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尉迟飞燕一听话茬不对,便是淡淡说自己不懂赏戏,只是方才见了乐平公主不快,略有些担心罢了。
骁王倒是不像在那戏子的身上浪费太多的口舌,便话锋一转:“坐得这么久,莫要疲累了,与本王一起骑乘一圈可好?”
飞燕微微抬头看了看骁王的神色,便觉得此时还是顺着他些比较好,便点了头,随着骁王出了茶室,被他强健的臂膀一提,踩着脚蹬一起上了那“黑疾风”。
骁王抱住身前的娇柔女子,轻轻一催马,那马儿便轻快地跑了起来,朝着马场里的小溪处跑了过去,马蹄飞溅,激起水花朵朵,倒是清爽。
当马儿飞跑起来时,风从耳旁拂过,这样的感觉却是那么的似曾相识,曾经自己满心倾慕的那个人,也是这般在自己的身后拥着自己,在浩瀚的平原上策马狂奔。
而那时的自己则紧紧靠着那曾经让人心安的结实腰身迎风前行。。。。。。一时间便是有些恍惚了。飞燕觉得思绪一路漂浮,又要想起许多急于忘掉的往事,便是急急地止住了,可是更让她心神不宁的,却是方才瞧见的那个戏子
方才她之所以见了那戏子的脸,之所以发楞,实在不是如骁王所言的那般,被桃花眼迷了心神。实在这那戏子当真是眼熟得很,尤其是眼边的那颗痣,总觉得是在哪里似曾相识,却是一时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第30章()
风还在耳旁呼啸,就在犹自思索时,耳旁响起家呆着似曾相似的问话:“马有些颠,可是累了?”
沉浸在往昔里,一时松懈了心情,竟然嘴不对心,一时间惯性使然脱口而出地回到:“樊大哥尽兴便好。。。。。。”
话刚一说出口,飞燕便身子一震,意识到自己竟是失了口。身后的手臂猛地一紧,收住了缰绳,勒马在了一处山坡上。
骁王身后的侍卫远远的停在了,倒是识趣地不曾靠近。
飞燕的只觉得手心都是冷汗。霍尊霆虽然与她相识以后,不曾露出暴戾的一面,可是方才责罚了那戏子便可看出,骁王从来不会吝啬使出雷霆手段。任何一个男人都不能容忍自己未过门的妾室与其他男人不清不楚,更何况樊景还是大齐的叛党,除之而后快的贼首……
就在那转瞬间,竟是连叔父一家锒铛入狱的情形都想象得有须有尾,便只差着骁王开口发难了。
骁王将马带住,似乎深吸了口气,然后问道:“你曾经与你口中的樊大哥一同骑马?”
飞燕抿了下嘴:“七岁时曾经跟父亲的下属学过骑马,只是那时尚小,又不曾像安庆公主般有如此贴心的兄长,骑上马觉得有些高,当时不甚喜爱……”
“……这如兄长般照顾本王爱妃的,可是现在白露山称王的樊景?”
飞燕心知他老早就怀疑自己与那白露山父亲的部下有联系。
今日恍惚间竟是走脱了嘴,喊错了名姓,若是极力撇清,倒是显得刻意,便老老实实回到:“那时候樊景年有十五,在父亲的麾下任传令兵,倒是经常带着年幼的奴家……”
骁王这时翻身下了马,立于马下,伸手将飞燕也抱了下来。
这时飞燕才是得空看了他的脸色,微微有些阴郁但也说不上阴沉,摸不透他心里想得是什么。
“尉迟小姐想起童年服侍于你的仆役,倒是个长情之人,不过你的樊大哥现如今已经是通古部的乘龙佳婿,却不知他会不会拥着娇妻策马扬鞭时,想起自己少年时服侍过的小姐?”
飞燕凤眼半垂,无谓地一笑:“俱都是年少时的儿童把戏,记不记得又又何妨?”
骁王半低着头,看着眼前明明正值芳华的女子,偏偏眼底有一抹疲惫的沧桑,便是忍不住微微皱了皱眉,伸手摸了摸她有些发白的脸,又是轻叹了一口气,然后问道:“要不用吃烤板栗?”
飞燕被他突然岔开了话题弄得一愣,一时有些搞不懂骁王的意思。“烤板栗”……这是大齐何等严刑审问的酷刑称谓?
不过看到骁王走到马旁的板栗树下摇晃下如同小刺猬的板栗时,她才明白骁王并非戏言。
夏末时节,板栗正长得饱满。骁王用匕首在地上熟练挖了一个浅坑,捡来石子堆了一个简易的灶头,命侍卫捡来了些干柴升上火,将板栗带刺的外皮撕开取出一颗颗硕大的板栗,放在石灶上面。又从树上折下一大片树叶,铺在地上,上面均匀地撒上侍卫拿来的甘蔗糖,将烤的微微发热的板栗摆在树叶上,用手拨弄着在甘蔗糖上滚了几个滚,全身都沾满了蔗糖,然后埋进石头中继续烘烤。
板栗被周围的石子均匀加热,蔗糖逐渐融化将板栗包裹住,形成一层亮晶晶的糖膜,而甘蔗的清甜也慢慢地透入到板栗中。等火灭了,将板栗拨弄出来,发现每个板栗都是油亮油亮地泛着光泽,更有一股甜腻的香气挥之不去。
“本王幼时,父皇乃是新野守将,朝廷克扣了边关将士的粮饷,家里便是一时短缺了锅灶里的米粮,彼时经常要去舅舅家周济些个银两度日,虽然舅舅慷慨,去得太频也是不好,于是便带着将士们去新野四周的深山打些野味回家打打牙祭,那是本王年幼,总是会随着父王一同上山,经常采摘了板栗烤着来吃。如今倒是没有荒废了这门技艺……”
说着便将烤好的一颗利落的剥掉了外壳,递到了飞燕的唇边。
飞燕只得张开嘴,任凭着骁王修长的手指将绵软香甜的栗肉送入了口中……本以为他会如盯住了青蛙的毒蛇般势必要一路追踪到底,却不曾想,却是再也没有问下去,反而是兴致勃勃地做起了乡野小儿才干的勾当,当真是让人的心越发不落底。
就在这时,安庆公主也闻着香味骑着小马过来,兴奋地咧着小嘴喊道:“二哥烤了板栗,怎么不叫人!竟是躲起来偷吃!”
于是被一旁的嬷嬷搀扶着下了马,也坐在了铺在地上的芦苇席上,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边吃边小声问:“嫂嫂,你可是做错了事,刚被二哥骂了?”
飞燕盯她吃得满是黑糖的小口,微微有些诧异。
安庆公主接着道:“每次去二哥府上做错了事,二哥总是会在骂完本宫后,叫下面厨子烤来糖板栗与我吃呢!”
尉迟飞燕闻言,有些哭笑不得,抬起眼来,正好与骁王四目相对,便是又低下了头,将一颗香甜的板栗慢慢放入口中。
还未从马场出来,宫里的皇后懿旨便已经传到:“速速命令骁王入宫。”
骁王倒是知道定是那乐平告了刁状的缘故,便问道:“那个戏子还有口气儿吗?”
下面的人期期艾艾地说:“只打了三十大板,宫里便来了人……被皇后娘娘宫里的太监王贵领走了……”
骁王倒是毫无意外地点了点头,这马场离皇宫不算远,母后此时应该正在“欣赏”那戏子的曼妙唱腔了!
于是便命人送飞燕先回尉迟侯府。他领了安庆便入宫去了。
飞燕静坐在车中,心中依然思索着刚才那个戏子为何给自己一种熟悉的感觉。
久思无果,心中烦闷,索性放下心事拉开车帘看看外面,待眼光向车外一扫,突然愣了一下。
此时车子正驶过一条热闹的街道,两旁布满了店铺,文房书画,卖布的,粗劣的玉器地摊,还有各种吃食,应有尽有。
就一个包子铺面,二十几个巨型蒸屉摞得人一般的高,一个微胖的穿着白布褂的男子正扯住一个瘦弱的行乞小儿,举手欲打。旁边有人劝道:“张师傅,这个小儿偷你的包子自然不对,不过看他如此瘦弱,你若动手,打伤了他也是麻烦……”
飞燕正是看到这个场面,今日见到的那个戏子竟是与厨子手里的那小乞丐重叠到了一处……
五年前,她跟随樊景初到白露山,在一个镇子上看到了类似的一幕。一个乞儿因为经常偷吃别人家的东西被十几个成年人围追暴打。那乞儿虽然瘦弱,却是灵活异常,在十几个大人的包抄堵截下奔跑闪躲,大家竟是一时捉他不到。
樊景起了爱才之心,赔了些许钱财,问明乞儿无父无母,天生地养,就将他带了回来。后来看他伶俐聪明,就选了做自己的贴身书童,赐名刘节,希望他能够留住男儿气节。
二年后,樊景精心挑选出一批人,派到大江南北,刘杰也被派了出去,此后,飞燕就再未见过他。想不到再见面时,却是在皇宫中的戏台之上,当真是人生若梦。
那刘节易名为柳迎生,也不知是不是拔了个子,加之在戏班子里熏陶的缘故,气质身量样貌俱是发生了变化,竟是看到了他眼旁的那一颗痣也是没有辨认出来这位竟是故人。
一时间,公主遇袭时的内应与那戏园子外的被遗落在了草丛间的萝卜花,似乎都有了些许的答案。飞燕想到这里,只觉得太阳穴有种隐隐的微痛,急于摆脱的过去,为何总是如影随形?
樊景将手伸得如此之远,当真是不搅得天翻地覆,绝无罢休吗?
飞燕回到尉迟侯府,走进大厅时,尉迟瑞和一双儿女正兴致勃勃地看着一个扁长的盒子。敬柔抬眼一瞧发现表姐走进大厅,快走几步走到飞燕面前,高兴地说道:“表姐,你外祖母寄来一些东西,我和父亲哥哥正猜是什么东西了!”
飞燕听着一愣,心中陡然升起一阵不安。尉迟瑞看着飞燕笑道:“难得你外祖母如此牵挂于你,快过来查看一下。贤哥和敬柔也很是好奇是什么东西。”
飞燕见伯父和贤哥,敬柔兴致甚高,压住心中不安,打开盒子将里面物事一样样拿出来,都是些用过的旧物。贤哥和敬柔像寻宝一样拿起一件件东西,讨论着是做什么用的。尉迟瑞笑着看着自己的侄女和儿子女儿,心中十分欣慰。
三人没有注意到飞燕的脸色却是有几分发白。这些旧物事都是自己在白露山使用过的。根本不可能是早已经断了联系的外祖母家里寄来的。
此时厅外阳光正好,可是飞燕知道一场不期而至的暴雨即将来临了。
第31章()
鸳鸯是知道内里的隐情的,在客厅里见了那些个物件更是担心得不行,便是偷眼看了看飞燕。
不过飞燕倒是神色如常,将那些旧物分了分,给了自己的堂兄妹。将一个小樟木制成的书箱分给了敬贤,这书箱内里设得精巧,只要打开便可分作三层,分别放置书纸还有笔砚,就算背在身上也不会让内里凌乱。
鸳鸯知道,这是樊将军在飞燕十六岁生日时赠与小姐的礼物。因着飞燕喜欢看书,外出营地时,有了这样的书箱很是方便,飞燕曾经爱不释手,可是现在她却是如对待寻常之物一般送给了旁人,不能不令人有些怅然。
作为看客,曾经以为小姐与樊将军该是怎样天造地设的神仙美眷?却是落得如今这般的情形,该是怎样的造化弄人?
尉迟侯府里旧物惹风波,宫中新晋的宠儿掀起的狂澜更是拍石有声。
二皇子霍尊霆立在在凤仪宫前等着皇后召见已经有一个时辰了。直到了晚饭后,才有太监宣他入宫见凤驾。
沈皇后正坐在软榻上看着侍女呈上来的礼服,明儿是皇上选秀女的日子,她身为中宫皇后怎可不去?
霍允自从入京称帝后,后宫一直空虚。不是霍允怜惜着与结发妻子峥嵘策马结下的生死情谊,实在是妻族外戚在朝中举重若轻,这皇帝做得不大爽利。
想当初入京时,他在庆功宴上饮了酒后,便带着几员武将,一路踉踉跄跄地进了后宫,巡查了下那梁朝先帝后宫里的女子,当真是环肥燕瘦,让人有些眼花缭乱。尤其是那梁帝最宠爱的丽妃,十五岁的芳华,仙姿佚貌,我见犹怜,那娇弱的身子瑟缩在脚下,小脸儿上挂着泪痕的模样实在是叫人心动不已。
借着庆功宴上的酒劲,霍允将小佳人抱起便入了宫中地一处偏殿,将那丽妃倒趴着按在地上,未及除了罗衫,直接扯开了裙摆,解了自己的裤子便爽利了一气。
前梁的皇帝果然是个会睡的,挑选出了来也是人间上品,霍允只觉得这身下女子无一处不软,嘤嘤娇喘撩拨他如同是年少新婚入了红帐时一般气血上涌,足足拨马回枪了三次。
自此以后,便是爱极了此女,纳入了自己的后宫里。怎奈沈后善妒,岂可容许后宫充盈年轻貌美的女子来分她的丈夫?
趁着霍允亲征平叛之际,将那已经怀有三个月身孕的丽妃从寝宫里拖拽了出来,命太医把脉,硬生生地将孕期改为已经五月有余,于是沈后直言这丽妃肚子里怀的乃是前朝皇帝的余孽,将丽妃绑缚在一块大石上,扔到了皇宫中的游湖里。可怜丽妃便是这般香消玉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