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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二大爷-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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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不信大哥还能打我?”丁凤军讲给丁凤河的这句话余音尚在,他没有想到竟一语成谶。

    丁凤海不仅打了他,而且下手还那么狠,夫妻之间床头打架床尾合,兄弟之间随打随合,不要将恩怨过分夸大,这就是血浓于水的真谛!

    丁凤军想起丁世德在他们还小的时候说得话。丁凤军摸了摸现在尚且还痛的脸,或许自己真得做错了,哎,算了,这事以后再说吧。

    丁凤军到达砖窑上时已经是次日的傍晚,他表情麻木的钻进砖窑里,不料却被厂长撞上,厂长姓叶,单字一个文,是本地人,这附近的砖窑都是他承包下来的,大家习惯叫他叶厂长。

    丁凤军在这里干活的几年里,很是得到叶文的大力赞赏,有事没事这个叶厂长总是会跟丁凤军喝上一杯,此时刚好叶文的一朋友到访,叶文忘记丁凤军请假的事,他本来是找丁凤军让他去附近的商店里买猪头肉的,这到了丁凤军的宿舍后才想起前几天他请假的事,叶厂长赶忙一路小跑而来,原想亲自到商店买点猪头肉,谁曾想刚好碰上丁凤军回来。

    “小丁,你回来了,刚好我有一朋友来了,我给你钱,赶紧去商店买些猪头肉,晚上咱们一起喝点。”叶文急急忙忙的把钱塞进丁凤军的手里,本来丁凤军心情很糟糕,这一听到有酒喝有肉吃,立马来了精神,他拿钱转身就走。

    小商店离这个砖窑并不远,它位居于一个小村庄里头,是这个村庄里头的村民用自家的院子改造成的商店。这个村庄的位置极佳,四下里除了砖窑就是些星罗棋布的工厂,这附近上班的人都经常光顾这家小店,没办法,这方圆十几里的范围内就只有这么一家商店,丁凤军也是经常光顾这小店大军里的一员,这家商店老板都跟他混得极熟。

    “老板,来两斤猪头肉!”丁凤军人还未走进商店,声音倒先刺激到老板的耳朵。

    老板一看是熟人,笑呵呵的答应一声,便赶紧为丁凤军去切猪头肉。

    丁凤军百无聊赖的在这小商店里来回走动,胡乱看着,老板那边手脚麻利的切着,嘴上却也不闲着。

    他笑呵呵的对丁凤军说道:“我说小伙子,你在这干活时间也不短了,是不是打算想在我们这里安家啊。”

    丁凤军一愣,而后理解到这老板是在逗他,他也毫不拘束,反逗道:“老板的眼光不错嘛,怎么的,老板想给我提个亲?我的眼光高,挑剔的很,不是什么样的女人都能入我法眼的。”

    老板呵呵一笑,说道:“我还真就不怕你的眼光高,什么样的媒我没有提过,什么样的人我没有见过,说实话,比你挑剔的人有的是,我也不过是看你这小子长相不错,干活也有耐性,我才想为你讨门婚事的。”

    丁凤军以为老板只是跟他开玩笑,他咧开嘴一乐说道:“听老板的意思,你这手上当真握有不少好女孩的名额?”

    老板一笑说道:“你要有兴趣,我可以带你去相相。”

    丁凤军连连摆手,说道:“算了吧,我现在还不想成亲的事,有这功夫我还不如就着这猪头肉喝两杯酒呢。”

    不知是老板太过热情还是故意为之,他竟又对丁凤军说道:“真的,我真得挺稀罕你的,你看你长年在这边打工也不容易,不如在这里安个家,倒也省了你回家的路费钱。何乐而不为呢?”

    丁凤军呵呵一笑,说道:“老板此言差矣,就算我在这里安了家,那我逢年过节也总是要回家看看父母的吧,如果不在这安家,兴许以后我还能在我老家那边找个活干,留在父母身边尽尽孝道呢。”

    老板一听这话,对丁凤军的好感立马更进一层,他顿时觉得没有看错人。

    “实话告诉你吧,其实我是相中你这孩子了,我家有个闺女,十里八乡的没有一个女孩能比得过她,我这可不是自夸,你再看看我家这情况,比上不足吧,但比下可谓是绰绰有余,到时候实在不行,你把你父母接这边来住也行啊。”老板眉开眼笑的说道。

    丁凤军感觉有些错愕,他以为这只是老板开得玩笑,没想到这绕来绕去,居然自己掉进了老板刨的坑里面,真是让丁凤军哭笑不得。

    老板见丁凤军不说话,以为丁凤军是有些动摇,他决定再给丁凤军打一剂镇心针,彻底把丁凤军拿下。

    “我告诉你,我家一共就两个闺女,跟你提的这个是我的大闺女,你放心,以后这个小店我一定传给你俩,我说到做到。”

    看老板那一脸笃定的样子,丁凤军有些忍俊不禁,他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赶紧岔开话题说道:“老板,你再给我来半斤鸡胗,我尝尝你家这个鸡胗的味道如何。”

    老板熟练的拿起方便袋就为丁凤军称起鸡胗,嘴上说道:“放心,这鸡胗就如同我家的姑娘一样,别说吃了,就是看上一眼都让你回味无穷。”

    丁凤军见老板这是三句不离他家的闺女的好,待老板把称好的猪耳朵和鸡胗递给他之后,丁凤军付了钱就落荒而逃,当他刚到门外时,老板的声音就从里面传了出来。

    “小伙子,你回去别光顾着吃,一定要好好考虑考虑我跟你说的话。”

    大概也就是从今天开始,丁凤军再也没敢来这家小店买东西,他真怕万一哪天这老板真得和他一言不合再来个逼婚可言不惨喽!

    鸡胗是丁凤军额外要的,反正叶厂长给的钱多,而且也没数,倒不如买点自己喜欢吃的东西慰问一下自己的肚子,权当是跑路费了。等到丁凤军见到叶厂长时,这半斤鸡胗已经完全下了肚,陪叶文喝起酒来,丁凤军都觉得兴致高涨了不少。

    喝到最后,叶厂长都快要醉成一滩烂泥了,还不住地夸丁凤军的酒量好,丁凤军心里却在想着,若不是提前吃点鸡胗垫垫,就他们这种毫无节制的喝法,想必我丁凤军比你醉得还像一瘫烂泥。

    又过了半年之久,临近年关的时候,一场大雪下了三天三夜,砖窑里的活也因这场大雪而被迫暂停,丁凤军正考虑着是回家还是在附近的工厂里找点别的临时工作干一干,这半年来,丁凤军再也没有收到过任何人写给他的关于任何事的信,他也习惯了这种没有人打扰的生活,或许这才是最真实的生活,努力的依靠自己的双手打拼,他也自知这次回家过年免不了家里人逼婚的窘态。

    砖窑里所剩之人已然不多,他们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人,有家有孩子,对于他们来说最开心的事莫过于老婆孩子热炕头,在外一年,总是被牵挂绕心,他们自然迫不及待的回去。丁凤军不同,他还年轻,年轻的时候不拼搏一下,等到老了纵然想拼搏也没有精力和时间了。

    正在丁凤军犹豫之际,同乡的一个伙伴在外面高喊着丁凤军的名字,丁凤军懒洋洋的披上一件破旧的军大衣,掀开帘子走出窑洞,外面的积雪已经快要没过他的脚踝,这雪没有要停的意思,扑蔌蔌的往下落。

    “凤军,我刚从镇上回来,发现有你的一封信,我就顺带着拿了回来。”

    丁凤军道声谢谢,接过信,信封上面除去他这边的地址及收件人的姓名之外,只剩下一句话。

    “你弄丢的幸福已然不在。”

    丁凤军明白,这是马诗语写给他的信。

    “二哥,我走了,不用为我担心,我去了BJ那边的一家公司相中了我,我到那边去工作了。或许这一次离开以后就不会再回来,在学校里我也经历了很多,也使我明白了许多,没有缘分的爱情必将流逝。

    同时我也懂得,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不如嫁一个喜欢自己的人,前者需要我付出太多的心血去追寻幸福,后者却是幸福追我。我不想活得太累,所以我选择这个等我幸福的人。二哥,你对我的好,我会永远记在心中,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你需要我的帮忙,我一定会全力以赴!

    同时,我也相信你一定会追寻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祝你与未来的嫂子白头偕老!”

    素装银裹的大地上,丁凤军的泪似乎被这寒冷冻结在脸颊之上,擦不净,抹不掉,或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至少马诗语没有因为丁凤军的不爱而郁结于心。

    丁凤军应该是开心的,至少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最终还是回归到各自的世界。只是,这心却是痛的,那种撕心裂肺不明所以的痛着。

    晚上,叶文将他的一只破旧收音机留给了丁凤军,他也要回家了,临走之前,他对丁凤军如是说道:“小丁,你干活不错,我希望过年后你还能继续来我这里干活,这个收音机虽然有些旧,但还是可以听,大家都走了,晚上若是闲来无聊的话,你可以打开它来听。”

    丁凤军裹着军绿色大衣,独自坐在这土堆似的窑头上,看这恍若白昼的积雪,美妙轻缓的曲子从收音机中缓缓流出来。

    思念是那决堤的泪水任谁也擦不掉我内心的疲惫

    想一想曾经彼此相见时多美这爱情抓不住才弥足珍贵

    为何不说声再见就走丢人海头也不回爱你我无怨无悔

    如果明天归来是否还能再追追回属于我的痴心绝对

    被我思念过的人是谁思念我的人你为何还不归

    逝去的光阴似那流水不要计较谁是谁非

    这场爱情里没有谁错谁对我仍苦苦在人海中把你追随

    思念你的时候我无法安睡看窗外的天空黯然心碎

    每当流星划过我轻轻张嘴许一个愿望与你相随

    思念你的时候我不想后退纵然你不需我来相陪

    当繁华落尽人已憔悴你是否还能够感受到曾经的最美

第三十四章 相亲() 
这首曲子让丁凤军感到舒适,好似这首歌就是为他而写,女歌手唱得也很不错,声音优美,极富感情,丁凤军不懂歌曲,只要听着还行就没必要关掉,就在这首曲子接近尾声的时候,丁凤军突然感觉肚子有些疼,他来不及关掉收音机,从窑头起身跑向厕所。

    收音机里传来了电台主播的声音,他极具磁性的声音说道:“这首歌表达了作词者内心思念一个人而又无法触及此人的纠结,这才是爱到深处方痴心,就像歌曲开头那句唱得一样,思念是那决堤的泪水,是啊,爱一个人何尝不是这种感受。这首歌曲是由新生歌星马诗语小姐亲自作词作曲加演唱的,不得不说,马诗语真算得上一个才华与美貌并存的歌星,只是不知道这个让她思念的人会是谁,又是谁这么幸运被她思念,当然,对于这件事,我们还是不要过多的探讨,毕竟这是马诗语小姐私人的生活,好了,下面再为大家推送一首歌曲,请欣赏。”

    丁凤军回来的时候,收音机里正放着另一首不知名的歌曲,这个曲子较之前的要欢快不少,这两首歌根本就不属于同一类型,丁凤军自然也没有心情再听下去,他关掉收音机,急匆匆地回到窑洞中睡觉去了。

    回到家中,果然还是不出丁凤军的所料,家里的人早已为他的婚事开始着手张罗了。陈冰莲生下了一个女孩,女孩长得不错,粉嘟嘟的,也正因陈冰莲生下的是女孩,她的嚣张气焰才算有所收敛,财政大权他主动交给王玉珍,并已要求分家,家里有规矩,为谁娶的媳妇所借的钱谁还,之前家里的钱都握在陈冰莲的手中,陈冰莲早就偷偷拿这钱还完了账。她交给王玉珍的钱已经寥寥无几,丁凤海在部队里的待遇很好,每月的工资能赶上丁凤军半年的积蓄,这也是陈冰莲要分家的一个原因,既然已经分家,这也倒省了丁凤军的心,正所谓眼不见心不烦。

    不过,陈冰莲与丁凤军的态度观念不同,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女性最怕生出的孩子是女孩,一旦生个女孩,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地位低下,陈冰莲也是女人,她也同样不例外,这不她为了讨好公公婆婆,主动请缨为丁凤军说媒。

    丁凤军对陈冰莲一向反感,他不愿让陈冰莲为他说媒,但在丁世德与王玉珍的掺和下,他决定还是见一见这个女孩,那会儿的风俗是,女孩被家人带到集市上去,男孩远远的看一眼女孩,如果相中了,男孩这边就会派人去提亲,结果陈冰莲找的这家倒反其道而行,女方让媒人带着丁凤军到女方家,女方的家长先见见丁凤军,说好听点是女方的父母看看丁凤军,实则是女方的父母想考验考验丁凤军。

    丁凤军一听到这场安排的时候,他就明白女方的用意,他很反感这种安排,但已经答应顾媒人,答应别人的事,丁凤军一向会信守承诺。

    当丁凤军来到女方家见到对方父母的时候,丁凤军第一反应就是拔腿而逃,因为他单从这两个人外貌上来看就感觉他们和陈冰莲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尖嘴猴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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