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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要把所有姓江的嫡系凑全乎了。
承熹笑得直不起腰,江俨忙用大掌护在她肚子上,不敢让她笑得太用力。他默默看着公主笑了好一会儿都没停,无奈地拿“别笑了,会吵着皓儿”当理由,公主才忍住笑。
承熹翻了个身,压在他身上,眼中仍是清凌凌的笑意,怕吵着皓儿,小声说:“你这分明是无理取闹呀!”
“才没有。”江俨静静看着她,好半晌才驳了这么一句。又说:“皇后说公主凤冠霞帔已经备好了,说是请了针工局的绣娘。”
江俨大概是真的有些醉了,语速极慢,每个字都在嘴边含了一圈才慢慢吐出来:“我说,我想亲手绣,他们都笑我。”
话里竟还有些委屈的味道,承熹又噗嗤一声笑了,差点从他身上翻下去。江俨忙抱着她腰肢揽紧,低低哼了一声:“我祖父和爹娘也笑,不知道在笑什么。”
见公主还是笑啊笑的,江俨又慢腾腾说:“你都不夸我?”
原来酒量不佳的江俨是这样的。承熹登时动了以后多给他喝酒的坏心思,俯下|身亲了他一口,察觉他身下顶起了个小帐篷,舍不得再闹他,便从他身上下来并排躺好,笑眯眯说:“针工局的绣娘也不如你的手艺,我等着穿你亲手做的嫁衣。”
江俨这才满意。身上半湿半干的薄衫紧紧黏在身上,没一会儿他就自己脱掉了,又往她这边挤。承熹怕惹起他的火,忙把被子卷成一团隔在两人中间,看他睡熟了才放心。
次日承熹给魏家和自己舅舅家的几个姑娘写请帖,至于别的世家姑娘和有品级的诰命夫人的请帖自会有旁的人操心。
江俨也在坐在书桌前提笔写着什么,写满了一大张红纸。承熹探头过去看了看,见上头写着“金荷连螃蟹簪一对、金翟鸟一对、珊瑚坠角一对……”
这才明白原来他是在写聘礼,顿时觉得十分新奇:“这天底下,能与夫君一起写聘礼单子的待嫁娘,想来除了我也再找不出别人了。”
这“夫君”两个字听得江俨心神一荡,想让公主再多喊两声,转念又觉得来日方长,等成亲当晚喊自然是最好的。便搂过她坐在自己膝上,好在江俨胳膊长,也不影响他写字。
原来这礼单还不止写了一张,是一层层折叠起来。这喜庆的红纸背面以彩锦作褙,纸挺厚的,可江俨却足足写了一指那么厚,粗略一数已经有十几页了。承熹惊讶道:“怎么写了这么多?”
江俨看着她默默瞅了好一会儿,想起多年前看她穿上红嫁衣嫁给别人那时候的心酸,低声道:“不能比公主当初嫁给徐家差。”
“当初徐家给公主的嫁妆是一百二十八抬。虽说我想比他多出个十倍百倍,奈何力有不逮,不过两倍于他是不成问题的。”
承熹忍不住笑:“当年徐家砸锅卖铁才凑齐了聘礼,你当然比他好多了。”当年徐家的聘礼都是她手下的丫鬟嬷嬷点了的,有五分之一的箱子里边都是一套棉服被褥充数,哪有江俨这么实在?
只是怕江俨听见“徐肃”不高兴,也没说后面的,只略略一提。
江俨毫不收敛地点点头,他也觉得徐肃比自己差多了。
承熹往前翻了翻,见他写了好几页的田庄地契、商铺文书,忙拦了下来,忧心忡忡地问:“会不会太破费了?你把家里都搬空了,老爷子不会生气?”
如今江家的家主是江老爷子,定好的下一任家主是江俨的兄长。江俨虽为家中嫡子,可他仍是个少年时就入了宫,想来也没有多少积蓄。拿着江家的家底作聘礼,他家中长辈怎么
第165章 押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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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挡了行人过路,这百戏区都在街道两边,地方有点小。明珠一向莽撞,看到另一个高空倒立走索的艺人,便扯着公主和重润疾步上前,撞到一个公子哥,她揉揉肩膀也不在意。
那公子被她重重撞了下,只觉一阵脂粉香扑鼻而来,忍不住抽抽鼻子打了个喷嚏。转眼便见撞了自己的是几个身量矮小的少年。
那公子不由皱眉,撞了人连声道歉都不说?本以为是从哪儿旮旯来的土包子,又定睛看了两眼,见三人皆是华服,气质端华更是让人眼前一亮,竟然是三个唇红齿白容色姣好的少年。
这公子出身富贵,以往从不在这市井之中走动,今日却是不得不来——他家中老祖宗爱热闹,便在府里设了个杂技班子。这几日他有个堂妹迷上了那班子里的一个男艺人,似被灌了*汤迷了心窍似的,堂堂大家闺秀却天天往那戏子跟前凑,一颗心全跌了进去,被爹娘训斥被罚跪都死性不改。大夫人一看,这还了得?把那不守规矩的戏子打了一顿板子,给了些银钱撵了走。
这公子的那表妹哭成了泪人,愣是好几日不吭声,只怔怔坐着掉眼泪,茶不思饭不想的,饿晕了好几回。
老祖宗被闹腾得不行,听人说那被撵出府的戏子就在百戏区这一块儿卖艺,就打发自己的小孙子出来把人给找回去。待姑娘能吃下饭去再另作打算。
说得远了。这公子今日来了这百戏区只觉吵吵嚷嚷的,惊叫的欢呼的鼓掌的吆喝的杂耍的唱戏的,直听得头大如斗,又被人踩脏了鞋子更是不喜。见了重润三人却觉眼前一亮,从没想到这鱼龙混杂的市井中也能见到这般丰神玉朗的少年。
当下起了结交之心,连方才被对方撞了个满怀还不道歉的无礼也不介意了。合起手中折扇凑上前问道:“三位……是来京城游玩的吧?”
承熹三人闻声看去,只见那公子浅浅作了个揖,笑道:“我家世代住这京城,对这大街小巷再熟悉不过。三位若想去哪儿玩,直管与我说便是,保管带你们玩得尽兴。”
魏明珠家中有好几个兄长,常常邀友人来家中做客。甫一看到这人就觉得眼熟,想起这正是相府的三公子,曾经是她长兄的至交好友。只是兄长踏入官场以后公务繁重,这三公子入了翰林院掌史书编纂草拟文案,两人不像曾经一般空闲,便慢慢疏远了。
明珠便低声与公主和重润二人说了这男子的身份。想来是因为前几年她尚年幼,如今相府三公子再见了她,已经认不出了。
承熹正要回绝,谁知重润却眸光一深,把此人相貌在记在脑中的图册中过了一遍,相府公子——正是她此次上京该找的人之一!
念及此处,便提声笑道:“好啊!我刚来这京城,人生地不熟的,正愁没人引路呢?”
那公子笑了,这一笑更显其丰神玉朗,脸上似有皎皎春光,“在下许清鉴。”因为是初识,不知对方底细,说的这“清鉴”二字乃是表字,少有人知。
——姓许,许相国的嫡孙,这便没错了!确定了自己的猜测,重润便以自己兄长的表字作答。她头一次来这京城,只要不说自己是重润郡主,便没人能认得她。
至于公主以前长在宫中,出嫁后深居简出,更从不和外男有过相交,自然更不怕他认出。
这道不够宽,四人也不好并肩同行,虽说是做了男子装束,可三位女眷与一位公子同行,怕是会惹人说闲话。为避嫌,公主和明珠只好在前头慢慢走着,重润郡主和许清鉴在后头说话。
身后两人交谈的声音时不时飘到公主耳中——“我从江南那边来的。”
“慕名前来?哈哈,这京城人杰地灵,确实应该来玩的。”
“那边是张道口烧鸡铺,这可是多少年的老字号了!从我祖爷爷那时候起便有了。陈年老汤一浇,入口酥香软烂,肥而不腻。装盘上桌的甚至不需要手撕,只需要轻轻一抖,那烧鸡的骨肉便可分离。”
“这是开封第一楼包子馆,他家的灌汤包其色香味都是上等,吊卤面也很是不错。小公子可要试试?”
“别看那家店店面小,里头统共只有掌柜和他儿子一人忙活,他家的杏仁茶做得特别地道,便是我祖父大人也极喜欢。”
重润郡主眼神一闪,“相国大人喜欢喝杏仁茶”在脑海中转了两圈,已经被记在了心底。虽说这样的小事未必对自己有用,知道得多一些总是好的。
心中想要刻意亲近,重润面上笑得揶揄,问他:“许公子对这京中小吃这般熟悉,一看就是贪图口舌之人。”
许清鉴干笑两声,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像他这般重口舌之欲、一有闲功夫就在京城各处寻摸美食、吃到清风楼每月只有十道的佛跳墙就心情畅快,吃不到每日的清蒸鲥鱼时就心情低落,确实不是什么可堂而皇之示于人前的好爱好。
怕新结识的朋友笑话,连忙肃了神色解释道:“我家家风甚为严苛,唯有在这吃喝二字上,从不拘着我们这些小辈。”又坦荡笑道:“尝遍美食,做人上人,交二三知己,才是痛快!”
重润眉梢微挑,赞道:“许公子果然豁达。”
听她这般说,许清鉴这才心里踏实了,继续与她说这京城老字号:“这家京古斋画店乃是京城最有名的画店,其珍藏书画非上品不采,文房四宝也非名品不售,一幅画每每价值千金。多少文人若是能在这里把自己的画卖出去,其身份便大涨,入得大学士门下也不是难事。”
两人说话的声音不小,走在前头的公主和魏明珠都能听清楚身后的交谈声。这两人相谈甚欢,越行越慢。承熹和明珠只能时不时停下脚步,等着他们跟上。
“承熹啊,”明珠笑得古灵精怪,凑在承熹耳边咬耳朵:“你说他俩是不是看对眼啦?这都聊了半个时辰啦!”
承熹失笑,“便是人家互相有意,你又高兴个什么劲儿?别家姑娘十二三就定好了人家,你都已经是十六岁的大姑娘了,求亲的人都踏破了门槛,你也没一个中意的。如今上门的媒人都少了大半,看你娘都要急成什么样了!”
“这不还没挑到中意的吗?”明珠赶紧捂耳朵,求饶道:“我的公主诶您别说了成么?我回家就赶紧挑一个赶紧嫁过去还不成么?”
“这……似乎也不好……”听她此话,承熹颦着眉尖:“女儿家的亲事还是要细细谋划的,万不可草率……”明珠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听她絮絮叨叨讲了一刻钟,总算止住了话头,这才长吁一口气。
而后头的许清鉴与重润聊得更是投机,重润见解独到,又一向会揣摩人心投其所好,慢慢地把许清鉴平日的喜好都套了出来。喜欢什么美食,喜欢谁的字画,喜欢什么样的朋友,都知道了。
许清鉴把这个新结识的“小公子”引为知己,却不知人家把他的喜好都摸了个通透。
只是许清鉴毕竟出身相府,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比如自己的喜好可以说,家中背景、亲属关系不能说。
一旦被重润旁敲侧击地问到与家中有关之事,便会不着痕迹地带过去。因为他平时交友广泛,上到世家子弟下到寒门士子都有相交。平时与人相谈时不免会遇到各自聊起家中之事的时候,知道朋友之间谈及此事是正常,倒也没什么警惕。
不得不说这交谈了一路还把重润当成个公子哥,都没认出这个是姑娘来,脑子委实有些迂。
重润这男儿扮相确实十分真。她的母亲裕亲王妃福薄早早去了,重润便自小跟着裕亲王长大,父亲如何能有母亲心细?重润多年舞刀弄枪,气质硬朗,身上又没有脂粉气,连声音都比一般姑娘硬朗许多。
像承熹作这男子装扮,总觉得全身都不自在,虽上身用布条勒紧了,腰肢也裹了好几圈加粗了,却总是时不时怕自己露馅,总觉得路人时常偷偷打量自己。
其实她没想错,这来往过路的人确实都在偷偷瞟她,只因为这么个唇红齿白的公子,胳膊上还挽着另一个形貌昳丽的小公子,两人凑得极近形容亲密,一看就是俩断袖!
断袖都手挽着手上街了,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重润却一直坦坦荡荡大大方方,没有分毫扭捏,行走带风,说话更是爽快,故而许清鉴只把重润郡主当成了一个初初来京的富家公子哥。
直到在清风楼用午膳的时候,他见重润执筷的手白皙,指骨纤细,腕子也极细,手上一串金铃看着总觉得不像男儿所戴。一怔之后,视线便下意识地扫向了她的喉结,这才恍然:原来是个女扮男装的姑娘!
想起清早撞了他满怀的明珠一身脂粉气,又看向同桌的另两位,同样喉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