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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姐-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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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不是这样说啊。”柯之柔笑的很得体,用让人无法生气的语调说道:“桑姐再是桑姐,她的年龄还是摆在那里的,社会阅历不足,先不说凭她现在的人脉能不能带的起来,就算带的起来我们这些姐妹,女魔头也不会让我们太风光啊,我们也都是为了混口饭吃,大家都不容易。”

    “是啊是啊,我也觉得这里很好,有钱赚,还不用喝酒跳舞的,哪里有这么轻松的活。桑姐对我们那是没的说。关键再去夜总会那种地方大家都不乐意了啊。”胡清也附和道。

    “嗯嗯,桑姐终究太年轻了,去维港那里斗不过别人的,我也是为桑姐着想。”

    “对啊,桑姐性格是蛮好的,可是我这辈子也不愿意去那种地方上班了。”其他人也七嘴八舌的开始议论起来。虽然话说的都很客气,但没有谁愿意站出来。人们常说人情淡薄,在这样的地方更是血淋淋的体现。

    “够了,都他妈闭嘴,老娘算是看错你们这些婊子了!”刘姿琳气的想要打人,双手叉着腰。脸都挣得通红。

    这时候,人群中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声音,小声的讥讽道:“说的好像你自己不是婊子一样。”

    “对啊,不就是仗着高老板,狂什么狂。”

    “要婊子大家都是婊子,不婊子也不指望着靠这行混口饭吃。就你他吗清高。”

    刘姿琳想要冲上去赏最后一个说话的人一个巴掌,气势汹汹的就跑了过去,我说了一句够了!然后她停了下来,叽叽咋咋的说话声也跟着停了。

    “我从来没有强求你们跟着我,不要说那么多了。大家全凭自愿,不自愿的。我也不会要,要跟着我走的右边站,不走的,左边站。”

    结果,以柯之柔和胡清为首的一波人,全部慵慵懒懒地扭着屁股站到了左边。几个装模作样犹豫的人两边看看还是站到了她的身后,果然是随着落落的倒台,天下都变了。

    我笑笑,正要说话,人群中却有个女孩甩开了拉住她的那人的手,站到了右边。红扑扑的脸上写满了坚定:“桑姐,我跟你走!”

    我和刘姿琳相视一下,脸上绽开了笑颜,这个女孩我记得,她叫小茹,是个大学生。胆子特小,被冯添欺负的时候,是我救了她。

    柯之柔横了小茹一眼,我看过去,她又匆忙的收回了视线假装笑意。刘姿琳朝她走过去,对着她的脸狠狠的吐了一口,她没敢反抗,只是手紧紧的抓着扶手,鼻孔气的不断扩大。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往后的美高梅就不知道是冯添说了算还是柯之柔的天下了,想必以柯之柔的本事连着高老板和冯添都要拿下了。

    我们三个人是挺着脊背走出美高梅的,所有的人都在看我们,但是我们昂着头,踮着脚尖,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

    可是当走出美高梅,终于呼吸到一口新鲜的空气时,我胸腔里崩溃的快要颤抖,谁都无法体会的到我那一刻的挫败与难受。

    我本以为这几个月相处的感情能让他们中至少有几个愿意追随我。我钱上面从来没有亏待过他们,一般的“妈妈”带人都是要拿提成的,而且为了防止小姐跑掉还要压工资,她们应得的我一分没扣。遇到事情了也不会像其他带小姐的人一样训小姐,而是尽量去保护她们。怎知在我最需要她们的时候,除了两句好话都还是站到了左边,出了这个门从此便不会再联系,这就是夜场这个圈子。

    事情在一开始就遭遇了滑铁卢,我看着除了刘姿琳外就单单一个小茹有些忧愁,没有忠心耿耿的生力军,在维港,真的混的下去么……

    回到出租屋后。刘姿琳和我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她不问我为什么会去维港,她只按照她对我的承诺做事,她会永远追随着我,无论对错,都会不撞南墙不心死。

    我拿出了一张照片。递给了刘姿琳,她看了两眼,然后疑惑的看向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我要变成她的样子。”

    “没问题,你们本来长得就有些相像,但是。仅凭一张照片,还远远不够,毕竟一个人有太多面了。”

    “先这么来吧。”

    照片上的女孩白白瘦瘦,穿着干净的白裙子,很清纯,清纯的就像是一碗白开水,没有任何的味道与杂质,就是纯,她的眉毛很细,有些平,眼睑薄,闭着的时候。嘴巴翘起,她脸上最明显的特点就是眼珠,以及她眼角下的痣。

    她的眼珠是灰色的,想是被冲淡的墨水一般,只能用干净美好来形容。但她又像一个盲人,看向你的时候。让人有种空灵又悲伤的感觉。

    她整个人透露着一股恬静又安好的气质,透过照片,仿佛能看到杨柳依依的微风,缱绻的勾搭着她纯白色的衣角,不肯放下。

    刘姿琳给我买了美瞳,将我的头发去理发店拉直。剪了薄薄的刘海,并买了同种风格的衣服。

    事实证明,她神奇的化妆刷在给我画完几乎看不见的淡妆后,我照向镜子的那一刻,就像是照片里的人真的活了一样。

    虽然这让人心里面会有点不舒服。

    当周六,我和刘姿琳还有小茹去到维港。见到莫维的那一刻时,她差点被我的这张脸给吓到,她朝后退了几步,我问她:“莫维姐,像吗?”

    “像……”她有些惧怕的说出这句话之后,才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随即站定身子,将刘姿琳还有小茹好好检查了一遍才允许她们以后留在维港工作。

    莫维要举花魁大赛,将我的名号放了出去,说维港来了一个‘极品美鲍’,尤其是当我的艺术照,出现在宣传册里的时候,那些有钱的男的都蠢蠢欲动的想要一比高下,一时间,名声大燥。

    为了这个花魁大赛,我准备了三个月,每天的课程都被排的很满,但是再苦再累,我都要坚持下来,因为我已经打听到,当晚的出席人有他:

    久千代!

237。花魁大赛() 
我跳的舞,不卖弄性感,体现风骚,也不注重气质和品味。我穿着的衣服也不华丽,而是最朴素的白裙子。手执红扇,与红色油纸伞,来一曲樱花下的饮酒舞,只为取悦一个人。

    或许,这是个非常危险的决定。

    如果久千代没来,那么我就失算了,这种不合其他男人胃口的舞蹈,势必会让我和花魁的位置失之交臂,人们或许还会觉得我是个傻瓜,没有人来夜场是为了看女人装纯的。大家花钱过来是想看点劲爆的东西,而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歌舞表演。

    如若那样。我就失去了一炮成名的机会,再也无法出现在久千代的视野里,而这一切都取决于久千代今天会不会来。

    我在赌。

    比赛的当天,我让刘姿琳负责我的妆发,她叮嘱我。记得把视线稍稍放低,这样会显得眼神比较空灵一些,我只好照做。

    我的空降,可以说是对维港现有的小姐权利一次不小的打击,这次花魁大赛。谁都希望能看到我死的很惨,以便于茶余饭后来取笑我。虽然表面上都来虚伪的祝福我,说你一定要一鸣惊人啊,背地里也不知道把我诅咒成了什么样了。

    当我去拿自己的表演服的时候,我猛的发现衣服上面被泼了红墨水。还被剪烂,心情一瞬间降到谷底,呼吸都是凉气。

    刘姿琳看到之后气的咬紧牙关,怒骂道:“这他妈是谁干的!这群贱人!我草他吗的!”

    “再骂也没用,现在这么多人看不惯我们。总不能挨个都去骂一遍。”短暂的惊愕过后我很快的保持了冷静,现在的我无异于众矢之的,有多少张弓已经箭在弦上,巴不得把我射成一个筛子。

    “那怎么办,现在再去重新买也来不及了,比赛都已经开始了!”刘姿琳急的直跺脚,来回走动的生着闷气。小茹也站在一旁流着冷汗,一脸的焦灼,看的出来她是真的为我担心。

    我也急,可是再急也不是办法!我冷静下来想了想,也只有那么做了:“姿琳姐,帮我拿把剪刀过来。”

    “都说了多少次了,在外面你才是的姐,叫我姐算什么样子。”刘姿琳一脸无奈的向我重复一句她经常叮嘱我的话。

    “知道啦。”我吐吐舌:“反正没有外人。”说真的我叫刘姿琳刘姿琳的感觉特别别扭,哪有姿琳姐叫的顺口。但是既然在外面不能叫她姐,我总不能私下里称呼她小刘吧。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会问我要干什么的人,比如我说我要剪刀,她直接二话不说的就去给我拿了过来,放到了我的手里。你让她想出一个精妙的点子她可能远不及米雪,但若是叫她办事。那雷厉风行的样子着实叫人放心,并且感动。

    我抓过衣服没时间多想其他的了,直接将它剪碎,剪成一条一条的模样,宛如破布幡。

    我将它换上,在刘姿琳和小茹面前转了一个圈,衣服上的碎片飘了起来,染着不规则的红色,我笑意盈盈的看着她们说:“你们看,它现在像什么?”

    小茹说:“像擦鞋子用的烂布。”

    刘姿琳说:“像碎了的,嗯……粘着大姨妈的卫生巾。”

    我被她俩说的一阵无语:“你们别那么悲观嘛,它看起来不像沾着血的羽毛吗?”我笑笑,然而那个最悲观的人,其实是我。

    这多悲伤,就像落落一样,受伤的黑天使,却只能独自舔血,满怀忧伤却流不出泪。

    这三个月来,我每一天都过的特别正常,吃饭。睡觉,上厕所,高兴了就笑,不高兴了就沉默,连一滴眼泪都没有往下落。我太正常了,正常的有些反常。

    刘姿琳她总是小心翼翼的,怕触及到我的那块伤疤,她以为我不哭就是快乐,其实那是我最难过的时候。

    可我不能哭。又哭给谁看?

    当让你流泪的那个人,却根本看不到你哭的时候,一定不要哭,因为,他什么都不知道。这只会让你自己疼到喘不过来气,像个傻子一样。可真正让我流泪的那个人,是沈煜?是霍启盛?还是落落呢?

    刘姿琳以为我好不容易才求来花魁大赛的资格,是想要在维港站稳脚跟,那是她根本没有看到我的内心。她们只知道我在学习歌舞。却不知道我每天都会去射击场训练射击,练完舞蹈之后,就练臂力和腕力。

    没有人知道今天的我,就像这身衣服一般,要么死像他们说的破布卫生巾一样。要么浴血重生成为沾着血的羽毛。

    我会不回头的,勇往直前的,杀出一条血路!

    久千代……我是辛薇啊……呵呵呵……

    我涂抹的鲜艳的红唇逐渐勾起一个嗜血的冷笑,如他一般,如他一般的残忍至极!

    当我吊着威亚。从舞台的一角,踏着腾空的脚步,扑倒在满天飞舞的樱花下时,台下躁动的气氛,忽然被抚平了。所有人的眼睛都聚焦在我的身上,聚焦在,我肮脏的衣服上。

    前面还是韩国女团跪地摇着屁股卖肉,下一秒就变成了古典的东方风格,我想台下的一大半人都没有从震惊的状态中反应过来,可能以为我是个奇葩,把这当成国乐盛典了。

    我没有管久千代在不在下面,只顾着按照自己所学的东西把舞跳好,摔倒,旋转,饮酒,一招一式,都跳的入骨三分,妩媚而不失骨气,迷乱而不失清高。

    最后一个结尾动作,我半跪在地上,背对着观众,缓缓的解下自己的衣袋,一寸寸的将衣服轻柔的滑下,露出清透的蝴蝶骨,柔弱,不堪一击的柔弱,令人想要捏碎。

    我半侧着脸下巴抵在肩头处,喘着薄气,抬起颤抖的眼皮。看向台下,红色的伞,悄然落下,扇子合实,紧握在手中。灰色的眼珠所及之处,竟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他的脸上带着万年不变的笑,所有人都在鼓掌,唯他不鼓。

    我拉起衣服,捋了捋汗湿的头发。朝观众们鞠了一躬,他们都想要看我那呼之欲出的胸脯,但是大家都是文化人,总不至于抬起屁股勾着头看。

    我得体的微笑,然后翩翩退场,兴许是到了年纪,近几个月,我的上围突飞猛涨,以前穿的内衣早已穿不下,每天回到家里面做的最轻松的事情就是脱下乳罩。给它透口气。

    我有一个小内衣的收纳盒,里面摆着我再也穿不下的小吊带,和单薄而稚嫩的少女内衣,我把它们洗的很干净,却再也洗不干净自己的回忆。

    沈煜。

    这两个字。我真的不敢想。

    才艺展示完了之后,接下来就是投花镖,最后谁获得的花镖最高,就能夺得花魁的称号,然后出价最高的。可以和自己投镖的那个小姐共度良宵,往往到最后,获益是场子,听说上一届的花魁,一晚上被投了好几百万的花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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