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穿越之空间在手-第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花亮长的确实不错,所以才会让刘可儿念念不忘,杜婉娘去逝时,刘可儿的丈夫已经去逝三年,留了一个女儿,就是花珍。知道杜婉娘去逝的消息,顾不得什么礼仪廉耻,找花亮告白,这是她最后的机会。

    当时说的很好,会对杜婉娘生的孩子像亲生的一样云云。而花亮也不是什么忠守之人。家里又有一个小孩子,确实需要有个女人来操持。不是她,也会是别人,既然有自己找上门的,又怎么会拒绝,所以答应了。随后一切就顺理成章了。

    刚开始,刘可儿还会做做样子,人前对花明还不错。但是,时间一长,花明的奶奶最先发现,花明经常悄悄地哭,问也不说。

    有一天,刘可儿回娘家,花明跟着奶奶。那是冬天,花明的奶奶年龄大了,吃饭时不小心把一碗热汤洒到花明身上了,就赶紧给换衣服。这一换,才发现,花明胳膊上有伤,再脱了衣服看,花明身上竟然青青紫紫的没一块好地方。

    花明被虐待了呀!花明奶奶很生气,可是能怎么办?只好以后多带着花明。

    只是,花明的奶奶身体本来也不太好,后来病了,没一年,就过世了。

    刘可儿也越来越不把花明和花明的爷爷当会事儿。花明的爷爷慢慢地也被刘可儿给气病,最后去逝了。

    那时,花明已经七岁,能做一些事儿。刘可儿便使劲儿地折磨花明,不停地指使她干活。身体也很差。

    当周雨提出先看看人,如果合适,可以加钱时,刘可儿就同意了。有钱不赚是傻蛋。不过,还是旁敲侧击地问周雨,买回去做什么。

    林如花说过,要把花明以后的生活说得越惨越好,她后娘恨她恨得要死。至于为什么恨她,林如花不知道,周雨也不会知道,都以为是后娘看前孩儿不顺眼。

    花珍也恨花明。为什么?因为花珍和花明只差一岁,花明却比花珍这个妹妹漂亮,花珍是跟刘可儿来到花家才改姓花的。那模样没随了刘可儿,是随了亲爹的,再普通不过的模样。但这是先天的,没办法。花珍却是恨上了花明,谁让她那么漂亮,把自己比下去了呢!漂亮也是罪过!

    刘可儿一个眼神,花珍就先他们一行人一步,去了柴草房。

    “你给我老实点儿,不然,我娘就扒了你娘的坟。听到了吗?”这是她经常威胁花明的话。说着就把花明嘴上堵着的布拿了下来,又把绳子解开。

    花明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刘可儿就带周雨他们进来了。

    周雨当着花明的面儿,漫不经心地告诉刘可儿:“我买她回去是要抛头露面的,做服务员。”至于什么叫服务员,周雨并不细说。

    刚才花珍跑到前面跟花明说的话,周雨是听到了的。故意这样说,也是想看看花明的反应。

    花明不能不顾亲娘,便没有出声。即使以为这是妓院的人,她也只能顺从。死者为大,她不能连累娘死后也不得安息!只是,那眼泪不自觉地流下来,无声的哭泣更让人心疼。

    周雨心底就叹了一口气,自己这是来还债的?怎么像欠了她们的一样。不过,还是心软的,也是打定主意要救出花明的。

    但是刘可儿一听抛头露面,就往不好的地方想去了。最终满意。但是,银子却一点也不少要。

    “你看,我们丫头长的可好看了,你看看这眉眼儿,这身段儿”估计刘可儿自己都有点说不下去。

    花明的脸庞和眉眼确实不错,但是,那小身子骨儿,好像十二三岁的样子,而且瘦得要被风吹跑了似的。

    “她有十五岁了?”周雨很怀疑。

    “有,有,就是瘦了些。年底的生日。平时她不爱吃饭,”刘可儿不要脸地说着。

    “不爱吃饭?你给她吃饭了吗?”周雨毫不客气地回道。

    “呵,呵,”刘可儿没话说了。真心是自从花明的爷爷奶奶去逝,这些年,她从来没给过花明饭吃。

    他们自己都是一天两顿饭,还是上午稀饭,下午偶尔吃窝头,经常也是稀饭的。怎么可能给花明吃饭。

    “好了,你们卖给妓院是五十两,我给你们六十两吧。如果不是已经来了,我是不想要身体这么差的女孩子的。”周雨说着往外走。

    刘可儿一听,比卖到妓院还多十两银子,更是乐不可支。

    原来以为多给也不会多几两的,没想到一下子就多了十两。这心里马上就一万个同意了。为什么不呢?反正也不会是什么好去处。不然,谁会花这么多银子,难道会只是买个丫鬟吗!

    而花明听到这话愣了,不是妓院的人?那是什么人?看那主事的小姑娘,一派正气的样子,应该比妓院好。心里稍稍地松了那么一口气。

    “珍儿,快帮你姐姐收拾一下,一会儿要跟人家走了。”刘可儿开心地说着,她已经看到周雨在拿银子了。

    哦,不是,是银票。她还没见过银票呢。

    周雨拿出来后,一想,又塞回去了。

    “哎,怎么”刘可儿正伸了手要接呢,怎么又收回去了,这把她给急的哟!

    只见周雨另拿出一锭银子:“这是十两,当做定金,明天到县里办了卖身契,再给你另外的五十两。而且,这十两,你也要写个收据的。”

    “我,我不会写啊。”刘可儿不识字的。

    “不要紧,我这里写了,你按个手印就行。”周雨就让柳暗去马车上拿笔墨纸砚。

    很快写了一张字据,刘可儿按了手印,然后领了十两银子。银子到手后,刘可儿还用牙咬了几咬,然后,才笑得嘴都裂到耳朵后了。

    没有给全部的银子,花明就要再在家里呆一晚上,明天办了卖身契,交了余下的银子,才能跟周雨走。

    这些就容易了。第二天,柳暗全程办理。等把花明带回秋风镇,柳暗直接把人带到了山上的院子里。

    两人进的是中间那栋院子。这栋一直有值班的人,经常打扫,所以比较好收拾。

    刚一进院子,花明还没看清楚,就有一个身影扑过来,抱住她一通大哭。

    “姐姐,姐姐!”

    “如花?如花!真的是你!你怎么在这里?”花明不敢相信,能在这里见到好姐妹林如花。

    之前,周雨他们都没告诉花明,也有给她一个惊喜的意思。

    小姐妹重逢,高兴得不得了。柳暗也识趣地离开了,给她们时间诉说。

    周雨的意思是,以后买了人,不能住家里。反正她们以后要在这里工作,就住在这里吧。跟于德说了一声,安排值班的人时,特别照顾一下两位女孩子。于德自是安排好了。

    等她们述说的差不多了,周雨也来见了她们,跟她们说了以后要做的事。

    就是统一培训后,在这山上分组做端茶倒水的活儿。

    听了之后,虽然不是很明白,但大约知道,是大白天的,在景区里端茶倒水,伺候游客。相当于店里的小二。

    这比去那种地方好了一万倍不止啊。两人都高兴的不得了。随后花明又说了一下家里的事。

    花明的后娘刘可儿要把花明卖到妓院去,是为了得到50两银子给自己亲生女儿花珍做嫁妆,嫁给县里一个小吏,巴结当官的。

    县令清廉,下面的小吏便没什么机会捞银子。所以想娶个有钱的女子为妻。

    其实即使县令清廉,也不会至清的。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但,即使有油水可捞,也不是所有部门都有油水可捞。而花珍要嫁的那个小吏,便是在没有机会捞油水的部门。

    可是,刘可儿不知道,她只知道,女儿嫁给当官的,一辈子就无忧了。在她的认知里,没有什么小吏不小吏的,能在衙门里做事的,都是官儿。能当官儿的,都是有本事的。

    周雨也跟花明说过,可以把卖身契给她的。花明却跟林如花一样,请求周雨一定保存好那卖身契。不然,后果不可预测啊!

    这样一来,周雨只能作罢。帮她们保管这卖身契。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46章 买入() 
问她们的意愿是一回事,她们愿意把卖身契留下是另一回事。其实周雨也在想,自己花了两百两买回来两个人,真就这么放走了也有些心疼的。

    当时对林如花说,让她走,还把卖身契还给她,应该只是一种豪情。就像看电视上,大侠救了被欺压的弱者,然后非常豪气地给银子,还大手一挥说,这没什么一样。

    等那种豪情过去了,仔细想想,还是让她们在庄园里工作吧。而且自己也不会亏待她们,再说了,她们两个小姑娘离开这里能去哪里?出去了,还是很危险的。

    想一想,自己是对的,周雨心里好受一些了。其实,她也有些纠结。在现代是没有这种事的,而这里买人卖人却是常态。她不可能逆了这常态。

    有句话不是说,你不能改变社会时,就只能改变自己适应社会。

    很有道理啊!

    既然这样,那就再多做一点这样的事也无所谓了。周雨决定再一气儿买几个丫头和男孩子。以后庄园规模大了,需要的人手会很多。景区算是庄园最大的一块儿经济来源了。地里的出产只能算是小利。

    不过,买人这事儿,没有交给于德,而是交给了柳暗。

    柳暗也不负周雨之托,很快去县城办事去了。

    这里的买人卖人有官方和私人两种。

    官方的是把犯了事的需要发卖的主家和家奴统一管理,有需要买奴婢或奴才的可以来这里挑选。真就是挑货物一样。

    私人的则有自卖自身的,也有其他的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但是,都是暗里进行的。明面上基本上是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自卖自身的。

    周雨也提前了解过,所以就让柳暗在官方和私人那里各挑五人来。男女各五人。

    本来柳暗觉得有些多,这没开始进钱,先花了这么多,行不行啊?虽然是她出的点子,但是,她怕啊,万一没钱赚,岂不是亏了!唉,以后不能乱出主意。

    不过,她没有问出来,慢慢地,周雨的话已经开始像一种指令。指令一出,柳暗会本能地去认同。

    如果周雨知道她这么想,会笑的。真以为你一说,我就想都不想地听啊。其实她是想到了现代的旅游才决定下来的。

    柳暗那边办事很快,五个女孩,五个男孩,买来了。按周雨的要求,十二三岁,模样周正,老实本分的,最好识字。

    当然,这价格可是很便宜的。十个人总共才花了不到二百两。

    年龄和样貌可以直接定义,识字与否也能一问便知。而老实本分却只能按模样和仅有的几句对话来判断。

    本来,周雨也可以去挑选的。可是,周雨懒啊。她想的是,把柳暗培养出来,可以接管很多事。这样,她自己就能闲下来了。

    最高领导不能事事亲躬的,需要学会放权,不然会累死。

    人买来了,周雨是要看看并做最终决定的。见面的地方还是在山上的院子里。

    新买的五男五女站在客厅里,周雨坐在上座,柳暗站在旁边。林如花和花明站在柳暗下首。

    周雨看了他们一会儿,几个人一直站在那里,低着头。

    “你们抬起头来,我看看。”

    十个人都抬起了头,不过,眼睛却没有乱看。第一次见主人,是不能乱看的。

    他们有的是第一次被买卖,有的则已经被卖过几次了。但是,在等待被买的时候,有人教过规矩。

    而看到这些人标准的动作,周雨还是挺满意的。随手指了一个丫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小姐,奴婢叫史小玉。”说话的这小姑娘看起来只有十岁左右。跟周铭差不多大。

    “你多大了?”

    “回小姐,奴婢今年十一了。”

    周雨听了便知道这是最小的一个了。当时她跟柳暗说年龄要在十二三岁。如果没有合适的,可以往下放到十岁。再小了就做不了什么事了。

    “给你改个名字,叫似玉,行吗?”有个如花,再来个似玉,嗯,如花似玉!好名字啊!

    “奴婢谢小姐赐名儿。”

    “你被转卖几次了?”这对答流利的哟!

    “回小姐,奴婢这是第三次了。”说到这个,史小玉,现在叫似玉,才有些伤感。

    她虽然才十一岁,可是五岁那年就父母双亡了。叔叔几乎是立即占了她家的东西,还把她卖了。

    第一次是卖给了一对年轻夫妇,说是给他们当童养媳。但是,实际上他们的儿子才三岁,意外亡故。他们想给儿子找个媳妇下去照顾他。

    这对夫妇特别相信八字,就找了个算卦先生给算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