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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个人睡在床上,无聊的滚着,又翻了翻棉絮下面,扯出了一根稻草来,觉得甚是稀奇,想起来她这穷困潦倒的家里,根本就没有席梦思,棉絮下面都是铺的稻草。
秦予希便是躺在宽大的古床上,玩着手里的稻草,想着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
人骨她倒是没在意,但是那个祁子涵兵哥哥,让她有些上心,怕是她的记忆产生了错乱的原因,她总觉得这个兵哥哥,跟上辈子,要为她翻案的国际刑警有些相似。
莫非就是一个人?
想着想着,她就睡着了,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秦予希照常起床洗脸刷牙吃早饭,还在堂屋里吃稀饭的时候,放在笔袋里的bb机,嗡嗡的响了。
她一手拿着碗,一手去翻桌子上放着的笔袋,将bb机拿出来一看,又是与昨晚同样的一个座机号码。
这一时半会儿的,秦予希也没得座机回过去,她便按了按bb机上面的历史消息,发现从今天早上开始,这同一个座机号码,给她打了三次bb机。
是不是有什么急事啊?是她父母吗?但是她父母有急事找她,不会直接给寨子里打座机吗?寨子里的人可热心了,有人打电话过来,他们会立即来人帮忙叫陈玉莲接电话的。
所以一直抓着她的bb机使劲儿call,是个什么鬼?
连着这一个,对方已经call了她四五回!秦予希又不是对方肚子里的蛔虫,不知道对方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然后还来不及等秦予希细想,耳际就听到有人在篱笆外面,急匆匆的喊她,
“予希,予希啊,你有电话,快点儿,快去接。”
“谁啊?”
秦予希擦着嘴打开了门,拿着bb机出了门,趴在木头的栏杆上一看,来喊她的是庹嫲嫲家的春妮,那个考上了大学的春妮。
说起春妮,可真正儿是握了一手人生的好牌,大学毕业,拆迁后家里又有些钱财,不过最后被她及她的家人,把这一手好牌搅和得稀巴烂的。
秦予希笑着走下了楼梯,自寨子拆迁后,她就没再见过春妮这个人了,她与春妮也没有什么新仇旧怨,只能说将来各自走的路不同,勉强算是多年未见,偶尔一见,甚是怀念的感觉。
“我也不知道啊,是个男的。”
春妮抿唇笑,她穿着与秦予希不同,典型的城里人装扮,短袖的体恤衫,牛仔裤子,见秦予希走下来,便道:
“你怎么穿成这样儿啊,好土。”
“挺好看的啊。”
不觉得自己很土,反而觉得自己很有国际范儿的秦予希,在原地转了个圈圈,打开了篱笆上的木门走了出去,挂上了木门上的铁丝钩子,跟着春妮去了族长家。
她外婆每天早上天不亮,做完了早饭后,就跟着六爷去山上砍柴放羊去了,六爷家养了些羊,还养了几条很凶残的猎狗。
所以她家跟六爷家,就是没人,也不用上锁,只要有人想进陈玉莲和六爷的家,六爷院子里的猎狗就会冲出来裂出獠牙咬人。
还真有人被咬过,不过这大山里来来去去就这么几户人家,除了东山驻军,也没什么新鲜人往寨子里来,所以六爷的猎狗,咬人的次数很少。
“好看什么啊,现在城里人,谁会穿成这样啊?”
春妮一路走,一路捂嘴笑话着秦予希,这土族的衣服,虽然绣的花好看,但是现在外头都不流行手工刺绣了,听说现在都是机器绣品,而且也没人穿这种民族服饰在镇上晃悠。
秦予希这一身儿出去,跟个老婆婆一样,浑身都是股年代久远的韵味。
“你不懂,这叫艺术。”
不管春妮怎么笑话她,秦予希我行我素,她的审美观,与这个年代的人,有着很大的不同,说她土就土呗,她自己知道这是艺术就行了。
艺术家,都是特立独行,不被世人理解滴!
两人很快就走到了族长家里,电话就放在族长家的院子里,被族长当宝贝一样,盖了庙给这部橙黄色的座机。
秦予希进去的时候,还与坐在院子里搓麻绳的族长打了声招呼,
“族长好。”
“哎,好。”
族长叼着旱烟袋,穿着的也是土族衣服,头上抱着黑色的包巾,他的包巾比寨子里的其余人显得大一些,这是权威的象征。
然后秦予希就走到小庙前面,拿起了案上供着的座机听筒。
她原以为是什么重要的人物,于是跟着春妮一起过来,却是在接起了听筒的时候,发现对方已经挂断了。
究竟是什么鬼?在现在这个手机还不发达的年代,打个电话多困难啊,真是几分钟都等不了,直接把电话挂了?
秦予希有些怀疑对方的耐心,便也是将座机的听筒给放了回去,转过身来,刚想与一脸好奇望着她的春妮说话。
此时手里的bb机又震动了,对方又在call她,同样的座机号码。
这时,秦予希才是想起来,妈呀,这个座机号码她熟啊,不就是20年前,杜书墨租住的房子里的那台座机???因为爱得太过深刻,所以尽管过了20年,秦予希都还能想起来。
也因为这段感情太过伤痛,很多东西,秦予希都在选择刻意的忘记。
原本以为是别人,却是发现一直在call她的,是杜书墨的电话号码,秦予希皱了下眉头,低头站在原地,想了很久,没回座机。
当年杜书墨做的决绝,怕她纠缠他,不光光换了邮箱企鹅号,还换了电话号码,一副与她断绝彻底的姿态,现在这个座机号码,在秦予希的记忆中,其实早就已经因为手机的普及,而打不通了。
第12章 不想委屈自己()
只是在秦予希的记忆里,她与杜书墨的感情,经历了劈腿、决绝的切断联系、以及闹得双方家庭差点儿互相打官司的程度,那重生回来的秦予希,自然不想再回杜书墨的电话。
但是在杜书墨的记忆中,他与秦予希还是男女朋友,他还没有爱上另一个女人,他还没有遇到他的“真爱”,所以杜书墨在一个call结束后,又call了一遍秦予希。
秦予希连续六七回都不回call,让杜书墨的耐心几乎耗尽了,最后一次,当他生气的打算放弃的时候,座机终于响起。
电话那头,最终回了call,但已经快10几年没有听到过杜书墨声音的秦予希,沉默了很久,才是有些僵硬的问道:
“有事?”
杜书墨的内心有些不痛快,只觉得以前给他打电话,特别欢天喜地的那个秦予希,怎么会用这种口吻与他说话?
“没什么事!”
杜书墨也算是一个很屌的人了,这刚刚给了这个秦予希几天好脸色,秦予希就翘上了天?谁给的秦予希勇气,用这种态度与他说话?比僵硬?杜书墨并不输秦予希。
“哦,拜拜。”
听说没事,秦予希松了口气,赶紧把电话挂了,没什么事给她打什么bb机?一大早的还连环夺命几回call,她其实并不想和杜书墨通电话,赶紧挂!
“怎么了?是你男朋友吗?跟你男朋友闹矛盾啊?”
一直站在秦予希身后,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的春妮,冲秦予希好奇的笑笑,她看秦予希的自拨电话时起,脸就板得死死的,这会儿放了电话,也并不见多少缓和。
所以春妮就很好奇啊,不是听说秦予希很喜欢她男朋友吗?痴心得不得了,而且她男朋友还是个大学生呢,秦予希算是高就,怎么和她男朋友通电话,却是没有半分欣喜的感觉?
秦予希站在小庙前面,看了一脸好奇的春妮,和老态龙钟的族长一眼,点头,又摇头,
“也不算闹矛盾,我知道他给我主动打一个电话,已经难能可贵了,如果我跟以前一样,表现得欢天喜地一些,没准儿他口吻好点儿,但是我又不想委屈自己。”
“他给你打电话,其实就是想示好,有些男人是这样,想跟女朋友和好,又拉不下面子直说对不起,于是你的脾气硬,他的脾气也就硬了。”
春妮其实什么都不知道,就是胡乱劝着秦予希,她还只是以为秦予希和她男朋友吵架了呢。
但是秦予希摇摇头,不想跟一个不算陌生人的陌生人解释那么多,她最近事情很多,打算等思绪和记忆理清楚了后,就去跟杜书墨说分手的事。
毕竟现在什么都还没有发生,把这个手好好的分了,这辈子,还是善良的好聚好散吧。
那边,省城,夕阳西下,杜书墨站在租房的座机边上,低头,皱着帅气的浓眉,穿着球服。
今天休假,他一会儿打算出去南大门桥下打球,寻寻江枫去,但是刚刚与秦予希通过了电话,他觉得很不爽,于是看着自己手中的座机电话,发愣。
他说这几天怎么不见秦予希打电话给他呢,他又做了什么事,惹到她了?
莫名其妙。
旁边穿了球服,准备一起出去打球的人,已经开始往门外走了,他们一行大约有三四个男生,租住在这个大套间里。
有人喊着杜书墨的名字,杜书墨应了一声,皱着眉头走了出去。
几个人先是在外面吃了东西,然后坐公交车去了江枫的家里,他家住在省城中心的繁华地段,算是比较老的房子了,但是最近这片要做城区改造,江枫家里要搬迁。
所以几个人连江枫的面都没见着,江枫家里也没有人,扑了个空后,赶在下午时,到了南大门的桥下球场,终于找到了江枫。
不光找到了江枫,还找到了杜书墨那个在女子大学健美操专业读书的妹妹杜书洁。
杜书墨的父母在市里,杜书墨和他妹妹在省城。
江枫面色苍白,神情有些恹恹的,看着昔日的好友杜书墨,也没什么欢喜的表情,只是点了点头,起身,拿着篮球继续打起了球来。
一个比起杜书墨更显健壮高大的男人走回了球场,与江枫两人开始玩起了二人篮球。
此时几个女生走了过来,穿得是各种时髦,看样子是和这群男人约好了晚上一起出去玩儿。
杜书洁在这群女人中,显得格外高挑白皙,面红心跳的看了一眼江枫又问杜书墨,
“哥,我们什么时候出去玩?你女朋友到底来不来省城啊?她考没考上省城的大学,没和你说吗?”
问话的时候,杜书洁的眼角余光还瞟着江枫,看江枫将手里的篮球一扔,走到了篮球场边来喝水。
“电话都不回,回了电话没说两句就挂了。”
杜书墨心情烦躁,秦予希从来没有这样过,他决定冷几天秦予希,看她搞什么鬼?
“那就是没考上咯?”
杜书洁显得很高兴,冲她身边的朋友黄玉打了眼色,
“她没考上就算了,甩了她更好,你女朋友挺土的,来了省城,跟我们也放不开玩儿,不是一个阶层,我们自己玩儿自己的。”
从很早之前,杜书洁就不怎么看得上秦予希,这个秦予希长得是挺不错的,可是家庭条件太差,穿得也十分的土,思想保守放不开,一起出去玩儿,也不够尽兴。
加上秦予希现在又没考上大学,今后的前途一片灰暗,杜书洁可不希望她有个没上过大学的嫂子,说出去丢人,所以巴不得杜书墨把秦予希给甩了。
然后杜书洁又偏头去看走了过来的江枫,
“枫哥,今天你开车吗?我可不可以坐你的车。”
“我不去了。”
昂头喝水的江枫,将手里的矿泉水瓶子放下,说完这句话,弯腰拿起自己的衣服,转身就走。
身后的杜书洁急了,撇下自己的哥哥,穿着皮包臀裙,踩着高跟鞋,忙追上去问道:
“枫哥怎么又不去了?不是说好了今天你会去吗?你回来这么几天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走,我们还是第一次聚呢。”
第13章 这是明智的选择()
江枫停下了脚步,充满了不耐烦感的看了一眼杜书洁,脸上有着隐隐怪异的扭曲,
“不高兴去,你抬我走?”
一见他那样子,显然已经是很不高兴了,杜书墨皱眉上前,一把拉住了杜书洁,冲江枫笑道:
“江枫,书洁也是想替你接风洗尘。”
江枫手臂上的肌肉鼓了鼓,有股恼怒感从紧绷的肌肉中散发出来,他看着杜书墨,那锋利的眼神充满了野蛮的攻击性,仿佛体内蕴藏了一股暴戾,这是常年处于知识海洋中遨游的杜书墨,所无法抗衡的力量。
杜书墨心中一跳,有些莫名的慌乱之感,总觉得江枫这次回来,看他的眼神就是不对,看所有人的眼神都很不对,总是这样充满了攻击性,仿佛下一秒,就打算揍他个半身不遂般。
江枫很危险,这是他回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