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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五十条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第五十三条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第五十八条本法第二条所称的出版,指作品的复制、发行。
第五十九条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办法由□□另行规定。
第六十条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
第六十一条本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68章 魂魄的力量(中)()
作者有话要说:
“仁仁,仁仁,醒醒,快醒醒。”迷迷糊糊地,陶仁仿佛听见了闪电的声音。
“仁仁,醒醒,我们快要出发了!”
“仁仁,仁仁……”
“闪电嫁人了!”碧凌九喊道。
“蹭”的一声,陶仁坐了起来。瞪大了双眼,直直地看着前方。
闪电有些不爽,皱着眉头对碧凌九道:“你胡说八道些什么东西啊?”
“就这个管用。”说罢,她扭头对陶仁道:“仁仁啊仁仁,我个人真要对你表示由衷的敬佩。就几分钟的工夫,你居然睡得人事不省了。还是在这么个阴森森的地方。”
“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就睡了。”说着,陶仁用手理了理自己的头发。半晌后,她又开口问道:“闪电,九儿姐,你们刚刚说的那个魂兵能够再跟我讲讲嘛?”
“没什么好讲的。”说着,闪电坐在了陶仁身旁,“仁仁你在其它界面历练时应该有碰见过鬼魂吧?其实和那个差不多。只是鬼魂即便有些被人用特殊的方法控制住了,大多数还是有自己的意识的,魂兵却是完全□□作的。还有就是鬼魂除非是特别厉害的恶鬼,不然一般人是看不见的,魂兵却是肉眼皆可见;鬼魂都带有明显的阴气,灵气浑厚的人很容易就能感受出来,魂兵的气息却是跟活人如出一辙,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碧凌九接着补充道:“鬼魂只要消除了怨气,还有投胎的可能。被炼成了魂兵,就算恢复了意识也只能当孤魂野鬼。暗组织首领的这招真的是损到了姥姥家了。”
听着闪电和碧凌九的描述,陶仁努力回忆刚刚自己做的梦。直觉告诉她,梦的内容十分重要,但却仿佛隔了一层浓雾,怎么都拨不开。
“虽说仁仁你现在实力已经蛮强了,但这次你还是不要逞强,在空间里就好。”闪电叮嘱道。
闪电说陶仁实力强,倒并不是在安慰她。别忘了,陶仁先前可是连慕容捷都打败了。陶仁还自创了一套新的功法,巧妙地扬长避短(陶仁精神力十分强悍,但却不善攻击,而是善于干扰),将精神力与环境相结合,使之转化为了物理攻击,连碧凌九都被她大胆的开创吓了一跳(无心妹子:要不是我在妈妈身体里住了几天,她悟性能提高得这么快吗? 陶仁:要不是我,能有你吗?)。除此之外,她的剑法、针法也很精湛,现在又有了食人花作为武器。真要放开了打一架,闪电她肯定打不过,a组其他人还真不一定是她对手。
但这些,都是物理攻击。即便是有用到精神力,那也是转化为了物理攻击的。而现在要面对的,是根本没有任何实体的魂兵。陶仁倒也不是不能用精神力进行直接攻击,但那威力……由于魂兵没有自己的意识,魅力异能也起不到丝毫的引诱作用。干扰的前提就是要有意识,没有意识请问你干扰什么?就跟力的存在除了要有施力物还要有受力物一样。
换言之,她还真就只能顾好自己,免得扯后腿。
“废物。”慕容捷看着头顶嗤笑了一声。
“你说什么?”闪电目光不善地看着她。
“干什么?我指名道姓了吗?嘴长我身上,我爱怎么说怎么说。”慕容捷针锋相对。自从上次输给陶仁,她心里一直耿耿于怀。闪电也就罢了,毕竟是赫赫有名的“霸王花”,虽然输得有点儿惨(一分五秒二,还是在对方怀孕期间),但说出去也不丢人。毕竟,谁也不敢说自己打得过霸王花。
但陶仁是个什么东西?居然打赢了她,还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要不是boss管得严,她早就杀上门去宰了她了!
“闪电,没关系的。”陶仁用她独有的妩媚而又不做作的嗓音轻声安慰到,然后看向了叶逸安,说道:“敢问ll先生喜不喜欢养狗呢?”
一直注意着这边情况的叶逸安没想到突然会牵扯到自己,先是一愣,然后万分自然地回答道:“喜欢。”前世的闪电自从逆流死后就说什么都不再养狗了,后来凌莹求过很多次,都被闪电训斥了。闪电很宠爱凌莹,但在这个问题上却不愿作出半分让步。可那都是前世的事情了,现在逆流活得好好的,叶逸安当然不可能说不喜欢狗。
“我们认识许多喜欢养狗的人,但素质差别却很大。就拿闪电来说吧,她每次带逆流出去都是要牵绳的,而且每次有路人经过时她都会很自觉地将绳子收紧,不让狗狗进入的地方她从不牵着逆流进去,最多也就是拴在外面。既然ll先生您也喜欢养狗,那您觉得闪电的做法值不值得学习呢?”陶仁一本正经地问道,仿佛真的在向对方讨教养狗的问题。
这时候,叶逸安已经感觉出点儿意思了,但他还是顺着陶仁的话往下说:“确实是这样,凌小姐的做法值得每一个养狗的人学习。”
陶仁笑了笑,不再说话了。闪电也微笑了一下,原来陶仁还是很聪明的嘛。
慕容捷没听出来叶逸安和陶仁的哑谜,正一脸迷茫地看着队友——好好的怎么养上狗了?队友们生怕慕容捷和冥组织的人打起来,自然不可能提醒她了。
“怎么这里……变了样了?”陶仁感到难以置信。她万分肯定刚才是在这里被魂兵袭击的,但那片树林却不见了踪影。“闪电,这……”陶仁一回头,当场愣住了,“闪电,九儿姐,boss……”
另外一头
一片毫无生机而又显得万分诡异的树林。
“仁仁!”闪电搂着陶仁,急得眼泪都快流了出来,“仁仁你怎么了?好好的你别吓唬我啊。”
“怎么回事儿,这是?”碧凌九也吃了一惊。刚才,陶仁在前方带路,走着走着,突然就倒了下去。
“你们先别靠近!”peter对其他人吩咐道,然后自己走上前,蹲下身子仔细观察。然而, 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