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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神级巨星-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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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阳和方焱是在上演他妈的金枝欲孽吗,齐肃和他们什么仇什么怨,难道就因为齐肃比他们长得好看,比他们要红,就能这么陷害齐肃?而且还肆意搅动舆论,把网友当枪使。

    肃卫军简直震惊,并且快要气疯了。

    要不是蒋阳被保护在拘留所里,方焱最近闭门不出,可能真的会有疯狂粉丝进行疯狂报复。

    然而肃卫军们最心疼的却是,当初所有和齐肃一起组建乐团的人都背叛了他,甚至参与良心泯灭的构陷。何有照那几个人且先不说,他们只是小人物,被金钱诱惑,当了枪。最后揭露背后主谋,也算是良心发现。蒋阳根本就是个心胸下窄,心狠手辣的人渣,即便不是齐肃,他也会陷害另一个比他红,比他要有前途的人。唯有方焱,最是令人不齿。

    蒋阳还有陷害齐肃的目的。那方焱呢,他不可能不知道,在齐肃被曝光打人、克扣队友工资、逼走队友、阻挠队员单飞等等不良行径,甚至于被指控曾经吸食毒|品以此激发创作灵感这些丑闻之后,等待齐肃的会是什么结果。但他还是给了蒋阳构陷齐肃的机会。既然他和齐肃曾经是很亲密很亲密的人,两个人之间难道一点感情余地都不留?

    齐肃或许真的在他单飞过程里有过阻挠,但这是他们一起心血付出的乐队。齐肃不愿意方焱走,也是人之常情。而且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他方焱不是照样进了组好的音乐公司,出了大热的个人专辑,拿了备受关注的最佳新人奖。他还有什么好不满的。

    齐肃已经不再写歌了,他还在唱歌。他还有什么好不满的?

    【就是因为齐肃不再免费为他写歌了,所以方焱才要把齐肃往死里整】

    这是一个非常新的微博号发的第一条微博,而紧接着,他的第二条微博就是

    【如果有人不相信,可以对比尧杰的翻唱砖和方焱在启乐出的首张个人砖,这两个砖的歌作曲和编曲,再对比方焱今年出的第二砖,呵呵,专业点的人都懂的】

    尧杰那张翻唱齐肃自己的原创专辑的砖在上市后的确引起了音乐界不小的震动,因为这张专辑的作曲编曲和方焱首张个人砖给人的感觉非常相似,但并不能说雷同。大部分音乐人都会渐渐有自己的风格,又是在尝试不同的曲风和乐器融合时,也能听出音乐人自己的特色。而齐肃,他的音乐是非常有个人特点的。他善于结合吉他弦声和架子鼓的动感,糅杂出动静结合的超然摇滚乐。又是他又会玩一把电音风,很有味道。

    方焱当初那张专辑能够如此吸引乐评人的好评,绝大部分都是作曲和编曲的功劳。而方焱也因此被称作最强新人。

    因为尧杰是翻唱的齐肃的歌,即使有人质疑方焱首砖的原创性,但正主齐肃并没有提到这些事,所以这些质疑声很快就被方焱的粉丝压了下去。

    现在,两张专辑编曲作曲又被重提,这一次,再没有那么多人为方焱加油呐喊了。

    所有所有的事都围绕着齐肃转,本应该享受这样一场翻身仗的齐肃却远在国外,踪迹不明。记者只要全部蜂拥去虹音经纪公司,妄图从齐肃的两个经纪人——沈万堂、王申桦口中挖出一点□□消息来。沈万堂对这里面的弯弯绕绕自然不是很清楚,把采访都推了个一干二净。唯有从一开始就跟着齐肃的王申桦,对记者说了一句看似无关紧要的话。

    “我并不清楚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但齐肃以前住的公寓曾经失窃过,丢了不少重要物品。”

    记者们纷纷开始脑补,丢了重要东西?这是在暗示,方焱偷了齐肃的东西?齐肃那时候穷困潦倒,能有什么贵重东西好让方焱偷的?乐谱!

    这个报道一出,娱乐圈上下震惊!

    音乐圈里偷歌的不少,但是敢偷整张专辑,所有歌居然还放在同一张砖里冠了自己的名招摇撞骗。这他妈何止是胆大包天,初生牛犊不怕虎啊。根本就是缺心眼到极点。偷来的东西怎么敢这么高调,这么嚣张,生怕别人发现不了似的!

    更刺激的是,被偷歌的人憋屈得根本不敢说话,事后还要被偷歌的人各方面陷害,打压。

    想想当初齐肃绯闻缠身时方焱说了什么。他发微博暗示何有照他们说的对,齐肃就是脾气性格不好啊!所以这些脏事,齐肃都是能做得出来的!

    现在回头看,方焱简直就是人渣!小人!恶心到极点!

    齐肃真的太惨太惨了。

    当初遭受污蔑时,全世界都站在了他对面。除了部分粉丝和他的经纪公司一直相信他,维护他。他在遭到昔日兄弟背叛时,还要面对无数跟风网友以莫须有的罪名指责他,肆骂他。什么都没做的他,明明已经考上了央戏,却被逼漂流海外。

    一部分人在面对这种事实时沉默了,更多的人选择愤怒。对蒋阳的愤怒,对方焱的愤怒,和对何有照三人的愤怒。更是对现有娱乐圈遍地黑幕和潜规则的唾弃和蔑视。

    很多坚持到现在的肃卫军成员们私下都已经哭到泪崩,连上网骂人的力气都没有了。

    #蒋阳滚出娱乐圈#

    #方焱滚出娱乐圈#

    #齐肃回家吧#

    #请给齐肃道歉#

    齐肃还回来吗?不,他不回来了。

    十月初,某知名微博娱乐营销号截图发布了迄今为止,国内最新有关于齐肃的新闻。并且写上标题【dior新缪斯—齐肃:短时间内,我并没有回国的打算。国外的舞台更大,我很愿意在这边发展】

    配图则是齐肃为法国著名男装杂志pol拍摄的时尚写真,标题则翻译自杂志里对齐肃的一段采访中,他接受记者提问,这边的环境是否会让他感到不适应,和他在z国有什么明显区别?这个问题的回答里的一句话。

    这期杂志很快被粉丝们翻出来,正是pol今年的九月号。

    而这则访谈里,还有一条非常劲爆的消息。

    记者问:如果不介意的话,能告诉我们,你已经有女友或者男友了吗?

    齐肃回答:是的。因为一些不可抗力,我现在并不能和他联系。如果他能看到这个采访,我希望他能看到。亲爱的,我很想你,我爱你。

    齐肃用的是代指男性的词,于是,在确定不是杂志印刷错误也不是众人的理解错误后。一个仿佛海啸般的认知突如其来。

    齐肃成了dior新缪斯男神?

    齐肃公开出柜了?

    齐肃怎么能这样!

    李攸宁在看这实物pol九月号,当他翻到刊载着齐肃访谈页面,看到那句话时,他怔愣了许久许久。

第九十二章() 
92

    我很想你,我爱你——

    李攸宁几乎把杂志给捏烂了,不可抗力个鬼啊!虽然他当时确实被关在了家里,可是之前呢,之后呢?齐肃为什么一个电话都不打,连一点消息都不透露!

    他在法国干嘛!亏自己还担心得要死,结果他快活得不得了嘛!

    李攸宁简直要气疯了。他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又把杂志往地上扔了好几遍。他把自己摔到沙发上,想齐肃。想了一会儿,他从沙发上起身,走到躺地上的杂志面前,蹲下身捡起来,拍了拍沾上的灰,其实地板很干净。他又翻到那页,发现杂志的内页已经被揪得满是折痕,非常难看。李攸宁想把那页纸抚平,但一点用都没有。印在页面上的法语文字被折痕弄得弯弯曲曲,再也不平整。

    李攸宁有些颓废,他把这本杂志收进抽屉,打电话给秘书,让她再给自己订一本新的。

    李攸宁心想,既然齐肃不来找他,那就他去找齐肃好了。反正不是一直都这样的吗,

    ——————

    齐肃并没有往模特这方面发展,所以和dior的合作也只是点到即止。他明确和齐严提出,他比较喜欢拍戏,对于静态平面拍摄没什么特别爱好。

    齐肃说得毫不客气,几乎就是直接向齐严讨要影视角色了。从齐严的角度来看,这是齐肃被宠得已然忘乎所以的表现,所以他还得再加把劲。而齐肃也很乐意装出这么一番模样来让齐严自作聪明。

    齐广森十月初的时候又在公司发了一次病,虽然被及时抢救过来,但已经说明了很大的问题。齐广森是真的没法再主持公司多久了。他的病让他无法像以前一样投放全部精力在工作里。

    而齐肃,就混迹在纽约。齐广森眼皮子底下。齐肃不觉得齐广森会不知道自己的存在。而到现在齐广森也没来找他,说明齐广森并不想外界传言的那样,防备了齐严一手。说到底,齐严是他看着长大的儿子,这么多年的感情在。而齐肃在外流浪多年,哪里比得上他们的父子情深。

    齐肃觉得,如果齐严可以一直这样扮演好哥哥的形象,齐广森很可能就不会主动把自己认回去。

    从另一个方面讲,两个继承人的争夺在某种程度上是公司的大危机。齐广森或许不那么爱齐严,但他绝对不会看着自己一手创下的基业就这么毁在争权夺利里。

    索性,现在齐严还很按捺得住,齐广森也不想动手,对于两个人来说,维持现在这样的平衡总是好的。

    齐严果然能力不俗,很快就给齐肃弄到了新剧本,并且还是电影剧本。

    名叫《费加罗情人》

    这是一部带着点枪战的文艺片,导演是法国人,拍摄地就在法国巴黎。男一已定,给齐肃的是男二角色。

    故事讲——

    法国富豪爱德华·莫勒在一个雨夜去看最近上映的歌剧《费加罗的婚礼》,大雨滂沱。爱德华·莫勒先生是一个行动不便,只能依靠轮椅移动的双腿残疾者。但他非常富有,并且带着中年男士的英俊和睿智。他喜爱歌剧,年轻时喜爱悲剧,上了年纪后却爱看喜剧。尤爱《费加罗的婚礼》,无论哪个版本,逢场必看。

    这一天下了一场很大的雨,爱德华·莫勒先生被佣人推着轮椅去停车场,准备回家。而他的车上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这位客人的血不小心弄脏了爱德华·莫勒先生车上的真皮沙发座。

    雇佣兵杀手杨,二十岁。在一个雨夜执行任务失败,被目标护卫队追杀,躲在一个歌剧院停车场的某辆豪华汽车里。他受了伤,如果不在十分钟内得到急救包,他很可能就会活活流干血而死。

    他并没有想到这是一个残疾人的车,更没有想到这个残疾人会带着两个佣人。

    杨很紧张,他觉得自己应该立马杀了这两个佣人,然后挟持车主。当他把枪掏出来时,那位车主很淡定地对他说,如果他可以对这两个无辜的小姑娘仁慈一点,那么他可以为他提供一个安全的救治地点。

    杨并不想相信这个看起来就鬼话连篇的法国贵族男人,但他现在别无选择。

    爱德华·莫勒先生在观看完一场捎带瑕疵的《费加罗的婚礼》后,在地下车库带回来了一只牙尖嘴利,爪子尖锐,还受了重伤的小猫。

    爱德华·莫勒先生救下了这只小猫,但是小猫说他无处可去。好心的爱德华·莫勒先生便将他留在了家里——当佣人。

    爱德华·莫勒是位好心的先生,但同时,也是位挑剔的先生。

    杨觉得这个法国老男人简直龟毛到了极点,就拿他自己来说,早上就算吃压缩饼干兑水也没问题;穿衣绝对不可能用三十分钟,其中二十五分钟用来挑选西装和搭配领带;更不会天天为这个下半身残疾的老男人灌肠排泄按摩腿!

    “但是我救了你。”

    老男人总是用这句话来对杨说。啊,没错,他的确是救了他,所以他现在不是还在苦苦忍受吗。

    老男人吃饭的时候总需要听歌,以前负责播放音乐的是一位资深佣人,现在却换成了杨。作为一个大老粗的杨,对于古典音乐是从来没有涉猎的。为了恶整老男人,杨经常放一些激烈摇滚乐。他想看到老男人愤怒的脸,让他那永远端着的表情彻底破碎。然而并没有,不管是多么激烈的曲子,对于老男人来说,同古典音乐一样,都是用来下饭的。杨并不能理解这样的修养。

    爱德华·莫勒知道这一定是一只野猫。皮毛油光水滑,眼睛却透着机敏又不安分的光。并且他并不乐意成为佣人,时常违背佣人准则,挑衅主人的意志。他很肆意妄为,但并没有再制造流血事件。哦对了,他很擅长宰杀厨房里的任何动物,刀法精准利落。厨房的杰尔非常欣赏他,想让他到厨房去工作。爱德华·莫勒先生觉得这个建议有一点危险,他并不能保证小猫会不会把他爪子里那点小毒粉撒在菜肴里。这让他以后就不能安心享受杰尔的手艺了。不太美妙。

    爱德华·莫勒知道这是一直调皮的野猫,会偷偷拿热水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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