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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妙笔生花-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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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老师影后般的演绎和小说经经典台词的轰炸下,全班学生还都被带动了,男生红着眼睛,恨不得自己能化身女主的保护神,女生要么嚎啕大哭,要么无声拭泪,整个教室那叫一个热闹,娄兰也跟着揉了揉眼睛,纵然自己经历过无数虐恋情深戏码的洗礼,但看到他们就像看到了当初的自己啊,比如宿舍里蒙着被子打着手电筒看琼瑶阿姨的书,哭到第二天眼睛肿到睁不开。

    也蛮有趣的,自己又回到这个年纪,当年的感觉竟然还在,也许世界上总有一些东西,比如初衷和本心,是不会改变的吧!

    周二下午娄兰登录文学网,更新完《小王子》剩下的部分,宣布——完稿。

    这直接惊呆了一众眼球。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没出问题吧,完结啦?”

    “楼上你眼睛好好的,完结就完结了呗,瞧哥淡定哒!”

    “这速度,破了文学网记录了吧?”

    “作者应该是有存稿,装逼,直接上传完稿不就得了?”

    “你们这些大人,总是十分古怪,小王子说的没错!”娄兰看到这里笑了,发现小读者一枚。

    兴致一起,娄兰用《小王子》里的话回复了这个小家伙:“之前,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个作家,和其他千万个作家一样。但是现在我们‘建立联系’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谢谢你,我亲爱的第一个小读者!”

    娄兰不知道的是,收到这个留言的那个五年级的小胖子,开心了很多很多天,他把这个事情作为了自己的一个秘密,连父母都没有分享。

    《小王子》的留言区,除了惊叹完结速度的,当然还有一些关心故事哒!

    “这么说,小王子是回到自己星球了吧?”

    “飞行员第二天日出后并没有找到小王子的躯体,小王子肯定回到自己的玫瑰花身边啦。

    “那羊究竟吃没吃掉花?”

    “楼上,作者不是说了?小王子每天夜里都会用玻璃罩子罩住他的花,而且他会把羊看管好的。”

    “故事里我最喜欢狐狸,不解释!”

    “呜呜,楼上握爪,小王子离开以后,看到麦田只会让狐狸更难过吧!”

    “因为小王子爱玫瑰啊,那是他的独一无二的玫瑰呢!”

    ……

    连载的几天时间,评论也已经累积有几千条了,娄兰很开心,而且收入也是不错的,有几万星际币了,呵呵,娄兰要是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多少的父母将《小王子》作为送给孩子的生日礼物,又有多少小孩子抱着自己的压岁钱去买纸版《小王子》,恐怕现在会乐傻了吧!

    不管怎样,文文完结了,娄兰觉得,还是要跟读者说些什么的。

    “各位读者:

    感谢大家对《小王子》的喜爱,看到读者评论里,有天真可爱的小孩子,也有被感动的成年人,我很高兴。

    每个人小的时候,都有着大大的梦想,也许还会纠结是读京城大学好,还是读联邦大学好,当然,长大以后,也许会发现是自己想多了【偷笑的表情】!

    大家可以看看现在的自己,是否是自己当初想象的模样,或者你是否还记得儿时的梦想?

    将本书送给所有孩子,还有大孩子们,愿你们拥有小王子一样真挚的感情,永远做天真勇敢的自己!

    ——语天然”

    而现在的一些读者,立马发现了作者的回复和完结感言。

    “语天然大大,我是小学生,是你第二个小读者哈,要记得我,我也是唯一……”

    “我会说我上学的时候,书桌上就左边贴了一张京城大学照片,右边贴了一张联邦大学照片,纠结了好几年选哪个的问题吗?”

    “我初恋结婚了,我丢掉了自己的玫瑰花了!”

    “楼上摸摸头,打起精神去寻找你的狐狸吧!”

    “马丹,我年轻的理想是做警察,现在做的,哎,跟理想相差甚远啊!”

    “楼上莫非是梁上君子?居然追文,还爆料真实身份?”

    “我去,楼上你脑洞开太大了吧,我现在是保安,保安!”

    “对不住啊,兄弟,你直接说不就完了,警察和保安没什么差别嘛,呵呵!”

    娄兰这边,发了完结感言后,便将光脑静音,赶去下午的比较文学课了,不过,这可急坏了联系不到她的编辑金三番。

    这个老实孩子自打走七舅姥爷的后门【你要是想到了《武林外传》燕小六,可以理解,要是还想到了其他,就太污了!】进入文学网实习那天,一直兢兢业业,甚至可以用战战兢兢来形容,几个月以来也没有请过假。【加班加到奶奶和姥姥去找七舅姥爷兴师问罪了一番,质问这是个什么鬼工作,几个月孩子掉了半斤肉了都,七舅姥爷好歹是一个影视公司的副总,跟文学网几个领导有些交情,免不了费心打听到底怎么回事儿,最后得知真相赶紧反馈自己那两个老姐姐,开玩笑,年轻时就惹不起那两个人,老了就只有千依百顺的份儿啦!】

    三番呢,昨天主编告诉他,给他转正了,并仔细叮嘱自己,要努力维护好语天然这个作者,而且《小王子》也终于开始入v,有收入了,生活多美好啊,一些辛苦都是值得的!

    可是今天,《小王子》怎么突然就完结了呢,娄兰倒是跟他说过小说不长,可也没说短到这个地步啊!

第16章 《贤妻》() 
等到娄兰下课回到房间,才终于看到三番的信息,两人现在正在视频中。

    “小兰,那个《小王子》怎么就完结了啊!”三番一副受气小媳妇哀怨状。

    “那啥,我一时冲动,每天更新多了点……”看到三番的表情,娄兰声音都弱了下来。

    三番快哭了:“你肿么不跟我商量一下呢,要知道这种情况,我就建议你每天更新一章了。”“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嘛!”娄兰拿出了欢哥的气魄,并神秘兮兮地对三番说:“我准备好开新文了!”

    三番脆弱的小心脏,没有一点点防备,就被吓到了,等到想起了那一丝顾虑,才赶紧追问娄兰:“写咩呢?”

    “写超过韩敬的作品!”娄兰握拳宝宝状,还冲着三番眨了眨眼。

    “你说的,是写《生死恋》的那个韩敬吗?”三番不敢相信地问。

    “就是他。”

    “爱情小说?”

    “从爱情小说开始,后面不一定哦!”

    吞了口口水,三番怯怯地问:“你看过《生死恋》的吧?而且听说这书影视版权卖出了天价呢!”

    “没看过。”

    三番:“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觉得你应该读一下目前最畅销的小说。”

    我去,你果然有首长风范啊,看这名言一句句的。

    不过知道三番也是为自己着想,娄兰还是告诉他自己回去马上读,好好借鉴学习一下,三番才放下心来。

    “你到底写什么呢,我想象不出来,有什么爱情小说能超过《生死恋》!”

    “有哦,”娄兰释放谜之笑容,唬到三番将信将疑。“而且,我开新文打算用小号!”

    “为什么?”三番不解。

    “小号我打算写一些轻松的作品,如果用大号【哈哈哈,大号,娄兰说到这里,自己还偷笑了一下】发,会让读者混乱!”

    “嗯,你考虑的有道理,小号打算叫什么名字呢?”

    “飞鸟与鱼。”这是娄兰深思熟虑后的名字,本来她想了好些,比如狗血剧啊,八点档啊,五星红旗啊,最后还是觉得太雷人,自己接受无能,遂选了泰戈尔的一首诗名。

    “这个名字好怪啊,飞鸟和鱼有什么关系呢?”

    “就是没有关系呀!”娄兰笑答。【呵呵,如果娄兰知道以后读者有的叫她鸟大大,她现在

    绝壁就笑不出来了!】

    三番倒也没有追问飞鸟和鱼的事儿,他是个务实青年,最关心娄兰打算什么时候开新文。

    “你确定已经构思好了,很快就能发?”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而且今天就可以开,语天然那个账号可以休息一段时间啦!”

    “这么快?”

    “兵贵神速,时不我待啊!”

    “收到,个人信息还是选择保密吗?”

    “是的。”

    “那你在后台开一个副账号即可,这样在前端是以新作者身份出现,文学网以及工作人员会绝对保密的,这个你放心。”

    “好的,那就辛苦你啦!”

    三番腼腆地笑了笑,虽然娄兰说超过韩敬,他是持怀疑态度的,毕竟韩敬太火了,但他也相信娄兰写的不会差,自己帮她打理好排榜等事宜就好啦!

    于是当天晚上,文学网就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一个新作者——飞鸟与鱼和她的第一篇文——《贤妻》,新文只有两章,挂在那里几个小时还无人问津。

    无巧不成书,这篇文还是被一个闲逛的读者发现了,她叫阿莫,是京北偏远郊区的一个普通家庭主妇,每天辛苦奔波,打扫家里,照顾小孩,只有晚餐后这一段闲暇时光完全属于自己,而她一如既往地在阅读中度过。

    阿莫今天却很烦恼,作为资深书迷,她喜欢的几个作者,恰好最近没有新文,而《生死恋》自己看了太多遍了,寻觅新的精神食粮迫在眉睫,本来她不打算看没有更新多少的新文的,因为你不知道作者会不会坑,还是攒在一起看比较过瘾。

    可偏偏这时,网站的新文弹出框中,一篇名为《贤妻》的小说进入了她的视线,贤妻?我呵你一脸,世上谁有我贤惠?每天我就没有闲着的时候好嘛!不过抱着挑剔的态度,她还是打算打开看一看。

    点开书名,阿莫首先被书的封面吸引过去了,封面上应该是一对夫妻,妻子右手捧着香盒,左手拿着一颗小小的香丸,正要放入香炉中。丈夫本在挑灯夜读,应该是察觉到妻子的动作,抬首正巧与妻子的目光交汇,两人遂相视一笑。

    哎呀呀,这文应该很甜吧,喏,已经有两章了,打开看看。【话说到这,肯定有人奇怪,怎么不看看内容简介呢?原来在为了防止剧透,所有作家均不填写内容简介!读者对此倒是无所谓,这样对于他们来说更有些神秘感呢,不过如果遇到书名和内容大相径庭的,他们绝对会毫不留情地投诉的!】

    “第一章刘氏有好女

    话说在宇宙银河系,有一星球,名曰地球,有一国家,名曰华夏。

    华夏国生产力低下,人民凿井而饮,耕田而食。

    家家户户,男耕女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在华夏国北京市郊区,就有这么一户再普通不过的刘氏人家,两老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膝下只有一女,名曰慧芳。

    慧芳是个编着两条大辫子的姑娘,一双美丽的大眼睛,长得好看又善良,有多好看呢,这么说吧,走路的人看见慧芳,就会停下来注视她;年轻人看见她,就会不自觉整理起仪容来;耕地的人见了她,就会忘记自己在耕地。慧芳有多善良呢,地痞无赖看到她也不忍心伤害,小孩子见到她,就会不自觉围绕在她身旁。

    ……”

    阿莫很快就看完了第一章,看来这是一篇架空文啊,作者想象力够丰富的,感觉这个朝代好原始好辛苦啊,不过怎么又让自己觉得其中好似有值得羡慕的地方呢?大概是华夏人作息时间符合自然规律,而且十分勤劳的缘故吧!

    作者第一章一直在着重描写女主是多么的美丽善良,还都是通过其他人的反应间接描述的,这让阿莫不由在自己脑海中,勾勒了一副自己审美中最漂亮的形象,这么美好的女子,不知道什么男子才配的上呢?阿莫好奇地继续看了下去。

    果然第二章在慧芳13岁的时候,父母已经开始操心她的婚事了,作者在这章铺垫了许多华夏国的背景和婚姻制度,看完后把阿莫气了一个倒仰!

    在华夏国,人们的平均寿命很短,能活70岁已经算是长寿了!但是即使这样,男的15岁,女的13岁就可以成亲,也太恐怖了吧!并且婚姻是父母包办,子女不能有任何异议,女人如果17岁还没有嫁出去,官府就会强行给她找人,逼其出嫁。

    更奇葩的是,这个华夏国号称最重礼教,宣扬什么“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居然还要求女性“三从四德”,男人可以一夫多妻,女性却必须从一而终,这个国家的最高管理人员——皇帝,竟然可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妈的,种马男,累死你!

    这哪里是读书人的行径,这个国家就是一个思想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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