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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萌影帝妙探妻-第3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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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老头,顿时打起了擂台。

    一个是想方设法想知道康熙的身份。

    一个是……就是不告诉你,就是不告诉你,哎?你说啥?

    皛皛看在眼里,笑在心里,倒是陈妈挺着急的,这娘家人好不容易来一回,怎么弄得跟特务和地下党一样,这还能不能好好相处了。

    皛皛拍了拍她手,安抚道:“不碍事,陈伯知道分寸。”

    她老早就知道,陈伯是个大智若愚的人,典型的明白人爱装糊涂罢了。

    晚饭吃到一半,门铃突然响了。

    杨伯精神抖擞的以为是自家姑爷回来了,赶紧起来理了理衣服,第一回见人,不能失了礼数。

    陈妈却没急着开门,回头道,“皛皛,是曹先生和景小姐来了。”

    康熙可是吩咐过他,这两个人不能随便放进来,尤其两人是一起来的时候,更不能放。

    皛皛正在喂康灥喝汤,小家伙最近火气有点大,陈妈熬了降火的汤,可能有点苦味,他就是不肯喝,只有皛皛喂,他才给面子。

    听闻,她心里直犯嘀咕,两人会突然出现八成和案子有关,要是赶他们回去,到底朋友一场,不好这么做,要让他们进来……若让康熙知道了,恐怕又要不安生了。

    她想了一会儿,回道:“问他们,要是来蹭饭的话就进来,如果不是,说我不在!”

    陈妈一个字不差的照着皛皛说的回复了。

    门外的曹震和景飒又不是蠢蛋,赶紧说路过这里,想念陈妈做的饭了,又正好是饭点,就来看看能不能蹭一顿。

    门禁立马就开了,过了一会儿,两人提着两个削好的大菠萝走了进来。

    陈妈道,“来就来了,怎么还买东西了?”

    景飒将菠萝递给陈妈,“小灥喜欢吃菠萝,我看到就买了,台湾产的奶油菠萝,已经泡过盐水了,加点糖就能吃了!”

    “干妈,是你来了吗?”听到景飒的声音康灥就跑了出来,不过扑的不是她,而是菠萝,“小灥要吃菠萝,奶奶,要插在棍棍上,像冰棍一样,小灥喜欢啃着吃。”

    “好,啃着吃!”

    皛皛也走了出来,“小灥,还不谢谢干妈!”

    “谢谢,干妈!”

    景飒捏了捏康灥的脸蛋,“你喜欢就好!”

    “刚好在吃饭,你们先洗洗手,洗完了,进来吃饭!”

    “好!”

    景飒和曹震洗完手走到厨房,看到了杨伯,不知道他是谁,只好先点点头,算是问候了。

    杨伯也不认识他们,礼貌性的站起来,问道:“这两位是……”

    “我的朋友!”皛皛回道,她指了指景飒和曹震,“景飒,曹震,这位是杨伯!”

    三人都知道对方姓啥名谁了,但来意不一样,说不到一块去。

    杨伯继续和陈伯周旋,而景飒和曹震一边吃,一边思索着怎么开口。

    碎尸被发现到现在已经五天了,线索全无,方乔尸检的结果只有死者是个女性,年龄在三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何方人士,在哪里就职,生前有什么亲友,人际关系如何,这些却是半点没有。

    当然警察也不是真的什么都不干,光想着找外援了,该做的流程还是都走了的,根据死者的死亡时间,调查碎尸发现地附近的街道,城镇,看有没有女性失踪,但收效甚微,那一带人员复杂,流行性大,外来务工人员很多,真要出什么事,也未必会有人老实说出来,一看警察来,人就都不见了,逮住几个,想好好问问,查到的都是些偷鸡摸狗的事,和碎尸连一点边都靠不上。

    为了这案子,曹震查得鼻子都觉得疼了。

    这是他鼻子恢复后的心理作用,一心烦,鼻子就觉得疼。

    “师兄,你好好吃饭,都快吃到鼻子里了!”景飒暗中推了推身旁发呆的某人。

    某人那筷子上夹的是碧绿碧绿的菠菜,正要往鼻子里送。

    曹震立刻清醒过来,将菠菜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光是这一幕,皛皛就知道两人果然是为了案子来的。

    这五年,她要说没帮过公安局查案,那只有康熙会信,不,康熙只是假装信,不过是她从来不出门查案罢了,不会像以前那般到处的跑案发地点,完全采取远程模式,给公安局一些建议,能不能破案还是得靠他们自己,她仍是个旁观者,因此康熙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是她的专业,要让她完全舍弃,是一件很不人道的事情。

    但是像今天这样曹震和景飒亲自登门,而不是通过远程来询问,那就代表,这是要请她出门了。

    既然他们有胆子来,说明肯定是大案,她脑子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态连环杀人的大案。

    比如前几天新闻里播报的碎尸案……

    她叹了口气,看到这新闻时,她就有了预感,没想到预感很快就灵验了。

    “说吧,要我帮什么?”

    听到她如此开门见山的说话,景飒和曹震都激动的快要哭了。

    景飒拱手道,“皛皛,这次真的要请你出山了,我们是用尽办法了,就是查不到死者的身份!”

    杨伯虽然在和陈伯周旋,但耳朵却是空出了一只,听到死者两个字,他就知道来的两个人是什么身份了。

    警察!

    皛皛在美国的职业,他是知晓的,不过名字太长,他记不清楚,只知道是专门分析犯罪心理的。

    这么说,大小姐干的还是原来的老职业?

    这可是个好线索,S市公安局上层可都是老爷的旧友。

    “和我去书房谈吧!”

    这里有孩子和老人,碎尸这个词不太好出现。

    到了书房,皛皛关上门,立刻怒瞪道,“你们应该知道,我答应过康熙……”

    “知道,知道,我们都知道,可这不是没办法了吗,本来想发邮件给你,让你给点建议,但这尸体的照片实在太多,你都不知道,被分成了几千块……要一起发给你,估摸着你邮箱都能炸掉!”

    法医拍的照片都是高清照,容量太大。

    “几千块?”皛皛愕然,“也就是整个尸体都肢解了?”

    新闻里只说是部分,可没说整具尸体,想来也是不想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景飒将公文包里的照片一股脑的摊在书桌上,也不担心皛皛刚吃完饭会消化不良。

    皛皛看着那一张张惊悚的照片,人肉和猪肉其实长得差不多,煮熟了那就更分不清了,更何况凶手还将它们切成了片,一片又一片,放的时候还特别整齐,就像放的不是肉块,而是筹码牌似的。

    “刀工非常精湛!”这是皛皛最直观的感受,“能做到将尸体如此切割码放的人,杀人后必定非常冷静,刀工又那么好,屠夫和医生的可能性很大!”

    杀人是一码事,捅一刀就行了,但大多杀人是冲动型,杀完就后怕了,不是逃,就是想办法藏尸体。

    逃就不用说了,这类人通常不到24小时就能被警方缉拿归案,除非他能马上逃到国外去。

    藏尸体的那类,通常是将尸体装进柜子里,旅行箱里,或者直接放到床下,目的是延缓被害人发现的时间,从而能让凶手又更多时间逃走,或者冷静情绪,也有干脆买些砖头水泥,埋进墙壁或者炉灶里的,或者找深山埋起来的,这其中还有不少凶手在冷静情绪后会回到案发现场,消灭罪证,或是栽赃,都有可能,警方也很可能会被误导,但成功的几率也不会太大。

    而在杀人后,即不冲动逃离,也不隐藏尸体,而是毁灭尸体的凶手,是最可怕最难抓的一种。

    因为没有尸体,就没有谋杀。

    只要找不到尸体,谋杀就不能成立。

    毁灭尸体,有些是用烧的,或者碎成七八块,分别装袋,扔进不同的湖泊或者沟河里。

    可眼下这位凶手,他将尸体切成了几千片,这需要多少时间?

    需要的时间恐怕能让他逃到外太空去了。

    还有,人体有四升之多的血,他要怎么处理那么大量的血?家用的排水沟如果一下子清排这么大量的污血,不会没人发现,又不是洗衣服的肥皂水,那可都是血腥的味道。

    他切了还不算,还把尸体煮熟了,这又需要多少时间?

    这处理尸体的手法似乎太麻烦了些,麻烦的有些不必要啊。

    如果是她,煮熟了,又切成片了,存冰箱里,多跑几次动物园,扔给食肉动物吃,或者流浪狗,更一干二净啊。

    为什么,还会遗弃在可能被人发现的地方。

    这真是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题外话------

    娘娘杀人,才叫牛逼。

Round 285 死亡信息() 
除了碎尸的方法过于复杂和耗费时间外,皛皛还有一个更大的疑问,她将拍摄了三根残指的照片拿了起来。

    死者的手指并没有被截断,而是整根砍下,指甲和关节骨保存完好,也被煮熟了,瞅着和泡椒凤爪挺像的,皮肤偏白,略有些发皱,根据法医鉴定,三根残指来自死者的右手,分别是小指、中指、无名指,三根手指纤长,关节骨并不突出,可以联想到死者生前有一双很漂亮的手,指纹却是被削去了。

    尸体碎成这样,为何偏偏保留了三根手指……

    如果说是碎尸时遗忘了……

    这都切成几千片了,难道还会忽略三根手指吗?

    难道说大腿骨处理起来,会比三根手指更方便?

    皛皛不认为凶手会犯这样的错误,能如此耗费时间的去处理一具尸体,凶手当时的冷静程度,堪比在做一台难道极高的手术,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令他分神大意。

    如果不是遗漏,那么就是故意的!

    它必有含义!

    “皛皛,你是不是看出什么了,要是看出来了,别不说话,跟我和师兄讲讲!”

    她越是静默,越代表她的大脑正在高速运转,景飒确定她一定是想到了什么。

    “我只是对凶手为什么要保留死者的三根手指有疑惑!”

    “这我和师兄也讨论过,按理说凶手都这么费时间的处理尸体了,不可能会忘了这三根手指,可这三根手指能代表什么?总不见得他是故意留下三根手指好让人知道提包里的肉是人肉吧。”

    这倒是提醒了皛皛,“按你们说第一个发现死者残肢肉沫的是一位清洁工?”

    “嗯,她以为捡到大便宜了,哪知道会是人肉,我们接到她的报案,去的时候,她一直在厕所呕吐,吐得脸都青了,精神也有点混乱,根本问不了话,还是请了心理治疗师过去,安抚了她的精神后才开始询问的。”

    “如果她没有看到手指……”皛皛提出了假设。

    景飒想都没想的接话道,“直接红烧吃了啊……她都已经煮好米饭了,就等肉下锅了……呃……”说完,她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表情立刻青了。

    红烧人肉配大米饭……

    好想吐!

    她取过桌上的凉开水猛灌了一口,将反胃的恶心压了下去。

    曹震道:“你的意思是……凶手是故意留下三根手指好让人识别这是人类的尸体?”

    “这个可能性很大!”

    曹震骇然了脸色,“那凶手碎尸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不是想毁尸灭迹却把尸体弄成这副碎千片的德行,总不会是太闲了,又或是什么特殊癖好吧。

    重要的是,手指的确是让发现者知晓了这是人肉,从而报得警……

    报警!?

    一个激灵窜过曹震的四肢百骸。

    他惊叫道:“他是故意的!他从一开始就打算让警方介入调查!”

    “这是可能性之一!”

    “之一?”曹震愣了愣。

    “如果只是想让人识别这是人肉,留一跟手指,又或是一块拇指头就行了,何必一定是三根手指!”

    景飒点头道,“的确,以前有个杀人凶手就是把尸体剁碎了做成粽子,但是没剁干净,留了块拇指片,贩卖的时候就被人吃到了。”

    皛皛又道:“而且要让人发现是人肉,不一定非要留手指,拇指、眼珠、耳朵、牙齿都可以,而这些部位大多情况下也是处理尸体经常会不慎遗留下来的部位,但这次的凶手却留了三根手指,你们不觉得有点大摇大摆的意思吗?”

    不止是大摇大摆,凶手分明是想通过手指代表什么讯息。

    皛皛眸色阴暗了下来,“essage!”

    即,死前留言、死亡信息,本质上是‘密码暗号’的衍生物。

    景飒看过很多侦探小说,对essage最知晓不过了,这可是推理小说中常用的辅助情节,可以方便读者将书中的嫌疑人锁定,并有增强故事悬念的作用。

    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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