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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豪门之主母在现代-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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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秀松了手,抽出洁白的帕子擦了擦手,扬手一扔,帕子准确无误的落入垃圾桶里,再不看浮生一眼,转身离去。

    流光移近浮生身边,低声问道:“你究竟瞒了主子什么?我从来没见过主子这么冷酷的样子,你可是公认的主子第一心腹,是什么事情竟然能让主子这样对你”?说实话,流光好奇的不得了。

    僵冷的眼珠动了动,浮生看了眼流光,突然露出一抹阴恻恻的笑容,配上他那张阴沉的娃娃脸,简直不要太惊悚。

    “好奇心害死猫,你真的想知道吗”?

    流光点头如捣蒜,但看浮生神秘的模样又立马摇头:“你不想说就算了,哎呀,沉香要来了,他可是你的死对头,有他在主子身边,你这辈子都别想回来了”。流光发誓,他绝对不是幸灾乐祸。

    浮生脸色一沉,双手狠狠掐进掌心里去,冷哼一声:“那又如何,妄想取代我的位置,做他的春秋大梦,主子只是一时气愤,等他冷静下来一定会把我召回来的”。

    流光暗暗翻了个白眼,不想再搭理这个死心眼的货,转身走了几步,便听浮生阴沉的嗓音在背后响起:“同为主子的下属,我提醒你一句,如果以后主子身边出现一个女人,记得,不要惹怒她,否则我现在的下场就是你的未来”。

    他错估了宋锦在主子心中的地位,本以为只是个无关紧要的女人,却没想到……

    流光脚步一顿,不屑嗤笑:“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缺心眼啊,切……”。

    ……

    黎叔看到洛秀从楼上走下来,恭敬迎上去:“先生,您起来了,早饭已经为您准备好了”。

    经过一夜,客厅已经恢复到之前的样子,看不出来一丝经过摧残的模样,洛秀点了点头朝餐厅走去。

    长形的大理石桌上,摆放着中西两种风格的早餐,洛秀坐下来,端起牛奶喝了一口,顺手拿过早报一边看一边吃早餐。

    流光端着熬好的中药摆在洛秀面前:“主子,这药对您身体内毒素的清理和身体的调解非常有效,为了身体健康,您一定要喝了”。

    洛秀非常讨厌中药的苦味,以往的时候每次喝中药对洛秀来说都是一钟折磨,流光也已经做好了长期战斗的准备。

    谁知——

    洛秀蹙了蹙眉,放下报纸,端起药碗仰头大口喝起来,直到把空碗放在流光面前,流光还依旧没反应过来,主子这次怎么这么好说话。

    没理会流光的呆愣,洛秀推开椅子朝外走去,在沉香暂时没来的情况下,流光只能先暂时充当跟班的角色。

    淮阳那边传来消息,洛明尉找到上官卿寻求合作,上官卿当然洠屈N好说话,但洛明尉拿宝藏当诱饵,上官卿怎会拒绝,更何况上官卿真的听说过洛家宝藏的消息,他自己的消息渠道甚至已经打探到宝藏的具体位置。

    三人经过协商打算先去寻找宝藏,结果五五分成。

    黑色低调的宾利轿车内,洛秀听着耳机里淮阳的禀报,嘴角勾着冰冷讥诮的笑意。

    与上官卿为伍,无异于与虎谋皮。

    但这样事情才会更加好玩,你们也才会摔得更狠。

    去公司转了一圈,处理了一些公司换人带来的一系列后续麻烦,顶着全公司女职员花痴迷恋的目光,洛秀大步走出洛氏集团大楼。

    “主子,钥匙已经到手”。刚刚离开去接电话的流光走在洛秀身后一步距离,压低声音道。

    嘴角笑意加深,阳光下俊邪无双,每一个从男人身边路过的女人都忍不住捂嘴尖叫,这男人真的太极品了,看那脸蛋,看那身材,看那气质,连笑容都是那么迷人……

    有女人忍不住掏出手机准备拍照,每日舔屏也是好的呀,或者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番,谁知立马就有保镖拦下她的手机,冷酷的警告不许拍照。

    “主子,我们现在去哪儿?帮里您已经很久没回去了,是否该回去看看了”?坐到副驾驶位上,流光扭头问道。

    年轻俊美的男人扭头看向窗外,侧脸线条优美流畅,就像被艺术大师精心雕琢而成,仅是看一眼就令人心底生出惊叹来,这样近乎完美的男人不仅是国内大财团洛氏的掌权人,他更是黑帮第一大帮派洪帮的现任帮主,外界人都在流传洪帮帮主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没有人知道,他的执掌者竟然是个刚满二十岁的年轻人。

    流光跟在洛秀身边的时间不比浮生短,知道的内幕也比别人多,洛秀十二岁时无意中救了被人追杀的洪帮老帮主唐中元,唐中元很喜欢洛秀这个聪明坚韧的孩子,后来就把他收为义子,被奉为洪帮少当家,十五岁时洛秀亲手杀了唐中元,正式执掌洪帮,那时帮内很多长老级人物不服洛秀这个小奶娃,纷纷造反。

    流光永远忘不了那一幕场景,小小少年站在大殿中,清瘦的身躯坚韧不拔,手中握着的手枪仿佛死神的收割机,所有反对他的人被一击致命,冷酷残忍犹如来自地狱的修罗,而那一天,洪帮议事大厅中血流成河,他在洪帮彻底站稳了脚跟。

    没有人会跟一个疯子较劲,尤其是聪明有实力不要命的疯子。

    五年来,洪帮在他的执掌下,彻底成为南北第一大黑帮团伙,走私贩毒,杀人越货,人人闻之惊惧,警察想清剿这颗毒瘤,奈何洪帮一向极会隐匿,又兼之上层间某些见不得光的原因,洪帮彻底成为了没人敢惹的第一黑帮。

    有谁知道?这样令人闻之色变的黑道团伙的掌权人,竟然是这样一个风华淡漠的年轻人。

    白日,他是京都清贵优雅的贵公子,大财团的裁决者,夜晚,他是第一黑道集团军的执掌者,冷酷残忍,化身地狱修罗,这样游走在黑白两道之间的男人,将会令多少女人为之疯狂。

    流光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因此没发现男人一瞬间惘然的神色,望着车窗外的眼神像在发呆。

    靡乱昏沉的夜色,纠缠错乱的气息,柔软暗香的躯体,浮沉飘摇的心海,那是一种从未体验过得感觉,现在回忆起来依旧令他激动的指尖发颤。

    少女明媚温暖的容颜在他脑海中逐渐明晰,她温凉的指尖划过肌肤激起心尖的颤栗令他忍不住口干舌燥,她的拥抱温软幽香,她的气息娇媚软态,她的声音、酥麻含娇,她的眼珠,在皎洁流光的月色下,清澈明溪,流淌着春意阑珊般温柔的波光。

    还有她的血划过喉咙带来的满足感,血液里奔腾的狂躁被深深压制,他就像离不开水的鱼儿,他也离不开她。

    他的无理取闹被包容,他的喜怒无形被谅解,他的小心翼翼被心疼,洛秀从不知道,他可以被一个人宠溺到这样的地步。

    “你喜欢孩子吗”?

    “很讨厌的,又脏又聒噪”。

    “自己的孩子你也嫌弃啊,真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等儿子将来出生了不认你这个爹”。

    “你笑起来真好看”。

    “我不想孩子受到伤害,你能理解一个做母亲的心情吗”?

    “真是个孩子,和自己儿子还要争风吃醋”。

    她拉过他的手放在她的小腹上,时隔那么久,他依旧能感觉到温热柔软的肌肤下令他心潮澎湃的触觉,少女明媚娇艳的笑容像太阳一样温暖,令他忍不住靠近,想要汲取更多……

    握在一起的双手忍不住发颤,洛秀垂下眸光,一声轻叹化为无形。

    几日前,她伏在另一个男人的怀中安然静睡,他嘲讽的笑语言犹在耳。

    这才几天,就被狠狠打脸。

    爱情……当然是这世间最美妙的滋味!

    “去民政局领证”。脑海里闪过齐歌一贯冷峻的脸,洛秀眼珠一沉,漆黑的眼珠凝聚成一汪深海,翻搅着滔天骇浪。

    薄唇紧紧抿着,从嘴里咬牙切齿的蹦出几个字:“齐——歌——在哪儿”?

    流光缩了缩脖子,下意识回道:“不知道”。原谅他跟在主子身边时间少,根本洠屈N快反应力。

    洛秀抬眸,眼底的浓雾暗沉令流光身体瞬间僵硬,便听洛秀阴冷晦暗的低醇嗓音在他耳边低响。

    “去查”。

    ……

    宋锦挂了电话,在原地发了会呆,直到孟祁小心翼翼得靠近,宋锦抬眸瞟了一眼,就那一眼,把孟祁吓得心都快跳出来了。

    宋锦蹲下身子,歪头看着孟祁,忽略她眼底的幽暗,看起来像个纯真的少女:“齐歌是个很好的男人,我想嫁给他,他的怀抱令我安心踏实,但是……”。

    抬手覆上左前胸的位置,宋锦喃喃低语:“我感受到了他很难受,很痛苦,我竟然也会跟着难受痛苦,这不正常”。

    纤长的睫毛轻轻颤抖,这一刻的宋锦单薄失落的令人心疼,孟祁真想挣脱束缚把她抱在怀中好好安慰她,但屈于现实他只能低声哼哼以引起宋锦的注意。

    宋锦也许只是想找一个倾听者,并没有理会孟祁的折腾,犹自言语:“有那么一刻我竟然想去找他,你说我是不是疯了”?

    孟祁摇头,不,你永远是我最忠诚的恶魔,我的女神!

    同时心底疑惑,宋锦口中的他是谁?反正绝对不是齐歌。

    一想到宋锦心里还有别的男人,出于报复齐歌的心态孟祁高兴极了,但很快他就高兴不起来了,同时在内心狂吼,谁?究竟是哪个臭男人?连我的女神都敢抢?

    “也许冥冥之中是血缘的牵引吧,总之从此以后我们再无瓜葛,他不记得我,我也会把一切当做一场梦,从此以后,我爱齐歌,会为他生儿育女,洗手羹汤”。

    五指落在小腹上,宋锦垂眸温柔而笑。

    “孩子的父亲,永远是齐歌”。

    孟祁:……

    他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消息!

    ------题外话------

    浮生:我受到了惩罚,我知错,我以后再也不自作主张,求主子不要赶我走

    流光:自作自受,活该!

    沉香:好走、不送←_←主子身边好基友的位置从此被我收入囊中

    小锦:←_←为何我嗅到了浓浓的奸情味道?一群男人为了争宠连脸都不要了,置我这个正牌夫人于何地?

    洛秀:老婆,人家是清白的

    灵霄弱弱的举起小手:菊花清热败火,夫人您该多喝点

    小锦:g—u—n—滚,你他妈喝菊花败火,你全家都TM败火╰_╯

061 乖乖等我回来() 
千里之外,云南南部。

    这里拥有北回归线上仅存的一片原始森林,环境优美却也奇险,遮天蔽日的乔木高耸入云,盘大的基部生长成特别庞大的翼状根,深入泥土中,粗壮的藤蔓错落盘结,呈现出大自然的壮观奇险。

    越深入里边越是危险,野猪蟒蛇毒蜘蛛毒蚂蚁各种高危生物随时会蹿出来咬你一口,几乎是当场毙命。

    森林深处一处临时搭建的简易帐篷内,齐歌切断卫星电话,好几天没休息的他眼珠弥漫着红血丝,整个人却看起来无比精神,好像全身有用不完的精力。

    这次伏击A级通缉犯比较紧急,以致他没有来得及给小锦道别,然而这伙通缉犯个个都是不要命的,又经常流窜在危险地带,要逮捕他们确实有些棘手,在原始森利里和那伙通缉犯磨了三天,身边的同伴虽都是身经百战不怕吃苦的汉子,可这样艰苦的环境还是让他们感到不适。

    三天来,他连眼都没合上过,就在临近天亮时才眯了一小会,哪知一个噩梦就把他惊醒了,他梦到小锦离开了他,心慌下他用卫星电话给小锦打过去,只有听到她的声音他才能安心下来。

    早日解决就能早日回去,也就能早日见到小锦。

    齐歌起身大步走出去,身着作战服的他看起来高大挺拔,沉稳坚毅,皮靴踩在枯枝上发出“咯吱”的刺耳声。

    看到齐歌的身影,正在休整的部队立马列队站好。

    “整队,发起最后攻击,抵抗者,枪毙”。随着齐歌冷沉的声音下落,所有士兵心头齐齐闪过一丝光亮。

    论单兵作战能力,他们那一个不是部队训练出来的高手,对付那些流窜的通缉犯根本不是问题,但来时上头有令,因为牵扯到某些上层的利益,要抓活的,这就有些难办了。

    现在首长下令,他们哪敢不从,早日解决这些通缉犯,他们也能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

    苏高显然要比这些头脑简单的士兵想的多,走到齐歌身边低声道:“首长,这……”。

    齐歌摆手示意他闭嘴,微眯起眼睛沉声道:“这事我自有主张,你不用管”。

    苏高闭嘴,不再多言。

    看来首长是想念宋小姐了,才想要快点解决这些通缉犯,虽说上头有令留活口,可齐歌是什么人,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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