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令月恢复从容,躺了一个人?难道是这个世界碰瓷的?+器!,,;,】
第六十四章 一生的魔咒()
“还愣着干什么,下去看看呀!”孙信钰见司机呆在那儿,心里顿时一股火气。
“是是是,属下这就去!”司机连连点头,然后打开车门跑了过去。
“看着他这么蠢的样子,我就心塞,我训练了那么久,怎么脑袋就不知道转弯呀?”孙信钰看着司机,脸上露出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李令月捂嘴偷笑,她觉得手下都像自己的主人,看那司机的呆萌样子,倒是和孙信钰有些相像,至于脑袋会不会转弯这件事,也根本不用多想……
“少爷,小姐,这个人好像是饿昏了,看样子应该是贫民窟的人。”
这个世界上,有李令月他们这种一掷千金的富人,自然就有连饭都吃不到的穷人。
他们为生活所困,过着吃了这顿就没有下顿的生活,这个世界对于他们来说,是不美好的,明天对于他们来说,是恐怖的。
李令月叹了一口气,这个世界,不管从前,还是现在,都不是公平的。
孙信钰和李令月都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所以听到贫民窟这几个字,两人表情都没有什么变化。
“把他扶到一边吧,给他一百块钱买吃的。”
李令月撇撇嘴,这个人,还是做不到完全狠心,不像她,心早就冷如坚冰,能够让她动摇的,也只有她在乎的人了。
“是!”
司机自然也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他们都曾跟着孙信钰去各个国家完成过任务,手上的人命说出来会让很多人震惊。
李令月没有说话,在她看来,把这个人扶到一边就行了,那一百块钱都不用给。
虽说身世很大程度上会决定未来的高度,但是个人的努力程度也同样能够改变命运。
在唐朝,依旧不乏草根逆袭的故事,那些人通过科考,同样成人上人。
所以,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努力够了,身份、财富自然就会有了。
所以,她从来不会同情那些底层的人,也不会高看上层人一眼,追根究底,不过是人与人之间意志的差距罢了。
不过,最后还是透过车窗看了一眼那个昏倒的人,看身形,应该也有二十多岁了。
因为司机遮住了他的脸,所以,李令月并没有看到他的脸。
她收回目光,不过是人生过客罢了,她没必要每一个人都要记得。
“哎呀,这人长得和周影帝很像呀!”司机似乎看到了那个男子的脸,然后惊呼了一一声。
“咯噔。”
李令月心跳加速,脑袋里只有一句话,没想到她一直想找的人,居然就这么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女主光环……
她猛地下车,几步就走上前,粗鲁地推开司机,然后居高临下地看着躺在地上的男人。
何止是相像,在她看来,这个男人分明就和周元长得有九分相像。
比金逸城和金峰城还夸张。
也对,金逸城和金峰城只是堂兄弟,而现在这个地上躺着的男人和周元,可是一个父亲生的。
地上的男子似乎被李令月那灼热的视线给惊醒了过来,他睁开眼。
李令月并没有乔装,这里离金宅不远人烟稀少,更何况,她还戴了一顶鸭舌帽。
周坤睁开眼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一个光洁的下颔,以及那双看着他发光的眼睛。
好美呀~
这是他见过最美的人,仿佛是从九天下凡的仙人,是来拯救他的吗?
他突然觉得此时的自己,糟糕透了,浑身不只味道不好闻,而且衣服也是脏乱得很,他移开目光,那是自行惭秽,似乎在她面前,的人都会失去光芒,而他,只是尘埃中一颗尘土。
不过,他还是忍不住看向她,她没有说话,只是望着他,似乎在思考什么。
她没有走开,那么,她会不会不嫌弃他?
这个想法周坤一喜。
“你,是来拯救我的吗?”因为嗓子干涩,所以他说话的声音,像鸭子叫的声音,很难听。
听到自己的声音,周坤再次难堪地移开目光,太丢人了!
李令月听到周坤的话,嘴角微微上扬,这让偷偷看她的周坤瞬间愣在了当场,宛如春花绽放,恰似月光清冷……
李令月此时心里是柔和的,她想起了她以前的贴身护卫平安,这是她赐的名字。
自她年少,他就陪伴在她的左右,四岁一直到四十八岁。
四十四年,人都离开她,只有他固执地守着她。
关于不弃的诺言,也只有他给了她。
所以,在她赴死的时候,他先于她一步自刎在她的面前,死在她的怀中。
他一生寡情,众多丫头喜欢他,他都置之不理,他说:平安是公主的侍卫,公主在哪儿,平安就在哪儿。
他的人生单纯得枯燥。
他的生命中只有太平一个人。
而她给他的,不过是年少上街游玩时,一时同情下给的一个馒头。
一个馒头,换了当时那个眼神坚毅的男孩儿一生。
她漫长枯寂的岁月中,最信赖的就是他,他也当得起她这个无情女人的信任。
此生不弃卿!
她醒来后,疯狂地寻找过他出现的痕迹,可是,在那些历史中,太平身边从来没有一个叫做平安的侍卫。
他才能出众,六岁跟着他,七岁便晓四书五经,十岁武功就已经独步皇宫,及冠之时,更是成了太平手下的第一谋士。
是她,是她耽误了他。
她无数次想,就算当时那个快饿死的男孩,没有遇见自己,也一定会遇见另一个人。
而这朝堂之上,更会有他的名字存在,这悠悠历史,定不会忘记他这个惊才绝艳的人。
我叫太平,你就叫平安,只要太平在,就不会让平安受欺负!
平安……
你是否也在这个时代?
她抑制住即将流出的眼泪,蹲下身,柔和地对周坤笑了笑,“是的,我是来拯救你的,我是李令月,很高兴认识你。”
伸出柔荑,李令月没有嫌弃周坤身上难闻的味道。
周坤愣愣地看着面前这只手,它精致纤长,有着他在那个贫民窟里没有见过的娇嫩。
他多年后,依旧记得那一幕,他伸出他那肮脏的手,握住了她的手:“我是周坤,很高兴认识你。”
那一瞬间,春暖花开。
从此,那个女人,成了他一生的魔咒。、++!已经有300万的道友选择了,各种网友经典书单!不用再担心书荒问题!xhsjyd【
第六十五章 美人计()
李令月很安静地坐在车里,目光望向窗外,没有焦距。
孙信钰看着她,面上是担忧的神色。
自从她见过那个和周元长得很像的男人之后,就一直处于这种状态。
她不是一个善良的人。
他是知道的,比一个人都清楚,因为她的一句话,从明天开始,这世上,将不会有周衣衣这个人。
她厌恶周衣衣,恨不得她去死。
可是,就在刚才,她亲自喂那个男人喝水、吃面包,不顾他身上的污渍和那难闻的气味。
她是有洁癖的,而且很严重。
可是,对那个男人,她似乎多了很多耐心,可是,在他看来,那些耐心,又不是因为那个男人。
她曾让他帮她找一个人,这个人,和周元很是相似,并且明确地告诉他,她要用这个人击垮周元。
而很明显,刚才那个男人,就是那个他们久寻不获的人,没想到,如此戏剧性地出现在他们的面前,连他都觉得,这运气实在是太爆棚了。
那么……
对于一个她即将利用的人,她为什么那么有耐心?
无可否认,刚才那一刻,她实在是太温柔了他都看得嫉妒不已。
她还从来没对他这个哥哥这样温柔过,在他面前,她惯会毒舌。
“老妹……”
“嗯?”她转过头来,表情依旧有些恍惚,看得孙信钰心里有些难受。
她似乎在怀念什么人?
“你在想什么?”孙信钰低声问道。
李令月垂眸,半晌才语气淡淡地说道:“我只是在想,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她说谎了。
她只是在思念一个人,一个叫做平安的人。
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她一直不愿意去想他,因为想一次,她就会心痛一次,难以忍受。
她把爱情给了一个叫薛绍的男人,把亲情给了一个叫平安的侍卫。
而平安,却把情感都给了她。
他没有朋友,她就是他的朋友;他没有爱人,她就是他的爱人;他没有亲人,她就是他的亲人……
她是他的一切,到头来,他的命都是给了她的!
她不愿意想起他,害怕心里的愧疚会把她淹没。
可是,自从见到了周坤,她的脑子里,只剩下平安了。
太平之后,便是平安,他说他是她的影子,一生只是她的影子。
“公主,忘记他吧,你的一生还很长……”
“公主,人都弃你而去,平安也会守着你,你要杀人,平安就是你手中剑;你要显谋略,平安就是你手中的笔;你要这江山,平安就算弑尽天下人,也会为你将这山河抢来……”
“公主,平安求你,开心一些吧,你这样,平安心里难受……”
……
他冷面冷情,却会对她笑,把的爱都给她。
他五十岁死在她的怀中,她却只有那一次为他落泪。
而他却从来没有看到……
她和他的感情,早已不可用言语来述说,她一直坚信,她就算没有了一切,身后都会有一个叫做平安的人。
他是这个世上,最值得人来爱护的人。
但愿此生你我不再相见,那样,你便会像普通人一样,娶妻生子,平安喜乐。
平安,平安,太平愿你此生真正平安……
孙信钰自然看出了她心里有事儿,但是他又不能直接发问。
“那么,你打算如何处理周坤,现在的他,根本不能成大器。”
的确,一个从出生就在贫民窟长大的人,怎么可能斗得过周家花了无数心血培养出来的继承人周元。
恐怕,周坤还没走到周元身边就已经没命了。
李令月将脑中,那个人的面容抛开,开始思考起来。
周坤……
的确是斗不过周元。
“让你的人先观察他一周,顺便看看他身体和头脑方面的技能,每天将报告送到我面前,另外,把他在贫民窟的那个妹妹接到他身边,他妹妹的病,找国际一流医生诊治吧,就算治不好,也要让周坤看到我们的诚意。”
孙信钰点头应是。
周坤刚才说,他在贫民窟有一个生重病的妹妹,听他描述的话,李令月已经确定,他妹妹得的是肺癌,而且按照期间推算,多半已经是晚期了,没救了!
但是她自然不会对他说这样的话,人呀,得有希望,才会对明天向往。
“如果……当然,我是说如果,周坤不堪大任,你将如何对他?”
孙信钰小声地问道。
的确,这是一个问题,如果周坤根本不可能成为周元的敌人,她又会如何对她。
从以前开始,她身边就不养闲人,除了一个可爱、没有心机的小丫鬟。
她让她肆意活着,想打谁就打谁,想骂谁就骂谁,看着她这样活着,似乎就看到另一个不压抑的自己活着。
最后……好像这个小丫鬟也在自己身边自刎了。
看吧,她就是一个坏女人,毁了两个人的人生。
李令月垂眸,手指不停地搓着,“他不会让我失望的,给他说,如果完成我给他的要求,从今以后,就跟在我的身边,而他的妹妹,也会在最后一段日子,过的很好。”
孙信钰皱了皱眉,“你这是当真的?”
这就是传说中美人计?
李令月看向窗外,已经快黄昏了,她在金宅待了很久。
“自然是真的,他……毕竟是我救的,我相信,他不会再愿意回到那个连阳光都照不到的地方。”
贫民窟是被B市人刻意遗忘的地方,那里是肮脏的,是没有阳光的,人们在那里,心里滋生的是负面情绪,那里的人,没有快乐。
“时间会不会短了一点儿?”一周时间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变得去他手下那般,实在是想想都不太可能。
不会短,怎么会短?
她最开始是不待见平安的,走到哪儿,都有一个尾巴,实在是让年少时候的她厌烦。
所以她让平安成为文能治国武能安邦的人。
而那个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