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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二道各分五行,共十种元气,因此方才有了十种剑气,分别为:金阳、木阳、水阳、炎阳、地阳、金阴、木阴、水阴、炎阴、地阴。按白色、青色、黑色、赤色、黄色、灰白、灰青、灰黑、灰赤、灰黄十色。
此经修炼起来共需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十色剑气碎红尘;第二阶段:两仪和合生万物;第三阶段:混沌圆融大自在。
第一阶段主杀戮,第二阶段主创造,第三阶段主超脱。按经中所述,只要将第三阶段修行至大圆满就可真正超脱于红尘之外,到达传说中的神仙之所。
曾进对什么神仙之所还没有多少感想。现在他只知道自己如能修成第一阶段,必定就是一个高手了,自保应该不成问题了。只是不知道自己的时间到底够不够。
石子入水,荡起波纹无数;蝴蝶振翅,引起彼岸飓风。自己的到来,不知会给历史大势带来什么变数。
自己要想保护自己,保护自己的亲人,就必须强大起来。时间宝贵,他现在必须争分夺秒才行。
十色剑道的修炼需要剑种,也就是引子。否则,光凭自己现在的身体条件,要想引动先天元气入体,不知道得等到何年何月了!要知道,那可是习武之人梦寐以求的无上先天至境啊!搁在现代,穷极七大洲、四大洋也未必能找的出来几个。
虽然这古代环境优秀,元气丰沛,可能高手多一些,但休习到先天化境的人,估计也不多。有了剑种,自己就相当于直接从先天开始修炼,起点比他人高的多,成为高手,指日可待。
太阿,威道之剑,形体本来就是十色剑气聚集而成。它的核心印记之中自然包含着剑种,否则,散去形体之后哪能重新化形而出。
一念及此,曾进认为自己当初买太阿的决定实在是太英明了。它不仅帮自己保住了性命,铲除了敌人。还为自己将来成为高手奠定了无比坚实的基础。
如此功劳,实在是应该好好想个法子纪念下它。曾进略略想了一下,立时有了个好主意。那就是为自己的功法改名字。
听听,《大五行灭绝剑罡经》,让人一听就像是街摊上的伪劣货色。现在哪个大路功法,不为自己加上个什么一元、两仪、三才、四相、五行、六合、七星、八卦、九宫的幌子。
既然是要纪念太阿,自然要选其最威风的时候,他的历届主人中,最强大的莫过于秦始皇嬴政了。既然如此,就将十色剑道命名为《始皇剑诀》好了。
第一卷 龙潜曾家村 第七章 水阳剑气
《始皇剑诀》中共含有十种剑气修炼之法,各有千秋,各有妙用,实在是难分高下。但选用哪种来进行易筋锻骨,伐毛洗髓是不同的。“到底应该先修炼哪一种呢?”曾进思索着。
他并没有考虑很长时间就有了答案。那就是先练水阳剑气。
理由很简单。水,可刚可柔,可拟万物。水,温润平和,包容一切。它既可以很直观地出体现大道平衡的法则,又不会像其它剑气那般暴烈,对身体造成的伤害相对较小。选择阳性能量就更简单了,因为阴性的水中含有一种侵肌消骨的腐蚀性。
用水阳剑气来进行身体的改造,可以使肉体拥有它的属性。因此曾进只要想隐藏自己的功力就没有任何人看地出来,就是比他功力强上十倍也是枉然。因为这是本身所拥有的属性,而不是一种法门。同时以后他要练其它的功法也不会有冲突的妨碍。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曾进来说,这就是最适合自己的。
他正准备开始修炼。房门“吱呀”一声开了。奶奶端着一碗冒着腾腾热气的鸡汤,走了进来。
见曾进盘膝于床上,脸上泛起慈爱的神色,说:“你这又是在干什么?你才身体还没好利索呢!赶快躺下。”
奶奶将鸡汤放在桌子上,然后走过去强行让他靠在床头,将被子盖在他身上。而后将鸡汤端了过来,轻轻吹了吹,道:“快,趁热将它喝了。”
曾进将其接过,快速无比的咽了下去。然后道:“奶奶,以后就不用在为我熬汤了,我已经全好了。明天说不定就可以去打猎了。”
“那哪行!”奶奶接过碗,斥责道:“那么大的伤口,该流多少血啊!不补补怎么行!这你可一定要听***。打猎先别急着,我们家里的粮食还有些,这阵子先在家里养伤。”
正欲说什么的曾进,看见奶奶脸上紧绷的表情,知道是说不通了,只好答应了下来。奶奶这时脸上才露出了笑容。又叮嘱了他几次注意休息,奶奶才端着碗离去。
其实在曾进附体时,骤然而至的强大生机已经将身体的伤差不多治好了。
曾进听见***脚步声渐行渐远,知道短时间内是不会在来了,就重新摆好姿势,准备开始伐毛洗髓。
他心念一动,精神意识又重新集中在了脑域。将太阿印记唤了出来,将心神沉入其中,尝试着沟通其中的剑种。
一次、两次、三次。。。。。。,太阿剑印毫无所动。但曾进不急不燥,始终用相同的频率试探着。
终于,剑种似乎被曾进的诚心所打动,与他建立了一缕联系。
曾进感觉到自己像是忽然多了一丝血肉似的。他能够清晰的感受到剑种内部巨大如同一个世界的空间。其中共分十个部分,色泽各异,显然是对应十种剑气。
每一块地方中都有一道颜色特别鲜明的剑气,这是经过精炼地至纯至粹的先天剑气。有了它们,天地中相对应的游离元气就会如同见了腥的猫儿,可劲儿的扑过来。
曾进控制自己的情绪,使自己保持在无悲无喜的古井无波之态。对于他来说,这并不十分困难,他本身对道家中冲平和的思想就理解的很透彻,再加上他曾练习过五年的太极敛息吐纳术,心境已然训练的十分不错了。
他集中自己的全部心神去催动那道长约一寸,细若游丝的深黑色剑气。
谁料到很轻松地,水阳剑种就接受了他的命令。从太阿剑印中通过那缕精神通道进入了曾进的丹田之中。
自从他经历了一次穿越后,似乎精神意识受到了很大的加强,已经可以内视自己的身体了。
原来丹田之中也是个巨大无比的空间。这时深黑色的剑气突然暴涨三尺,而后又迅速的回缩成一个极为细小的黑点儿。
经过这么一个变化之后,曾进的丹田中好似有一个巨大的蓝鲸在进行着吸纳百川的动作。顿时,他的身体之中产生了一股极强的吸力。
天地元气通过曾进的周身毛孔疯狂的向他的丹田内钻来。根本不管不顾他是否能承受地住冲击。一股撕心裂肺的疼痛让他几乎禁不住要叫起来。幸好他想到了奶奶就在附近,怕奶奶担心而强行忍住了。
他的身体不停地颤栗着,好似受到了电击一般。元气冲击带来的也不完全是痛苦,在一波元气刚过,而下一波元气未至之时,有一种极为酥麻甚为舒爽的感觉。不过剑种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中间的间隔实在是太短,大部分时间,他都要忍受那种仿佛被千刀万剐的滋味。
不过对于千刀万剐来说,没有人比他更明白其中的滋味了,因为他是有亲身经历的。不记得是那为著名人士曾说过,“习惯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习惯一旦养成,想要在改变就会变地非常之难。”曾进现在差不多就是这种情况。上一次他的肉身被切割的体无完肤,已经使他有些习惯了折中苦楚,虽然难熬,但并不足以让他再次昏过去。
而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他的身体在精纯的元气洗练下,受到了初步的净化。而且他的精神修为也有了极大的提高,怪不得急于求成的人总要搞什么极限训练法,看起来确实有效。
那些进入体内的元气迅速的朝丹田中的水阳剑种涌去,而剑种也不负所望,没有丝毫勉强的将它们全部吸纳入体。
剑种开始再次进行它那一涨一缩的过程,过了差不多一刻钟,剑种所化的圆球忽然裂开了一道小缝。十数道长约寸许,细如发丝的黑色剑气澎湃而出,在丹田里逗留了不过几秒钟,就冲了出去。
随后,这十数道剑气以惊雷降世的速度在曾进体内的经脉里游走了一圈,连各处神经末梢的细小经脉也没放过。
曾进暗自庆幸自己选择的是多么正确。水阳剑气先是一自身温润的属性将经脉各处不通畅的节点软化一下,再以犀利的属性强行冲破,打通全身的脉络。因此这次受到的痛苦到不是很大,要是其它的剑气,指不定会以什么方式进行呢!
水阳剑气又在经脉中循环了几周,以做巩固,而后全部归入丹田。在丹田中它们相互绞缠在一起,最后形成一个小米粒大的剑球,滴溜溜地旋转了一会儿,就安然的呆在了那里,显得甚为祥和。
而完成任务的剑种则是功成身退,重新回到了太阿剑印之中,不过那缕精神联系到是没有截断。虽然现在他不用剑种就可以吸收天地元气了,因为成形的剑气就是剑种。但有了这缕联系,他吸收元气的速度就会快很多,而且关键时刻还可以增强自己的后续作战力,成为自己的杀手锏。
第一卷 龙潜曾家村 第八章 欲窥九鼎
曾进睁开了他的双眼,凄迷朦胧的黑色光华在他的眼眸中流转不定。
他现在眼中的世界与其练功之前是完全不同了,不,不能这么说,世界还是这个世界,只是清晰灵动了许多。就连那空气中迷蒙的水汽,飞扬的细微烟尘似乎都纤毫毕现。
忽然,一只没有眼色的苍蝇带着踏一贯的“嗡嗡”声从曾进眼前飞过。曾进除了分不清楚它是公是母外,对他的各个外在器官是看的格外分明,就连翅膀上的纹理都是一清二楚的。
这只倒霉的苍蝇明显完全没有体会到,曾进初成高手急于试招的心情,仍不知趣的在他的眼前晃荡着。
既然敌人已经开始挑衅,曾进又怎么会错过这试招的机会。心念一动,丹田中的水阳剑丹立刻分离出一丝剑气,迅捷无比地循着经脉从他的右手食指射出。
“啪”地一声轻响,剑气精准无比的将其一只眼睛击穿,它立即难以掌握住平衡,掉落在地上,被曾进毫无怜悯之情的一脚给踩死。
曾进对这次试招的结果十分之满意,情不自禁的深深吸了口气。
他立即发现不对,似乎房间里有一种怪异的臭味,而且臭味的来源还在自己身上。他这时才从刚修炼成神功的兴奋感觉中缓过劲来。
可不是嘛,经过天地元气伐毛洗髓、洗练身体,整个身体立刻回归无丝毫杂质的先天状态。那些杂质被逼出体外是很正常的。
曾进立刻出去用清水洗刷了全身,又换了身衣裳。立时感到全身都清爽了许多。
他已然修出了几道水阳剑气,以此为引,要不了多长时间,自己迟早会大成的。而其余剑气的修炼有了这次的经验,想必也不会多麻烦。也就是说,自己修炼到十色剑气碎红尘的顶峰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想必到时候自保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只是不知到而今这个时代的武学水准是多高,若是和现代差不了多少的话,那自己就可以在这里为所欲为了。
正所谓“得陇而望蜀”,人的欲望,或者说好听点叫进取心是无止境的,是会随着自己能力的提升而不断增强的。
曾进虽是穿越来客,但亦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自然不会例外。
半天前,他想地还是如何在这个乱世中生存下来,而发现自己所修炼的武功将会让自己成为绝世高手时,他已经觉得那个目标极其不适合现在的自己了。
他在现代时就很喜欢读史,他特别喜欢历史的那种厚重性。但他一样,对史上所发生的悲剧情节扼腕不已,恨不得自己穿越时空去帮助他们。
而现在自己已然真正身处于历史之中了,自己究竟要何去何从呢!
是去顺应历史大潮,投靠李世民,做个开国元勋,还是做个铲奸除恶的盖世豪侠?
他静静地思考着。忽然,他面露微笑,似乎有了定见,“对啊,为什么自己不出手试试,看能不能夺取天下,自己虽不是什么雄才伟略之人,但自己毕竟多了千年的见识。
如果由自己来引领时代的前进,谁能说不会是中国的再一次伟大的复兴呢?起码自己在技术上,在体制制度上懂得很多,自己又有先知先觉的优势,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不灵,起码在先期会占上很大的便宜。
而且自己最有优势的一点就是知道很多这个时代猛人的名字。套句二十一世纪的话来说,‘二十一世纪什么最重要,是人才!’那些猛人中春风得意的也就罢了,其他怀才不遇的可还大有人在。只要自己收上那么一些人,哈、哈、自己的机会还是很大的嘛!”
更重要的是曾进自己不喜欢唐代。
一般人都会认为唐朝时期是中国最为强大的时代,万国来朝,而且李世民还有天可汗的称谓,直到现代,在海外的华人还被成为唐人,按理说应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