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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奔腾年代-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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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吴华被命运一脚踹回了1993年,起身,欣喜地拍拍屁股走上了一条注定牛叉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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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生() 
重生?

    是的……

    许久,吴华叹了口气,渐渐接受了这个现实,自己回到了十七岁时的学生宿舍。

    墙上挂着一个老式的挂历,吴华看了一眼。

    农历五月十九,癸酉年。

    喜神东南

    贵神东南

    财神正北

    鹤神在天

    忌:出行、嫁娶。

    这是一个五人间的宿舍,三张床,上下铺。正中间摆着一个木质蜡黄,瘸了腿的旧书桌。

    四个舍友正在伤心的唱着beond乐队的《冷雨夜》,旧书桌上还放着一张黄家驹生前的照片,一代摇滚天才,在一周前离开了这个世界。

    199年6月24日,黄家驹在东京录制节目不幸从高台坠落,六天后,也就是9年6月0日不治身亡,将年轻人的诗歌和梦想,都带到了天堂。

    舍友都是beond乐队的狂热粉丝,更是黄家驹绝对的拥趸。

    已经过去了一周,他们也忘不了那个令人悲痛的日子。

    在这个年代,年轻一辈几乎没有不认识黄家驹,没有人不会不知道beond,他们豪迈洒脱,放荡不羁的曲调,是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老旧时代的一种宣泄。

    “老三,醒了啊?”老大神情沮丧,有气无力,眼眶还有些红肿。

    “是啊,醒了。”记忆里,哥几个为了祭奠黄家驹的去世,深夜买醉,他自己喝的是最多的,直到现在都还有些头晕。

    吴华笑了笑,掀开被子,然后又愣了愣。今天是7月8日,也就是说自己还有个女朋友。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一张漂亮的,刻板的,女孩的脸庞清晰又几分模糊的映入吴华眼底。

    片刻后,他哑然失笑。

    吴华记忆有几秒钟的恍惚,重来一次,自己要不要试图挽回那段青涩的爱情。

    命运的轨迹,因为那次万绿湖边上一别而彻底改变。

    几十岁后,自己饱经沧桑,看透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却始终对这件事耿耿于心,放不下……

    初恋。一个多么美好的回忆,自己一度以为,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值得自己用一辈子去呵护。

    然而……

    “还是算了。”吴华自嘲道。自己应该看开了才是,只是为什么总有一种不甘心的恶念。甚至还想着在往前重生几天,还能在最后的时间里,感受一下她温润的红唇。

    旋即又摇摇头,我要是在提前几天重生,应该去日本找黄家驹,让他不要上台才对,这样至少不会让一代摇滚天才就此陨落。

    转念一想,自己现在连出个城市都无比的艰难,出国那是不可能了,即便是在往前重生一个月,黄家驹的命运,也很难被改变。

    孙磊回头,木木的问他:“老三,你说什么?”

    “没事。”

    吴华穿好衣服,从床。上下来。想要洗把脸,可找了半天,宿舍一共五只暖瓶,四个没水,剩下的一个……

    吴华把轻飘飘的暖瓶举起来,朝天看。

    目光穿过暖瓶底一个黑乎乎的大洞,看见了天花板上的几条蛛丝网。

    等等……

    “除了傻不拉几的恋爱关系,我好像还有许多事可以做。”吴华机械般的下着象棋,思绪乱飞。

    90年代初,一个让人会忍不住浮想连篇的时代。

    目光四处看了看。

    在老四赵达超的床头上,贴着一张港台歌星叶倩文的海报,以及她的一首金曲——潇洒走一回。

    熟悉的旋律,经典的风格。

    一经发行,红遍了神州的大江南北。

    看见这首歌名时,一段段优美歌词不自觉的伴着节奏轻轻哼唱出来。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

    红尘啊滚滚痴痴啊情深

    几人能看透

    然后是……

    张国荣在92年的金像奖上被吕良伟打败,成为了颁奖嘉宾。就连现在很红的钟汉良,在这个时代也才刚刚出道,稚气满满。

    某一位天王巨星,还在一个穷山沟沟里玩泥巴……

    老二铁柱是一个“学霸”,枕头边上放着一份英文版的《海口晚班》

    头版头条。

    一个中年男人的照片,穿西服,系领带,手上戴着七个大金戒指。

    没记错的话,这是一篇名人报道,照片上的人是山西的一位煤老板,成功人士。

    报道上说:“he used to be a pig!”

    中文:“他以前是个养猪大户!”

    90年代初,一个被定义是改革潮流奔腾的年代!到处都是机会,到处都是财富,只要有想法,一切都能唾手可得!

    一个时代很难被区分好与坏,它往往是混乱的,被割离出两个面。

    一面是,农民式的质朴、守旧、迂腐。

    另一面是,疯狂。

    并且因为“疯狂”诞生出了许多种人,枭雄和混蛋!

    和某些大伙的重生文一样,当一个文豪?可惜他的脑海里并没有存着一块u盘,也记不住那么多华丽的辞藻。

    当一个做词作曲家?同样的,他只记得几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写完了就没了。这些记忆里仅存的硕果,他必要要妥善使用,才能在以后的路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吴华还没想好,他自己要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可以肯定的是,至少现在为止,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不知道马云的名字。

    也就没了阿里巴巴,不知道王健林。

    年轻人也就不会一口一个,先定他个小目标,今年挣一个亿。

    互联网没有普及,1975年,比尔盖茨创建微软公司,5岁成为世界首富。而现在,他在中国老百姓的眼中,就是个蛋!

    继续哼着哀婉的曲调……

    旁边的老五张文静,别误会,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东北汉子。

    他是一个很爱干净的家伙,是一种病,洁癖。

    不过现在不流行“洁癖”这个词汇,所以他的这种爱干净,更像是一个娘炮。

    床单、被子,一尘不染。

    一些杂物也被收拾的整整齐齐,墙上只挂了一面镜子。

    张文静经常自己一个人念叨:“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又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

    镜子上,可以隐约映出自己的一张脸,干净、英俊,一丝青涩。

    唇红齿白,眉飞入鬓,一丝嚣张。

    吴华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笑了一下。青涩的脸庞上,带着一丝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沧桑和成熟。

第二章 不一样的心境() 
再回首,眼前是一张张熟悉,却又陌生的脸孔。

    这些兄弟都曾经在他的记忆力留下过浓重一笔。

    吴华笑的淡定从容。

    看了一眼老四床头上的镜子,看着自己的那张脸,笑容灿烂,牙齿洁白:“199年,我们……久违了!”

    回头,对老幺道:“知道吗?这是我与你们在这个世界的第二次约会。”

    老幺一愣,同时身子往后一缩,那眼神就像是在说,我可不喜欢男人啊。

    他并不知道,吴华指的是——

    前世,今生!

    晚饭前。

    哥几个勾肩搭背的去食堂了,老大孙磊在收拾桌子上的棋局,顺便把地扫扫。再顺便,他也等着自己的女朋友,来喊他一起吃饭。

    “老三,脚抬一下。”吴华抬脚,孙磊把他脚下的瓜子皮扫干净。

    一抬头,见吴华倚靠着床栏,用火柴点了根烟,慢悠悠的抽着。

    孙磊笑骂道:“你抽烟就抽烟,眼睛还盯着表看是几个意思?”

    “看看这烟过期了没,顺便看看有没有美女相约,哈哈。”吴华打趣道。

    叮铃铃~~

    闹钟响了几下,吴华把烟掐灭。

    窗外,传来宿舍阿姨的河东狮吼:“吴华,有人找。”

    一个通信基本靠吼的年代,总是那么让人怀念。

    孙磊看的呆了。连忙小跑到窗户那,向下面看了一眼。

    男生宿舍门口,叶静初一身碎花长裙,披肩的长发随意的散开,有一种“栀子花开”清新自然的美。她仰头张望着,看见了孙磊,大声喊道:“吴华在吗?麻烦帮我喊一下他。”

    孙磊从窗户走过来,吃惊的看着吴华道:“你他娘的还能掐会算了不成?”

    吴华笑而不语,若是仔细的人,依稀能看见吴华嘴角的一丝苦涩。

    只是孙磊并没注意到这些细节,继续道:“你家那口子找你,赶紧下去别磨叽。”

    孙磊打扫完了,把扫帚放在门后。把拖鞋拖了,放进鞋橱里。

    “你小子今晚去了估计也不会回来,哥几个就自己吃啦。你小两口慢慢谈情说爱。”孙磊挥了挥手。

    “怕还是要回来的,等我一起。”

    吴华从床。上跳下来,一边换鞋,一边随意道:“她找我估计就谈点事,帮我带一份,我回来吃。”

    吴华愣了愣,扭头问孙磊:“哪个鞋子是我的来着?”

    这规矩是张文静那娘炮发明出来的,这孙子有洁癖,好处是宿舍哥几个的衣服全归他洗(内。裤除外),所以寝室里一律不准乱穿鞋,拖鞋也不行。

    “睡糊涂了吧你?自己的鞋子都不认识?”孙磊随手指了指一个半开半掩的格子,一边系鞋带,一边道:“反正也没外人在,我说句话,你愿意听就听,不愿意听就当我没说。”

    “你说。”

    孙磊抬起头,看着吴华的眼睛:“我总觉得你和叶静初不怎么般配,那丫头心气高,你小子要是不快马加鞭的在尾巴后边跟着,我担心你还真驾驭不住人家。”

    吴华点点头,一只手把门推开,然后又转头,笑着对孙磊道:“谢了啊!”

    孙磊望着他的背影摇摇头,希望不会像自己想的那样。

    出了宿舍来到楼下。

    再相见,吴华有一瞬间的恍惚。

    叶静初好像比印象中更漂亮了一些,170的身高,三围,88/6/90。穿的很朴素,美的很惊艳!

    “今晚的天气不错,陪我走走吧。这段时间都在忙着各自的学业,好久没一起走了。”她说这话的时候,脸一直朝着另外的方向。

    一样的开场白。不一样的心境。

    吴华点了下头,想试着靠近一些,却发现两个人的距离一直都在保持着。仅存的一丝幻想也被这咫尺的距离湮灭。无奈,两人并肩默默地的向前走。

    华灯初上,微风吹起路边黄褐色的落叶,在半空蝴蝶一样飞舞着。

    很唯美。

    只是故事的结局,有些俗套。

    一路上,两个人收获了不少过路人的目光。羡慕的,嫉妒的,冷漠的……

    好一对才子佳人。

    可惜……

    两人保持着比热恋中远一些的距离,一个有意一个无意。走着,走着……

    相互的话不多,很平静。

    有路过的同学相互认识,笑嘻嘻的问候道:“吴华同学,又来找我们叶同学拉。”

    两人点了点头,并未解释,只是笑。吴华笑的自然。叶静初笑容有一丝僵硬。

    话不多,吴华心里还是有些不甘心原本的历史走向,伸手想要握住她的手,结果刚一碰到那凉凉的手背,就被叶静初躲开。

    “这里人多,被看见不好,还是算了。”

    凉了,真的和上次没啥区别。

    吴华在开始给自己心里打预防针,他很想现在就直接把结果说出来,但又说不出口,对于那一份感情,要他主动割舍,他没有那一份魄力。

    当年也正是因为如此,在一切烟消云散之际,他手足无措的像个还没开智的孩子,浑浑噩噩的在乡村把人生中最努力的时光耗费在了那里。

    他和叶静初,一个出身农村,不完全的农村,早几年的时候,吴华的父母从村子里搬出来,在小县城里安家落户。

    叶静初是本地人,地地道道的城市户口。

    父亲是工商局的一个科长(副职),母亲是市里一所中学的老师。

    中专毕业以后,他和叶静初都要面临两个选择。

    留校。或者,去偏远山区支教。

    两个不同的选择,将会是两个不同的人生。

    九十年代初,一个中专生的排场,差不多是一整个村子的大喜事。

    收到入学通知书的那一天,吴华家里在村里请客吃了三天,吃最好的席面,三毛六一包的官厅烟,六毛钱一瓶的绍兴老窖。

    入学。

    全村老老少少,夹道欢送。

    鞭炮,锣鼓……

    只是。

    吴华自己明白,属于中专生的风光日子,也就剩下最后的半年了。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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