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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二大爷-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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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继来本来以为丁凤军会为他高兴,可没有想到丁凤军竟然是这种质疑的态度,他有些生气的说道:“怎么不妥,我喜欢她,她也喜欢我,我们两个觉得合适就可以了,以后是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又不是同她家里人生活在一起,管那么多干啥。”

    丁凤军听得出张继来语气中的不满,他开口说道:“兄弟,婚姻大事可不是儿戏,仅凭你们两个人的三言两语就想结婚,这未免太荒谬。虽然我也认为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成就的婚姻也不是太完美,但至少这样的婚姻是可以得到亲朋好友的祝福,像你们这样的私定终生只会遭来反对。”

    张继来不耐烦的说道:“不管谁反对都不好使,反正我是娶定欣怡了。”

    丁凤军也不知道该怎么样解释自己心中所想,他稍稍思考一会儿说道:“好,你可以娶她,但你想好什么时候娶了吗?你们订下结婚的日子了吗?你又拿什么娶她呢?”

    丁凤军连续抛出的几个问题让张继来哑口无言,这些问题他还没有来得及考虑,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娶罗欣怡,他只是让罗欣怡等,至于是等到他功成名就的时候还是等到他飞黄腾达的时候,这就是没有一个定数了。万一以后自己的生活不济,不得不落草为寇了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丁凤军看张继来在发呆,张继来的脸色也由刚才的急躁变为忧郁,丁凤军也不愿再训斥他,但张继来只要叫他一声二哥,他这个做二哥的就有理由帮助他。

    “兄弟,听哥一句劝,好女人有的是,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私欲而耽误别人的一辈子,当然,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我也希望你能同这个罗欣怡喜结连理,但你总得了解一下她家里的情况吧。再退一步的讲,咱们的情况你得告诉她吧,就算你不在乎她的家庭情况,但你能保证她也不在乎你的家庭情况吗?”

    张继来又想到了罗欣怡的音容笑貌,他的耳边还环绕着罗欣怡说的“我等你”三个字。她说的那么坚决,语气中不夹杂一丝欺骗的味道,张继来又怎能负了她,又怎能忍心这个单纯的女孩为他流泪?

    “二哥,你别说了,我相信她不会在乎这么多的,如果她在乎这些的话,她早就开口问了,但从我与她接触以来,她从来没有问过这些问题,她只是说愿意和我在一起,她还送给我这个手帕做信物,她说希望哪天我迎娶她的时候能带着这个手帕,到时候她同这手帕都属于我。”

    张继来说得很动情,他的眼睛里含着泪花,丁凤军见他心意已决,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叹口气说道:“兄弟,这事还得你自己斟酌,权衡一下利与弊,另外,如果你想好要娶人家,从今以后就要脚踏实地的埋头苦干,争取早一天把人家娶回来,不要让她等太久,如果你需要二哥的帮忙尽管开口。”

    张继来面带感激之色对着丁凤军点点头,说道:“二哥,你放心,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丁凤军也点点头,然后又说道:“兄弟,哥送你一句话,宁愿站着流泪也不要哭着说后悔,做人要坚持自己的信念,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张继来答应一声,不再言语。

    丁凤军将手帕还给张继来,便一头扎进夜色中不见了人影。

    张继来静坐在桌前思考,他的眼睛落在手中的手帕上,这手帕上还留有淡淡的余香,像罗欣怡轻吻他时那唇齿之间游走的味道,张继来将手帕贴在鼻间,轻嗅着手帕的味道,大脑中回旋着他与罗欣怡缠绵后分手的情景。

    “张大哥,这是我随身携带的手帕,你收好,上面有我的名字和家里的地址,这个手帕是我新手绣的,我就想着有朝一日遇到自己的心上人,就把这个手帕给他,我希望他能一直带在自己的身边,就像时时刻刻有我陪伴着他一样。”

    罗欣怡含情脉脉的看着张继来,她又轻启粉唇说道:“如今你就是我的真命天子,这辈子你是我亲的第一个男人也将是最后一个,张大哥,你记着,我非你不嫁,就算有一天你负了我,我也不会恨,更不会负你,我说过我等你我就一定会等你!”

    张继来含着泪水将手帕接下来,说道:“欣怡,你放心,这手帕我会一直带在身上,无论以后怎样我都不会忘记自己说的话,我一定会回来娶你,我张继来虽然算不上顶天立地的汉子,但我知道做人就要说到做到,我更不会负你,这辈子我也非你不娶。”

    罗欣怡感到欣慰,她从衣店里看到张继来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他了,也许这就是缘分,火候到了,不用刻意安排,两个人也会一触及发。

    “张大哥,以后无论去哪都记得告诉我一声,不要让我生活在没有你任何消息的世界里。”

    张继来点点头,说道:“欣怡,你放心,我一定会告诉你我的行踪,你的地址不是绣在这手帕上了么,我有时间一定会学着写字,到时候我会给你写信报平安的。”

    罗欣怡再次倒在张继来的怀中,感受着这即将分离的温暖。

    张继来从回忆中抽离出来,他起身来到张母的灵位前,虔诚的跪下,含着泪花对着张母的灵位说道:“娘,我给你找了一个儿媳妇,你是不是很高兴,她长得可漂亮了,漂亮的连我都觉得有些配不上她。娘,你在天之灵一定要保佑她,让她好好的,儿子一定会努力挣钱,把这么好的儿媳妇给您娶回家。让您在那边也能开心开心。”

    丁凤军回到家中的时候,丁世德还没有睡觉,他正抽着烟坐在堂屋的椅子上等丁凤军,丁凤军进到屋中率先开了口道:“爹,你还没睡哪。”

    丁世德嗯了一声,说道:“你弟来信了。”

    丁凤军一愣,算算也是,这丁凤河已经离家有些时日了,在这期间这个臭小子也一直没有同家里人能信,丁凤军上次回家还同丁世德埋怨过他,嫌他太不懂事,走了那么久也不知道给家里人来封信报个平安,这下一听到丁凤河来信了,丁凤军竟有些莫名的兴奋,他迫不及待的询问道:“凤河在信中都说了什么?”

    丁世德微微一笑,说道:“我就知道你听到凤河来信的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诺,信就在桌上,你自己看看吧。”

    丁世德冲堂屋的八仙桌上呶呶嘴,示意丁凤军去拿,丁凤军一刻也不得闲,跑过去便打开信封,津津有味的念了起来。

    “爹娘,你们的身体还好么,我出来这么长时间也没有给你们写信,是不是觉得我太不懂事了,当然,最先数落我的人一定是二哥,说实话,我真得挺想二哥的,他把我送来连半天时间都没有待就走了,我也知道,他忙着挣钱,为了咱这个家他从来没有好好休息过。

    爹娘,你们有时间也多说说他,别让他太操劳了,现在的我也开始挣钱了,也可以帮他分担家里的压力,对了,忘了告诉你们,我现在已经出师了,不是我自夸,我的厨艺在三爷爷的饭店里也是一等一的好,等过年我回家的时候亲自下厨为你们做饭,让你们好好尝尝我的手艺。

    我听三爷爷说二哥订婚了,还要在今年结婚,替我向二哥贺个喜,我可能在那一天回不去,还希望二哥不要怪我,没有办法,那个日子真是个良辰吉日,三爷爷这边的客人早就提前订了席,我实在是脱不开身,对了爹娘,你们猜我在哈尔滨看到谁了?

    说出来也许你们都不相信,我看到诗语姐了,就是那个时候一直喜欢二哥的马诗语。她现在成名星了,还唱了好多好多的歌,我们饭店里还循环播放着她的歌呢,我最喜欢听她唱的那道《思念》,我感觉那首歌是她为二哥写的,诗语姐变得可漂亮了,跟原来简直是叛若两人,我原本想和她打个招呼的,可是她的身边有好多保镖,再加上喜欢她的人那么多,里三层外三层的,我根本挤不到她的跟前。

    唉,要是二哥当初答应了诗语姐的求婚也许我现在就可以天天听她唱歌了,只能说二哥没这个福气。

    最后,祝爹娘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也祝我二哥财源滚滚来。

    您们的儿子,丁凤河!”

    丁凤军笑笑,这个淘气的丁凤河,真是正事没有散事不少,他写了这么一封信,唯一让丁凤军欣慰的是看似这封信是写给父母的,实则是写给丁凤军的,里面大部分的话都是关于丁凤军的,这个丁凤河真是人小鬼大,没算丁凤军这个当二哥的白疼他。只是这最后面的话却让丁凤军的心有些莫名的悸动。

    关于马诗语这三个字,丁凤军的脑海中似乎已经有些模糊,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三个字已经不知何时被湮没在心中一个不知名的角落里,像是秋天泛黄的叶子已然飘零在流逝的水中,随波流向远方奔去,而当这个名字再次出现的时候,仿佛这逝去的时光正在飞速的倒流,过去的种种重新浮现在脑海中,竟是如此的清澈如此的透明,丁凤军只轻松的一笑,畅快的摇摇头,他突然想到张继来,笑容毫无征兆的僵在他的脸上,也许张继来的选择才是对的,若不趁着年轻的时光疯狂一把,放手去追逐自己的爱,等到同丁凤军这样已然失去的时候,也许只能感叹命运的捉弄。

    丁凤军的心境是豁然的,他一直秉承一个观点,是自己的终究会留在自己的身边,不是自己的就算强求也终有一天会释然,当然,也唯有留在自己身边的才是真正意义上最好的。

    做人不懈地努力去追求自己想要得到的是没有问题的,但过分的选择超越自己能力范围的东西,纵然你比别人奔跑的再快也只是徒劳,像精卫填海夸父追日般,所有的东西犹如泡影,转瞬即逝。

    第二天,丁凤军起了个大早,他吃过早饭便去找张继来,今天要去见李二狗,这么多年未曾见面,丁凤军还真有些迫不及待。

    丁凤军想着赶早去镇上,他还要在镇上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买的东西,只是令丁凤军意想不到的是,他还没有见着李二狗,倒先遇到了另外几个熟人。

第四十六章 偶遇旧相识() 
丁凤军带着张继来在集市上逛了逛几个摊位,他买了两双布鞋,分别是给丁世德和王玉珍的,打丁凤军记事以来家里人的鞋都是王玉珍不辞辛苦为大家亲手纳的千层底,以至于王玉珍因辛劳过度而患上了眼疾。

    纳鞋是个细致活,得眼力很好才行,当王玉珍的眼睛从花眼开始,每次做针线活都得让家中的孩子帮她穿针引线,那个年代,这寻常百姓家还没有花镜这一说,渐渐地,王玉珍的眼睛就出现了多种并发症,迎风流泪,白内瘴等。

    丁凤军粗略的算了算,大概已有两年多没有再为王玉珍穿过针引过线了,幸好之前王玉珍纳的鞋比较多,才得以没有让家里人赤脚干活,也正因为纳鞋太过用功,王玉珍的手上都磨出了许多老茧。

    丁世德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身为村长的他除去到村部的时间外,大多数的时间里他都是赤脚而行,他说这样可以让鞋的保持期长一些,无论寒冬还是酷暑,他从来没有间断过,他的脚掌上也结满的厚厚的老茧,脚裸外尽是磨出的血道子,夏天还好,天气热,也不觉得咋样,这一到冬天,这些血道子就会裂开,加之寒气的侵袭,而让他疼痛难忍,但丁世德是坚强的,无论再如何疼痛,他也不会当着自家的孩子抱怨。

    丁世德的坚强深深地影响着丁凤军,也正因如此,丁凤军才借着这个机会为二老买了双鞋子,他总是听别人说买得鞋子既耐穿又舒服,耐不耐穿的先放一边,只要舒服就行,二老辛苦这多半辈子了,也是时候该舒服舒服了。

    丁凤军正与张继来穿梭于各个摊位前,前面不远处的一片喧哗声却招引到两个人的驻足。

    “你撞了人还想走?我告诉你,今天你不拿钱你哪也去不了!”一个恶狠狠地声音带有威胁性质的味道。

    “我,我根本就没有撞到你,你,你,明明是你自己躺在我车子前面的。你你,你这不是讹人吗?”平静中带有些着急,着急里又夹杂些委屈,这是个戴眼镜的白面书生气的男人说的话。

    “我告诉你四只眼一,我可是有本事的人,你若拿了钱这事也就罢了,如若不然,我让你骑车子出来躺车子上回去!”依旧是不依不饶的声音,说话中带有蛮不讲理的意味。

    “我说你这个人也太霸道了吧,看你四肢健全年纪轻轻的,怎么就不学好,哪怕的个活干干也总比在这里用下三滥的方式讹人强吧。”这回说话的是一个女人,语气高傲冷艳,句句透着寒气,字里行间写满了气势。

    丁凤军听着这个声音有些耳熟,但一时半会又想不起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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