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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歌手像每一个女儿一样,在此刻伸出纤细的手指,指向了沈煜。
手表男怒了,他恨不得一手表砸死那个只看男人脸蛋的女人。
他直接站起了身子,随着他站起来的动作,身后各个桌子的人都齐刷刷的站了起来,显然这人不是装的,是真的有些势力。
看来今天,沈煜为了泡妞,倒是招惹上了一个困难户。
但是沈煜的表情没有丝毫的动摇,尽管对方人多势众。大D哥之所以能是大D哥,又仅仅只是一个名号那么简单。我说过沈煜是混社会的天才,他能够有今天。更多的完全是他自身的能力,以及骨子里的狠劲。
手表男对沈煜嘿嘿的笑:“小兄弟,你混哪里的?哥哥看在你年纪小的份上,你喝了这杯酒。我就不和你计较了。不仅不和你计较,还把这个女的拱手送给你,不就是一个女人吗,我的女人多到玩不过来,哪像你这种毛头小子这么没有见识。”
说完之后,手表男当着大家的面,给沈煜倒了一杯酒。
我当时还有些纳闷,这手表男一副嚣张跋扈的样子,本该是一言不合就开打的人,怎么这么怂的,这才一句话就开始给自己找台阶下了。
周围坐的人见形式不对都走开了,还有几桌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留着,饶有兴致的指指点点,远处的人也纷纷往这边探头,想要看看发生什么事了。
手表男一杯酒倒好之后,对沈煜笑嘻嘻的说道:“就这么喝太没味道了。我给你加上点调料改改味道吧。”
他说着,直接卡了一口痰吐了进去,黄白色的浓痰漂在上面,看起来特别的恶心,差点让我要吐了出来。
果然,果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他用看热闹的眼神看着沈煜,等着他被羞辱。
这样的一幕太熟悉了,我想起那么骄傲的沈煜曾经被羞辱的日子。那时候的他,是怎样隐忍下来的。我攥起拳头,心里想着要怎么帮沈煜,如果一会真的打起来了,我只能让我妈从外面派人。
沈煜两眼直直的盯着桌子上的杯子,表情看起来像是想要笑。
他看了片刻之后,将怀中的女人朝怀里再度揽了揽,那样子说不出的风流倜傥。女歌手也是吓的半死。微微的蜷缩在了沈煜的胸口。女人在这个时刻想必还是会有些激动的,毕竟被英雄救的桥段,可是连续剧上才有的。
沈煜嘴角口带着邪笑的模样对手表男说:“你叫怼子是吧。”
手表男一听,嘿了一声说:“没想到你不是那么没有见识嘛。”
沈煜看着他,又问了一句:“是跟火车站的老五混的么?”
手表男又乐了:“怎么着,你还认识我大五哥?”
沈煜确定了之后,便不再理会他,而是直接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电话接通之后。他简单的说了一句:“老五狗,告诉你的小弟,我是谁。”
随后,把电话交给了被叫做怼子的男人。
那男人先是不客气的说了一声干嘛,你给我玩阴的?
沈煜嘴角翘翘:“你这么多兄弟都在这里,难道还怕接一个电话?”
如果电话里的真是他们口中的老五,那么光凭沈煜叫他一声老五狗就能看出来,沈煜完全不怕他们。怼子看来很不禁怼。别人一怼他他就开始逞能了,所以一脸不屑的接过电话,对沈煜说:“接就接,我还能被你一个电话给吓倒?”
然而上一秒才说了大话。下一秒就变了脸色,事实证明,他确实能被这通电话给吓倒了,甚至倒的厉害,差点把手里的手机都没有给攥住。
沈煜见他如此惊愕,却也只是微微一笑,然后伸出白皙的手,拿回了自己的手机。并且在手指上面打了一个圈,这才装回了自己的口袋里。
“你觉得自己有钱有势就可以随便的抢别人的女人么,但是不好意思,今天你倒霉遇到了我。我比你更有钱有势,所以哪怕是一根头发,你都别想拿走!”
沈煜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在五光十色得灯光下显得亮晶晶的,好像整个人在突然之间变得很有精神一般。尤其是那句,不好意思我比你更有钱有势,直接把怀里的女歌手迷的眼睛冒出了红心。
然而沈煜仿佛并没有要放过这个叫怼子的人,他食指定定的指向桌子上的酒。眼神淡淡的将周围所有人都扫了一圈,最后回落到手表男的身上,他得嘴角浮现出冰冷的笑意:“喝下去,我当今天什么都没发生。”
怼子原本已经吃了沈煜的下马威。再听到沈煜这么说之后,面上更显露出为难之色。然而自己挖的坑,哭着也要往下跳,谁让他自己犯贱要往酒里吐痰呢?
如果他没往里面吐痰。这酒喝了也没什么,还真就是他的一个台阶了。现在他别无选择,不喝自己麻烦就大了。但是这么多人看着,喝了就成为道上的一大笑话,他怎么可能做出这么备受屈辱的事。
怼子用力扣住了桌子上的杯子,手指用力捏的咯嘣作响,似乎十分为难。这时候其中一个小弟上前,对他说道:“怼子哥,我帮你喝,你不能喝!”
“躲开!”
这怼子明显也是个硬茬,他训斥了一句手下,然后缓缓抓起了杯子,像是要往自己的嘴巴里送。沈煜就这么盯着他,仿佛在用目光威胁着,你若不喝,我就让你好看。
混社会的,都是为了混个面子,面子没了,再有钱也没用。怼子涨红着脸,把杯子放到嘴巴边的时候,突然转变方向,直接准备朝沈煜砸去。
然而沈煜仿佛早就预料到他会有这样的动作趋势,直接一拳砸向杯底,杯中的酒,连带着那一坨秽物,尽数的进了怼子的嘴巴里。
500。我已经不在做梦了()
这时候的怼子哪里有心思找沈煜算账,立马掐住自己的脖子,咳咳的往外吐,那模样看起来特别的滑稽。连方才还受到了惊吓的女歌手都不由得掩唇笑了一下,有些得意洋洋的模样。
沈煜甩了甩手,不屑的嘲讽道:“真是个卑劣的人。”
他终于松开了搂着女歌手的胳膊,女歌手还沉迷在他英雄救美的魅力当中无法自拔,对于他突然间收手的动作,脸上看起来还有点失落。
做男人做到沈煜这个地步,也是绝了。
怼子得兄弟一下子变得热情高涨。纷纷扬言要干死沈煜这个兔崽子。毕竟在他们眼里,沈煜就是一个二十不到的青年,只有怼子自己知道沈煜有几斤几两。很多时候初生牛犊不怕虎就是这个道理,名号再大的老大都能死在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手里,因为他们根本都不怕。
此刻的沈煜因为没有人在身边,他并不安全。
怼子一手扶着木桌子的边缘,另一只手伸出,用手背擦了一下嘴巴边淋漓的酒水,语气凶狠:“老子还有更卑鄙的……”
他话音落下,直接拿起一个酒瓶子,往桌子边缘上狠狠的一啐,哗啦啦的掉了个瓶底。就在这个时候,这个该死的女歌手吓的后退,结果高跟鞋不知踩到了哪,整个人的身子朝后仰,条件反射的去抓沈煜的衣服。
沈煜被她抓的猛然一踉跄,失去平衡,差点摔倒。然而也就是这么一个晃神的时间,怼子已经抓着带着玻璃碴的啤酒瓶朝他跑了过去。
人要脸树要皮,今天沈煜就算是逼着怼子把自己的尿喝下去。只要没人知道,怼子也会乖乖消失不会反抗。可现在仅仅是喝了带自己痰的酒,因为这么多人看见,怼子就忍不了了。
他双目赤红的朝沈煜跑去,足以见得他已经恼羞成怒。孤注一掷了。
我当时第一个反应是想喊沈煜,可我说不出话。第二个反应是条件反射的伸出手,去抓怼子的玻璃瓶。就算是抓不住,也得挡,不能让他这一瓶子直插沈煜的后脑,那样沈煜就完了!
那个叫怼子的人把啤酒瓶当砍刀使,我看准他的手,心想把他手给抓住。可我这一抓,抓偏了,带着玻璃碴子的那一面,直接深深的陷近了我的手掌里面。
刹那间,痛的我的身上一阵火,一阵冰,嗓子颤抖的闭不拢,双腿直发软,如同两根泥条。
尽管我疼的要死要活,然而表面上看起来,却是一点也不疼的样子。
身体上的疼痛,我已经,不再惧怕了。
再等沈煜看见的时候。我手上的鲜血纹路像是密布的蜘蛛网,桌子上只滴了几滴。然而下一秒的时候,血就和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往下滴落,一颗一颗散落在了桌子上。
沈煜见状,一把推开了还抓着她的女歌手。那女歌手直接跌落在地上。脸上委屈不已。
他的眼睛突然像喝了血一样的通红,哏着脖子,想要往前冲。
沈煜这个人太嗜血,不管是不是为了我,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他不会闹出人命。他虽然名头大,可想要害他的人也多如牛毛。要是在这种场合里出了事,只会落人的把柄,怎么说现在也是法制社会,如果公然犯故意杀人罪,怎么可能还能让沈煜无法无天的继续招摇。
于是我在沈煜上前来之前,立马伸出另一只手放在背后,对沈煜做了一个停的动作,叫他不要过来。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表情,我只知道我的手悬荡在空气中,忽然被他给紧紧的握住。
他捏的用力,又不敢太用力,他的指头,一根一根的陷入到我的指缝里,牢牢的把我的抓住。
我不知是痛还是因为什么,眼睛变的有些湿。
空气凝住了。因为血,血就代表着受伤,受伤就可能代表着死亡。所以人是本能惧怕血的,尤其是这么大一片的红色,而我却将牙齿咬碎,都硬是没有喊叫一声。
痛之所以喊叫,是为了得到被人的关心和注意,抑或是自己娇贵自己。
没有人关心的人,和流浪的动物,他们受伤的时候。不会哭着闹着喊疼。
我带着血腥味的眼神瞪着他,这让他从方才的冲动中醒悟了过来,继而抖如筛糠。
“道歉。”
我咬着牙对那个怼子定定的说,身后的手早已经变成我抓住沈煜,让他别过来。
哪怕是,给我一点尊严。
我的态度很明显,你没有让我挡这一下,是我自己来挡的。所以这个时候你别过来,让我自己处理自己的事情,因为不仅你是道上的大D哥。我也不比你差多少。
怼子的嘴巴抖动,他的兄弟都默不作声,毕竟我是一个女人,这也算是终于给他找了可下的台阶。
“道歉!”
怼子声音卡壳,却无论如何说不出对不起这三个字。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高瘦的身影从人群中穿了过来,等他走近了之后,我才发现那个人是张寻,也就是这家店的老板。
这人就是当年的那个寻少爷,张狗眼的儿子。此刻他人又胖了不少,吃的倒是油头粉面。他快步走过来,不由分说的一巴掌甩到了怼子的后脑上,对他说:“你知不知道你惹了谁?!还不他吗的快给我道歉!”
怼子一看张寻都帮着说话,连忙低头,对我们说了一句,对不住了。
酒瓶子的碴子掉下地,我将手掌蜷缩了起来。
少看我的眼神像是早就已经不认识我,他拿出酒杯,往里面倒上酒。啐了一口痰进去,往桌子上一推,说:“怼子,喝了,这杯酒喝了!不就一口痰么。以后大家就都当做没有发生过,大D哥气量大,也不会跟你这种人一般计较。”
他看向沈煜,但是不知道沈煜是什么表情,以至于他又折了回来,对我说道:“D嫂,你说是吧,呦,怎么流这么多血,快点给我找最好的医生过来。”
我冷眼看着张寻。回复道:“不必了,D哥自然会给我找最好的医生。”
沈煜一直没有出声,我背对着他,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态度,他的手松开。将我流血的手放到了手掌中心,空荡荡的握着,不敢用大力气。
我说了,这怼子虽然混的可能并不怎样,可是一个硬茬,即便是这种情况他也没有喝面前的酒。空气再度静止,怼子像是知道有什么在等着他似的,为了留住他最后的一点尊严和面子,他无论被张寻怎样的踢打,都无动于衷。
最后张寻尴尬不已。只好自己喝下了那杯酒,对沈煜拱着手,哀求道:“D哥,给个面子啊。”
沈煜没有说话,而是拉着我。走到了张寻的身边,伸出手,拍了拍张寻的肩膀,然后,和他擦身而过。
也就在我们与他擦身而过的那瞬间。张寻的腿忽的软了,人直接跪在了地上。
这就是所谓得风水轮流转,曾今逼着你给他下跪的人,如今却主动给你下跪,这大概就是老天对努力的人的一个奖励。
“白痴么。”沈煜终于开了口,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