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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还是太天真了。
才跑了一会儿,马的速度就放慢,凤若星将她横放在马背上,而后利落的用缰绳将她绑在马鞍上,而后摸了摸她的头,微笑:“你要永远记得你的命是哥哥用命换来的,你要好好保住这条命,才不枉哥哥的一片苦心!”
凤惊华看着他,不明白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但马上,她就明白了。
因为哥哥抓起那把铁铸的银枪,猛然跳下马背,她看到哥哥的背后全是血,还插着几枝箭。
原来,哥哥的背后被流寇的箭给射中了,而且流寇已经离得很近了,但哥哥什么都没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只是为了不让她害怕和担心。
她张口大叫“哥哥——”,然而,哥哥一掌重重的拍在马臀上,而后挥舞银枪,朝冲在最前面的流寇的那匹马刺去。
她再一次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入骨髓的恐惧。
这种恐惧与她之前被流寇抓住的恐惧不同。这种恐惧没有身体上的痛苦,只有心灵上的极度痛苦与极度绝望。
——因为哥哥要为了保护她而单独留下来作战,并且已经做好了赔上性命的觉悟。
哥哥要死了?而且还是为了救她而死?还会以非常悲惨的方式死在最凶残的人手里?
这种认知不止令她恐惧,更令她彻底崩溃了。
她哭着,喊着,尖叫声,挣扎着,然而她疲惫而虚弱的身体根本爬不起来,更无法阻止前行的战马。
她能看到哥哥的脖子也被绳套给套住了,无法挣脱,那些人就像拖着一条狗一样,拖着他来回狂奔,甚至还想追上她。
他们没能追上她。
她也没能去救哥哥。
371 第一次觉醒()
她只是远远的看到哥哥被马匹拖来拖去,寒冷的初春的风从耳边刮过,捎来恶魔得意的狞笑。
那是她一生的噩梦。一生的隐痛。一生的心伤。一生都无法弥补的过错。
当哥哥和流寇的影子彻底消失时,她也因为身心遭受重创而晕了过去。
她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了。
躺在自己的房间里。
耳边隐隐传来哭泣声。
家里不仅灯火通明,还聚集了许多人,她能感觉到空气里无处不在的沉重与严肃。
她连声追问哥哥怎么样了,然而,没有人忍心当场告诉她实情。
后来她才知道,她跑去鬼哭山谷摘兰花时,一名年纪比较大的女孩儿觉得事情很不妥,就跑去她家,将她的事情告诉了因为患上风寒而呆在家里养病的哥哥。
哥哥知道事情严重,嘱咐那个女孩去找人支援后立刻带上武器出门,以最快的速度去救她。
当支援的人马赶到事发现场时,哥哥已经消失不见,只有地面上纵横交错着的拖拽人体的痕迹,以及凌乱散布的血迹和零星的布料、碎肉。
众人遵循血迹和拖痕,追到了鬼哭山谷,在血迹的尽头发现了一处死人堆。
然而,那些尸体具具血肉模糊,面目难辨,甚至残缺不全,根本无法辩别哪具是哥哥的遗体。
于是众人便将所有的尸体都保护起来,连夜讨论如何处理。
这天晚上,醒过来的她又哭又喊,非要去找哥哥,最后被强灌了一碗汤药,又晕睡了过去。
待她第二天醒来时,家里已经决定为所有的尸体立坟,设坛作法,超度亡灵。
她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然而她就算哭坏了眼睛,哭坏了嗓子,也无法改变任何现实。
父母亲和妹妹都很悲伤,尤其是母亲,更是伤心欲绝,一病不起,然而,没有人责怪她。
身边人对她的理解和宽容,只是令她更痛苦,更悔恨,更难受罢了。
她但愿所有人都骂她,打她,恨她。
她也大病了一场,甚至试图自杀。
那时父亲对她说:“你这条命是你哥用他的命换来的,你不要这条命,就是不要你哥的命。在你的眼里,你哥用命换来的东西,就这么不值得珍惜吗?”
她哭着道:“可是我对不起哥哥,我好想哥哥,不管我做什么,哥哥都不会再回来了……”
父亲沉默了半晌后,冷冷盯着她,严厉的道:“杀害你哥的凶手已经逃走,尚未找到。你若觉得对不起你哥,就找出那些凶手,让他们付出加倍的代价。”
她心头一震,久久说不出话来。
父亲最后道:“但是,你不能再像这次一样没用了。”
然后父亲就走了出去。
她看着父亲的背影,就此打消了自残和自杀的念头。
从那天开始,她将笑容和所有的裙子、玩具都收起来,再也不与任何孩子打闹嬉戏。
她穿起劲装,拿起刀枪,像个职业军人一般进行训练,不曾叫苦,不曾流泪,不曾求饶。
她知道,只有她足够冷静,足够强大,足够坚毅,才不会让悲剧再次发生,再能为哥哥报仇。
半年以后她通过考核,加入童子军,成为史上最年少的职业军人。
她一边接受严格的训练,一边严格执行各种需要孩子执行的任务。
一年半以后,她年满十岁,成为童子军的头儿。
从那时开始,她就全力以赴的调查和追查那些杀害哥哥的凶手。
所谓流寇,乃是流动的草寇,他们往往改头换面,掩饰真容,边逃边杀,从不在任何一处停留,想确认杀害哥哥的那些凶手并追上他们的脚程,并不现实。
所以,她采取将流寇“斩尽杀绝”的策略。
她向父亲请缨,带上几十名亲自挑选的伙伴,踏上了漫长的缉凶之路。
整整两年的时间,从十一岁到十三岁,她奔波于整个南疆,全力追杀所有的流寇。
每次抓到活口,她就用最残忍的酷刑折磨他们,撬开他们的嘴,验证他们是否就是杀害哥哥的凶手。
最终,她真的杀绝了所有的流寇,并找到了杀害哥哥的真凶,用同样的方式、程度却严重得多的手段杀掉了这些人,用他们的人头祭奠哥哥的在天之灵。
那一年,十三岁的她名震南疆,被誉为民间的“虎女将军”。
直到这时,她才停下脚步,才放过自己,才慢慢回归平静的生活。
也在这时,父亲平定了南疆的叛乱,携带全家回到京城,挂帅禁军统领。
再然后,她跟姬莲情如姐妹,陷入秋夜弦的情网,拉开另一段漫长的恩怨之幕。
多年之后的现在,已经褪去所有天真与怯弱的凤惊华再度踏进鬼哭山谷,再度回忆当年的点点滴滴,已经不再自责,不再动摇,但悲伤,却始终在心头萦绕。
她重走当年的路线,寻找哥哥的足迹,不断的在心里呐喊。
哥哥,你在哪里?
离她有点远的谊州城里,此时正是午饭的高峰期,大大小小的酒楼、饭馆、茶铺几乎没有冷场的,不管是昂贵的山珍海味,还是低廉的粗茶淡饭,都拥有自己的客源。
一名身材高挑、装束奇怪的年轻男子出现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略带好奇的打量四周。
他身穿藏青短衣和黑色长裤,腰缠黑色围兜,披藏青披风,右手遮在披风之下。
最为特别的是,他的头部包缠白色头巾,连左耳都被包了起来,下半张脸也缠着白色面纱,只露出鼻子以上的部分。
他的两只眼睛,一只异常明亮,甚至相当漂亮,另一只却灰濛濛的,似乎患有眼疾。
他从街头走到街尾,犹豫了一下,停在街尾那家相当气派的酒楼下,鼻子微微皱了皱,似乎在辨别空气中的气味,而后走进酒楼。
他这一身装束可以说是相当怪异,当即吸引了不少客人的目光。
不过,谊州这个地方汇聚了南疆多个部落的成员,还有邻国和海外之国的来客,到处都是奇装异服的旅人和商人,这里的人早就见怪不怪了,所以客人们多看几眼后便失去了兴趣,该喝就喝,该吃就吃,不亦乐乎。
年轻男子打量四周一圈后,上楼,进入珠帘低垂的一个包间里,坐下来。
伙计一看心里就有点不高兴了,这人看起来不像有钱人,竟然独占一个包间,他消费得起足够的银两么?
这里可是谊州最贵的酒楼,只招待有钱客人,客人钱不多或者消费得不多,可是不受欢迎的。
他走进包间,皮笑肉不笑的道:“客官,一个包间最低消费十两银子,您要不要去外面坐?”
372 神秘来客()
谊州这个地方什么人都有,挥金如土的富豪和家徒四壁的穷鬼一样多,他家酒楼收费再贵再不合理,也不怕没客人。
如果这个客人只点一碗面或一碟菜就占着包间半天,那他岂不是亏大了?
年轻人看了看他,从腰封里掏出一小锭银子,放在桌面上。
伙计拿起银子咬了一口,确定是真金白银后立刻荡起热情的笑容:“客官您要点什么好吃的?”
年轻人想都不想就含糊着声音道:“最好的酒,最好的肉。”
伙计道:“那样的话,十两银子可能不够哪。”
年轻人道:“我有钱,你尽管端上来。”
伙计一听,脸上乐开了花,赶紧给他倒茶:“好咧,您稍等片刻,好酒好肉很快就端上来——”
在等待伙计上菜的时候,年轻人转头,出神地看着窗下的人来人往,似乎这些行人个个都是绝色美人似的。
没过多久,好酒好菜端上来,年轻人回过神,有点迫不及待的给自己倒酒,而后端起酒杯就想喝,但杯到唇边了,他才发现自己还缠着面纱。
他放下酒杯,正准备解开面纱,就有一人大步闯进包间,用力拍桌子:“喂,老子要用这间包间,你马上给老子滚出去!”
年轻人的手停在耳后,看着他:“我不出去。”
冲进来的那人二十多岁的年纪,衣服上布满用金线绣成的牡丹图案和祥云图案,手指上套着十几个大大小小的金戒指,脑袋上套的帽子也是金线绣的,连牙齿都有几颗是镶金的。
基本上,这人一身金光灿灿,身为人类的本体都让这一身镀金给彻底掩盖了。
镀金男人没想到年轻人会这么说,两颗眼珠子凸了一凸后,翘起大拇指,指了指自己的脸:“一看就知道你是外地来的,不知老子是谁吧?老子在这地头上说一不二,不想死的就趁着老子发飙之前赶紧滚,免得晚了赶不及!”
年轻人却是一动不动,很坚持的道:“我不滚。”
“你——”镀金男人伸出套满金戒指的手指,冲他脸上一点,“你死定了!”
说罢他转头:“来人,将这个不识相的给丢下去。”
瞬间,呼啦啦一片,一群大汉冲进包间,将年轻人围住。
年轻人看到这么多人,眼里流露出有些奇怪的眼神,似乎不明白他们这是要干什么,但这眼神里,绝对没有害怕、不安之类的因素。
“小兄弟,既然你得罪我们家公子,就只能请你去死一死了。”大汉们摩拳擦掌,说。
“我们要杀了我?”年轻人微微眯眼,盯着他们。
“我们将你从楼上丢下去,死不死就看你的造化了。”大汉们说。
年轻人蹙眉:“我丢下去不会死,但你们这么做是不对的,你们最好不要这么做。”
大汉们互视一眼后哈哈大笑起来:“这人果然是蠢蛋!不是欠揍,而是欠死啊,咱们就成全了他吧!”
说罢他们就涌上去,想抓起年轻人的四肢,将他从窗口丢出去。
年轻人眼里闪过厌恶之色,一直藏在披风下面的右手抬起来,“咚咚咚”的从大汉们伸出来的爪子敲过去。
那些大汉只觉得手指和手背一阵剧痛,不由得收回手,后退几步:“妈的,这小子会功夫——”
年轻人将右手藏回去,很认真的道:“我讨厌别人碰我,你们别碰我。还有,我要吃饭了,你们赶紧出去。”
虽然他只是小露了右手一回,众人却都看清楚了,他那只右手,从手臂到手掌都缠着白布,就像他的头一样缠得不露半寸肌肤,而且这只手臂伸得很直,似乎不能弯曲一般。
他的右手是不是什么古怪?比如暗藏凶器什么的?
众大汉想着,心里都有些忌惮。
镀金男人一看就不悦,骂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给我抽家伙,将他给砍了!”
只要别砍死就成。就算砍掉两条腿,他也赔得起,也能摆平。
众大汉有主子撑腰,便习惯性的抽出斧头、砍刀什么的,冲着年轻人的双手双脚就砍。
他们很有砍人经验了,只要不砍要害,也不要砍得太深,哪怕砍上几十刀,这么年轻的男人也不会死,当然,能过得很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