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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再跑远一点,就有牛车了,我们回扬州去!”
“剩下的黄金,也是香口的钱,我们回去买点衣服,再买个宅子,兄弟们多了,房屋就要不够了,而且以后如果有不能拼杀的兄弟,也总要给兄弟们安排一下吧,留条后路,是不是?”
“是,香主。”这些话合理更是合情,所有人都无话可说,未必说得上个个感动,但是的确心服口服。
“不过,香主,我们就这样回去了?”
“当然,能够拔了马家集这个硬钉子,我们已经作的非常好了,论谁也说不出什么事来,这功劳够显眼了。”张宣凝说着,他吃光了干粮,第一个走出了门去。
再多功劳,就太显眼了,是要锻炼一下兄弟,是要在帮中出点面子,但是并不是要当英雄,要当炮灰的——这种被派上去当刀锋的风光不要也罢。
自古以来,冲坚的尖刀之类的角色,是死的最快,拿的最少的一群。
“兄弟们一起走。”
朝光露出,路,从脚下蜿蜓伸展到远方的尽头,三十余少年,背着兄弟的尸体,就这样慢慢的消失在路途里。
有泪,有苦,有血,但是他们年轻,有热血,也有前途。
第一卷 扬州乱波浅浅起
―第十三章 … 香主(上)―
有黄金,有伙计,是人一起动手
原本的言宽的住宅变成了在城中的据点,而新的住宅在城外。
扬州城东,原本有一个杂草蔓生的废弃庄园,面积很广,大部分建筑物因年久失修,风侵雨蚀,里面就隐藏着一些孤儿和乞丐,原本就是徐子陵和寇仲的家,现在才得知,这是以前南朝的一处官宅,被抄家灭族,以后多有一些灵异,吓跑了人,因此才被废弃。
因此,打通了一些关节,只耗费了二十两黄金,就把这个废墟庄园买了下来,面积足足有三百亩。
伙计一起动手,在外面围了一个二人高的砖制围墙。
在里面,起了一排排小房子,各有小小院子,这就是以后小兄弟们的家了,至于主屋,还有仓库,还有林苑等等,都等待日后慢慢的完善。
这样大的面积,以后就算成为千人之首,也足够当成根据地用了,张宣凝因此非常满意,但是更满意的是,小弟们欢呼如雷,这群流浪儿出身的人,朝夕不保,对这种滋味与别人不同,得此家宅,感情上就和人不一样。
“兄弟们练习武艺都很认真吗?”张宣凝在大广场上看去,只见四十人,个个在阳光下练武,一丝不苟,渐有法度。
“是的,上了战场,就知道生死一线,哪个人不努力锻炼呢?”高占道已经年纪大了,练习也是无用,是作为练头而监督他们练习。
只有知道武功不但关乎到荣辱,更关系到生死,这些少年,才会真正在心灵上蜕化,并且在努力不缀下突飞猛进。
就连张宣凝自己,也是在战斗中有所精进,本来夺舍转世时,这个躯体的剩余真气散于身体,徐徐消散,但是在生死关头,却一举全部凝聚起来,这些日子,徐徐将其炼化,竟然达到了一层中阶的程度。
说着,张宣凝想了想,拿着一本书籍来,这几本,就是当日在马雄元的居所找到的四本书籍,都是一些三流的武功,但是也是马雄元为了振兴马家集,而废尽心计,花费了许多代价,前后十数年,才获得。
而张宣凝得来全不废工夫,这就是抢劫万能论了,这半个月来,张宣凝也将其一一研究,并且参悟,许多武功,就算明白关节,也难以立刻使用,不过张宣凝将其组织一下,将一些东西删除,而将一些东西连起来,化成了“入门卷”这本书,然后说着:“这是我家的密传入门,兄弟们有建有大功,或者练习武艺出类拔萃者,我都会真正传授。”
“香主真是太慷慨了。”高占道不由动容说着,武功是这个世界的资本,得一就可以晋升自己的地位,从军从政,都高人一等,因此世界武功流传虽广,但是却也不是随便可以获得的,多半是家族内部传授。
“虽然说这样传授,肯定有背于家训,但是为了弟兄们,我也顾不得这样多了。”张宣凝平淡的说着:“高占道,你提拔你的手下中没有满十五岁的人,其它的,各组组长,还有这次建了大功的,都建个名单,我会将其中一部分传授。”
之所以不全部传授,这是因为他深知人的弊端,无论多好的东西,直接传授,就让人觉得不希罕了,但是如果谨慎的部分传授,不但可以使他们辛苦修炼,也会产生感激之意。
权力烙印,就是在这基础上,一点点建立的,耗费时间长达二年左右,才彻底定型,这点,张宣凝当然一清二楚。
“是,我这就告诉兄弟们去。”高占道当然也知道他的用意,但是这又怎么样呢?所谓的上下级关系,感情是有,忠诚是有,但是更多的利益和实力上的差距,无非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彼此心照不宣而已。
“香主,苏爷叫你回城去,说总堂有人来了。”就在这时,有仆人来告诉,外面,甚至停着一辆牛车。
“那好,我立刻去。”张宣凝说着,然后就上了牛车。
牛车虽慢,但是到城中不远,途中问了几句,都不得要领,张宣凝只好到了苏家楼再说,一到苏家楼,就发觉气氛有点不对。
楼上气氛甚是森严,一个绣着三根竹的护卫,就示意其它人停下,然后望了望张宣凝,说着:“你就是张宣凝?”
什么人,连护卫也是三根竹?与自己平级呢?张宣凝心中已经有点数了,他恭谨的回答:“属下正是。”
“跟我来。”张宣凝就随着他来到楼上,又在楼上静厅的门前,示意他停下,自己则跨过门槛,向坐在厅子内恭敬道:“军师,张宣凝到了。”
“叫他进来吧!”
“是!”
张宣凝这才进去,里面茶香弥漫,一个中年人正喝着茶,一派悠然自得的样儿,看见他进来,就油然说着:“你就是张宣凝吗?这么年轻,便有这样的武功,作了这样的事情,确是难得。”
“凝儿,这是军师,还不拜见?”苏爷连忙说着。
“是,张宣凝拜见军师大人。”张宣凝连忙跪伏在地,把头磕在地上。
“起来吧,不必多礼,帮主对你很感兴趣呢!”邵令周漫不经心的说着,邵令周是九根竹,仅在帮主之下,当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特别是其身材修长,个子很高,清秀的脸庞留了五缕长须,年纪在四十许间,颇有修行之士的道骨仙风姿态。
“属下怎么样敢,为帮中作事,是我的本分。”张宣凝恭谨的再磕一下,才起得了身来。
“恩,说的好,入我帮来,就要守我帮中的规矩,触犯帮规的人,会因应轻重而受罚,明白了吗?”
张宣凝低头,连连应是。
“但是,帮中同样会赏赐和提拔有功之臣,你这样年轻,就任命为香主,很是特殊,但是你是苏老弟的义子,又建了大功,帮主发了话,因此这次我来,就是提拔你当正香主,正式从属于总堂之列。”
“是,多谢军师,多谢帮主提拔大恩!”张宣凝又跪伏在地。
“起来吧!”
这样的态度,还是使邵令周相对满意的,他顿了顿,双目寒芒一闪,说着:“你好好干,以后会有前途的。”
“是,是!”就眼前精光一闪,张宣凝几乎生出了被看破的感觉,在他面前,虽然不动声色,但是自己却感觉到面对山一样的感觉——这就是一流高手,或者说接近于一流高手的威势吗?
不过,他强行压制着自己的内功心法,不起反抗,到了这个世界已经一年,他已经深刻明白了这点,如果自己表现出能够反抗的潜力,那后果不管怎么样,不会是好事。
“好了,穿上香主的衣服吧,帮主还有的赏赐,我就不一一拿起来了。”邵令周摆了摆手,说着:“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徒弟麦云飞,你们都是帮中后起之秀,就多加亲近点。”
“是,给麦兄见礼!”张宣凝上前鞠躬行礼。
麦云飞是军师邵令周的首徒,也是正香主,四根竹,生得颇为英俊轩昂,但是神色中,总有一点高傲自负的感觉,盯张宣凝,勉强回得一礼。
第一卷 扬州乱波浅浅起
―第十三章 … 香主(下)―
陪着小心,与帮中第二人说过话,敬过酒来,并且恭送出城,直到下午才得脱身,回来之后,苏爷兴致很高的说着:“来,到为父这里来吃过晚饭再走。”
“既然是父亲大人所命,孩儿岂敢不从?”张宣凝虽然年少得志,却还是不敢有半点桀骜,更不敢有飞扬跋扈,威福自用之举。
“那好,我们父子晚上再说,你先去换件衣服吧!”陪着喝酒,倒也是一身冷汗,又有着酒味,苏爷还是很体谅的说:“我们酒楼后面,我叫人给你弄桶热水,也喝点醒酒汤。”
“多谢父亲大人,我正想洗浴呢!”
到了后院,虽然外面人声喧哗,但是院子还是静静的,自然有人送上了一大桶热水,竟然还是新来的侍女,侍女脸红着送来了水,并且静静的等着外面。
“这里不用你伺候了,出去吧!”张宣凝十六岁了,虽然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不小了,唯一可惜的这个侍女只是普通少女,因此还是没有兴趣。
不管怎么样,虽然有心收得天下绝色,但是风雨一夜,再把她们一辈子丢着不管,这点还是没有必要的,学古代人,不必学到这个份上——虽然直到宋朝,官员甚至门阀都还有交换妾姬的作法,比如苏东坡,他玩过的女人,最喜欢赏给别人,甚至和别人交换着玩。
“是,少爷。”侍女退了出去,张宣凝舒了一口气,开始自己洗澡,自己的身体已经发育成熟,看来是要未雨绸缪,弄点女人养在家中了,这个时代,正妻只有一个,但是养十几个妾,再来几十个连妾也算不上的家妓,那简直是家常便饭。
想到家妓,他就想起李靖和红拂女,红拂女姓张,在南北朝的战乱中,流落长安,被卖入司空杨素府中为歌妓。
李靖,前往长安,投到杨素门下,杨素与李靖谈论一番,觉得此人很有前途。二人谈论之时,红拂就立在旁边,她见李靖气宇非常,乃英雄狭义之士,心中暗暗倾慕,于是派门人跟踪李靖,得知他的住处,自己深夜前往。
夜晚,李靖独坐灯前,想着白天的事,忽听敲门之声,开门一看,竟然是白天在司空府见到的侍女。红拂开门见山地表明自己的心意:愿意投奔李靖,伴随其闯荡天下。李靖喜出望外,娶为正妻。
虽然历史上有没有红拂女,张宣凝并不知道,但是历史上的李靖,原名药师,雍州三原人。少就有“文武才略”之称。其舅韩擒虎为隋朝名将,常与他讨论兵法,曾称赞说:“可与我讨论孙吴兵法的人,只有李靖一人了。”
李靖可所谓名门之后,哪可能娶一个妓女为妻?但是这个世界,却是有红拂女的,那就必须按照这个传说来,可是,红拂如果是家妓,上是家主的玩物,下是宾客的陪夜消遣,早就应该是人可尽夫了吧?李靖为什么要这样的女人?
想来想去,就是想不明白,倒也不想了,如果是真实历史上的李靖,他根本想都不想,这种名门之后,是难以招揽的,只是这个世界与历史完全不同,记得这个李靖非常潦倒,甚至二年后还投靠过杜伏威,倒未必不能想些办法,当然,这就是以后的事情,现在不必考虑。
不再思考,当下从水桶中而出,穿上衣服,这时,却发觉已经近了黄昏了。
赶到了家中,发觉几乎所有的家人都来了,苏爷见得他进来,就柔声说着:“吾儿快快进来,尝尝你家嫂子特酿的米酒。”
张宣凝这才发觉桌上放着酒,杯子,酒香四溢,而看见他进来,嫂子就亲自端过来几色菜来,其它的牛肉,鸡,虾、肉汤等都不算希奇,唯有一尾鱼,使他多望了几眼。
“父亲大人,这是银鱼吧?”
“是的,正是云梦湖之银鱼。”
“哎呀,父亲大人真是太客气了,我又不是外人,何必用这样珍贵的东西呢?”张宣凝连忙说着。
春秋战国时期,太湖就盛产银鱼。银鱼与梅鲚、白虾并称为太湖三宝。银鱼形似玉簪,色如象牙,软骨无鳞,肉质细嫩,味道鲜美,就算在古代也产出不多,甚为珍贵,特别是古代运输条件下,区区百里也是难如登天。
“就因为不是外人,为了庆贺孩儿得晋香主之位,所以你嫂子才特地买来的,你嫂子忙了一个下午,可耗费精神呢,连军师都没有吃到。”苏爷笑着说着。
“哎呀,多谢嫂子,多谢大哥。”张宣凝何等识趣,当下就连声称赞,并且起来鞠躬。
“小叔子哪里的话,不过是花费点工夫而已,我们女人家,这点工夫算不得什么。”嫂子笑着说着。
前世,张宣凝吃过此鱼,现在又重新吃到,当是倍感唏嘘。
色泽金黄,肥鲜香嫩,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