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雄痛苦点头,“我知道,我以后不会了……”
“你以后不会了?你以为你以后还有机会吗?如果九九真是受伤了,你全家陪葬都不够赔!”他的好兄弟竟然勾结外人要杀他老婆,真是可笑。
而且还不知道他盗取了公司什么东西呢,虽然他嘴上不承认,但是大雄是个it高手,若他要盗取公司什么机密,被盗走的几率是百分之八十。
如果他侥幸活了下来,他也得给自己找条出路才行,在公海杀人是不犯法的,到时候他若活了下来,那就必须躲避着兰仲文的追缉另谋出路。
其实他早就给自己想好后路了,所以不要说兰仲文冷漠不念及旧情,是大雄先起叛变之心。
当除之后快!
“葛大雄,你到底盗取了公司什么东西?若你现在说出来,我还会放你们一条生路,否则你们两就在公海上喂鲨鱼吧。”
兰仲文的声音没有一丝温度,冰冷冷的。
九九握着他的手,意思是让他别生气了,这些事情慢慢问就好,不必大动干戈。
约莫疼到云颖快昏迷的时候,沈医师在她伤口处洒了些白色粉末,止住了她的鬼哭狼嚎。
云卿浑身都被汗湿透了,待神经系统中那波痛楚过去后,她苍白如女鬼的脸瞪着九九,仿佛要把她挫骨扬灰。
“贱人!”云卿唾了一口,骂道:“你这个贱人,既然走了为什么还要回来?我们本来都活得好好的,为什么你要回来打扰我们?”
要不是萧九九这个贱人,他们至于要走上背叛天堃的下场吗?也许现在坐在兰仲文身边为他挡酒的,还是她云卿,她不求兰仲文多喜欢她,只求可以常伴他身边,就够了。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沈医生,把她的嘴巴给我毒哑,反正不需要她说话了。”安岑怒骂,这种贱人,一刀杀了都不嫌解气。
沈医师闻言到医药箱里翻药。
云卿微不可见一缩,恐惧万分。
“慢着。”九九截住了沈医师的动作,笑着对云卿说:“既然你这么不服气,那我就跟你讲讲理好了。”
豆子一样的灯光下。
九九斜睨她,眼珠沉静,“云卿,我与兰花儿从十三岁认识,十六谈恋爱,至今也算认识了十三年,谈恋爱十年,凭什么你觉得我配不上他,而你才配得上他?”
九九真心好奇,云卿哪来的资本?敢说九九回来是打扰了他们平静的生活,明明兰仲文就过得一塌糊涂。
云卿是哪根筋搭错了才觉得他日子过得很平静很安逸?
“你配得起他?”云卿冷笑,唇色暗淡如白色百合花,“这些年来,兰仲文独自艰苦创业,你又在哪里?每次兰仲文跟客户洽谈项目,为兰仲文挡酒喝得烂醉的人是我,你又在哪里?他胃不好,加班加到胃出血进了医院,我送他去医院的时候,你又在哪里!”
九九低头冷笑,“云卿,看来你不懂所谓的爱是什么啊。”
“你别岔开话题了,萧九九,你就回答我这些问题!”云卿不死心,咄咄逼人。
本来九九是不想让她那么难堪,但既然她非要寻个说法,她也只能成全她了。
“云卿,你没发现吗?你所说的这些事情,都是秘书职责范围内该做的事情,这些事就算换了奕琳和林诗,一样可以办到。”
云卿一愣,脸色苍白。
九九接着说:“这算爱情吗?就是因为你为兰花付出过,就因为付出太多,你就觉得应该得到回报是吗?不管他是不是爱你?”
------题外话------
推友友文《重生之腹黑墨少绝宠妻》——宝宝
第十六章 完胜云卿(有二更)()
昏暗的仓库里。
寂静。
没有声音。
云卿惨白着一张脸,长发凌乱而肮脏。
她的瞳孔瞪得大大的,迷茫而落寞,“萧九九,我的爱不比你少,我从高中就喜欢他,大学也报了同个学校,后来他来了香港,于是我也义无反顾的来了,萧九九,我付出的远远比你多,你永远都是让他迁就你,你根本就跟不上他的步伐,你配不上他!”
萧九九配不上兰仲文。
云卿心里扭曲地想着,她那么差劲,她配不上那个几近带着光的男人,兰仲文是她的。
“两个人在一起,只要相爱就够了,不需要什么配不配得起,这些事情想多了,没什么好处,就是头疼加闹腾。”九九静静看着她,眼珠淡漠,将没说完的话继续往下说。
“还有,你闹腾你自己也就算了,你凭什么把你自己的想法强加在我们身上?配不配得起这些看法是你的,一人一张嘴,我们管不住流言蜚语,但这些想法并不是我们两的,因为我们两从来就没想过彼此会配不起彼此,而是想着,怎么样才能令对方更加幸福,怎么样才能令对方更加好。”
如豆的灯光下。
兰仲文脸色阴沉。
云卿瘫软在地上,心口处传来一阵深沉的暗痛。
九九走了过来。
清瘦的身影拢在自己头顶上。
云卿抬头,九九眼底一片黯淡无光,这是生病导致的,拜她的大雄所赐。
云卿咬了咬唇,心口的疼痛突然令她觉得窒息。
为什么?
她那么喜欢兰仲文,为什么他就是不肯看自己一眼,比起九九,她优秀得多,比起妻子,她比九九更适合做一个妻子。
为什么他就是看不上自己?
这些年,难道她的付出他都没有看见?
九九低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也许我小时候确实因为生活太优渥,导致我的性格温和懦弱,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谁,如果有一天兰花儿喜欢了别人,我不会像你这样堕落自己。”
她的声音不大,却铿锵有力。
遇见兰花儿的时候。
他确实是个优秀的人物。
那时候,九九也觉得他遥不可及,敬仰他,崇拜他,这是人之常性。后来他对她好,九九不可能不感动,因为她心里也喜欢着他。
说句真话,谁不喜欢高富帅呢?
可以选择好的,为什么要去选择劣质的呢?
尤其还是个十全十美的高富帅,试问世界上有几个女子可以抵抗这样的魅力?无论样貌气度,人格魅力,都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优秀。
他喜欢她,对九九来说,就是中了几亿彩票一样欣喜若狂,既然命里选中了她,让她来中这张彩票,她干嘛要一直怀疑这件事不是真的?每天活在自我疑惑中。
有人说过,伴侣的优秀程度决定着另一半的忠诚度。
以兰仲文这样的男人,九九这辈子不可能在遇见一个,她只是单纯点,并不是傻,兰仲文是否爱她,她自己有眼睛可以看,她的决心,也不是云卿几句话就可以左右的。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九九指着自己手上断过的姻缘绳,“这是当年我去上海玩,与兰花儿去求的姻缘绳,你应该看他带过,试问如果他不爱我,怎么会和我带这种东西,以你对他的了解,如果你送这样的东西,他会收吗?还有,你跟他去出差的时候,他都在干嘛?加班对吗?”
云卿没说话。
“这个又是什么你知道吗?”九九指着手中的银镯,“这是我跟兰花儿去台湾的时候,他母亲临终前的唯一遗物,如果他不爱我,为什么要将这个手镯送给我?而不是送给你。”
最后,她指着自己耳朵上一对微小的玉姝,潮湿的仓库里,玉姝发出莹润的流光。
九九语气冰冷,靠近她,“这个又是什么你知道?这是兰花儿第一次来香港的时候,送我的定情信物,你知道什么叫定情信物吗?就是两个人情投意合,没有谁逼着谁,靠着直觉牵引着彼此靠近。”
她字字珠玑,说得云卿面如死灰。
“如果你还认为有那么一刻,他曾喜欢过你,你大可以骂我,如果有,我一句话也不反驳,就承认我是配不上他。”
有那么一刻吗?
云卿迟疑地想,良久,她轻轻闭上了眼睛。
灯光下,她的脸泛着死一样的灭寂,“没有,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与此同时,兰仲文淡漠的声音响起,“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他坐在圆窗前,半张脸陷在阴影里,有种绝情的味道。
云卿心口处隐隐传来的一阵钝痛,疼得她难以忍受,她紧紧闭着眼睛,热泪从她眼角滑了下来。
两年前,他就说过这句话了。
那晚。
她和兰仲文在纽约出差,兰仲文喝多了,半夜,云卿偷偷潜进了他的房间。
夜色下,那个男人美得仿佛是虚幻的。
云卿心神一荡,脱掉自己的衣服,爬上床抱住他,却被猛地推开了。
“滚开!”那个男人醉得没有意识,却仍然抗拒她的靠近,他受过睡梦训练,如果不是他所熟悉的味道靠近,那么他便会反抗。
云卿摔跌在床底下,抱着自己的膝盖哭泣。
就连自己倒贴他也不要,她早就知道了,他不喜欢她。只是不甘心,促使她的想法越来越扭曲。
可今日听他亲口说出来,云卿觉得整颗心都碎了,她爱得那么累,没有一丝光亮。
她突然觉得绝望。
身体微微痉挛,手中的血管喷溅出鲜血来,洒在张医师的白袍上,九九难受地扭过头,眉头紧紧皱着,亲眼看见鲜血喷溅出来是件很恐怖的事情,就像看见人杀鸡一样,伴随着令人作呕的腥味,血花四溅。
千钧一发之际,九九被拉进一个温热的怀抱里,头顶是他的外套,轻轻落在她头上,隔断了她的视线。
“不要看。”兰仲文声音轻柔,捂住了她的耳朵。
“云卿!”大雄大叫,声音像是寒冬里的朔风,猎猎地,沙哑难听。
空气中都是腥甜味。
云卿情绪激动,瘦弱的身体不住拘挛,她控制不住自己的神经了,张医师用力把她摁在地上,让她尽量平静下来。
可是。
没有用。
她脑门上的青筋微微突起,克制不住地痉挛,那么地用力。
另一名医师赶紧跑上来,往她体内打了一支镇定剂,最终,她口吐白沫,昏迷过去。
“九九,我们先回去吧。”兰仲文冷冷看着这一切,淡漠的眼珠,没有一丝浮动。
甚至连一点怜悯都没有。
九九也看不下去了,胃翻滚得难受。
兰仲文拥着她离开。
离开前,兰仲文朝安岑使了个眼色,意思是:剩下的交给你了。
安岑点了点头。
大雄跪在地上,颤抖的嘴唇哭不出声音,他头垂下,痛苦地哀嚎,“你为什么要喜欢上这个冷血的家伙,为什么……”
回到房间后,兰仲文一直在接电话,是乔漠打来的,关于大雄盗取公司机密的事情。
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声音冷沉,面容高贵。
九九没有说话。
海风猎猎。
她裹着大衣坐在露台上,海风吹乱了她的短发。
不知道过了多久,暮色四合,夜风有点冷。
九九拢紧大衣,丝毫没有想动的打算,眼珠淡泊,遥望着粼粼的夜海。
海浪涛涛。
九九静静聆听着,在心里叹了口气。
云卿和大雄的下场她大概能预见,虽然云卿是出于太爱兰仲文,才迷失了心智,但她和大雄也确实背叛了天堃,等兰仲文查出消息,他们不死也得被剥掉一层皮。
现在的兰仲文,行事阴鸷狠辣。
他们在劫难逃。
九九喝了口莫吉托,清新的薄荷味从喉中一路蔓延到胃处,并不浓烈,很沁凉。
这杯鸡尾酒放入了大量的薄荷味,味道清新,有一点青涩,有点甜蜜,象征单纯青柠般的初恋。
初恋的味道么?
九九仔细想了下,她笼统也就恋过一次,还真没有什么可怀念的人呢,可怀念的,是她与他之间的年少青春呀。
兰仲文打完电话,站在她身后,看她一会拧着眉,一会憨笑的,觉得分外有趣。
他静静凝视着她,这小家伙是想到什么有趣的事情啦?表情这么有趣精彩。
“九九,吃过晚饭我就得先回香港了,你要留在这里玩到明天,还是等下就跟我回去,天堃有些事情需要处理。”
九九扭过头,眼珠明净,“我当然是跟你一起回去啦。”
这么急着回去,应该是查到什么线索了吧。
夜间的海有些汹涌。
九九裹着大衣,在兰仲文的搀扶下,慢慢爬下铁梯跳到游艇上。
风很大。
兰仲文将九九扶到副驾驶上,穿好救生衣,吻了吻她的额头,“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