢的欢呼声,陆川的这个命令,直若给所有军兵都打了一针鸡血!

    “杀啊……”拼斗中的军兵士气简直是肉眼可见的高涨。

    冲锋!

    “弟兄们跟我向前,建功立业,就在近时。”

    手舞着一把狼牙棒,体型好像做小山一样的董先大吼一声如是雷霆,挥舞起狼牙棒就冲入了人群中。沉重的狼牙棒在他手中如是挥洒柳条一样轻便,可落到塞尔柱人身上却无不是要命。

    而那些人手中的长枪长矛,亦或是挥舞着的弯刀,对于董先这种中层将领身上披挂的板甲来,则根本就是连破防都难做到。

    鲜血挥洒,惨叫声中,发狠的董先就直若一辆压路机,直碾进了人群之中。

    金钱的刺激就是那么大,尤其是对于董先这种前途无亮的中层军官。

    出身河洛的他如果当初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比如跟着翟家兄弟投靠陆齐,那凭着他一身好武艺,还有机智的头脑,现如今必然会身居高位。

    可事实是,他当初却选择了赵宋。

    一步走错,天差地别。翟家兄弟早早就跃居高位不说,李彦仙这等人都已经是军中大将,而武艺一样超强的董先却只能埋没军中,至今也尽为团正。

    人生都近于知天命之年的董先,现在对官宦仕途已经无有大的追求抱负,他更希望在财富上寻求突破,而将家族的未来更多寄托在子孙后代身上。

    陆齐朝战将如云,可不是安史之乱时候的李唐,让年近花甲的郭子仪寻得到机会一发而不可收拾。

    在陆齐,眼下这个尴尬时刻——开国老将还没有真正老去,中生代正值当打之年,新生代又已经有人崭露头角了,人才真不要太多啊。

    城内的塞尔柱人依旧在抵抗,但就像一个柔弱的小姑娘在抵抗强壮的匪徒一样,一波波的冲向杀入城中的齐军,一波波的倒地不起!

    像极了飞蛾扑火。

    他们是明知道必死,却也悍而无畏的涌上。这就是天方与天竺的不同!

    战争方才拉开大幕。还没有被彻底践踏了尊严的塞尔柱人,还保持着一个大国、强国的骄傲。文艺一点的说法就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但是这种绝对优势下的碾压,只要陆齐军一场场的保持下去,他们的骄傲,他们信仰的狂热,又能支撑多久呢?

    随着夕阳的落下,萨拉赫斯的拼杀声已经消散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城内就没有了杀戮!

    陆川可是下达了三天不封刀的命令的,这意味着烧杀抢掠都已经成为了合法的。纵观历史,这种命令下的城市还能得好吗?

    几座星月寺先就被涌入的陆齐军掠夺一空,然后一把把大火为萨拉赫斯城增添了几支硕大的火炬。

    熊熊烈火把黑下来的天空都照应成了一片赤红。

    陆川看着头顶上火红的天空愣愣出神,没人知道这个时候他在想什么,也没人知道是什么忽的引起了这位爷的发愣。

    而就在陆齐军的偏师在吐火罗和呼罗珊的大片区域里大杀特杀的时候,率领主力进抵尼沙布尔的岳飞也正看着手中的信报挠头。

    别看塞尔柱人在尼沙布尔布置了重兵,集结了据说足有十万人,还有三千张弩、三百台投石器以及大量火油【石油】,岳飞却根本不把眼前的城市放在眼中。

    在火炮之下,旧式的城防已经不值一提。

    他现在反倒更关心被他放在后头的那些皇子龙嗣们,这些个王爷年纪不大,可杀性真是不小啊。

    后方传来的消息让他头疼。

    屠戮和焚城的把戏若是放在一般军将身上,岳飞根本不会在意。但现在做出这些命令的却是那些个宝贝王爷,他也不知道传回中原了,是否会招惹上争议!

    须知道皇帝的儿子们年纪已大了,争龙夺位真的已经开始了。

    “大帅无须烦忧。此地是甚情况,陛下定会明了,对那些顽固不化之辈,谈论仁义无疑是对牛弹琴,唯以杀止杀方是上策。几位王爷的应对并无可褒贬的。陛下对此事定了如指掌,岂会容的谣言乱传?”

    李若虚笑着说道,要相信皇帝么。

第九百七十三章 无敌当世()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这句话放到以‘文明’为单位载体的身上,就更加的不容易了。

    简直是‘简单’级与‘地狱’级的差距。

    在地球这个人类生活的家园上,从古到今,一个又一个文明从生长发芽到开花结果,最后再凋零谢幕在历史的长河中,数千年的岁月时光中不知道吞没了多少鲜血。

    不管是那些璀璨一时辉煌一时的古文明,还是屹立东方几千年不倒的华夏,鲜血早就铺满了大地。

    一如眼下这场陆齐看似占尽了优势的战争。一坛坛骨灰从前线运抵后方去,却也不是假的。

    后世【这个时空】的华夏子民应该为自己的美好生活感谢现在流血牺牲的先辈们,他们在世界上的风光,他们引以为豪的骄傲,那都是先辈们辛苦拼搏来的。

    但人们总是善忘的。想陆谦前世的时候,新中国才建国多少年啊,不肖子孙们就已经把当年的痛苦和牺牲忘得**不离十了。如今这个时空,几百年后的子孙后代们,恁地长情才会念着老祖宗。

    到时候那些个大爷们一摇三晃的在茶馆饭局里面侃大山、吹祖宗的时候,只会记得光彩和荣耀,肯定不会去想他们的老祖宗当年也苦的跟穷人家的狗一样惨!

    “站直,站直!手拿稳了,托着火枪,不要乱晃!”

    刘永已经在抖了,累的,也是怕的。在投入军队当兵之前,他是光见兵吃肉,没见兵挨揍,只是以为当兵比作辅兵强多了,更比在工地上挑泥刨沙牛逼多了。而他因为视力和反应两相测试表现出众而被选入了火枪营。

    只月薪就是翻倍。让刘永义无返顾的选择了参军,而刘峰则因为年龄的原因而只能是辅兵。

    可入了兵营后他才知道上当!

    当兵才是真的苦啊!

    尤其是他们火枪兵,在驻地时候集训,到了前线,也是经常出操,经常作训。

    刘永真的很羡慕那些闲得无聊晒太阳的刀枪兵,那都是大爷啊,还能赚到钱。

    冷兵器肉搏兵是陆齐军每每破入城池的先锋军,不像他们火枪兵,战场永远在城外,城内的拼杀上头的军将根本不会使唤他们。

    太不划算了!性价比太低。

    刘永现在都没捞到几次上战场的机会,更多的时候是在作训,天天练,日日练,军官们个个还都贼他娘的凶!动不动就骂人打人,一点道理都不讲。走个路还得分左脚右脚,还不许走错,要整齐划一,不能快也不能慢,出错了就要挨打。脚错了打脚,手错了打手,一点不带商量的。

    还有那射击训练,以及那刺杀训练,背上胳膊上都不知道被棍子抽了多少次。

    刘永加入火枪兵以来,手脚肿的像猪蹄,睡觉后背不敢贴床都不知道已经多少次了,说起来都是一把泪。完全是没天理的,直他娘的欺负人!

    刘永心里骂骂咧咧,一个没注意,火枪晃动了一下,枪杆底下吊着的饭缸立刻晃荡起,里头放着的小石子擦动饭缸铁皮,发出当啷当啷的声音,如是黑夜里的火炬立刻把队官的注意力给吸引了来。

    “啪叽——”

    毫不客气,队官一棍子抽在了刘永背上。刘永心里嗷嚎着,面上却只能忍耐,也必须忍耐。

    火枪死沉死沉,长长的铁管加个木托子,总重量几乎超过十五斤。举着,还得端平了,还不能有丝毫的晃动,且一举就是一炷香,胳膊都快断了也不许放下来。

    这谈何容易?

    可放下来就挨揍!

    敢反抗或是顶撞上峰,更会被直接扔进小黑屋关禁闭。

    不用说,刘永肯定没少挨揍,他更进过小黑屋。

    后者不只要扣除奖励、积分,要接受惩罚,光是那关小黑屋的滋味,就是他一生都无法遗忘的阴影。

    现在,刘永就盼着打仗。对比在营地里出操作训,还是打仗好啊。他觉得自己晚上都不见得有力气去捧书提笔。今儿练的有点狠了。

    这个时候,刘永甚至都有点想念当初的河道工地了。早知道当兵恁般地苦,就该老老实实的去挖土挑泥巴。

    不过想归想,刘永可不敢跑。这里是军营,不是当初的河道工地,想走就走的。擅离军营是要做逃兵论处的,而逃兵在战时的下场就是斩首!

    军营当中,军纪最大,个人的意志最小,军官可不会跟小兵讲道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