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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记下了,时候不早了,都回去睡觉吧!衣衣,你明天还要去学堂,早点休息吧!”丁大山看天色不早了,催丁衣衣回房休息。
丁衣衣躺在床上睡不着,她披着衣服起来坐在桌子旁,翠莲已经睡着了,她并没有叫醒翠莲,就想自己坐会,看看夜景。
头顶上的瓦片被掀开一块,有一个人趴在房顶上朝下看,只见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坐在桌子旁不知道想什么。
丁衣衣觉得房顶上好像有动静,抬头一看什么也没有,又觉得可能是谁家的猫从房顶上过去了,她可没有想到古代真的有轻功这种功夫。
趴在房顶上的人见差点被发现,就赶紧盖好瓦片离开了。他离开后去的地方正是王得水家。
在丁大山买马车的那个王得水家里此时正有一大一小两个人在说话:“刘叔,怎么样?宅子卖给谁了?”
“公子,宅子卖给买马车的人了,太巧了,我们以后怎么办?”说话的正是被叫做刘叔的刘林。
“大哥他们还真是够狠心的枉我娘一直对他们那么好,如果娘在天之灵知道他们是这样的人会不会后悔把我托付给他们?”
“公子,夫人就是太善良了,否则也不会把你托付给那些白眼狼了。”刘林想到性情温润如玉的二夫人,不禁为她感到可惜,老爷过了新鲜的时候就不再多陪夫人,夫人年纪轻轻就郁郁寡欢的走了,留下公子没人照顾。
“娘临终前居然把外公外婆留给她的房契地契都给了大哥,现在大哥把宅子都卖了,我们就离开这里回外公家去吧!叶云岚叹了口气说道。
叶云岚的母亲本是大家闺秀,因为当时喜欢上了去京城经商的叶文修就跟着嫁到了叶家,当初外公因此要和她断绝父女关系,可是叶云岚的娘亲还是嫁到了叶家,并且做了妾。
叶云岚的外公刘浩天因此一狠心十年都没有再和女儿联系,在他看来女儿跟了叶文修做了二房实在是丢他的脸面。
叶云岚的外婆知道叶家住在这个北方的小镇上就偷偷在镇上买了一座宅子和几百亩良田给女儿。
后来叶文修凭着叶云岚母亲的帮助赚了很多钱,听人说南方生意好做就离开了小镇去了南方。
叶云岚的母亲是个柔弱的性子,叶夫人是个心思颇多的人,所以叶云岚的母亲也觉得她带自己很好就把叶夫人的一双儿女视为己出,临终把尚小的他交给大夫人照管,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叶文修,把宅子的房契给了大夫人。
那曾想叶文修根本不重视叶云岚,虽不讨厌他也不喜欢他,知道他有吃有穿就不再多关注他。
大哥叶云峰和大嫂叶王氏从大夫人手中要走房契托人变卖,幸好外婆派府里的侍卫刘叔来通知自己,否则自己都不知道他娘留下一座宅子和几百亩良田。
叶云岚想到母亲平日对大夫人他们那么好他们还把母亲的嫁妆给卖掉了,平时大夫人和大哥对自己也不好,吃穿都和佣人差不多,叶文修也不闻不问。
幸好刘叔找到了自己,不然自己这么小根本不知道这些事,他发誓以后一定会找他们要会自己应得东西。
丁衣衣根本不知道这宅子还有一个这么曲折的来历,此时她已经准备进去梦乡找周公下棋去了。
皎洁的月光照在屋子里,床上的人儿睡得正香甜,一点也不知道有人来过这个新买的宅子,并且那个人就是她命中注定的相公。
第二天一早丁衣衣睁开眼睛,睡得真好,梦里她还梦见一个小帅哥跟她表白呢!她是不是心理年龄太大了,所以才会梦见那些事,她现在一定要记得自己只有八岁,八岁,不可以胡思乱想的。
昨天盖的鸭绒被子很舒服,又轻又暖和,肯定会热卖的。她一想起今年冬天也能像往常一样穿着羽绒服就有点兴奋。
“小姐,洗漱的水已经打来了,你快去洗漱吧!”翠莲进来叫丁衣衣洗漱。
“嗯!知道了,我现在就去。”丁衣衣洗漱过后来到衣柜边挑了一套粉色撒花烟水裙,裙子的花边是蕾丝的,看起来非常漂亮,丁衣衣喜欢这种带蕾丝的裙子,因为她穿上会显得整个人更加可爱。
“翠莲,你给我梳个简单的发型就好了,不要弄得太复杂了,我不喜欢太复杂的发型。”丁衣衣嘱咐到。
“好的,小姐,你做好,翠莲给你梳个双螺髻怎么样?”翠莲一听丁衣衣说完就想起双螺髻这款发型,配小姐穿的裙子正好。
“好,你看什么简单就梳什么样子吧!”丁衣衣觉得简单就行了,她的要求没那么高。
等梳好了发髻翠莲拿了两朵粉色堆纱,中间用小珍珠做蕊的绢花给丁衣衣戴在头上,一个机灵活泼的小姑娘就出现在铜镜里。
第四十二章 大受欢迎的羽绒服1()
丁衣衣穿戴整齐之后就去了客厅,丁大山和丁陈氏已经在等她吃早饭了,丁大山和丁陈氏习惯早睡早起,所以一般都比丁衣衣起的早,就连小晨都比姐姐醒的早,现在正在丁陈氏的怀里玩耍。
丁陈氏见丁衣衣已经起床了,吩咐丫鬟让厨房端菜,丫鬟听到吩咐转身出了客厅。
丁衣衣觉得不是古代现代的有钱人家都买服务,这种感觉就是好,赚钱为了什么,为了享受,看看,连吃饭都不用自己做,甚至有人跑腿端饭,这种感觉就是好,都说挣钱不容易,其实是自己没有抓到先机,恐怕每个穿越人士都不会饿到吧?
这个时代不好的就是皇权至上,一个不小心就会掉脑袋,还好这个小镇偏僻,她还小先不用管那些讨好人拉关系的事。
还有就是暂时不用担心有人找麻烦,因为背靠大树好乘凉,现在有白家这颗大树在这里,她也不用担心谁会来找麻烦。
等到饭菜都端上来以后秋霞就把小晨抱走了,由于奶娘还没有来,所以兰芝和秋霞会偶尔照顾小晨一下,吃饭的时间她们都会把小晨抱走。
丁衣衣吃过饭继续去上学堂,丁陈氏就在家里看着小晨,指挥仆人丫鬟收拾没收拾好的地方。
陈国良跟着丁大山去了乡下作坊,他们要去看看作坊里有什么需要做的事,宅子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又有丁陈氏在宅子里,所以不用担心。
丁衣衣到了学堂就看见白瑾瑜正在座位上坐着,白瑾瑜一看她进来就过来找她,“衣衣,明天我们一起去锦绣坊吧!你不是说要去看看羽绒服怎么摆放好卖吗?”
“是啊!明天我们一起去吧!你去我家里找我吧,对了,我家已经搬过了,在新买的宅子里,正好我娘也要去买些布,最近家里买了丫鬟仆人需要添置一些衣服。”丁衣衣说道。
“好啊!你们搬新家了?新买的宅子我还没去过,不知道是爹送你的那个宅子吗?”白瑾瑜听说让他去找丁衣衣,突然想起他爹送给丁衣衣的宅子。
“哦!不是,是我家新买的宅子,就在我们去香满楼的前一天买的。”丁衣衣想着白瑾瑜是误会了,她还没去看过干爹送她的宅子呢,也不知道那座宅子什么样子,有时间还是去看看吧!
“那你们现在住在哪里?”白瑾瑜想着还是问清楚吧,省的到时候找不到人。
丁衣衣笑了笑:“就在大街的十字路口往北半里路。”
白瑾瑜知道她说的是哪里,毕竟大街北边只有一座宅子没住人空了好几年,听说那个宅子主人姓叶,一家人去了南方经商,想不到宅子都卖了,应该是不打算回来了吧!
“嗯!我知道那里,等明天吃过早饭我去找你,我们一起去锦绣坊。”白瑾瑜说道。
“好,到时我和娘在家等你!”丁衣衣回到。
“婶子去时会带小晨吗?几天不见我还有点想他。”白瑾瑜想起那个还在吃奶的小娃,胖乎乎的小脸很是可爱。
也许他家里没有小孩子,所以白瑾瑜很喜欢小晨,虽然小晨还不会走,可他想起小晨以后会跟着他叫哥哥就很开心,这下弟弟妹妹都有了,自己也是哥哥了。
“应该会带吧!小晨的奶娘还在乡下,娘每次出门都会带着他。”丁衣衣想了想说道,因为小晨还在吃奶,奶娘也不在,所以丁陈氏每次出门都会带着他,现在家里有马车,去哪里也方便。
两人聊了一会白瑾瑜就回座位了,因为学堂里的人都知道丁衣衣认了白家老爷当干爹,所以两个人说话别人也就不那么好奇了,只是感叹丁衣衣的命真好,自己都没那么好命。
夫子掐着时间迈着方步从门外走了进来,手里拿着戒尺和一本厚厚的黑色封皮的书。
学堂里一下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丁衣衣也坐好准备听夫子讲课。
丁衣衣进学堂比较晚,夫子现在都是讲一些文章或者诗词,丁衣衣好歹也是二十一纪上过高中的人,尤其是她的理解能力很好,所以她还是可以跟的上的,就连夫子都夸她聪明。
唯一有点遗憾的是别人以前都学过写字了而丁衣衣还不太会写毛笔字,这也难不倒她,她总是在空闲的时间练字,现在写的比狗爬好看了许多,至少能看清写的是什么字。
丁衣衣想到明天就要去锦绣坊了心里还是有点激动的,毕竟是自己设计的衣服和被子,就算是有些地方抄袭了一下别人的设计也没关系,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她设计的那些东西。
听白瑾瑜说那些衣服已经做了好多,就等着拿出来卖了,丁衣衣觉得肯定会卖的很好,毕竟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有几件羽绒服的。
丁衣衣想着要不要做些人物模型,这个时代的衣服只是挂着或者摆着,没有那些模特什么的东西展示衣服。
丁衣衣决定明天去店里看看再做决定,毕竟要和白家商量一下,两家合伙的生意她不能自己做主,何况锦绣坊还是白家的店铺,她只是白家认得干女儿罢了。
等到学堂下学的时候丁衣衣看见翠莲在外面正往学堂门口看,她知道翠莲在等她,一起的还有新买的车夫常平全,常平全身后是家里买的马车。
“小姐,夫人让我和常叔来接你,说是新买的宅子离学堂远,以后天天让常叔接你放学。”翠莲看见丁衣衣出来就上前拉着她的手臂说道。
“嗯!知道了,我们回家吧,娘在家里做什么呢?”丁衣衣笑着随口问道。
“夫人在家带小少爷呢!”翠莲见小姐问她就回答道。
常平全从马车上拿下一个小凳子放在马车边上,翠莲扶着丁衣衣上马车,丁衣衣踩着小凳子提着裙子在翠莲的参扶下上了马车,翠莲看小姐上去了自己也踩着凳子上了马车。
常平全等两人上去后把凳子拿起来放在马车上就驾着马车往丁府去了。
第四十三章 大受欢迎的羽绒服2()
马车在到了大街上时跑的就慢了一些,因为大街上人比较多,虽然是该吃中午饭的时候了,但是大街上的人并没有减少多少。
好多人三五成群的走进街边的酒楼饭馆,这个时候这些吃饭的地方生意正好,小二正站在门口招呼客人。
去酒楼的一般都是衣着光鲜的人,那些穿粗布衣服的人都是去街边那些不起眼的小酒馆,这就是有钱和没钱的区别,有钱的人大鱼大肉,没钱的人只能吃碗面,好的时候要个花生米凉菜。
丁衣衣正掀开帘子往外面看,突然见外面有个中年汉子带着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在看她,难道她们认识吗?可她并不觉得见过这两个人,也许他们只是好奇才多看了她两眼,丁衣衣不以为意。
“刘叔,这不是我们的马车吗?看来就是这个小姐家里买了我娘留下的宅子吧?”站在街上看丁衣衣的少年就是叶云岚,此刻他正跟身边的刘叔说话,像是询问又想是肯定。
“嗯!就是这个小姐家里买的宅子,我哪天去宅子看了,大门口上挂着丁府的牌子,这应该就是人们口中说的卖花生油发家的丁家了。”那天去丁府的人正是他,只不过丁衣衣以为房上的响声是自己的错觉所以没在意。
“我们现在连马车都没了,要怎么回京城?”叶云岚想起因为自己和刘叔遭到大哥派来的人追杀,重伤之下被卖马的贩子王得水救起,为了掩人耳目就把马车卖了,后来他们发现王得水家也不安全了就准备回京城。
刘林现在已经好的差不多了,所以他们决定趁着还没被大哥的人发现赶紧赶回京城,越快越好,到了京城有外公的庇护就不用再提心吊胆的了。
“我们现在已经将养的差不多了,买两匹快马日夜兼程的回去,想必那些人得到消息后就是追也追不上了。”刘林想了想还是不要坐马车了,骑马比较安全,并且骑马是最快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