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李伯伯,是这位。”纳百川迅速打断他的话。
“不对呀。”一个上穿一件紫花的确良衬衣,下穿一条墨蓝色百褶裙,烫着短发大波浪的中年女人走了过来,看着纳百川:“你妈妈明明跟我说。。。。。”之前那个白衬衫老者拉了她的衣袖就走,“别说了,小刘肯定已经在等着咱们了。”
“不是。。。。”那个中年妇女还想说些什么,朵朵看见那个被纳百川称做李伯伯的老者在她耳边说了几句,然后她就安静的跟着老者一起往饭店深处走去。
朵朵扭头盯着那个中年妇女的背影,虽然她上下服装的系色不是很协调,但在那个根本不懂颜色搭配的年代,这已经很不错了。
哎哎呀,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中年妇女未完的话里似乎隐藏着重大情报。
朵朵扭过头来,疑神疑鬼的盯着纳百川。
纳百川平静而得体的与众人寒暄,这里好像人人都认识他,并且他好像很受欢迎,许多人都是争先恐后的跟他打招呼,得到他的回应后,一脸满足的笑意,好似莫大的荣幸似的。
那两个守卫吓得面无人色,难怪这个农村来的小姑娘胆子这么大,刚才敢跟他们对着干,原来人家有后台。
两个人暗中一合计,一个赶紧溜出了大门,另一个弯着腰,尴尬的笑着,不停地说着抱歉:“纳上校,我们不知道这位是您的爱人,她又没有跟我们说明,所以多有冒犯,敬请原谅。”
纳百川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不吭一声,拉了朵朵就往外走,那个守卫又开始冒起冷汗,上校不说话不理自己就是表示不原谅自己,那自己是要死定了?此时他的肠子都后悔的一寸寸断了,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朵朵见纳百川铁青着脸拉着她走出了汉口饭店,很是纳闷,他这是要带自己上哪儿去啊,他为什么脸色这么难看,是在生自己的气吗?可自己什么都没做错!
她还记挂着她的拖拉机,那可是队里的重要产财,于是回头对那位沮丧的守卫喊道:“大叔,可以帮我看着拖拉机吗?拜托了!”
那个守卫像是将要垂死的病人打了强心剂一样,顿时容光焕发,气吞山河的应道:“好咧!你放心吧!我保证人在物在,人亡物亡!”
他兴奋得直搓手,只要上校夫人不记前嫌,自己再求求她,应该能逃过此劫吧,以后可再也不敢欺负任何人了。
朵朵眉心跳了跳,只是看个拖拉机好吧,又不是叫你上前线。
她这时才顾得上冷面上校大人,小心翼翼的提醒道:“我们不是应该往里走吗,怎么又出来了?”
纳百川看了一眼她打满补丁的小汗衫,忽然心疼她,虽然长得黑不溜秋,但毕竟是个妙龄少女,穿成这样,实在太可怜了。
尽管现在谁的条件都不好,可在城市有女儿的人家,做父母的总是尽自己的力量把女儿打扮的尽可能地漂亮。
记得有个笑话是这么说的,儿子问老妈,为什么老给姐姐做新衣服,不给我做,我是捡的吧。
老妈说,因为你姐姐是外销货,所以要包装,不然无人问津。
虽是笑话,可也说明了青春期的少女连做父母的都认为到了该爱美打扮的年龄了,漂亮的衣服对少女而言,是最必须最好的装备。
可这个女孩,却几乎衣不蔽体了。
话说,她如果不是穿戴的那么寒酸,那两个守卫也不会那样欺负她。
于是他答道:“我去给你买点东西。”
朵朵一听是要给她买东西,立刻心花怒放的应了声:“好啊!”,她已经从最初的花痴状态清醒了过来。
好吧,她其实并不花痴,再或者年龄小,没定性,对任何新生事物只有三分钟的热度,然后就淬冷了。
现在,她只对物质感兴趣,既然已经穿越到这个物质贫乏的时代,那就尽可能的要自己的和自己的家人过得好些,所以,说来说去物质最重要。
再说了,身边这个帅哥貌似是个非同一般的人物,就从刚才在汉口饭店人们对他的态度她都能窥知一二,朵朵是个有自知之明的姑娘,自己不是公主,撑不起王冠,所以也不会去做灰姑娘的美梦。
朵朵紧紧跟在纳百川的后头,越往前走行人车辆越多,现在比别的地方要热闹许多。
那时也没有指路牌什么,朵朵凭着前世的印象判断,好像到了解放大道。
第11章 有小偷!()
多年以前的wh,汉口是商业重地,解放大道又临近汉正街,其繁华程度不是她刚穿越到的武昌可以比拟的。
武昌以高校林立和历史文化和政治人文中心著称,与汉口比起来,一个是娴雅贞静的大家闺秀,一个是妖娆的桑巴女郎。
在恢复高考之前,武昌是萧条的,一直到了朵朵前世那个时代,光谷的崛起,街道口与徐东商圈的璀璨,才让武昌这颗明珠熠熠生辉。
共走了大约十几分钟,纳百川便带着她来到了一座四层楼的百货商店跟前。
朵朵抬头一看,上面写着武汉百货商场几个大字,知道这是武商的前身,心中不由感慨万千,当时的人们可曾想三十年后这里万丈高楼比比皆是,哪像现在,这栋四层的建筑如鹤立鸡群般矗立在一片低矮的平房之中,唯一经久不衰的就是这里的繁华,即使在这样一个困难时期,又非节假日,武商门前仍是人头攒动,真是品牌效应啊。
纳百川带着朵朵往里走,人们见了他们这对组合都纷纷侧目,那神情,不亚于从收音机里听到中国在罗布泊成功的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只是一个是惊讶,一个是惊喜。
纳百川看了朵朵一眼,见她丝毫没有表现出一点自卑,根本就不像没有见过世面的乡下小妞,虽然黑,虽然穿的破烂,可是一点都不在乎周遭人鄙夷的目光,一双大而圆的眼睛却是灵动的很,滴溜溜乱转,新奇的四下张望,好像什么都没见过的样子,但举止又是那么从容,这两种矛盾在她身上自然的体现,让纳百川对她产生几丝好奇,这究竟是怎样一个女孩子?
纳百川一进武商就给朵朵买了一件白色起着彩色波点的的确良衬衫命令她穿上,接着开始扫货,只要他认为适合朵朵穿的全都买给了朵朵。
朵朵想要买些布料回去,这样就可以给父母兄长做些衣服了,可是纳百川没有那么多布票,只能买成品。
许多都被纳百川的举动惊呆了,他们还没见过出手这么阔绰的人,就连之前对朵朵爱理不理的那些售货员都变得热情起来,纷纷向她推荐最新衣服的款式,
朵朵没空理她们,她拉了拉纳百川的衣服说:“你可不可以不给我买?”
她这一句话如石破惊天,不论是售货员还是旁边围观的群众都无比惊讶的盯着她,看她和纳百川这样子就是为结婚采购,他们只见过要结婚的小两口之前说好了的要买什么,可到了商场女方要加码,不然就不结婚,逼的男方满大街找熟人借钱的事,却从没遇到过像朵朵这样央求男方不要给她买的事,都觉得太稀奇了。
就连纳百川都费解的看着她,她不像是个视金钱如粪土的清高女子啊。
朵朵万般难为情的说:“如果可以,我想给我的妈妈买几套衣服。”然后用令人感到压力山大的深情款款的目光紧盯着纳百川,似乎他要是不答应,她会这么一直盯下去。
纳百川无所谓的点点头,朵朵心花怒放,连忙开始选购,她看见一件蓝底白花的小翻领衬衣,妈妈穿上一定很漂亮。
这一世的妈妈还没穿过的确良面料的衣服,上次朵朵用拖拉机带着妈妈上省城玩,妈妈看见一卷跟现在朵朵看中的衬衫类似花案的的确良布料摸了又摸,结果一个售货员过来问她买不买,乡下人老实,朵朵妈实话实说:“买不起。”那个售货员立刻脸一垮,冲着朵朵妈吼道:“买不起摸个屁啊!”
原主朵朵是个很胆小的女孩子,自己的妈妈被人欺负了,她虽不敢出头,可难过的躲在被子里哭了好几天。
现在这个新生的朵朵想,既然自己占了原主的身体借尸还魂,那就理应好好对待这一世的父母。
朵朵请售货员把那件衣服取下来她看看,售货员想她身边反正站着个财神,不怕她买不起,便拿下那件衬衫给她看。
朵朵随手把从汉口饭店那两个守卫那里讹诈来的两块花布放在手边柜台上,拿起那件衬衫仔细看了起来,妈妈穿了肯定合身漂亮,于是又检查起做工,有没有破的或是脱线的地方,扣子差不差。
等检查好了,就对纳百川说:“这件我要。”
纳百川去出纳处交钱,售货员给朵朵把那件衬衫叠好装起来。
朵朵伸手去拿那两块布,手却摸了个空,她心咯噔一沉,急扭头向她刚才放布的地方一看,那方柜台空荡荡的,心里明白,有人混水摸鱼把那两块布偷走了。
朵朵飞速回忆刚才的情景,有好几个人曾近过她的身。
朵朵急中生智,转过身,冲着人群大叫一声:“那个偷我花布的小偷你给我站住!”
许多人都停了下来,莫名其妙地向她看来,可就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头也不回,向出口处狂奔。
朵朵大喜过望,她只是诈一诈,竟然真把小偷给诈出来了,七十年代的人连小偷都比她前世生活的那个时代要老实,于是扯着嗓子大叫:“抓小偷!”
纳百川刚交完钱,听到喊声,像一道闪电一样冲了过去,从背后偷袭那两个小偷,,一顿旋风腿,踢中他俩的后背心,两个小偷往前一扑,摔在地上,其中一个门牙都摔掉了,满嘴都是血,另一个也好不到哪里去,摔了一脸鼻血,都很狼狈。
人们议论纷纷:“瞧这两个人穿的这样体面,竟然是小偷!”
“就是穿成这样才不容易让人怀疑他们是小偷,他们偷东西才容易得手。”
朵朵这时也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一只手叉着像虾子一样弯着的腰,奋力踢了那两个小偷一脚,凶巴巴道:“快把偷的布交出来!”
那个女小偷爬在地上捡起从手中飞出去的一个人造革黑色皮包,从里面拿出朵朵那两块花布,因为心慌手抖,皮包口朝下了,从里面掉出不少东西,手表、各色钱包、没拆封的袜子。。。。。
围观的人群里有人惊呼:“呀!那块手表好像我刚买的!”于是低头在自己包包里翻找,那块手表果然不在了。
第12章 躺枪变小三()
一时间,众人都纷纷检查自己的东西,还好,就只有三个人不见了财物,可小偷的包包里有那么多东西,想必他们还在别地方做过案,是一对鸳鸯惯偷,激愤的人们把那对鸳鸯小偷扭送到了派出所。
那个女小偷被押走的时候,从人缝里伸出脑袋恶狠狠地瞪了朵朵一眼。
她长相特别,高颧骨、薄唇,唇角边有一粒黄豆大的痣,即使不说话面相都不善,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
朵朵才不在乎,如果目光能杀人,她前世早就用目光把苟不理杀得粉身碎骨了,因此接着愉快地购物。
她见纳百川对自己挺大方的,于是放心大胆地给几个哥哥嫂嫂还有妹妹爱云也买了不少衣物,而且尽可能的多买,当然,侧重在妈妈、爱云和三哥身上。
妈妈含辛茹苦养大她们兄妹五个不容易,她对自己苛刻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有点好吃好穿的全顾着自己的几个孩子,白长那么漂亮了,连件见人的衣服都没有,每次回娘家,连她娘家亲妹妹都嘲笑她,这次衣服鞋袜给妈妈买得足足的,够她好几年夏天穿的了。
三哥九月份要重新进学校读高三,准备考大学。
三哥身上的衣服还是好几年前妈妈用自己织的布做的,又厚又易褪色,深蓝色的衣服褪色褪得不成样子,而且还太小了,至于鞋子,早就破了洞,这样一身打扮去上学,还不被其他同学看不起!
至于妹妹爱云,本来农村就新老大、旧老二,她这个做姐姐的穿的就够破烂了,哪还有一件像样的衣服轮到妹妹爱云穿!
爱云随妈妈,长得很漂亮,又正值十六岁的豆蔻年华,本就应该好好打扮。
所以她还特意买了几种颜色的扎辫子的缎带、小纱巾,以及各色颜色的橡皮筋。
她和妹妹扎头发都是用的头绳,扎不紧,头发老爱松。
朵朵在卖缎带和小纱巾的柜台还看见有各色透明的水晶塑料绳卖,据说也是用来扎头发的头绳,觉得很新奇,于是每个颜色都买了些,反正便宜,更关键的是老天送到身边这个帅得冒泡的肥羊不宰白不宰,不然会被五雷轰顶的好吧。
大哥二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