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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斋志异-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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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长夜过去,今天已经是春分的节气了。我需要一件丽卿送给我的东西,如果不是顾及与神秘人的约定,这个礼物我是断然不敢接受的。就算它再稀罕,也抵不过它的存在给我带来的惊吓之感。

    “谢……谢谢丽卿姐……”我抱着荧光骷髅,努力克制着抽动的嘴角回答道。

    其实,我的心里的是其他的事情。

    “丽卿姐,一切……都没事了吗?你们都回来了吗?花汐姐呢?”

第五十二章 春祭() 
“你瞎吗?”倒是立夏先十分不耐地回答了我,“不是都在这里吗?”

    我环顾四周,果然,丽卿就在离我很近的地方,立秋、立冬也都站得不远。只有立春视线范围之内,不过立春并不是我担心的对象,因为我很清楚他没有什么事。

    他们看上去都一如往常,似乎没有人受伤,没有人有异样。

    还是立秋性格严谨,一丝不苟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对方数量比较多,大妖也有个把,不过,没什么问题,还应付得来。”

    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他们几个以一当百的场景。

    我的认识告诉我,对于妖来说,以寡敌众是大忌,因为对手也是妖,妖就意味着拥有不同的属性和法术。妖的属性有五行的元素在里面,所以有些妖的属性先天相克,即使位阶高,如果对手中属性相克的多,也很难发挥出自己的实力。

    所以,别看他们现在云淡风轻,夜间我所不知道的那一战,或许也是极其凶险的吧?

    不过,回想一下我所见过的立春战斗的样子,又觉得十分感慨。眼前的这几位,立夏、立秋、立冬,会不会也在某一个久远的年代,各自是名声如雷贯耳的一方霸主呢?

    可是现在,他们却全都心甘情愿地隐匿在一个小小的酒吧里,像普通人一样过着平凡的日子。

    除了他们,把目光放远的话,我还看到了花汐的背影。

    揉了两次眼睛,我才确认是她。她正背对着我,跟修墙的村民交谈着,原本一头及腰的乌黑长发全都不见了,变成了一头齐耳的短发。

    这就意味着,渡劫成功了吧?危机已经过去,紧接着又要迎来极其漫长的新一轮的修行,那就不是我短短的生命所能看到边际的东西了。

    雨后的阳光分外明媚,阳光暖融融地照耀在我身上,望着眼前的这一切,竟有一种突然生发的时光静好的感觉。

    “吃饭啦!”有个略带青稚的声音从房屋的另一头响了起来,“大家先吃点东西,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啊!”

    我回头一看,正端着一大盆白饭走过来的清瘦少年,正是阿初。原来他也一大早就过来了,在厨房里帮厨烧饭给前来干活的人们吃。

    “世宁哥,昨天看到山里雷电那么厉害,我可担心坏啦。不过还好,大家都没什么事,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吉人天相’吧?”阿初见我醒了,开心地打招呼说。

    被比我还小好几岁的男孩子关心惦记,而我居然在他们如此忙碌的时候躺着呼呼大睡,想一想真是挺不好意思的。我连忙跳下沙发,打算去帮忙整理饭桌,站起来一看,我手里还抱着那个可怕的发着绿光的诡异头骨呢。

    奇怪了,造型这么恐怖的东西,他们怎么都不觉得奇怪,也不害怕呢?

    想了想才明白,或许这又是一件普通人根本看不到的东西吧?

    这个东西很,有了这个头骨,我就算在春分日完成了与神秘人的约定。所以我小心翼翼地把头骨交给了立冬,拜托他帮我把头骨收在他神奇的小布袋里。

    然后,我就飞也似地跑去和阿初一起张罗餐桌了。

    花汐人缘颇佳,主动过来帮忙修房子的人不少,宅子里没有那么大的饭桌,所以人们是盛好了饭菜,三三两两地自己找桌台坐位吃东西。有的人就端了碗,在墙壁的破口处坐着晒着太阳吃饭,倒也显得怡然自得。

    屋里的大桌子还是由主人来坐,花汐、丽卿,加上我们几个,再加上阿初,又凑齐了头天喝酒时的一桌。

    虽然吃得有点迟,但这仍然是早饭,所以很简单,就是米饭、小菜、蛋花汤。除了这些,每人还发了一个白煮蛋,用来增加营养。

    这里的鸡蛋都是村民自己家里散养的鸡下的,绝对绿色无污染,吃起来味道都有些不一样。

    我看到阿初拈着他自己的那颗蛋,正在试着把蛋竖立在桌子上。

    这个充满顽心的举动吸引了我,我这才想起,春分这个节气,似乎是有“竖蛋”这个传统的。

    春分竖蛋这个习俗古已有之,只是为什么要在这一天竖蛋,纪念什么,有什么寓意,却很少有人说得清楚了。只有一种说法是,春分这一天,似乎鸡蛋比较容易立起来,如果春分这天都不能把蛋立起来,其它时间大概就更不行了。

    所以,竖蛋这种活动,大概其娱乐意义已经大于它的纪念意义了吧。

    现代,也有人试着用科学知识去解释竖蛋的原理,说春分这天,昼夜等长,地轴倾斜的角度与公转轨道处于一种力的相对平衡状态,有利于把蛋竖起来。这个解释实在是太过高大上,我有些理解无能,但还是免不了疑惑——秋分也是昼夜等长,秋分怎么不行呢?

    据说,生鸡蛋和煮熟的鸡蛋都有可能立起来,熟鸡蛋立起来的难度更大,而刚生下的新鲜鸡蛋竖起来最容易。又有一种说法,说竖蛋主要还是操作技巧,因为鸡蛋的表面也是凹凸不平的,如果能在蛋壳处找到三个微小的突起点,用这三个点作三角支撑,并使鸡蛋的重心穿过三个点的中心,就能把蛋立起来。

    掌握了这么多理论的我,在试着把手中的煮鸡蛋竖起来的过程中,依旧是屡战屡败,铩羽而归。

    丽卿他们显然也熟知这一习俗,不免一下就被阿初“传染”了,一桌子的人从吃饭忽然变成了全神贯注地竖起蛋来,每一次失败,都会引来相互的一阵打趣。

    只有立夏不耐烦地说:“怎么又搞这个!”说着,就把手里的煮鸡蛋“啪”地往桌子上一丢。鸡蛋大头朝下磕碎在桌子上,却稳稳地站住了,成了桌上第一个“立”起来的蛋。

    气氛一下子又热烈起来,嘲笑声,叫声,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跟普通人的聚会没有区别。

    趁着阿初去洗手的工夫,我还曾小声地问过花汐,明明用一个法术就可以搞定的事情,为什么还要这样一砖一瓦地用手工把房屋修起来呢?

    花汐笑着说:“因为这座宅子,本来就是这样一砖一瓦地修起来的啊。”

    住了一住,她又说:“这所宅子里有很多的记忆,是很宝贵的东西,谢谢世宁替我保护了它。”

    她说得如此诚挚,几乎令我的心潮澎湃沸腾了,而且,她并没有深究,我究竟是用什么方法“保住”她的家的。

    大家都很默契,关于这个问题,连丽卿他们,都没有一人向我开口询问。

    “快吃吧,吃完了加油干活,今天还有春祭呢,可不要错过时间了!”阿初兴奋地提醒道。

    还有春祭啊,我加快了吃饭的速度。今年的春分已经是一个不一样的春分了,那么春祭,也不要错过了吧。

    大山里的村民张罗的春祭是什么样子,我是真心的很期待呢。

第五十三章 返乡() 
阳历四月初,我踏上了一列北上的短途火车,开始了一段并不太遥远的旅程。

    坐在火车上,我心情复杂,难以用语言形容。现在想一想,我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自从我晕晕乎乎地到了那座小城,在无聊斋落下了脚,居然就那样在一座陌生的城市里扎下了根,安安稳稳地度过了两个月。

    这两个月的时间,比我二十年生命中的一段时间都显得缓慢。我感觉每一天都比原来漫长了一些,但却并不令人感觉枯燥。在这一段时间里,遇到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但这些我很快就理解和接受了,并不是我觉得时间变得饱满的原因。渐渐地,我发现,我是在跟着他们,每天试着去观察酒吧里的来客,发觉普通的人生里也有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我们计算着日子,观察自然,在一个个节气时欢庆,认认真真地生活。

    我是头一次知道,人生还有这样的过法。一直觉得,如果日子三十年如一日地过,上学是三点一线,工作是三点一线,那么有朝一日回头去看,就会发现每一天的记忆都很模糊。我很担心几十年后回首往事,发现我这一辈子算是枉活于世。但是现在我觉得,普通日子也一样可以过的有趣,只在于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和一颗敬畏生命的心。

    把眼光放到生活本身来,而不是那些**和纷争,就少了许多彷徨和动摇,每一天都有新的记忆和期待。

    这像是一个心灵的休养期。渐渐地,我感觉身体也在恢复着活力,又有信心和力量去做更多的事情。

    我被二叔毫无理由地赶出家门之后,心乱如麻,各种最极端最强烈的情绪一起绞缠在心头,令我几乎无法思考。我不知怎的就踏上了一辆南下的大客车,没有目的,也不知道自己的终点在哪里。后来,车开着开着,大雪封路,不能前进。人们都坐在车上,向司机讨了热水喝着等,而我坐着坐着,就忽然坐不住了。

    我拎起行李箱,鬼使神差地下了车,踏上了我现在生活的这座小城的土地。天空飘着鹅毛般的雪花,小城在新春之夜依然静谧。我茫然地向前走着,浑浑噩噩,直到遇上了那不可思议的一切。

    有时候我也在想,这算不算是命运的指引呢?

    后来我才查阅了地图,才知道我下车的这个小城离我的家大约只有火车三站的路程,说起来也并不算远。但是由于跨了省,又过了一条大江,所以心理的感觉就仿佛到了天涯海角。

    两个多月,我都没有再回过家乡,甚至是很少想起,或者说,我是努力地不让自己去想。家里已经没有我惦念的东西,回去只能徒增感伤。

    但是现在,我却坐上了返回家乡的列车。随着火车离我生长的城市越来越近,我的心情不知怎的竟有些忐忑了起来。

    这就是所谓的“近乡情更怯”吗?

    当时,我可是孑然一身,灰溜溜地被赶出了家门。我没有能力,也没有本事,甚至没有一颗抗争与讨回公道的心。那一刻,我除了感觉不可置信、悲痛和伤心之外,居然只剩下了迷茫。我一向不喜欢纷争,我在迷茫里问自己,如果我去抗争呢?最终得到的会是什么?得到的,难道就是我想要的吗?

    因为想不明白,所以懦弱的我选择了逃避。

    如果可能的话,我并不想再回去,不想再与那些和我血脉相连却翻脸无情的亲人们扯上干系。可是现在我却不得不回去,因为父母的墓地,还在那座城市里。

    清明了。

    好在我的旁边,还坐着另一位旅伴,这位旅伴一直在跟我闲聊,话题层出不穷,有时提出的问题还相当奇葩,非常有效地把我混乱的思绪绞缠成一团浆糊。

    倒是没有那么忐忑了。

    我也不敢相信,当我向老板请假打算回家扫墓的时候,老板不但一口答应,还亲自陪着我来了。当然,她可不是陪着我才来的,她的理由是我家所在的城市她还从来没有去过。

    其实这也并不奇怪。她虽然已经活了成千上万年,可是人类居住的市镇变化却是很快的。不但面貌变化得快,就连行政区划也一刻不停地在变。今天城市还是这个名字,说不定明天就改头换面,归入其他的辖区。属地不同之后,城市规划也会重新开展,城市的样子又会变得更加不同。

    就像我的家乡,十几年间就已经改过两次名了。

    丽卿连事务都懒得交代,店里的事直接甩给立秋算完。倒是我,啰里八嗦地交接了半天账务的事,直到立夏在一旁听得不耐烦快把我踹出去了,我才放心地收拾行李离开。

    丽卿没有使用法术送我回家,而是跟着我买了火车票,坐上了火车的二等座。

    这还是我头一次看到丽卿的身份证,是标准的新款第三代身份证,含指纹信息的那种。也不知道指纹信息对于妖来说是个什么概念,反正他们是极好地混进了正常的人类社会。

    想一想,要是没有身份证的话,恐怕店也是开不起来的,有那么多的手续要办呢,工商登记就办不下来的。想到这些肯定是立秋去打理的,又想到这些曾经名动妖界的大妖们居然在普通人之间不厌其烦地折腾这些琐碎的小事,我不知怎的就觉得有些逗乐。

    还好有丽卿在,否则我一定会胡思乱想得更多。

    “丽卿姐,其实我有一点不安的。”在闲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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