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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故人一场,谈何失礼?好了,傅悦,你也带千柔回去休息,多陪陪儿子,等他们母子适应了殷都的气候,我再设宴招待。”
“真是太谢谢公主了。公主,你不知道,我家宝儿有多么可爱,已经会叫爹爹了,他的小模样,真的完全和他爹爹一模一样,超级可爱。等他风寒好了,我马上带他来见公主,公主,你一定会喜欢他的……”
锦葵还是笑眯眯的:“傅悦的儿子,我不看就知道,一定超级可爱。好了,你们先回去吧。”
千柔抱着傅悦的胳膊:“那我们就失礼了。实在是儿子一个人在家里,我不放心,虽然有奶娘,但是,他非常嗲我。而且,他还没有见过他的爹爹,我也真心希望他们父子早点相见。公主,真的很抱歉。”
傅悦终于站起来,淡淡地点点头,转身就走。
千柔立即跟上去,二人很快就出了皇宫别院。
筵席已经冰冷,酒菜也已经失去了滋味,鹿端的脸上很难得地露出一点沉思和意外之色,杜宇更是没有搞清楚状况,半晌,忽然问一句:“既然傅夫人来了,是不是傅悦就不会跟我们一起回金沙王城召集亡灵了?”
锦葵将酒樽里的冷酒一饮而尽,微笑道:“这种危险事情,傅悦的确不再适合参加了。毕竟,他的儿子还小,若有什么闪失,孩子便可怜了。罢了罢了,就我们三个回去吧。”
杜宇意气风发:“公主请放心,凭借我们三人之力,也一定可以成功。”
她点点头:“时候不早了,你们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二人立即起身告辞,只有鹿端走到门口,又回头看她一眼,但见她悄然靠着椅背,微微闭着眼睛,脸色非常苍白。
他心里一震,几次张口,但还是什么都没说,就恭敬告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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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爱恨恢恢1()
第171章爱恨恢恢1
那一夜,锦葵彻夜难眠。
也许是喝多了,头晕乎乎的,明明困得很,可一闭上眼睛,无数的往事就涌上心头。她披衣下床,走到窗户边,静静地看着窗外那一轮圆月。
不知不觉,又是一个十五。
依稀记得十五岁那年夏天,也是这样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她偷偷溜到城北烽火台的最高处,抬头,仿佛伸手就能摸到那又圆又大的月亮。
那天,她穿了一件非常时髦的新衣服,据说是绣娘们推出的新品,对镜自照,就连父皇母后都直夸好看,她兴高采烈,忽然想起一定要让傅悦欣赏欣赏。
那时候,还是个懵懂少女,情窦初开,不知道什么是爱,只想,这么好看的时候,一定要让傅悦看到。
偏偏那晚傅悦不在,她骗过值守的老兵,悄悄登上烽火台最高处,极目远眺,想等到他归来的身影。
等了很久很久,几乎快要失望了,忽然被人拦腰抱住,绿色罗裙在烽火台的最高处翩然旋转。
她咯咯直笑,抬头,仿佛看到月亮贴着自己的脸庞。
情不自禁,摸摸脸,但是,她没有听到自己的笑声,也许是这么多年过去,已经不会笑了?
而且,这殷都的月亮,距离自己也实在是太遥远了。
她伸出手,然后,慢慢地缩回来,只是轻轻地拉了拉单薄的衣服。
故国的月色,应该早就变了吧。
但是,她知道,那烽火台还在,只是,再也不会有人抱着自己在上面旋转了。
许久许久,她慢慢转身回到床上,安安静静躺下,丝毫没有察觉泪水已经湿了枕头。
月亮,只剩下最后一缕微光,马上就要进入一天最黑暗的时候了,窗外,一缕幽魂,慢慢地就像要变成一条直线。
无数的夜晚,他总是呆在这里,呆在任何她出没的地方,在任何人都见不到自己的地方——只有自己可以看到她,无所顾忌、火辣辣的,仿佛一切都不曾改变。
一如刚刚,窗边的人儿如临水照花,安静得就像是夜风中的睡莲。
以前那么活泼娇嗔的人儿,现在,无论遇到什么都不会大吵大嚷。
最失态的一次,也只是要开除他的国籍而已。
三公府,彻夜灯火辉煌。
墨千柔放下酒樽,睁大眼睛,死死盯着进门的人,冷笑一声:“傅悦,你可终于露面了。”
他静静地:“你根本不该来殷都。”
“不该?你说我不该?你巴不得一辈子不再见到我,是吧?要是我不来,你就可以整夜流连在那个女人身边了是不是?可是,傅悦,你别做梦了,我可听说,人家马上就要嫁给国王陛下,做大商的王后了!你省省吧,你再厉害不过是个三公,除了我,没有人看得上你这个三公夫人的名分!”
也许是喝了酒,她脸色通红,肆无忌惮,所有的隐忍和大度忽然统统被酒精吞没了。
无数的希望,无数的失望,一路上的颠沛流离,满心欢喜见到他时的情景——本来,还以为会出现奇迹,结果,没有奇迹!
第172章 爱恨恢恢2()
第172章爱恨恢恢2
他,永远不会欢迎她。
就像他知道她独自呆在三公府,却天明才回来一趟。
就像当初,在她满心憧憬爱情时,他悄无声息地离去。
少女所有的幻想旖旎,就此破碎。
“傅悦,你还是死心吧,无论你有什么苦衷,你也没有机会了!”
傅悦转身就走。
她嘶声:“你给我站住!既然有苦衷,当时为什么要答应跟我成婚?为什么?”
他静默不语。
她气急败坏:“你认为不是你答应的对吧?难道是我强迫你吗?是那个女人亲自把你许配给我!是她亲自许婚的!我恨她,我恨死她了,都是因为她,你才不理我的是不是?”
他还是不言不动,因为,自始至终,他从来没有对她承诺过半句。
就连她这样争吵,也是第一次!
甚至,不明白她如此愤恨,所为何来。
对于锦葵之外的女人,他从来不了解,也从来没有打算过要去了解。
她死死盯着他:“傅悦,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他还是客客气气:“墨小姐,你远来是客,如果喜欢殷都,可以到处玩一玩,等玩够了,还是回三星城吧。”
她忽然冲上去,死死抱住他,泪如雨下:“傅大哥……求你原谅我吧,我实在是太想念你了,我刚刚只是胡说八道,我是喝多了,气晕了头……”
他想,要是自己还能生气就好了。
“我听说殷都繁华富庶,也想来开开眼界,所以才来的,你放心,我保证什么也不会说出去……”
他轻轻推开她的手,静静地:“墨小姐,你可以长住三公府。”
“你呢?”
“我本来就没有住在这里!”
“以后也不住这里了吗?”
“我可以把三公府送给你!”
墨千柔眼睁睁地看着他出门,那时候,天已经快亮了,按照她的经验,她知道,但凡白天起,她便再也见不到他。
内屋响起小儿的啼哭声,新来的乳娘急忙抱出来:“哦哦哦,宝儿乖,宝儿快叫妈妈……”
宝儿大哭,一双小脚拼命乱踢乱蹬,墨千柔厌恶地看了他一眼,一挥手:“抱走,赶紧抱走,真是个爱哭鬼,听了就心烦。”
乳娘吓一跳,不敢再啰嗦,急忙把小孩抱走了。
墨千柔扔了酒樽,大喊一声:“来人!”
几名侍女出来,七手八脚将她搀扶到卧室,她带着满身酒气,晕乎乎地躺在床上,惨笑:“傅悦,傅大哥……你们说,我为什么会喜欢他呢?真的,我一直喜欢他,除了他,我再也看不上别的男人了,我真心真意待他,为什么他却偏偏对我如此冷淡?”
侍女不敢作声,她大怒:“说啊,你们快说,他为什么不喜欢我?难道我还不够漂亮吗?”
“小姐,好好休息吧,天都亮了。”
她闷头倒下,很快便昏睡过去了。
彼时,玄王府的门刚刚打开,多卜匆匆直奔花林,对晨练的玄王喜形于色:“王爷果然料事如神,墨千柔带着儿子已经住进了三公府,这一次,傅悦怎么都无法追随蜀国公主回金沙王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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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男王后1()
第173章男王后1
玄王拍了拍迅盗龙长长的脖子,大笑:“好家伙,我们的机会终于来了!”
生平所忌惮,无非就一个傅悦。
只要傅悦不在,谁还能阻止自己前进的脚步?
但是,他丝毫也不敢大意,沉声道:“墨千柔来了,也不见得能拴住傅悦的脚步。”
“可是,他不可能不管他的儿子吧!再说,蜀国公主已经当众开除了他的国籍。”
“他的儿子?!”
玄王怪笑一声:“他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有什么儿子了!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一直留在殷都就可以了。”
他转向多卜:“你马上率领秘密部队先入蜀中,切记,一定不能打草惊蛇,更不能暴露行踪,但凡没有本王的命令,万万不可轻举妄动。”
“诺!”
多卜满脸堆笑:“这次事成之后,正好可以顺势罢黜武丁,王爷可以一统天下,登上国王宝座。”
玄王笑而不语。
区区一个国王之位,岂足我意?
进入失踪的古蜀国,会发现的秘密,会拥有的天下和空间,不知道会大过大商多少倍。
甚至,还有长生不死的天大秘密!
为此,他前前后后已经耗费了十五年时光。但是,这些,多卜又岂能知道?
他只是挥挥手:“你下去吧,切记,万万不可暴露行踪。”
“诺!”
正是五月初夏,花林深处,幽香扑鼻,几只仙鹤昂着头杠杠地走来走去,一大丛一大丛的雪白芍药花开得天仙也似,让整个玄王府都染上了一层仙气。
良久,玄王慢慢地摊开双手,看着那根金杖慢慢地变成一米多长的拄杖,那是精美到极点的锻造工艺,四只飞鸟首尾相接,仿佛在追逐着太阳的漩涡,无穷无尽,生生不息。
这样的工艺,纵然是现在的殷都也远远达不到的,可是,这条王杖在古蜀国已经流传几万年了。
那四只造型怪异的飞鸟,到底是什么意思?
是不是预示着某一道开启另一个世界的钥匙?
他不由得渺然沉思,怦然心动:失踪的金沙王城啊,里面到底埋藏了多少的宇宙洪荒,人类奥秘?
就在这时,守门的仙鹤发出“昂”的一声,他抬起头,顿时满脸堆笑,大步迎出去。
“小公主,别来无恙。”
锦葵骑在大熊猫上,手里拿着一张十分精美的请帖:请帖也很特殊,是纯金打造的,可见主人的阔绰与豪气。
这是玄王第一次慎重其事地送来请帖,也是她第一次单刀赴会。
玄王笑容可掬:“小公主,里面请。”
她环顾四周,然后,目光落在玄王身上,但见他一袭白色丝袍,无比的眉目舒朗,仙风道骨,颇有几分出尘之姿——若是你不认识他,一定会惊叹:多么卓尔不群的美男子啊!
可是,她却如看着一只豺狼。
玄王也在凝视她,但见她虽然冷冷的,可面上一扫昔日一见到自己便胆战心惊的恐惧模样,心底也暗暗称奇。
他一伸手,“本王陪小公主走一走吧。”
她大刺刺就往里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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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男王后2()
第174章男王后2
玄王注意到,她走路的姿势也非常自然,甚至连戒备之情都没有。要是在一年之前,她连这个王府的门都不敢进,现在,单刀赴会,居然如此从容不迫。
难道红珍珠和三千年人参的功效真的这么强?
可是,按理说,这是不可能的。
这两样东西最多帮助提升元气,强身健体,岂能让内力突飞猛进?
他暗暗警惕,莫非,还有什么是自己不知道的?
他依旧笑容可掬:“本王府邸,虽称不上洞天福地,可也自认景色优美,小公主第一次登门,本王就带你先欣赏一下王府风光吧。”
锦葵径直走在前面,但见一路绿树成荫,亭台楼阁,隐隐地,气派竟然比大商的皇宫还大得多。
她注意到,前面一片很大的湖泊,湖心一座小岛,岛上满是金色的芦苇,水中,无数飞鸟游鱼,黑色的天鹅、野鸭。
可是,她的视线却被对面一片红色的花林所吸引——那是一片巨大的刺桐花林,高大的花树上开满了一串一串刺猬似的刺桐花,红得如鲜血一般。
“本王第一次在蜀中见到刺桐,非常喜欢,就令人移植了一些种在王府,十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