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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同人)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 作者:羞涩的药-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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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霜:“呃……”那是你师弟啊,不是萨摩啊……
    谁知那边聂风立刻应道:“我也同意。”
    见秦霜讶异地望过去,抿了抿唇:“这一年来都是一起的,不过是再继续下去而已。”说着反而安慰道,“没什么的,霜师兄选择不了,那便不做选择。”
    继而抬头看着步惊云,笑意就少了许多:“我只是晚了你一步,就输了这么多年。步惊云,以后我对你……绝不会让步!”
    步惊云手一紧,绝世好剑就铮铮作响:“我说过,我不用你让。”
    这回温柔的聂风也是毫不退让地直视回去。
    秦霜忙喊道:“不,不准打架!”
    这个结果来得太快太突然太出人意料,他还有些接受不了,太阳穴突突直跳,先抱住了自己的脑袋:“你们以后……再以后……都不行……”
    话未说完,就被聂风抱了起来:“我先送你回去休息。”
    “喂!等等啊!”一阵天旋地转,扒着肩头,撑起来急忙往后看。
    步惊云只在原地站着,一动不动。
    步惊云,步惊云……
    在心里紧张地默念着这个名字,终于……在对上那双幽暗深邃的眼睛的时候,他提剑跟了上来。
    然后他别开了脸。臭臭的神情,隐没于黑暗之中。
    凡是真的喜欢,都不会愿意与人分享。
    被夜风拂开了发丝,聂风的脸上又何尝没有阴影?
    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
    世间的事情总是有着许多的无奈,许多的不甘,就像这一个——带着妥协和遗憾的大团圆。

    123、

    晨曦微露;阳光驱散潮湿的雾气,将秦霜被打湿的发丝也渐渐地烘干了。
    一双手搭在双肩,秦霜回头;是聂风体贴地给他加了一件衣服;便拍了拍他的手背笑笑;表示感谢。
    远远的,步惊云走来;用披风盛了许多野果;摊在二人面前。
    秦霜拿一个默默地吃了;一边吃一边还紧盯着前方。
    那里只有一扇破旧的退了漆的门;高挡不住轻功,厚禁不住一踹。但他只能等待,耐心地等待。
    就在这时,只听“吱呀”一声,门开了,一个年纪颇大的老尼姑拿着扫帚走了出来,见到秦霜便是一愣,双手合十道:“都三天了,施主这又是何苦……”
    秦霜也冲她一行礼:“师太,佛门清净地,我本无意打扰,只是希望能让我见一见孔慈姑娘,和她说上几句话。”
    老尼姑道:“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孔慈姑娘了……”
    秦霜一惊:“她……”
    老尼姑点点头:“昨夜她已剃度出家,以后红尘中的人事都与她无关了。”
    “这,这怎么可以!”秦霜绕过她就想往里闯,激动道,“我去找她,我要跟她解释清楚!我会好好补偿她的!”
    老尼姑并不阻拦,只回头唤道:“施主,她昨夜剃度之前曾说过一句话,你可要听?”
    秦霜立即停下了脚步。
    只听那沧桑的声音道:“她说这世上只有两个人待她最亲最好,一个是她阿爹,一个是她以前的霜哥哥,现在都已不在了。”
    秦霜忙道:“不,只要她愿意,我永远都是她的霜哥哥。”
    老尼姑微微一笑:“日升月落,河水东流,每一日都是如此,何曾全然相同?世间一切都是梦幻泡影,瞬息万变,谈何永远?就是往日,施主又何尝就是她心中的人呢?”
    这一番话娓娓道来,却如同当头一棒,教秦霜登时哑然。
    是的,不知不觉之中,每个人都在漫漫的时间长河中悄然改变了。就说自己,在现代社会中只是个最平凡不过的普通上班族,贴着配角的标签,然后穿越到这个世界,渐渐成长得细心、坚强、独当一面。回头望望,最初的那个迟钝的囧囧的自己其实……在决定向雄霸复仇和抗争的时候便已经死去了吧……
    就是最初的自己,陪在孔慈的身边,心里也是拿她做单纯的小女儿看的,都怎么会料到她心中暗暗萌动的情愫呢?人与人之间,走得再近,也不可能全然相知,全然透明……
    顺着那老尼姑的话想下去,心头不禁一片迷蒙,怅然若失……
    若是孔慈真的都放下了,自己再执着反而是害了她吧?这么想着,就连来时一定要见她一面的决心也松动了……
    那老尼姑双手合十,叹道:“阿弥陀佛,施主能想明白就好。”
    说着从怀中取出一物递了过来:“这是她随身携带之物,现在已无用了,既如此,便由贫尼做主,交予施主了吧。”
    秦霜望过去,她手心上托着的是一个盒子,蒙着已经陈旧了的锦缎,上面缀着两颗粉色珍珠。还记得孔慈说过那是她阿娘留下的首饰盒,所以格外珍视,一直妥帖地藏着,在她跟着自己逃婚那时还不忘带在身边。
    将盒盖揭开,只见里头垫着一张已经发黄的宣纸,边角都折叠得一丝不苟,那是秦霜刚刚穿越来时给她画的“大侠客”的棋图。上面摆放的则是步惊云所赠的生日礼物,用木头雕刻的小秦霜和小孔慈。
    取出来捏在手里,眼前突然一片氤氲。
    他们还是青涩的少年少女的面容。
    傻傻两个人。笑得多甜。
    三人静默着离开,下山到了附近的一个小镇上,看到有家酒楼,便进去点了些东西吃。
    多年的江湖习惯,步惊云先去寻了个角落里的灰暗位置,三人一同坐了。
    那大堂正中正有一人眉飞色舞,手舞足蹈的,一群人围着听他说话。
    秦霜本以为是说书什么的,谁知传入耳中的竟是:“剑冢之中,密密麻麻的都是神兵利器啊,满地都是,那些人一见,可不跟疯了似的,一起哄抢起来?……传说中的天下第一楼就更不必提了,啧啧,单是那议事厅中的龙椅,就是纯金的!最后还是被敲成了好几块才给带下山的……”
    众人个个听直了眼,摩拳擦掌的,恨不得自己就在场,忙问道:“那后来呢?”
    那人呷了口茶:“几十个门派一同上去的,哪里还有东西剩下?若不是无双城的人插手,只怕那些屋子都要被一把火烧了!可惜的是,那天山上早有人疏散过了,要不然……嘿嘿,听说天下会就连日常端茶送水的婢女都是绝色啊……”
    众人会意,也都跟着猥琐地大笑起来。
    这时却有一个清脆的女子声插了进来:“哼,分明强盗行径,还一个个自诩英雄,听着真让人恶心!”
    她声音不大,却正好传入了每个人耳中。众人循声望去,只见是一个年轻妇人,容貌明艳,手里还抱着个婴儿,正喂着糊糊,便都大声嚷嚷起来:“喂!臭娘们你说什么!”
    难听的话刚一出口,头上陡然一凉,却是几个有发髻散了下来,而几个戴帽子的帽子都没了,各被一只袖箭插在了柱子上。箭尾还在颤动,显然攻击者内力深厚。
    众人齐齐被震慑住,愣在那里。
    那妇人的身边坐着个中年男人,其貌不扬,正慢慢地收了手,目不斜视,只是温柔地注视着妻子,给她夹了一些菜。
    这时便有有阅历的出来一抱拳:“噢,原来是侠王府的龙袖、凤舞。听闻侠王是因天下会扩张而死,府上的千年冰魄也是步惊云夺去的,两位不与我们同喜,怎的反而来泼冷水呢?”
    凤舞只冷笑了一声不答。那龙袖正色道:“方才也说山上早有人疏散过了,天下会倒了,江湖传闻那么多,可有谁敢拍着胸脯说他对上过雄霸?”
    众人面面相觑,都答不上来。
    那龙袖微微一笑:“这便是了。那些不过是去捡便宜的而已,雄霸其实早让人给杀了,而真正杀他的人反而只字不提,那才真正是侠士风度: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说着也不再管那群涨红了脸的人,与凤舞对视一眼,轻声道:“只怕是他们。”
    凤舞撇撇嘴,板起脸来一副不屑又生气的样子,向那婴儿道:“都是他们不好,让你早早地落了地,孩儿你可要记住,你长大了一定得找他们报仇!”绷了一会,却又忍不住唇角上扬,眼中尽是慈母的温情。
    这时秦霜与风云二人已经上了路。聂风问道:“接下来我们要去哪?”
    秦霜道:“我还有最后一个故人要去拜访。”
    聂风笑问道:“是谁?”
    黄叶飘零,落进了屋顶上的一个破洞。
    这是一个废弃的庄子,门上的匾额上写着“断家庄”,庄后就是一片坟地。
    秦霜走在其中,弯着腰仔仔细细地看,终于在其中一个的面前停下了脚步。
    这墓碑已经很陈旧了,朱红也已褪色,然而“断甲”这个名字还是字迹宛然。当年他死在天下会,秦霜私下出了银两,拜托一个下属将他的骨灰带来埋葬。
    他是秦霜穿越过来后见到的第一个牺牲在雄霸野心下的人,也是他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看到真正的杀人。
    如果不是因为火麟剑,说不定二人后来还会成为朋友。
    现在断甲都死了十年了。断家已无后人,这片坟地无人打理,已经是草长过膝。
    秦霜蹲下,将自己带的一壶酒洒上了,却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来祭奠。
    来解释,已经晚了;要叙旧,其实认识没多久;至于说复仇,也没有多大意义了。
    在天下会争霸的途中,碾压过多少无辜的性命,而在天下会之后,又将会有新的霸主,新的江湖。长江后浪推前浪,每一段悠悠的岁月都会留下数不清的尸骨,在被遗忘的角落孤零零地荒凉。
    想了想,将自己的火麟剑解下了,搓草为绳系上,挂到了断甲的坟头。
    聂风一愣,问道:“这是做什么?”
    秦霜低头道:“季札挂剑。”然后便将这个故事娓娓道来,古时有个叫季札的人经过徐地,徐地的主人看到他的剑十分神往,只是不敢开口。季札看在眼里,暗下决心要赠送给他,然而他此时正有任务在身,需要用剑,只能先行离开。但等他再回到徐地的时候,那主人已经过世了。季札遵照当年的决心,就将宝剑挂在了那人墓旁的树上。
    “断甲他当年为了去凌云窟不惜偷学天霜拳,火麟剑就是他最执着的心愿。而且你我日后都不会再踏足江湖了,也不必强占着这神兵,还是留给他这个真正的断家后人吧……”
    聂风听着也是唏嘘不已,道:“嗯,这样也好……”
    步惊云突然出声:“既是宝剑,季札的那把后来被别人拿走了吧?”
    秦霜:“呃……”他这种直截了当的思维果真不同……那么低调奢华有内涵的事情被这么一说就变得很二很奇怪了……包括自己也……
    心里想不出辩驳的词,只能嘴上坚持道:“就,就这样决定了……被人拿了,就……就说明那是个有缘人嘛……”说着起身便走。
    一路到了村口,突然想起来:“咦,抖耳朵呢?”
    聂风眯起眼睛望了望,回答道:“还在坟地里。”
    秦霜点点头:“那一会就会追上来的。”说着又大步向前了。
    这时抖耳朵确实是在坟地里散着步。这里许久无人来了,草长得茂盛又鲜美,它觉得很喜欢,一边啃着一边优哉游哉地甩着尾巴,突然感觉那里一紧,回头去看,原来是秦霜方才系在剑上的那草结勾在上面了。
    它先是一通猛甩,结果反而缠得更紧了。试了试可是脑袋又够不到,蹄子也踹不着……
    于是高大英俊的白马黑线了:都怪这个多事的主人!
    “哎……别,痒,痒!”秦霜正走着,猛地被一个东西在背后拱了拱,回过头,看到抖耳朵和它囧囧的形象,顿时就苦笑不得,“咦?怎么被你给带回来了?”只能帮着先将火麟剑解了下来。
    聂风在旁微笑道:“这剑还是霜师兄收着吧,你就是那个有缘人。”
    秦霜愣了愣,想到刚刚自己那番争辩,也忍俊不禁。看看步惊云,正垂着眼望着自己,目光温柔。
    于是点了点头,将火麟剑放回了自己腰间。
    暮色苍茫,远处的断家庄已成了一个朦胧的小点,仿佛是记忆中断甲已然模糊了的五官。
    秦霜收回目光,随着风云二人与抖耳朵渐行渐远。
    往事悠悠,都在身后了。

    124、

    再去了湖南一趟;和于岳汇报了报仇之事,然后挥手告别。这之后,诸事已了;剩下的便是寻下一个住处定居了。不仅是秦霜;风云二人也都早有退隐江湖;从此平淡而居,不再问世事的念头。
    秦霜原本是在锦官城内租过一个院子的;后来步惊云去时给买下了;但此时以三人以前的身份;又正当天下会被灭;人人喊打的时候,住在繁华闹市之中,还是多有不便,于是又辗转地卖掉了。
    他看聂风有些回家乡看看的意思,加上那又本是江南竹林,远离人境的地方,正是适合三人的好去处,便用所得的钱买了辆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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