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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刻,泪真的是怎么都止不住。
她也哭了,抱着我,含着笑:“你终于想起来了,真好。”
“是的,想起来了……”我感叹。
同时又疑惑:为什么之前会想不起来?而现在,又为什么会想起来所有?
她似乎看懂了我所有的心思,笑道:“其实,那个时候,你因为无法选择我和风无涯,便精神失常堕仙了,于是掉入了凡尘……”
“等等。”我打住她,“你确定是精神失常?”
“当然。”她看我的眼神饱含同情,与溺爱。
我有点懵,汗流滴答。
“怎么会这样?”
“所谓情深不寿,你作为红娘,本就是至情至性之人。加上你又是双性恋,同时兼任两类红娘。而我跟风无涯又都同时出现在你面前,并且,连带着玉帝王母的施压,和风无涯生命的威胁……种种种种,你就精神失常了。”
好吧,原来我是个疯子。
默默擦汗。
她见我如此,抿嘴一笑,但眼神里仍是一片疼惜:“所以,那个时候,为了让你摆脱痛苦,我求父王抽取了你的记忆,让你在失去所有记忆的情况下,游历人间。”
我眯起眼睛:“所以,我作为楚离的时候,完全不记得你们,就是因为我的记忆已经被抽走了?”
她点点头。
“所以,现在我被抽掉的记忆又给塞回来了?”我的眼睛眯得更深。
她略略低了低头,仍是点头。
我负手:“那么,请告诉我,为什么我现在会被恢复记忆?”
总觉得,有种被拿来当游戏道具的感觉啊==
果然,她的面上露出了一丝尴尬:“是这样的,抽取了你的记忆后,我跟风无涯仍然爱着你。而红娘的位置,也依然空悬。我跟风无涯,都是指定的接替人。还好,他和我,都只爱女人。所以,最终,在群仙的建议下,也在我的苦苦请求下,父王终于答应,让我和风无涯分别承袭百合红娘和男女红娘。当然,只是实习红娘……”
我擦汗:“所以,你们实习转正的盖章,就是我的爱?”
“宝贝儿你真聪明。”
红娘笑眯眯。
而我对这个称呼恶寒。
尽管,我已经记起了所有,面前的人也确实是我的至爱==
“为了公平起见,当然也更是为了你的安全,在胜负分出前,你的记忆不会被放回。一来,是给我和他相等的机会,彼此重新开始追求你;二来,也是让你的脑子得到休息,好让你曾经纠结的记忆模糊一些。”
“所以……现在胜负已分?”
我眨巴眼。
“当然啊!”红娘咋呼。
我笑着摊手:“谁赢了?”
“自然是我。”这位公主殿下在此刻终于流露出了公主的本性,噘嘴不依,“我先找到你的,并且抢先一步让你十二世穿越,完成还情之旅。当然是我赢了啊!而且,你在穿越的世界里始终不忘子心。而他,作为吴王夫差,却被你当面拒绝了呢。”
我自然是记得的。
尽管对红娘的感觉朦胧,但对风无涯化身的拒绝却是清晰的。是的,我已经不喜欢女人。
更何况,若隐若现,“子心”这个名字,确实时常浮现在我脑海。
没什么好反驳的。
我摊手,认命。
子心很兴奋,欢呼一声,上前就将我扑倒在地……
唔,有一件事,隔了千年,还需要继续做完呢==咳咳。
至此,十二场穿越,十二场情,已经全部还完。
那一个个风格迥异的女子,用各自的美好与不美好,将我的爱一一引出,成就了我的至情至性,让我在百合之路,一去不复返。
是的,经历过拉拉的女子,真的很难再回头喜欢男生了。
所以,男女红娘,终究还是需要风无涯来做的。
首先,我已经堕仙,不可能再回去做红娘了。而子心爱的只是我,也无法再爱上男人,所以也不能再回男女红娘的位置去祸害世间痴情男女……最终,男女红娘的位置,还是给了风无涯。
“希望你早一点找到下一任红娘,祝福你。”
临走,我抱了抱风无涯。
以最深情又最云淡风轻的姿态。这是我曾经深爱过的爱人,如今,却是云淡风轻的真心祝福。
他笑笑,点头:“谢谢。”
纵然,在找到下一任红娘的时候,就是作为红娘的他再度堕入红尘的时候。对于神仙来说,堕入红尘跟死亡没什么区别。可是,对于我们这种至情之人来说,没有爱的神仙岁月,才是真正让人难熬的无涯之生啊。
还好,这漫漫岁月,有子心陪我。
别问我为什么我可以跟子心在一起,而不是堕仙入红尘,因为我家子心聪明!
其实,对新一任红娘的正式加冕,除了需要上一任红娘的爱,还需要证明红娘之爱的某件事,咳咳,就是那件羞羞的事,大家都懂的。
我家聪明的子心为了留住我,决定钻天条的空子,只跟我谈爱,却不跟我羞羞……有亲吻有拥抱,但是,却总是在羞羞的时候止住。这样,我便一直无法正式传承给她。
而她,也一直以实习红娘的身份,掌管人间百合情侣的分分合合,千年万年,都没有转正。哪怕,到后来的机器人佣兵时代,她都始终,只是实习百合红娘。
有个别小朋友觉得不完美:没有羞羞的事情,还是情侣么?
呵呵,让姐姐来告诉你:算。因为……我们又劫梦呀!
聪明的子心经常让我与她双双劫梦,然后……在劫梦里……你懂的。
玉帝和王母本就只有这最后一个宝贝女儿,所以,对这种钻天条空子的事,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啦:)
第230章 女驸马:狮子vs白羊(一)()
神仙岁月,漫漫无期。
纵然有爱情相伴,有些时候,也是无聊的。
所以有一天,子心给我拿来了一件好玩意解闷。
那好玩意是一本书,说是从凡间偷来的。上面记录了不少女女爱情之事。更为难得的,是那些女的竟是以十二星座为划分的!
鉴于我曾经穿越过十二星座历史画卷,对十二星座有着别样的情怀,所以对这本书也格外好奇了。
“这是谁写的?这么可爱,居然还把女主划分了星座呢。”
“是一个叫八步莲心的百合写手,听说本人也挺可爱的。”子心笑,“我猜着你喜欢,便给你带来了。”
“是哦,我是很喜欢十二星座的划分文呢。觉得还是有点道理的。”我想到每个所遇女子的不同,不仅感慨,“其实,每种女子,都有她自己的独特魅力呢。一个个,真的……都很好。”
“哦?”子心撅撅嘴,“都很好么?”
我眨巴了一下眼,赶紧捧住她脸,一口就“吧嗒”到她额头,“我眼前这个最最好!”
她这才“噗嗤”一笑:“你也别尽哄我。我知道每份爱情对你来说都是特别的,每个人也在你心里有着特殊位置,谁也代替不了谁,谁也比不了谁。”
我这一次没有反驳,只是”嘻嘻“笑。
她说的是对的。在感情的世界里,每一份爱、每一个人,都同样珍贵。
“好了,不扯那个了,喏,你看。”子心乖巧地将书捧到我面前。
书卷展开,一个故事,被缓缓讲述——
《女驸马(狮子座vs白羊座)》。
作者:八步莲心。
徽州,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这里,有着最聪明的徽商,也有着最婉约的徽州女子。
还有着,一种戏曲,世称:黄梅戏。
而有一位徽州女子的故事,就在黄梅戏中被久久传唱。
故事里的女子,都有着极为善良的心肠。这一个,也不例外。
只是,她还多了一样:才华。
有才华的女子大都骄傲重情。恃才傲物,所以骄傲;因为文学的熏陶,所以重情。
这个女子,其骄傲与重情,比其他人更甚!
她的名字,叫冯素贞。
她是一位千金小姐。跟其他故事里的女主一样,她有着早年丧母的身世,和一个非常恶毒贪财的继母。并且,有一个曾经出身显赫后来家道中落的贫困书生未婚夫。
当然,她的继母肯定是不同意她跟书生交往的,婚约肯定是要解除的,而她跟那书生肯定是爱得要生要死的。
所以,一切悲剧都那么有序地发生。
然而,这一次,她并没有等到夫婿发达,然后衣锦回乡娶她的戏码。
她的男人,被诬陷入狱了。
那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
冯素贞与未婚夫李兆廷约了见面,两人在月下含泪诉衷情。最后,李兆廷表示要回去发奋读书,争取赶考的时候能一朝题名,然后衣锦还乡,回来再迎娶冯素贞。
冯素贞当下极为感动,便取了自己贴身的玉麒麟,送与李兆廷,作为定情信物。同时将自己的一包袱私房钱,都尽数交给了李兆廷。
李兆廷当然是不接:“若我要了小姐的银钱,那我李兆廷……成什么了?”
冯素贞摇头:“不,兆廷,只有你好,我才会好。”
夫荣妻贵,是古代的原则。
李兆廷想了许久,才含泪收了:“我李兆廷这一生,定当不负小姐!”
说罢,竟掀起衣襟,对她就是一个长跪。
男儿膝下有黄金,不是情到深处,不会伏地跪拜的。
冯素贞也含了泪,郑重点头。
这个男人,值得托付。
然而,就在两人依依惜别之际,突然从斜刺里闯进一批人来。
原来竟是继母领着家丁,且带了一堆官兵来了。
“这个李兆廷偷了我们家银子,来人啊,给我搜!”
“不!”冯素贞心中大惊,不好的预感让她背脊生凉,“这不是他偷的!这是……”
话到嘴边,她终究还是有些无法启齿。
毕竟,一个女子,亲口告诉别人,自己与一个男子私会且私相授受,这在当时的社会里是会被人看不起的,甚至,极有可能传到外面去成为人家的笑谈。
继母见她如此,眼珠一动,上前就是揪住她捂嘴:“你一个姑娘家,胡说什么!给我回去!”
李兆廷这时也反应过来,挺身上前,道:“这银子……确实是我偷的。”
就这样,李兆廷被抓进了大牢,以偷窃之罪。
其实,一个富人家想要政治一个落魄书生,有的是一千一万种方法。所以,有没有这回事、承不承认投银子,都没什么区别。
以冯素贞的聪慧,如何不知?
所以,她并没有去县衙击鼓鸣冤,而是找自己的爹爹求情。因为她知道,只要她的爹爹要放了李兆廷,李兆廷自然会没事。而血浓于水,自己和父亲的骨血亲情,想必父亲会顾及的。
然而这一次,她错了。
她不懂得:一个已经有了继室的父亲,很可能,就不是以前的父亲了。
冯素贞的父亲,显然如此。
毕竟,她的继母那般恶毒自私。而她的父亲,终究与那继母同床共枕啊。一个被窝钻出来的两个人,三观又能有多大区别?
所以,在继母的撮合下,冯府已经为冯素贞安排了一桩新的婚事。新郎,正是当朝丞相的独子!
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嫁给他的独子,可以说是攀上了最高的一根枝,仅次于皇家了。这显然,也是得益于冯素贞美好的名声。
冯府千金,人间角色,世间奇才,又温柔贤良,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如果她与李兆廷私相授受的事被传扬出去,只怕丞相府立刻就会取消婚约了!
所以,冯父跟继母一样,不想李兆廷出来。
最终,冯素贞在父亲面前哭成泪人、将世间道理讲遍,都丝毫不能让回心转意,她这才看透真相。
只是,她是冯素贞,是狮子座。
所以,并不会就此认命。
第231章 女驸马:狮子vs白羊(二)()
长安街头,熙熙攘攘,三年一度的科考,马上就要举行。无数的学子,从四面八方而来。
读书人来京城,少不得出来晃晃,吟吟诗对对联句什么的。
这不,一堆人的中心,两个人正对得热烈!
其实这原本是一堆学子聚在一起联句的,但渐渐,其他人都接不上来了。只余这两人在相斗。
他们玩的是首尾联句,也就是下一个人要以上一个人诗句里的最后一个字,作为自己诗句的第一个字……然后,绵绵无期地接下去。
这两人显然都是学富五车的主,将那唐诗宋词都烂在了肚子里,融汇化用,信手拈来。
旁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