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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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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事,一手字写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李喆又爱花鸟美人,画画上也有几分功底,不敢说跟那些大师比较,但某些灵性的东西到底还是有特色的。被京中某些谄媚好事的赞为“书画双绝”。

    这里面当然有不少的水分,他才多大,书画便是好,又能好到哪里去,总超不过当世大家,但有了这样一声赞誉,到底是个好名声,且容得身边人自傲。

    就这么,长公主对自家儿子贬一回夸一回,来来回回,不熟悉的人难免有些摸不着她的心思,但在秦嬷嬷听来,便是那贬也是含着爱意的嗔怪,断不容许旁人去赞同。

    更不用说那夸,分明是等着旁人都跟着一起夸的。

    秦嬷嬷做到了这一点,于是在长公主面前愈发说得上话,毫不怯场地跟着说起,语气中也是爱意满满,她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子,看着李喆长大,心底里跟自己的儿子也不差什么了,不敢说比长公主爱得多,却也绝不少,又怎么会觉得李喆哪里不好?

    两人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决定了再给李喆两个漂亮丫鬟,免得他那里“没有个使唤人”。

第17章() 
两个丫鬟都是十五六的模样,含苞欲放的花儿一样,穿着府中丫鬟的制服套装,发髻上也只是简简单单攒了两朵珍珠攒起来的头花,微微笑起来的时候有那么几分“荷花玉露叶含羞”之感。

    “奴婢玉琼。”

    “奴婢玉环。”

    “拜见主子。”两人声音如翠鸟一样,配合默契地行了一礼,低下头的时候,寸青的领边儿衬着那雪白的颈部肌肤,愈发能够让人想到夏日的绿,湖中的荷。

    “嗯。”李喆随意地点了点头,从剧情中他早知道这种长辈赐下来的丫鬟都是少不了的,不要说身边的编制该是怎样,只有主子繁多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限制用以约束,免得家用过繁。

    然而公主府需要这个吗?国公府需要这个吗?

    且不说长公主当年的嫁妆是如何地十里红妆,便是这些年经营的铺子田庄也都有盈余进项,产业增加也是理所当然。

    便是李喆自己,自从有了靖国公的爵位之后,他不仅能够从朝廷白领一份禄米,还能享受封地靖国的所有产出,而那个靖国所占面积不小,虽然远了些,每年的收入只能折合成白纸上的数字,安静地躺在他在靖国的御赐府邸之中,但那些钱财都是实打实的,切切实实可以拿到手的。

    这样一年一年的,本就是在金山顶端的人只会看着这座金山渐渐蔓延,侵占了旁的地方,再不会有担忧坐吃山空的那一天。

    这也是原主为什么能够毫无负担地开了“三千后宫”的底气,他的权力或许不及皇帝,但论到财富上,忧国忧民还总要救济灾荒年景的皇帝舅舅,还未必有他的现钱多。

    当然,他的财富中也有一部分是那位世家子的父亲遗留下来的产业,只不过相比于他和公主娘的庞大资产,那些足够贵族之家花销的产业就有些不够看了。

    这样的权力地位和财富,当然决定了他的生活必然是高品质的,吃的用的玩儿的,连伺候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不敢说跟皇帝的选秀比,但一般人家,也禁不住这样的挑剔。

    质量上去了,人数上也是不少,不算那些庄子上铺子里的下人们,仅仅这府中便有不下千人伺候着,从主子身边的贴身嬷嬷丫鬟,再到下头的二等三等,然后是主子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园子那个园子的管事嬷嬷,还有管事嬷嬷手下的一干人等,各色小厨房的厨娘丫鬟,各色工种的下人。

    有些甚至到了必须单一挑出几个管事的程度,比如说府中单是花匠,便有两百余人,分工各有细化,伺候名贵花种的,伺候园子草木的,伺候暖房花草的……林林总总分下来,少不得又有几个管事总管。

    如此一层层下来,李喆不曾细算,只凭所见暗自估计了一下,他一个人日常所见不过二三十人的样子,但伺候他这么一个主子怕是要几百人不止,这般,身边多一个两个的丫鬟还真不算什么稀奇事。

    除了想了一下这两个丫鬟的名字不错,大约是公主娘的品味,李喆再没有多看,漂亮的丫鬟看多了也全那样,他还不想做种、马,最后跟原主一样稀里糊涂死在宅斗中,不如跟这些食人花保持些距离。

    也免得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怎样剖白也辩不出一颗真心了。李喆自认为他还没有那么滥情,也不觉得某些事是特别不可割舍的,或许这有几分冷感,但随心自在做自己不也挺好的嘛。

    有钱有闲,李喆便决定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说欣赏那些艺术品,陶冶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

    李喆本来觉得自己是个挺没有艺术细胞的人,世界上著名的画作他看来看去也就是个女人在笑而已,而且那女人还太胖了,不符合他的审美,那动辄拍卖价格千万百万的瓷器,在他看来除了好看也就只有光滑或可称赞,至于其他,杯盘碟盏,看着难道能够吃饱饭?

    等到穿越后,第一世就在古代,倒是给了他一个培养环境,可惜最开始一心忙着科考了,后来想着改变命运,想着为百姓做点儿事儿,等到老了以后能够培养培养了,又拉不下脸去学,偏偏那时候的专科书籍什么的,不得不说“意会”实在是太坑人了,还不如现代那些连条裂缝都要看出宽窄粗细的细致来得言之有物。

    接下来便是上一辈子了,不用说,也是没什么培养时间和环境的,于是尽管他觉得自己对此还是比较有欣赏兴趣的,却于此道上实实在在是个门外汉,充其量也就是凑热闹看鉴宝的程度,最终为价值惊叹。

    如今这个机会不错,原主并不是不学无术,或许说纨绔也总要有一两样压箱底的本事,他对这方面的欣赏能力是很好的。

    穿越过来的李喆也就继承了部分这方面的能力,某些知识就像是印在脑子里一样,让他真真切切第一次体会到系统所给予的金手指是什么。

    不太清楚这是因为他通过了实习期才有的福利,还是因为前两位脑子太空了,实在没什么东西,这才在这里发现还有这样的好处。

    李喆不想深究,没什么意义,反正他为此欣喜万分,一头扎进了艺术的海洋中。

    原主此时还没有显露多少“坏”来,充其量有些骄纵任性,似乎还有些中二霸道的样子,不允许别人对他说“不”,而以他的身份,敢拒绝他的也少得可怜。

    年龄小的时候还有几个嬷嬷看着,但等到原主大了,因为不喜嬷嬷管束,又嫌弃她们年龄大,不好看,全都换成了年轻漂亮的丫鬟,身边伺候的丫鬟年龄最大的也没超过十八岁,这般情况下,也没有哪个敢再对他说教。

    这般,倒是方便了李喆,他可以放任自己的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过度的自由让李喆很是思考了一下,发现他其实也没什么大的目标和计划,索性就由着喜好来了。

    对于他这个新爱好,长公主是乐见其成的,金石玉器,古玩字画,捡着珍品真品一箱子一箱子流水似的送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富有,但是真的摸到这些价值万金的东西时,李喆还是有些受宠若惊的,哪怕他上上辈子当了大官,见识过不少,但某些东西还是没见过的,毕竟真正的好东西都在皇家,外人连看都看不到,更不用说摸了。

    如今自己上手感受到了才明白为什么有人形容瓷器会那般猥琐地说成是“少女的肌肤”了,那种光泽和手感,恐怕是再好的皮子也比不上的。

    有脑海中的知识作为辅助,再看这些珍品,李喆只觉得感受完全不一样了,有些像是第一次读书懂得道理的恍然大悟感,以前是“知其然”,现在是“知其所以然”,那种知识带来的优越感简直让人沉沦。

    有了收获,自然愈发不能罢手,眼瞅着过了三天李喆的爱好都没变,长公主颇感欣慰,果然孩子大了就懂事了,这个爱好很好,值得培养。

    第四天,长公主带着李喆进宫去了。

    宫中的太后健在,有宫中秘法保养,虽然遮挡不住白发丛生,但气色容颜真是不像老年人,快三十的长公主也如二八少女一样,在太后身边撒娇卖乖,跟儿子争宠不在话下。

    作为一个中二少年,原主早就不做撒娇卖萌的事情了,李喆从善如流,他很沉稳很大人样地行了礼之后,便在皇后及一众嫔妃的夸奖之下告退了,自去寻朝阳公主。

    在这个时间段,朝阳公主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文静娴雅,拥有一切淑女的品格,却又比那些少女多了些天生的尊贵,再加上那很是拿得出手的漂亮容貌,说是天之骄女也不为过。

    谁也不会想到就在秋后,琼林宴见了那位青年探花郎之后,朝阳公主便有了女儿家的心事,又因为之后的赐婚而染上了忧郁之色。

    原主常随长公主进宫,身边跟着一个相熟的小太监就直接往朝阳公主那里去了,也不管那地方是不是后宫所在,他在皇宫之中从没有什么地方不能去的,肆意得很。

    也就是因为这份肆意,后来李喆的后院之外还有过一个皇帝舅舅的年轻妃嫔,而两人的私会曝光后,皇帝念着亲情隐忍,瞒下了这件事,另找了个理由赐死了那位妃嫔。原主什么事情没有,连担心都不曾有,还白得了皇帝舅舅新赏赐的美人。

    回忆起这一段剧情,李喆先是为原主的荒唐滥情而摇头,下一瞬,却是顿了一下脚步,在小太监还没察觉前再次迈步,脸上的轻松却没有了,沉静下来的模样颇有些不怒生威,让本来说笑着的小太监大气也不敢喘,暗自感慨到底是天生的皇亲国戚,这股子威势真吓人呐。

第18章() 
“阿喆几日不曾进宫了,可是在忙?”

    朝阳公主身着霞锦,灿若朝阳,那般绚烂的颜色并不会让人变得庸俗,即便在这样的夏日看来,也不会觉得烦热,如同只在盛夏开放的花朵,天然有种热烈,隐藏在那淡雅的笑容之下。

    剧情中对朝阳公主有过很多描述,原主的记忆中也能寻到一些,李喆对她并不陌生,但唯有见过之后才知道,那些描述那些记忆其实都很片面,这个女孩子是真的很好,才十五六岁,却是个很合格的姐姐了。

    宫女端到手边的水果是原主喜爱的,连茶盏之中盛放的也不是茶水,而是鲜果榨成的汁。

    “是荔枝!”果香随着沁凉入口,冰镇过的荔枝汁液喝起来有一种舒爽的滋味,在这炎炎夏日,就像是喝了冰啤酒,很有些醉人。

    凉亭坐落在湖上,风从水面而来,带来潮湿而微凉的气息,明明阳光还那样热烈,但这个亭子之中就像是开了空调一样,四面八方都有些凉爽之意。

    湖上有些许睡莲正在绽放,一片碧色之中,三两点嫩粉鹅黄,犹若点睛之笔,让这偌大湖面一下子亮眼起来,有了些可供欣赏的余地。

    “我还当阿喆没吃过呐,这是才从南国进贡来的果儿,我也是头回见,龙眼大小,剥开壳是嫩白的果肉,多汁香甜,只可惜,实在太少了些,一盘子稍稍品味就没了。”

    朝阳公主笑着说:“我听说这东西不好存放,便留了些让人弄成了汁子,放于冰室当中……本想要给你尝个鲜,没想到却是显出孤寡来了。”

    李喆一口饮尽了果汁,想到自家府中连丫鬟嬷嬷都能分到一二的荔枝,什么都没有说。

    他以前就听过一种说法,凡是特别好又特别少的东西,都不敢给皇帝敬上,只怕以后皇帝爱上了,下头人弄不到,白白获罪,所以,公主府中的东西比皇帝这里好一些,他没什么特别大的感觉。

    头一回当皇亲国戚,对与不对,还真没什么参照,但,“进贡”,这种敏感的词汇实在是……

    附属小国给进贡来的东西竟然能够成筐成筐出现在自家府中,听朝阳公主的意思,她在宫里都仅仅得了一盘而已,那……

    “还要多谢姐姐惦记我。”李喆先表示了感谢,然后又问,“姐姐说这是进贡来的?”

    “是啊,那南国太远,此物运送不易,据说一路上仅是冰块儿费用都抵得几个金人了,连母后也说,此物虽好,却费民力,不许下头的人再上呐。”朝阳公主养在深宫,再怎样善良,又哪里知道什么民力不民力的,说此话的时候颇有些遗憾之意,想来是极喜欢荔枝的口感的。

    “若能卖得比金子还贵,必有人愿意送来的。”李喆对此不以为意。

    关于荔枝,历史上最著名的便是“一骑红尘妃子笑”,被不少人当做皇帝昏庸的实例,但其实这件事跟商人们南来北往运送货物又有什么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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